写读后感的意义不仅是加深自己对书中情节的理解,也是提升我们写作能力的机会,读后感指浏览完一本书后把心里的想法用文字撰写出来的文字材料,下面是好文溜溜小编为您分享的剑来小说读后感模板7篇,感谢您的参阅。
剑来小说读后感篇1
红楼梦这本书刚到手的时候,着实吓了我一跳,看那比板砖还要厚的书,不知何年何月才能读完,当真正读完红楼梦的时候却有一种意犹未尽的感觉,有一点空虚,迷茫,还有一丝悲伤。
红楼梦中有很多人物出场,加起来有几百多个,主角就是宝黛钗三人,但在红楼梦这本书中还有一个人物至关重要,他就是王熙凤,我对这个角色好是有很多的好感。
我对他第一印象就是她的风姿,在黛玉初次到达贾府时,凤姐登场,在当时,我正是被她的风姿所吸引,彩绣辉煌,恍若神妃仙子:头上戴着金丝八宝攒珠髻,绾着朝阳五凤挂珠钗,项上戴着赤金盘螭璎珞圈,裙边系着豆绿宫绦,双衡比目玫瑰佩,身上穿着缕金百蝶穿花大红洋缎窄袄,外罩五彩刻丝石青银鼠褂,下着翡翠撒花洋绉裙.一双丹凤三角眼,两弯柳叶吊梢眉,身量苗条,体格风骚,粉面含春威不露,丹唇未起笑先闻凤姐他身上散发着一种气息,这种风韵是我深陷其中,凤姐这一个人物让我想到职场中的女性,正装着体,勾勒出成熟女人特有的曲线,一言一行中散发着一种不容忽视的特点,现代社会在职场拼搏的女性都有这种特点,当面对客户时,这种特点更是发挥得淋漓尽致,在和客户交谈的过程中,不仅仅需要讨好客户,更重要的是让客户信服自己,王熙凤正是带给我这种感觉。
王熙凤给我带来的第二种印象就是她的性格,有人评价王熙凤,说她的性格泼辣,但他在面对重大事件是能够从容不迫,端庄得体;说王熙凤性格温柔,在受贾瑞调戏后,他那毒辣的调戏手段又实在不敢让人恭维;说王熙凤处理事情从容不迫,不被外界因素所干扰,丹凤街在得知秦可卿病重时痛哭流涕,又把他的形象塑造得更加感性。总结王熙凤的性格就是琢磨不透,越有神秘感的东西越吸引,这也是我对王熙凤有好感的原因吧!
王熙凤给我带来的第三点印象就是他的在文中多次提到过王熙凤未卜先知别人的心思猜到别人的想法,提前他人一步想到要做的事情,先他人一步完成事情,就像清代的刘伯温一般,这也是我对王熙凤有好感的原因之一,但也就是他的这种聪明,使自己不能得到解脱,最终把自己的性命葬送在其中。所谓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
红楼梦中对凤姐诠释的这句话实是有理: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很多人就是如此,对于事情太过于执着,不是自己应得到的,却要机关算尽的算计别人,是自己深陷囹圄不得解脱,何必呢,不要抛弃一切强行去追求不可能的梦想,有时顺其自然也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人生不过梦一场,在这过程中,或喜或悲,不管是波澜壮阔还是碌碌无为,到头来也是无可奈何,我认为人这一生,概括起来,就是要得意淡然,失意坦然,在你得意的时候,要淡然面对,不能看得过重,当你失意的时候,要坦然,不可太在意,要继续努力,人的一生不可能一帆风顺,会有一定的困难和挫折,有的人就会对自己犯的错误过于在意,导致忽视其他部分,使自己的一生碌碌无为,;有的人做好一件事情就洋洋得意,达到忘我境界,这也是太过于极端的表现。得意淡然,失意坦然,这也是一种对人生的心态,也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平常心,遇到事情不过于积极动,不过于无视,佛教就很好的诠释了这一点,平常心是道是禅宗的一则公案,做事都要以平常心对之,这样才能更好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这一本书在我眼里是一个悲剧,林黛玉因丧母,被外祖母贾母接到贾府后,悲剧就上演了,先是遇到宝玉,一见倾心,感情日益加深,因黛玉思想终身之事无人可求,染重病,这时,贾母做主,让宝玉迎娶宝钗,使黛玉孤苦而死。然后,宝玉又得知这一婚姻是一个骗局,遂出家,最后贾家势败,悲剧结束。
一本红楼,瞬间则乐极生悲,人非物换,究竟是到头一梦,万境归空。
剑来小说读后感篇2
看到这本书名,我想大多数人都不会认为这本书是一本励志书籍,但是只有读完《麦田里的守望者》,你才会觉得原来我们的青春也是这样走过,会与书中产生共鸣。
确切的说,这本书我并没有仔细的读过,只是粗略的看过,但是书中的内容却总会让我记忆犹新。从字面上来看,麦田里的守望者指的是在麦田里看望稻米的稻草人,因为有了稻草人,那些鸟儿才会产生畏惧,不敢来祸害人类的粮食。这本书则是以回忆的方式,叙述了一个只有16岁的中学生的漫长的三天,故事的主人公霍尔顿只是一个中学生,但是他非常厌恶学校里的一切,包括老师和同学,也常常考试不及格,打架,这一次,霍尔顿因为考试不及格被开除了,他没有沮丧,反而非常高兴,但是唯一不好的的就是他不敢回家。
于是他就住进了一个小旅馆,在旅馆里,他看到了各种各样的人,这些人分布在社会的各个层次,他们让霍尔顿感到恶心和厌恶。第二天,他同样遇到了他一生中都没有见到过的人,他在酒吧跟老同学喝酒,喝的烂醉,又加上天冷的原因,他得了肺结核,他害怕自己死去,于是回家跟妹妹告别,他跟妹妹叙述着他的理想,他说他想当麦田里的守望者,看着孩子们在麦田里玩耍,他站在悬崖边上,看见孩子过来,他就去拯救他们。
这是一本励志书籍,书中细腻的描写了作者起起落落的困惑和反抗,写出了青少年的捉摸不定的心里,是啊,我们每个人都经历过青年,我们曾经励志,有自己的理想,可是最终又有多少能够实现呢?这本励志书籍让我想起了我自己的青春年华。
剑来小说读后感篇3
?红楼梦》是一部中国末期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小说以讲述上层社会中的四大家族为中心图画,真实、生动地描述了十八世纪上半叶中国末期封建社会的全部生活,是这段历史生活的一面镜子和缩影,是中国古老封建社会已经无可挽回地走向崩溃的真实写照。把一个个的人物写的活灵活现,有以神话故事中的女娲为开头引出着一故事——石头记。有以甄隐士为线索开始即结束了整个的故事。
我总认为红楼梦的伟大之处在于它体现了一种败落的趋势,不管是家族的,感情的,仕途的,都是走向没落,这在喜聚不喜散,爱好大团圆结尾的中国古典小说中并不多见。
我不得不感谢续者高鄂,尽管他在很多方面跟不上曹雪芹的思想,但他至少让黛玉死了,管她登仙还是辞世,至少她别了宝玉,很好很好。
不是说我天生残忍喜欢看别人的杯具,但是,不是有句话说吗塞翁失马,焉之非福对于黛玉这样一个脆弱的封建少女来说,死,是她的解脱,是她所有杯具的终结,是她的幸福。当她在地下安静的沉眠时,看着宝玉仍在凡世寻找出路,不得不说,她还是幸福的。
相比之下,就应说,宝钗是一个深受传统思想文化禁锢的女孩,文中也没有提及她究竟是不是喜欢宝玉,只是明示了贾府最高权威元春站在了宝钗的一边。没人会在意宝钗的意见,她和宝玉一样。只是封建贵族制的牺牲品。
宝玉犯错挨了打,宝钗义正言辞,劝道你是要改过了罢。于是她被学者定位封建统治的卫道士。等我们看到了红楼的结局:黛玉的惨剧,宝玉的杯具,宝钗的闹剧。
品读之后,就会发现能够受伤也是一种福气,即使是像黛玉那样失恋了,一夜之间老了十岁也不介意,假如能大哭一场就好了。有多少人能像她一样抱着自己的抱负与才华和对宝玉的爱和恨走呢
我的意思是:假如有一种人生归宿能够选取,那么,死于悲哀,比活在心如枯槁不发芽的灰暗生活里,更合我意。
林黛玉那种碧云天,黄花地的哀愁,并不是空泛无由的,好的感情总是最接近人类美的本质。女子对此的追求要更偏执些,注定也要受更多的苦。
宝黛二人的故事告诉了我们:感情是一种如此稀缺的资源,除了珍惜,我们别无它法。
剑来小说读后感篇4
天空微雨,我捧着《鲁滨逊漂流记》,坐在椅子上,若有所思。
鲁滨逊从小就向往着自由,一直梦想着要去航海探险。他不顾家人反对,带着无限的憧憬,登上了朋友父亲的船。可不幸的是,船只触礁遇难,鲁滨逊只身漂到了一座荒岛上。但在危险面前,他没有退缩,而是依靠自己的双手在岛上开辟了一个属于自己的天地。他种植庄稼,驯养鹦鹉和山羊,将自己的生活安置得井井有条。之后,鲁滨逊又救了一个野人——“星期五”,作为朋友和仆人。他总会想方设法地让自己的生活更舒适、更丰富:他花了五个多月的时间造了一艘大船;他尝试着去酿酒……事实上,鲁滨逊尝试做的事儿,无论有没有成功,都无形中给他的生活带来了乐趣。
丹尼尔·笛福在书中说道:“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是的,危险本身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害怕危险的心理。在困境中,具有大无畏冒险进取精神的人将会成为英雄。而鲁滨逊,就是这样一位具有远大理想和不畏惧危险精神的英雄。
再想想,这本书又教会了我们什么呢?坚持追寻梦想,大胆地探索,坚持不懈,善良勇敢,有勇有谋……
此时,已经放晴,蓝蓝的天空中飘着几朵白云。我心中也好似乌云掠过,此时已是雨过天晴,洒下了一抹一抹的阳光……
剑来小说读后感篇5
乔纳森斯威夫特,英国8世纪著名的文学家,社会活动家,从小对哲学与神学不感兴趣,却特别喜爱历史与诗歌,同时还经常搞恶作剧,斯威夫特晚年目睹了爱尔兰人民的贫穷与痛苦,心情十分悲凉,他在最后几年耳聋头痛,精神失常,时常昏睡,于7年月9日与世长辞。
在这本书中,写得是主人公,一位外科医生格列佛的冒险故事,其中一些令人心惊肉跳。在小人国里,他成了庞然大物,刀枪不入,一连吞几十头黄牛仍填不饱肚子;在巨人国里,他变成了巨人们的玩偶,被玩弄于手掌间,并与苍蝇和蜂子展开斗争;后来,他来到神秘的飞岛国,这里的人利用鸟的下部的天然磁铁和海底下的磁铁的力量,随心所欲地移动,这同时也是一个可随时传唤鬼魂对话、专门搞些莫名其妙的研究的离奇国家;还有令人深感汗颜的慧蠊,在这个人马颠倒的世界里,更有许多不可思议的故事。读着读着,我仿佛随着格列佛一起走进了那个奇幻的世界。那些玩偶般的∪耍高大威猛的巨人,长得像鱼的飞岛国居民,以及慧蠛鸵胡们,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小人国的国王自以为是天下最伟大的统治者,也仅仅比一般民众高一个手指甲读了这本书以后,我渐渐觉得这些书其实很有意思,而且不会看不进去,反而读过几遍之后,越发爱上了这些书。书是人们进步的阶梯,在书的世界遨游是每个人的梦想。打开手中的书,一头扎进去吧,总有一天会发现其中的乐趣。
剑来小说读后感篇6
“童年是指幼年和少年之间的时间段,没有确切的定义,时间在上小学的前两年和上小学的时间段。所指一般被人们认为人生中最快乐的时期,无忧无虑,在文学作品中常有着快乐的寓意。”
童年和快乐似乎已经被人们划上了等号,原先我也和平常人一样,快乐的童年,幸福的童年,美好的童年······可是高尔基的童年却不然如此,那是个悲惨的童年。
?童年》是高尔基写的三部自传中的一部。高尔基三岁时,父亲病故,而自己的母亲就带他回了娘家。可惜外公是个自私、贪婪而又专横的小业主,残酷剥削雇工等,但是资本主义俄国的发展打断了外公的发财梦,从此破产以至于贫困潦倒。可怜的母亲改嫁之后,生病而死,十一岁的作者被外公残忍地赶出了家门,到社会上自谋生路
我们的不开心和这个童年比起来真是小巫见大巫,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因为他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他们丰衣足食 ,要什么有什么,又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心肝宝贝” 哪能和高尔基那悲惨的童年相提并论,年代的不同就是这差别,一个是天堂, 一个是地狱 ;一个充满阳光,一个到处黑暗。美好的童年来之不易啊!
在这本书中,善良慈祥的外祖母给我留下了深刻的映像,她胸怀宽阔,她如同一盏明灯,照亮了阿辽沙孤独的心,外祖母对阿辽沙的
爱,给予了阿辽沙坚强不屈的性格,让阿辽沙感觉到自己的存在。可是在我们的生活中有多少这种人关心着我们,或许是我们的存在感太强了,似乎是理所当然的,所以似乎忽视了他们的存在。
我们是否应该学会珍惜,珍惜这美好的时光,虽然已经不再是童年的时光;学会在意,在意身边爱我们的人,让我们有存在感的人。
剑来小说读后感篇7
this winter, i read the book of robinson crusoe, their captors.
article describes multiple sailing in the whole island, crusoe masters of extraordinary survival 28 years experience, strive for survival, show the ingenuity and a man with indomitable perseverance in the face of hardship persistent existence desire, the lonely and eager to rescue the mood. in a lonely island overcome robinson was done with fear, a savage and said he was "on friday, they get along with each other, then built on friday, crusoe one kind of warm friendship." i also enjoy the disclosure of the business concept: crusoe each sailing and adventure has clear commercial purpose, with his own property and calculating profit, he will also oneself life the island is his territory, in addition to reveal its economic thought, i admire john robinson's rich, more learning his strong initiative and spirit of adventure, early efforts, hard work, and perfect kindness thou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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