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读后感可以帮助加强我们对书上内容的领悟,当我们看完一本书之后就要及时写好适合自己的读后感,以下是好文溜溜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迎中考读后感8篇,供大家参考。
迎中考读后感篇1
追风筝的人,短短五个字,一直是我心底最单纯又美好的信仰。
这本小说其巧妙、波澜起伏的情节交错,令我震撼。在这本惊世之作里,出现了两个少年:一个叫阿米尔,一个叫哈桑。他们从小一起长大,亲如兄弟,但他们的地位却有天壤之别——阿米尔是少爷,而哈桑只是他的仆人。
1975年的那个冬天,阿富汗像往年一样举行了风筝大赛,阿米尔成为了最后的赢家,父亲为他欢呼雀跃,可他却从此失去了最忠诚的哈桑。他眼睁睁地看着哈桑受欺负,却没有伸出援手。他为此感到自责和痛苦,哈桑像一面镜子一样反射出他一切丑恶的背叛,他最终逼走了哈桑。不久后,阿米尔和父亲由于战乱逃往美国,直到二十五年后……
阿米尔最终还是回了一趟阿富汗,他意外得知那个已经死去的曾被他背叛却始终爱着他的哈桑,竟然是他同父异母的弟弟。阿米尔为了“赎罪”踏上了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经历一路的艰辛和危险,他终于救回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
在读完小说的最后一句——“我追”,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复。这本书让我第一次那么靠近阿富汗,我看到的不是战争和恐怖主义,而是那些执着的追风筝的人。
我讨厌阿米尔的懦弱自私,他看到哈桑受欺负时选择了逃避,选择了背叛;但我又欣赏阿米尔,他有一颗善良的心,成年后的他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对哈桑的背叛,于是他返回故乡,希望能为自己的好友尽最后一点心力,他勇敢了一次。
哈桑的风筝是阿米尔,他追;阿米尔的风筝是爸爸,他追;哈桑的儿子的风筝是安定,他追。我们每个人的一生都是追风筝的过程,每当风筝被放起的那一刻,我们就应该告诉自己要珍惜所拥有的一切。
每个人心目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地去追吧!
迎中考读后感篇2
我心目中的天鹅,是浑身雪白的,高贵而优雅的,可书中这只天鹅却是乌黑的。
紫水晶是一只充满母爱的雌天鹅,它和一直雄天鹅一起营造了一个温暖的窝。可是,雄天鹅为了保护紫水晶被袋狼吃掉了。紫水晶找了一个善良的动物学家来充当即将出壳的雏鹅“爸爸”。
后来,紫水晶出于保护小天鹅们的本能,冲上蓝天,撞开了楔尾鹰,救出了两只小天鹅,可紫水晶确掉落了下来。把小天鹅们交给它们的“爸爸”以后,紫水晶就慢慢闭上了眼睛。
书中的紫水晶感动了我,让我认识了大自然中的爱。紫水晶一心一意地照顾小天鹅们,深深地爱着它们。我突然想起了妈妈,她十分关心我,也很爱我。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妈妈有多关心孩子,有多爱孩子,让我懂得了爱的力量。
?黑天鹅紫水晶》是沈石溪所做,记述了三百年前的紫水晶与三白年的紫水晶。
本文主要讲了主人公约翰为了寻找三包年前祖父留下的巨额财产,确来到了一片森林,捡到祖父写的一本羊皮日记》他遇见了一只小天鹅但是祖父的日记上写着他祖父三人都是被紫水晶杀掉的,所以他决定把小天鹅杀掉……
面对动物,人类是有罪的,人类啊请放下手中雪亮的屠刀,还动物生存的权利,动物也和人类一样,也是有血有肉有思想有感情的生命啊!一切生命都是平等的,人类杀害动物、欺凌动物的历史应该永远画上了句号了!
最近,我读了一本叫《黑天鹅紫水晶》的书,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这本书里面讲了主人公约翰联合水手、木匠、银匠三个人,一起越狱,逃到了大森林,因为多日的饥饿劳累,导致奄奄一息,看到了天鹅蛋和黑天鹅,便开始吃起来。一只名叫紫水晶的黑天鹅联合其它黑天鹅对付他们,最后4个人都死了。约翰最后留下遗嘱,要让他的子孙杀死黑天鹅,便可以继承他的遗产。
后来,他的子孙烧了他的遗嘱,希望以后人们不再追杀小动物。
我在早市上经常看见有人卖打死的野兔、野鸡,我觉着动物是人类的朋友,让我们一起保护动物吧。
迎中考读后感篇3
花了将近一周零散的时间,读完了《傅雷家书》,感慨很多,首先想说,很幸运自己可以在这个年纪,遇到这样的一本书。
在这本书里,我都读到了两个字—爱与孝。不得不说,傅雷写给傅聪的每一封信中,都包含着他对傅聪的爱。其实从小,傅聪就被傅雷严格地管教着。父母都是希望儿女成才,或许傅聪没有那被父母宠的童年,但傅雷对他严厉的爱是他日后成才必不可少的。
在傅聪刚刚出国留学的那段日子,想必他是不适应的,毕竟第一次离父母这么远。但傅雷给他写信,他以这种方式告诉傅聪,父母一直在你身边陪伴着他,这会给傅聪那孤独的心莫大的慰籍,会让傅聪有一种与父母天涯若比邻之感吧。
在傅聪小有成就的时候,傅雷如良师益友一般,告诉傅聪不能骄傲,好让傅聪明白要继续学新的内容,提高自己,为他日后更大的成就做了很好的指引。虽然傅聪不常回信,但傅雷依旧孜孜不倦地给傅聪写信,这让我很感动,也许天底下的父母都是这样的吧!他们从不计较儿女的回报,他们的爱一如既往,深切而又沉默……
其次,我想说的是一个孝字。读完这本书,令我特别感慨的地方,就是傅聪给父母的回信,相对于父母给他写的信,实在是太少了!特别是他刚出国的那段时间,经常几个月不回一次信。他忙着学业,忙着恋爱……可惜,傅雷与他的妻子突然就走了,没有再给傅聪尽孝的机会。我想,日后傅聪也是会有遗憾的吧。
现在的我正处在人生最美好的时光,我一天天长大,父母却一天天老去,年少轻狂的我,再听不见父母的苦口婆心,与父母的距离也越来越大,我有时都不想和他们说话,但父母仍然日复一日地用我“不喜欢”的方式不厌其烦地关心我……我确实应该理解他们,行孝当及时,不能等失去了,才懂得珍惜。
我真的很庆幸自己可以在这个年纪读到这本书,它不仅仅可以让我们从傅雷的角度看到父母对我们自己的爱,还可以让我们懂得为人子女应该做的事。
迎中考读后感篇4
小时候,我常常和爸爸妈妈去放风筝,有着童真的我,在看着风筝掉落的那一霎那,便飞快地跑去追风筝。那时,风筝似乎在哭泣,因为它的线没有了,支撑就没有了,飘飘悠悠地掉下来了。
过了许多年,我还是喜欢放风筝,喜欢它在空中飞舞的样子。但就在我拉风筝线的时候,“嘶啦——”一声,我的手便光荣负伤了,看着那一道划伤的“沟”,我,好像想到了什么。
而就在我去追风筝的时候,线把我绊倒了,还没有触及“受伤”的风筝,自己,就已经受伤了。
小时候,我的心中就埋下了梦想这个风筝,而这些年,我也一直拔腿在追,去追那梦想的风筝。
现在,我已经十二岁了,面对天空中遥远的风筝,我掩面沉思。想想这十二年来有没有努力去追风筝?答案是,没有。我没有尽全力去追,总是觉得它离我太高,太远,太迷茫。我曾漫无目的地去追,却没有任何意义与结果。
现在,手里握着风筝,看着上空朝我微笑着的风筝,我觉得,我离它已经不远了。
但追风筝的路也不会一帆风顺,在路上,会有各种不愉快向你袭来,就像被风筝线划伤了一样,会令你落得满身尘埃,而信心和意志,是成功路上必不可少的。这些信心和意志,汇成了一条锋利无比的风筝线。成功,就在线的那一端。
今天不一定成功,明天不一定成功,但是后天,一定会成功,而多数人,都死在了明天晚上。只要有信心和坚持的意志,梦想的大门,一定会向你敞开。
或许今天会给你一次致命的打击,让你“千疮百孔”,而你撒了手,不管了。那风筝就会离你越来越远,因为你放任它飞了,殊不知这只是一场成长的磨炼。
风筝,就是你的梦想,而你,要去做那个追风筝的人,路上很多不平坦有时会让你“千疮百孔”,有时却会让你一帆风顺。不过,一帆风顺的时候并不是很多。要靠你不断地拉着它,让它离你近一点,不管路上有多苦,有多累,也要不断去追那个载着你梦想的风筝。
因为,你是那个追风筝的人。
迎中考读后感篇5
活着或死亡都是一个年轻生命难以驾驭的题目。同样是一本薄薄的让我只用了一个下午就读完了的书。巧的是读了几页便发觉心这本书为背景的电视剧我竟看过,这让我更真切地体会到了这书的含义。
?活着》从一个旁听者的角度道出了一个普通人平凡而曲折的一生。主人公福贵生活在那个纷乱特殊的年代,经历了战争,杀伐以及一系列动荡的生活,经历了家庭的兴富到衰落,身边人陆续的死去。在他们一生中,不知失去的多少东西,失去金钱,失去亲人,最后只剩下一头瘦骨嶙峋又险些被人宰割的老牛与他为伴。尽管是这样,他还是友好地面对世界,一切伤痛的往事在他口中都变得那样的平淡。也许当我们的生命已将要走到尽头的时候,回望以前的一切,才会做到安下心去对待,才会做到清醒的重新认识所有的事。我想起陆幼青的死亡日记,那不也是站在生命的边缘真正完全而清醒的对世人讲述一切。
读到家珍死去,这是我看到的所有生离死别中最宁静的一段,也是最真切的一段,想起阿朱死后乔峰抱着她的尸体的痛器失声,想起陈家洛听闻心上人香消玉殒后流下的懦弱眼泪,想起莎翁着作中男女主角一次一次的撕心裂肺和悲痛欲绝,我想人活一生,总要承受这样的击,而多年之后,当身边的人一个个全都被岁月带走了,那时的我们也许真的会选择一种平静,它是多年的感情磨合而成的,是沧桑的经历,浇铸而成的。数十年后的我呢,我是否可以面对着一塘残荷将过去的伤痛记忆娓娓道来,我对自已的过去是否清楚地知道并且敢干面对,我不敢说。
这个世界的确不公平,有人可以享尽荣华,有人却要像富贵一样,面朝黄土背朝天,挥洒着血汗过完一生。面对这样的不公,憎恨逃避都是徒劳,甚至我也说不清到底该怎么做,我面对的是无法自由选择生活方式的无奈和内心与现实的强烈,盾,在这样一个状态下,我一面应付着现实中的琐碎,而在内心寻求思想上的解脱,但不管怎样,我始终希望自已能对世界友好,尽管天性中的倔强与后天形成的反叛也许会导致我走上叛逆的路。
生老病死,我们都得一样一样地过,生命只不过是个过程罢了。我只是希望能按自已的意愿选择一个方式,真实清醒并发自内心的去实现它的价值,到了那一天,但愿我能带着平静的微笑向世界道个别,也对身边的人说声再见。
迎中考读后感篇6
静静翻过最后一张书页,不由一阵彷徨。那是心灵的震撼。是阿米尔不懈的追逐,是那份荡气回肠的手足情,还是这充满苦涩而又心酸的故事?只觉一阵感伤在心中回荡……
少年时代的阿米尔是阿富汗的富家公子,母亲早逝,爱的缺失让他的心灵变得残缺。在一次风筝大赛后,阿米尔无情的背叛了他情同手足的仆人哈桑,眼睁睁望着哈桑被人欺辱。从此,无尽的自责与悔恨萦绕在阿米尔的心头。为了躲避战争,父亲带着他逃往美国。成年之后,阿米尔痛苦与悱恻仍未清除。终于,他决心赎罪,重回故园,等待他的却是哈桑的死讯与一个隐瞒了二十多年的惊天秘密。他,阿米尔与哈桑是同父异母的亲兄弟!悲愤不已的阿米尔最终收留了孤侄。回到了美国,时隔几十年,他和一群天真的孩子,奔跑着,再一次追逐风筝……
书中所描写的真实情感依然让我无法忘怀。危急关头的懦弱无助,亲人面临危险时的慌乱无措;爱情乍到时的浮躁不安,失去亲人时的悲伤孤独;担当责任时的推托自私,面对过去的自责与求赎……这样情感没有一丝杂质与虚伪,这是真空的人性,真实的现真。故事的结尾也许并不完美,没有华丽的辞藻,近乎残忍,却又揭露现实。也许人生就是这样,有些犯过的错误,要用一生的.时间去求赎、弥补。
阿米尔的胆怯与逃避令我心痛,正是因为他的懦弱导致了哈桑受人欺辱的悲剧。他却不敢接受现实,甚至设计赶走哈桑。无论生活怎样,我们终要面对,只是一味的躲避,恶语咒骂,又能如何?坚强,是精神的支柱,是跨越坎坷的信念,是通向成功的路径。失去坚强,心灵就永远一片黑暗沉寂的世界。多一份担当,就像漆黑的天空群星璀璨;多一份勇敢,就像枯黄的花藤繁花似锦;多一份坚强,就像贫瘠的土地绿草如菌!
生命就是那一片天空,望着远方的风筝,我们追寻,我们仰望,在追逐风筝的路途中,我们诠释着世界。这途中有沟壑,有山坡,有彷徨,有困倦。我们趋行人生这个亘古的旅途,在坎坷中奔跑,在挫折中坚持。忧愁缠满全身,痛苦洒满一地。我们累,却无从止歇;我们苦,却无法回避,因为,我们是追逐风筝的人。
迎中考读后感篇7
有这样一本书,记载了北宋末年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人在梁山泊起义的故事,它,是中国四大名着之一,是极具史诗特征的作品之一,这本书中的故事脍炙人口,是中国长篇叙事文学鼻祖之一,没错,它就是——《水浒传》。
这本书有众多版本,也曾被翻拍成电视剧,书中的故事情节曲折动人。宋朝的太尉高逑原本是个无赖,因为会踢球,得到了赏识,从此无恶不作。他的干独生子高衙内横行霸道,为了霸占八十万禁军总教头林冲的妻子,他诬蔑林冲图谋不轨,并把林冲发配充军,还想在野猪林半路把他杀死,幸亏花和尚鲁智深仗义相救。另一边,蔡太师过生日,他的女婿搜刮十万贯金银财宝,送往京城庆贺,派杨志护送。而晁盖、吴用、阮氏三兄弟等人定计智取生辰纲,事后与朝廷激战,最终大伙一块投奔梁山。又有打虎英雄武松杀死勾结嫂子潘金莲而杀害哥哥武大郎的西门庆,被判充军,最终经历一系列波折,他也被逼上梁山。此外还有宋江、鲁智深等众多好汉,共108人,最终都因为种种不同原因而被迫在梁山落草为寇,揭杆起义。他们举起义旗,杀遍大江南北,干出了一番轰轰烈烈的大事业。
从简介中也可看出,《水浒传》中的人物个个善战且极具正义感,这一百零八将的性格各具特色,这也是作者写这本书的特色之一。文中有些人物的性格会有很大的反差,有的世故、机变、怯懦,而有些则爱打抱不平、十分好胜,这一个个人物性格的反差,使这本书让我们读来更是津津有味,也算是一点睛之笔。在这众多人物之中,我最爱的人物是天贵星小旋风柴进。
柴进虽在水浒英雄榜上排第10名,但他是整个梁山泊身份、最显赫的一位,他出身显赫,拥有纯正的皇室血统。不过他的性格才是让我最敬重的,他为人仗义,爱结识天下好汉,救助遭配的人,就算是杀了朝廷命官的犯人,他也敢藏在家中。不过这仗义疏财的举动,是伴随社会动荡而产生的特殊现象,当自己落入逆境之中,便有好汉出手相救。另一方面,他毕竟是贵族,不能和其他人真正融合在一起,但又正是因为他的这一切,才能在梁山泊众多好汉中起着他人所不能起的作用。
这本书中讲到,这一百零八人本是不相识,但是因为种种原因而被逼上梁山,反抗朝廷,但是他们心里要反抗的其实这是像高俅这样的贪官污吏,他们还是皇帝的拥戴者,而没有想到其实真正的原因正是他们拥戴的皇帝。最终同意招安,落得那样的下场正是他们没有真正了解事情本质的结果。
?水浒传》成为四大名着之一是有其原因的。这本书记载了好汉起义,最后同意招安,但落得悲催下场的故事,反映了当时贪官污吏的残暴,“官逼人民反,民不得不反”的现象。书中的一百零八个人物个个鲜活极具特色,故事情节也是跌宕起伏,实属是一本让人值得去仔细品味的好书。
迎中考读后感篇8
?朝花夕拾》这本书是鲁迅先生晚年的作品,而这部散文集中所写的,又全是先生幼年时期的事情。幼年的事情到了晚年再去回想,犹如清晨开放的鲜花到傍晚去摘取,虽然失去了盛开时的艳丽和芬芳,但夕阳的映照却使它平添了一种风韵,而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则更令人浮想连翩、回味无穷。
虽然在鲁迅的童年中有一些不愉快的事情,但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灿漫的感情,让人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小时侯,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和我住在一起,那时我时常和楼道里的一些小伙伴们一起玩耍,一起嬉戏,每次都玩的很开心,以至于每次都忘了时间的匆匆流去,每次都要大人在窗口大喊一声才会依依不舍的结束游戏回家。每逢佳节,吃完团圆饭,我们又会聚集在那一片属于我们自己的空地上,点燃我们早就准备好的小烟花,在火光中,尽情的奔跑着,欢笑着,舞蹈着,体验着前所未有的快乐。如今,我搬了新家,不在出门和其他伙伴们嬉戏了,而是不停的为学业操劳。每封佳节,也不在出去和伙伴们一起放烟花了,而是站在窗口凝视着那些在漆黑的天空中绽放的五彩缤纷的“鲜花”,独自享受着……
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
鲁迅先生在文章中表现了他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那股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整日被父母,家奴管束着,这正是儿童特有的。曾几何时,我已经远离了童年,进入了少年,每天都在这忙忙碌碌的学习之中,纷纷挠挠的生活之中。但我自己认为自己还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孩子,有时还做着甜美的童年之梦。回忆起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忍俊不禁。我家原属市郊,附近有一大片田野,小时候,总去那里享受着春日的阳光,秋日的清风,还有那片总被我采得一朵不剩的油菜花,我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小时候,每天一吃完饭嘴都不擦就去邻家串门子,和小伙伴一起去吃豆腐花,一起去田野里玩,时不时还跌进泥坑变出个“小泥人“,采了各式各样的花,又生怕主人找来,就把花藏在树洞里,一会儿回去花早就枯萎了,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田野上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因野上了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们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旧热爱自然,向往自由,无论现在能否实现。这也许就是我和幼年鲁迅的相似之处吧,使我在读过文章后有了这么多感动。
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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