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读后感中没有自己的感受,它的存在价值就不够高,好的读后感,一定是我们在读完之后,结合原著的内容写出的,下面是好文溜溜小编为您分享的漂的读后感2000字5篇,感谢您的参阅。
漂的读后感2000字篇1
列夫·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是一部带有浪漫主义色彩的小说,这部长篇小说十分值得我们细细品味。小说从家庭生活场景和战争场面的描写入手,站在宏观视角,描绘了19世纪俄国的社会生活。
首先,小说人物处理有自己独到的见解。
?战争与和平》多出运用对比的手法,用其浪漫色彩的语言来劝勉世人。并不写一些“高大全”的人物,小说中,有渐渐由有许多不良嗜好一步步蜕变为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的比埃尔;也有在国难当头只是仍然寻欢作乐,沉浸在奢华糜烂的生活中无法自拔的艾伦等贵族。
在描述他们的时候,作者是想通过描写来表现自己心中美好的愿景的,但是他还是会从一个人不成熟的一面写起,这样也更加的真实动人。也许有人会说,像小说描写的比埃尔参加决斗,娜塔莎甘愿离家出走追求所谓的爱情是一种不好的,不应该写的东西。那就有失偏颇了。我国近代的学衡派,观点保守,他们也认为西方一些小说描写一些社会中的负面信息,这样是令人作呕的,是不良的。但是大家细看小说又会发现,其实,在比埃尔参加决斗之后,又描写到他的对手其实在家中是个孝子,是个对待自己姐妹很和善的人。
小说中还写到比埃尔在决斗前后内心的斗争与挣扎……这写情节真切地反映出,描写不良的事情,有没有经过作者自己的真实的、诚实的思考,托尔斯泰在写这部作品的时候,有没有经过这样的思考是显而易见的。大家可以试想一下,如果有作家只是单纯描写不良的事情,而命运在之间穿插或者是引导读者作出理性的思考,那么这样的作品就只能是一种宣扬腐朽、落后文化的载体。
描写出他们渐渐“成长”的一面,这也使得小说的任务形象更加丰满。小说中的人物娜塔莎据说原型是托尔斯泰的母亲,但是在小说中,也写到娜塔莎遇见所谓的爱情时迷失了自己,无法理性进行判断,险些被恶人诱拐,差点就酿成大错。比埃尔呢,在小说的上半部分,是一个贪图享乐,脾气暴躁的人,但是他通过各种方式,找到自己身上的不足,下苦工夫改变自己,使得自己的性格更加趋于完善,也许,他是作者美好的期望吧。
其次,这部小说还在分析历史的成因有不同于一般思维的特点,用哲学的角度分析历史的成因以及历史人物活动与历史演变的关系,而不再是用以往其他人的那种唯心主义的眼光片面地看待历史的演变过程(小说中提到的英雄人物决定历史进展显然是唯心的、不合逻辑的),这又是它与其他小说不同的一点。悲伤而有冷静,欢乐而不是风度。它从一个全面、客观的角度来看待社会生活中的人与事,虽然这部小说被划分在浪漫主义小说中,但我觉得,《战争与和平》是一部浪漫主义与现实主义结合的比较好的作品。
从小说的写作方面,我想谈谈我的几点看法。
第一,在人物刻画方面,小说善于设置矛盾冲突来展现人物性格。《战争与和平》中刻画了两种人物,借用哈代小说的说法,一种就是灵肉性人物。比如娜塔莎;还有一类肉性人物,比如艾伦。这两类人物,在平静的生活中展现人物性格仍远远不够,在激烈的矛盾冲突中,更能浓墨重彩地展现人物性格并展现当时社会文化特点。小说通过这种渐进的过程给读者的冲击更加强烈,就像平静的海洋亲眼见到波浪时,还是会被那壮阔的景象所深深折服。
第二,小说善于描写恢弘的场面,给人以壮阔之美。和《德伯家的苔丝》相比较,我们就可以发现,《德伯家的苔丝》描写的故事情节属于半封闭状态,似乎与外界的联系很少,无论是某个小说人物遭到非议什么的,都是小说中的主要人物对其产生非议,而不是所谓的“当时社会上”的人。这就有种不太真实的感觉。人是生活在社会中的人,每个人的一举一动都或多或少会引起其他社会上的人的反应,而不是单纯地只是几个人在那里发议论。我认为这是《德伯家的苔丝》在叙述中出现的不足。因为作者他已经将故事情境和人物遭遇做了较为真实的处理,而单单在社会环境这一方面处理成与世隔绝的状态,显然有逃避现实之嫌,就像在编织一个梦一般的童话。
在《战争与和平》中,作者将人物的一举一动放到“当时的社会”这个大环境中去,在给人真实感的同时,也是作品的意义更加特别。据说,俄国人是喜欢《战争与和平》的,因为他里面塑造了别佳、安德烈等几个安国人物形象,他们为他们的祖国抛头颅,洒热血,使得“战争”时期向“和平”时期过度,为当时的社会稳定作出了卓著的贡献,宣扬了爱国主义思想。
但是我觉得,爱国主义思想是一个国家在任何时期都应该有的,而且,引申开来,小说这种渐进的叙述方式也向我们传递了一个信息:爱国主义思想的培养不是一蹴而就的。看看小说中的人物别佳,他不在战争的场面中时,更多展现为是一个关心周围人的人。当他请求参加军队时,当他冲锋陷阵时,他展现出的更多的是爱国主义。我就在想,如果只会空谈爱国主义,是无法达到使被教育者真真正正地培养出爱国主义思想的。只有在孩子小时候就教育他关爱周围的人,在他们长大后,自然而然会热爱他们的祖国。
漂的读后感2000字篇2
初读《傲慢与偏见》还是在初中,当时不仅是为达西和伊丽莎白的爱情故事而着迷,更是被真实有趣的英国乡村中产阶级日常生活和美丽的田园风光所吸引。几年之后,再此翻阅,对书中所展现的社会大背景以及人物的性格有了更深的理解。
?傲慢与偏见》写于18世纪后期,此时英国正在进行工业革命,社会各阶级之间已经出现了很大的矛盾,但作者简?奥斯汀并没有通过描写大规模运动之类的来展现这些社会矛盾,而是选择在她生活的英国乡村这个小环境下,描写伊丽莎白与达西,简与彬格莱,丽迪雅与威克汉姆,卡洛蒂与柯林斯这四桩婚事,表达自己的婚姻观,通过讽刺经济利益对人们恋爱和婚姻的影响来展现社会矛盾。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故事开始时,自私势力的贝内特太太对彬格莱的吹捧,她重点不在于品行,外貌,学识等,而是兴奋于彬格莱5000英镑的年收入,这是多么滑稽可笑啊。还有威克汉姆为了钱财诱骗达西的妹妹私奔,从这些小切入点就可以深刻反映出当时社会金钱至上的不良风气。
达西的傲慢到底从何而来?从表面上看,是因为他出身优越,相貌仪表堂堂,年收入又颇高。而我认为,这是由当时的阶级矛盾决定的。在第一次舞会上达西不愿意与乡村的姑娘们跳舞,看不起她们其中的任何一个,甚至美丽的伊丽莎白也被他拒绝。到后来达西和彬格莱的姐姐对简与彬格莱婚事的阻止以及独断专行、自私自利的凯瑟琳夫人对伊丽莎白与达西婚事的阻挠。所谓的“上流社会”对在乡村生活的中产阶级的歧视,特别是柯林斯对凯瑟琳夫人那阿谀奉承,虚伪愚蠢,奴颜婢膝的惺惺作态,无一不反映出阶级差距造成的深刻影响。而作者简?奥斯汀本人是英国乡村中产阶级的一员,并且终身未婚,书中描写的社会生活状态正是对她自己生活的真实写照。具有鲜明的时代性。
这本书描写的社会生活十分有趣,人物更是性格各异,栩栩如生。我最喜欢的是伊丽莎白。伊丽莎白是作者心中完美女性的化身,她的美貌虽不及姐姐简,但她具有过人的胆识和果敢的气概。柯林斯为了更理所当然地继承贝内特家的遗产,于是向美丽的伊丽莎白求婚,伊丽莎白理智地判断自己的情感,果断地拒绝了求婚。在凯瑟琳夫人来询问她与达西的婚事时,她不惧地位的悬殊,阶级的差距,勇敢的表达自己的内心。这些片段都使我不由自主的喜欢上了伊丽莎白。但同时她的偏见也使她和达西的感情走了一些弯路。我们常说:不可以貌取人。但其实在生活中这一点很难做到,就像伊丽莎白对达西的偏见一样,威克汉姆军官,英俊潇洒,玉树临风,又平易近人,幽默风趣。与达西的傲慢,不善言辞比起来,确实表面上要好很多。谁又能想到这位英俊的军官竟然是个恩将仇报的无赖赌徒,而看似冷血的达西却是个善良助人的绅士?就连聪明的伊丽莎白也被威克汉姆光鲜的外表给骗到了,听信谗言对达西产生偏见。这也教会我们一个道理,在了解朋友时,万万不可被外表所迷惑,要深入了解其人格,从多方面了解朋友。并且,朋友要自己去感受,从第三方了解到的情况并不一定是真实的。
男主角达西也十分有个性,他从小就受到良好的教育,他慷慨大方,助人为善,是英国贵族的典范。他面冷心热,虽然看起来冷冰冰的,拒人于千里之外,但他的内心充满了爱与仁慈。在威克汉姆挥霍完遗产,想拐骗他的妹妹离家出走从而获得金钱的情况下,达西还能宽容大度的原谅他,并且给予他金钱,实在是仁至义尽。达西在被伊丽莎白拒绝后,了解到了伊丽莎白的妹妹丽迪雅和威克汉姆私奔,在贝内特家面临危机的时刻,他不计前嫌,亲自到伦敦与伊丽莎白的舅舅一起寻找丽迪雅并商量计策解决问题。而这一切他都没有告诉伊丽莎白,这种不求回报的爱深深打动了我。俗话说“金无赤足,人无完人”,达西的傲慢他最大的缺点,达西第一次向伊丽莎白求婚时不仅倾吐出他对伊丽莎白的爱慕之情,同样也滔滔不绝地吐露自己的傲慢心情,并且谈得毫不逊色。他觉得她门第低微――他是降格要求,是家庭方面的障碍,使得理智与情感发生冲突。他说得热情激动,好像是他自贬身价之故,不过这却不大可能对他的求婚有利,他流露出来的胜券在握的神情更是火上浇油。对于自尊心强烈的伊丽莎白来说,听到这番告白是愤怒高于惊喜,自然少不了对达西的斥责。这也是文中最有意思的部分,把达西的那份傲娇毫不保留的表现出来,让人忍俊不禁。
相较于伊丽莎白和达西的个性,简和彬格莱两个人的性格则有很多相同的地方,他们都没有主见,听从他人的安排;并且都较软弱,不善于反抗。彬格莱因为姐姐们和达西的劝说,中途放弃了自己对简的爱慕,离开的乡村。而简在面对彬格莱时也是犹豫不决,羞于表现自己的真心,导致两人错过了许多机会。好在最后两人在达西和伊丽莎白的帮助下认识到了自己的真心,重新走到了一起。我们也许会讨厌简和彬格莱这种羞于表达、无主见的性子,但在生活中,拥有这种性格的人不在少数。这类人往往在生活、学习、工作中不突出,易随波逐流,易受他人鼓动影响。而他们要做的就是寻找到自己的目标,认清自己真正想要的做的是什么,并坚定的走下去。
合上这本书,仔细品味一番,我看到了什么?理智、人性、尊严、爱情……
漂的读后感2000字篇3
?苏菲的世界》是一部深入浅出的人类哲学史,它不仅能唤醒人们内心深处对生命的敬仰与赞叹、对人生意义的关心与好奇,而且也为每一个人的成长——使生命从混沌走向智慧、由困惑而进入觉悟之境,挂起了一盏盏明亮的桅灯。拿起小说,不由自主地代入到主人公之中去,从一开始的仅仅是好奇“来信到底出自谁的笔下“、”席德是谁“这些问题,渐渐过渡到对书中的每一个哲学问题的认真思考以及提出疑问,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读者心灵逐渐成长,更趋于一个完整的”人“,一个区别于植物、动物的高等生物——人,而当中的区别就是人具有理性。
读过《苏菲的世界》,不难发现从古到今,哲学家们从没忽略过对理性的思考。哲学在本质上是理性的事业。当西方哲学史上第一个哲人泰勒士宣布“水是万物的始基”时,泰勒士就在运用他的理性,“水是万物的始基”这个判断无疑地是一个理性判断。何为理性?斯多葛学派认为理性是神的属性和人的本性;唯理性论把理性看做是知识的源泉,只有理性才是可靠的;十八世纪的法国唯物主义者认为,凡是符合人性的就是理性,主张把理性作为衡量一切现存事物的尺度,建立一个永恒正义的理性王国;在德国古典哲学中,把理性和知性相对,作为认识的一个阶段。柏拉图认为,理性是永恒不变的,而且是宇宙共通的。也就是说,理性并不是人类与生俱来的思考行为、方式,而是人对所有事物客观、正确的分析与判断,世间万物本来就有其既定的概念、形式,不会因为人类的不同理解而改变,理性就是对这个概念、形式的正确认识。理性不会“因人而异”,所以说,“男人和女人具有不一样的理性”根本就是无稽之谈。
苏格拉底认为,真正的智慧来自内心,指的就是我们的理性。我们要知道,智慧不同于知识,它是人类思考、分析、探求真理的能力,需要人自身的领悟而来,同时,理性还是人获得知识的基础,不经理性思考而麻木接受的知识,只能算是大脑里一堆毫无意义的文字、符号以及图像,你不知其从何而来、有何作用,甚至不能判断其是否正确,这时,知识不仅不能使你明智,还会使你困惑。同样,我们的感官给我们带来的信息很多时候都是不准确的,过渡依赖感官,而放弃理性思考,这会导致我们活在一个模糊、不精确的世界里,走不出那片误解造成的“迷雾”,更无法窥视真理的一角。
苏格拉底有一句让笔者十分在意的话:知善者必能行善。何为知善者?大部分人的自小必定接受了不少道德品格上的教育,一套当今社会的善恶是非观也因此成形。我们知道闯红灯是不对的,也知道行窃是有违道德且违法的,但为什么每天还有那么多人做出违背道德、法律的事情来?在下认为,所谓“知善”,并非只是知道何者是对的,而是通过理性,分析出一种行为之所以是对是错的原因,及自己采取相应行动会造成的影响和后果,得出自己应该如何做的结论。以自己的思想为出发点采取正确的做法,而不是只为了迎合社会,这是关键。在这里,笔者想分享下自认为很有趣的一个经历,有时候,我会在做了某件事后问一下自己:”我这样做了好事,上帝应该会认同我是个好人吧。“但转念一想,这样只为了得到上帝认同而行善的话怎么能算得上是好人?这样一来我岂不是成了心机重的小人了吗?可是,如果这样做了好事的我算不上是好人还是坚持这样做了的话,就算是个不计回报的善良的人了不是吗?......经过这样反反复复的斟酌与一番煎熬之后,我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辨别是非的能力存在于人的理性之中,而非社会。以他人的肯定与认同为动机所采取的行动未必是对的,我们都应该遵循自己的本心和理性,做好事是我们与生俱来的良知以及理性所驱使的,只有这样做才能使我们快乐。
有人会问,理性与信仰冲突吗?圣奥古斯丁说:“在宗教问题上,理性能做的事情很有限。”圣多玛斯认为,我们可以透过理性的思考与感官的证据推知一部分的真理,另一部分则由上帝透过圣经对我们加以启示;圣经教导我们上帝希望人类如何生活,但上帝同时赋予我们良心,去明辨是非善恶。当一个人有了信仰,他会更有追寻真理的勇气,而追寻真理的路上总少不了理性为他指明方向;当一个人学会运用理性,他就不会盲目依赖他的信仰,而会带着辩证的眼光去审视自己的信仰,甚至会对其加以改造,使其更接近于真理。理性与圣经,信仰与知识,本来就不冲突,通过理性,我们能判断是非,以此约束自己的行为,虽然界限是模糊的,而信仰则明确地指示了我们该怎么做,但这还需要经过我们的理性思考加以确认。理性,使人得以接近、看清楚自己的信仰。
人真应该为自己拥有理性而自豪,当然,理性还同时让我们明白自身的渺小、无知,但是,理性也赋予了人类力量,使人类智慧、善良、坚强,具有了探求真理的渴望与能力。
漂的读后感2000字篇4
?史记》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全书共一百三十篇,分为本纪、书、表、世家、列传五种形式。传记的一种,主要记诸侯之事。作者是西汉时期的司马迁。《史记》约成书于公元前10x年至公元前9x年,本来是没有书名的,司马迁完成这部巨著后曾给当时的大学者东方朔看过,东方朔非常钦佩,就在书上加了“太史公”三字。“太史”是司马迁的官职,“公”是美称,“太史公”也只是表明谁的著作而已。班固的《汉书·艺文志》在著录这部书时,改成《太史公百三十篇》,后人则又简化成“太史公记”、“太史公书”、“太史公传”。《史记》最初没有固定书名,一般称为“太史公书”,或称“太史公记”,也省称“太史公”。
“史记”本来是古代史书的通称,从三国开始,“史记”由通称逐渐成为“太史公书”的专名。近人梁启超称赞这部巨著是“千古之绝作”(《论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鲁迅誉之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汉文学史纲》)
司马迁的父亲司马谈任太史令,写古今通史的愿望没有实现,临终要司马迁完成其夙愿。后来,司马迁继任父亲太史令之职,开始写《史记》,十多年后,终于完成。
司马迁著《史记》,其史学观念在于“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司马迁探求的天人之际,并非承认天的神秘力量反而重视天人之间关系的演变,从而了解 “古今之变” 的关键,探求出历史动态发展变化的层面,最终完成“一家之言”。而他的撰述动机,主要有以下三方面:
一、司马迁为了继承其父司马谈编订史书的遗志,完成撰述《史记》的宏愿。司马氏世代为史官,司马谈一心继承先人久绝的世业—太史令,重现孔子撰述《春秋》的精神,整理和论述上代历史。《隋书经籍志》说:“谈乃据《左氏春秋》、《国语》、《世本》、《战国策》、《楚汉春秋》,接其后事,成一家之言。”可见司马谈有意继续编订《春秋》以后的史事。汉武帝元封元年,武帝进行封禅大典,司马谈身为太史令,却无缘参与当世盛事,引为终生之憾,忧愤而死。他死前将遗志嘱咐儿子司马迁说:“今天子接千岁之统,封泰山,而余不得从行,是命也夫!余死,汝必为太史,无忘吾所欲论著矣……”司马迁则回答道:“小子不敏,请悉论先人所次旧闻。”可知司马迁乃秉承父亲的遗志完成史著。而《史记》以《封禅书》为其八书之一,即见其秉先父之意。
二、司马迁想继承《春秋》精神。司马迁在《太史公自序》说::“先人有言,自周公卒,五百岁而有孔子,孔子卒后,至于今五百岁,有能绍明世,正《易传》、继《春秋》、本《诗》、《书》、《礼》、《乐》之际,意在斯乎?意在斯乎?小子何敢让焉?”此正暗示其有明道义,显扬志业人物的使命。《春秋》的下限,到鲁哀公获麟之年,此后的史事就没有完整的史籍记载。司马迁是绍继《春秋》,并以汉武帝元狩元年“获麟”及太初元年改历下限,撰写史记。然而,司马迁继承《春秋》,不仅是要形式上承继周公以来的道统,而且是重视《春秋》的性质,他在《太史公自序》说:“夫《春秋》,上明三王之道,下辨人事之纪,别嫌疑,明是非,定犹豫,善善恶恶,贤贤贱不肖,存亡国,继绝世,补敝起废,王道之大者也……《春秋》以道义,拨乱世,反之正,莫近于《春秋》。”可见司马迁对“春秋之义”和“春秋笔法”心仪已久,这是他要承孔子的真意、秉承《春秋》褒贬精神,撰述《史记》。
三、司马迁要肩负史家职责。据《后汉书百官志》载,“太史令”只是俸禄六百石的小官,职责仅在于管理图籍,掌管星象天文,最多也只是记录上代及当代事情,并无著述的责任。然而,司马谈和司马迁明显不满足于“拾遗补蓺”。司马谈早有整理上代历史的.计划,可惜却“发愤而卒”,临终前叮嘱司马迁,认为“自获麟以来,史记放绝。今汉兴,海内一统,明主、贤君、忠臣、死义之士”甚多,身为太史令,有完成论载上代历史的任务。司马迁在《太史公自序》也指出身为太史的职责说:“且余尝掌其官,废明圣盛德不载,灭功臣、世家、贤大夫之不述,隳先人之言,罪莫大焉。”因此,司马迁一心秉承先人世传及“述往事以思来者”的责任感,决意撰述《史记》。在《报任安书》中亦透露著述《史记》的目的,他说“凡百三十篇,亦欲以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可见他不但要完成太史令的责任,更要尽史学家的职责。
?史记》是一部贯穿古今的通史,此书记事始于传说中的黄帝时期,一直写到汉武帝元狩元年,叙述了中国古代三千年左右的历史。全书共一百三十篇,有十二本纪、十表、八书、三十世家、七十列传,五十二万六千五百一十五字。“本纪”是全书提纲,按年月记述帝王的言行政绩。“表”用表格来简列世系、人物和史事。“书”则记述制度发展,涉及礼乐制度、天文兵律、社会经济、河渠地理等诸方面内容。“世家”记述子孙世袭的王侯封国史迹。“列传”是重要人物传记。其中的本纪和列传是主体。
漂的读后感2000字篇5
读《战争与和平》很舒服,不仅因为作者语言描写上的顺畅,更在于从这部作品中感受到了很多与中国历史和中国文化相契合的地方。从我自己看来,作品之所以有价值阅读,可能就在于作品能够给予显示以启示,无论这种启示是正面的借鉴还是反面的提醒。
皮埃尔和安德烈有过一场争吵,他觉得安德烈只是为自己活着实在难以理解,他在共济会的影响下,认为应该努力求得自身净化,为他人,爱邻人。从这里,隐约可以看到儒家文化所提倡的修身养性,推己及人,忠恕之道甚至于“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书中关于战争的描写,也有很多和中国人体验相符的地方。尼古拉参战受伤之后,想到了家里的好,发出了我为什么要到这里来的疑问;安德烈也对自己参军作战的目的产生了怀疑:到底为谁作战?这样的一些思考在中国同样有过发展,中国人也有所谓“一将功成万古枯”的叹息,也有“兴,百姓苦;亡,百姓苦”的反思。甚至于书中多处可见的关于人民战争、游击战争十分纯洁和强烈的民族感情的描述,恍惚让人体会到了中华民族生死危机关头所发出的“救亡图存”的最强音。更有甚者,战争几近结束之时,面对军队大量的减员,书中竟然会有“剩下的全是菁华”的感叹,抑或是振奋人心,一扫颓气的激励,这种种不能不让人想到长征结束后毛泽东对于中国红军的种种描述。
这本书太多的地方能激起人关于我们所熟悉的中国历史、文化的联想。50、60年代的翻译文学已经内化在中国现代传统之中,不知道中国的读者们是否从这些翻译的经典中看到了我们久远的传统和不久前这个国家有几许相似的经历;甚至于再往年推,革命战争年代的人们读这本小说是不是从中汲取了很多可供中国革命学习的地方;再往后,80年代的人们热衷于读这些经典,比如说战争与和平,其中是否也唤起了人们对历史的回忆,并引发了对理想生活的追求?
“中国现代传统,也即20世纪中国文化传统和现在有什么关系?这其中是否还有一些可以作为精神传统滋养下一代?”从第一个问题看似很自然地过度到第二个问题,然而我不认为这样,甚至于如果把这两个问题过分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会影响我们对第一个问题的思考。如果这么推理可能要好很多:影响20世纪中国文化传统的种种因素中,集中到本次讨论的范围也即那些文学经典,是否还有很多值得今天的人借鉴学习的地方?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我们就要反思为什么包含了很多经典要素的作品在今天不能再引起今天人的广泛兴趣?当然可以我们可以说出很多诸如社会急速发展,诱惑越来越多之类的理由,但是对文化问题的反思可能并不能仅仅局限在对政治、经济问题的反思,文化本身可能就有值得反思的地方。
我们是不是可以从《战争与和平》这些经典之中发现一些我们以前没有发现的东西,从另外一个角度,就是能不能从现代的角度对这些经典进行再解读,重新发现或者重新认识一些对于我们有启示的东西。由此联想到近年来颇热的“国学热”,无论这种国学热是炒作出来的,还是真正意义上的国学热,既然这股热潮能够出现,就说明了社会上更多的人已经意识到了我们存在的问题,并且希望能从我们的传统中寻求解决之道。当然,有很多人会觉得这种国学热是在西方知识结构框架中对国学的解读,并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所谓的国学。我觉得即使这样又有什么关系呢?即使我们不能摆脱全球资本主义化的趋势,我们同样能够重新发现我们自己的传统。推而广之,对于《战争与和平》这些曾经影响过我们或长久或短暂历史的作品,重新解读的意义也在此:发现延续的传统,构建新的传统。
再回到作品本身,从书中大段关于舞会的描写,对于人物心理的描写,对于景物场景的描写,很明显的显示出托尔斯泰在这方面写作的得心应手。在读刺猬与狐狸之前,虽然觉得书中大段所谓传教式般的议论很是枯燥难读,但并不觉得这是此书的败笔,甚至觉得是自己素养不够,才导致不能理解提升作品档次的“精华部分”。当时就是这么认为的,所以13日上课的早上还特地将第四册最后关于历史的探讨重新细读了一遍。由于水平的局限,并不能发现其被贬低的原因。单从表面来讲,托尔斯泰舍长就短,显然有他自己的思考,而这种思考很明显与作者的危机意识紧密相连。这一点可能跟鲁迅等文人颇为相似。张承志在《鲁迅路口》的散文中,认为鲁迅不走“纯粹的文学道路”的愿意在于鲁迅的“良知”。张的观点有偏颇的地方,但是还是很清晰的表达了鲁迅以及鲁迅之后的一大段时期,社会需要思想,中国需要思想。
?战争与和平》在中国的流行,其中应该也有这方面的因素。毛时代的人人都可能成为哲学家,这时间的人当然需要思想,于是《战争与和平》流行;从一些80年代的回忆文章特别是对于80年代大学生活的回忆文章里,很容易发现有过一段诗意的时间,结诗社、读尼采等等,对独立思想的追求,于是《战争与和平》流行。90年代之后,人们不再需要诗了,好像独立思考的人也越来越少了,于是通俗的文学取代了经典,也就是课上所说的,突然发现现在的人不读“《战争与和平》”了。从这个角度来讲,对这类文学作品的重新解读,发现延续的传统,构建新的传统,或许还有对社会重新启蒙的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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