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一直都是我们工作学习中常见的一种应用文体,将读后感写得全面之后,才能吸引更多人阅读原著,好文溜溜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鹅读后感400字最新7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鹅读后感400字篇1
同学们,你们在遇到困难时会不会动脑思考呢?在危急时刻,你是哭鼻子?还是冷静思考呢?你要是做不到,就来学习一下鲁滨逊吧!
这本书主要写了鲁滨逊所在的大船遇到了风暴,整搜船只有他自己侥幸逃到一个荒岛上。他发现自己的处境时,并没有自寻短见,而是在荒岛上生活下来。他在大山洞里建了一个小居所,又在水果园里建了一个水果胜地。在岛上的二十年中,他收养了一个野人,还在最后保护了很多来到这个岛上的人。鲁滨逊什么困难没有经历过,不都挺了过来?而且最后平安回到了家乡,还收到了一笔可观的财富。
要是问鲁滨逊悲伤过,感到无助过吗?他当然感到过。但他一次次坚强地告诉自己:一定会成功的,这点困难算什么。一定会渡过难关的。一定要挺住啊鲁滨逊!坚持到底就会胜利。
他一次次的与死神擦肩而过,一次次差点儿死于非命。不都好好的吗?他靠的是什么?是鲁滨逊的坚强、毅力以及胆量。他经历过了暴风、海难、海啸、地震、食物短缺、野蛮食人族、强盗等很大的困难,而且活了下来,就是靠着这种精神。
我们现在生活在城市里,不愁吃、喝、穿。而且去购物、交流都非常方便。也遇不上太大的困难。但万一遇上困难呢?你会一次次轻松解决吗?这得靠你的智慧、毅力。所以我们大家应该学习鲁滨逊的精神、品质,你才能在遇到困难时不惧怕、轻松解决遇到的问题。
鹅读后感400字篇2
当我读完《秋天的怀念》这篇课文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被史铁生叔叔的母亲那种伟大而无私的母亲深深的感动。
课文主要讲:一位重病缠身的母亲无微不致的照顾双脚瘫痪的儿子。可是,母亲在一个秋天里,母亲因病而死,并在临终前说了一名句这样的话:“我那生病的儿子,还有那末成年的女儿,要让他们哥妹俩好好活下去。”当史铁生叔叔知道母亲逝世时,后悔的眼泪水不停地往下滴,便下定决心一定要完成母亲最后的愿望。并和妹妹好好活下去的感人故事。
这件感人的事令我想起了一件事“那是个寒冷有日子里,我晚上一点钟突然感冒,不想惊动爸爸妈妈,想让他们好好休息,所以我想,起来喝杯水就没事。可是越烧越高,结果昏迷了。
当我醒来的时候已经躺在医院的病床上了,这时四周模模糊糊的,什么也看不清楚,只是模糊地看见一个人泪流满面,很伤心的样子。过了一会儿,我渐渐看清楚了,是妈妈。这时我激动而害怕的投进妈妈的怀抱里,无比幸福地紧紧拥抱在一起。
也许你读了这篇文章后会流泪的。母爱是每得寸进等伟大的,在这世界上,母亲们为自己的女儿花了多少心血,所以我们作为儿女的应该孝敬她们。每个人都有母亲,母亲们每时每刻都在为我们而操捞,她们为我们操白了头发。
母爱是伟大的、是崇高的、是无私的。让我们拍起手唱:“世上只有妈妈好,有妈的孩子像块宝,投进妈妈的怀抱,幸福享不了………。”
鹅读后感400字篇3
女儿:
在寒假中,我阅读了《宝葫芦的秘密》这本书,它让我受到了很深的教育。
故事讲述了一个叫王葆的小学生,因为不满同学们对他得看法,所以自己一个人来到河边钓鱼,在无意中发现了一个宝贝—宝葫芦。这是一个有魔力的宝贝,可以满足他的主人的任何愿望,条件是不能让任何人知道这个秘密。王葆接受了这个条件,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而且不是一般人享受的幸福。比如他要演讲比赛,想要一份演讲稿,马上就会有一份演讲稿出现在桌子上;如果他想买东西没有钱,他的口袋里立刻会有一大把钱任他花。王葆自以为获得了一件神通广大、魔力无边的宝贝,可以让自己过上幸福的生活,但是这些“幸福”的生活,却给王葆带来了不少麻烦。从次,他得屋里有多处了许多千奇百怪的东西,当别人问起怎么回事,他总是撒谎说是替别人寄存的。他每天躲着自己的朋友,生怕别人问起关于他的事。后来王葆才得知,宝葫芦变出来的各种东西,原来都是别人做好的:演讲稿是别人写好的;花草是别人培养的;机械模型是别人做好的。最终,纸包不住火,王葆出卖了宝葫芦。
人每时每刻都在想着不劳而获,却忘记不劳而获对别人的损害,以及对自己的麻烦。
我们都要不能做损人利己的事,应时时刻刻为别人着想。
鹅读后感400字篇4
老舍对我们来说,已经是很熟悉的一位作家了,在此也就不多介绍了。倒是写作背景得说说:话剧《写于1956至1957年间,它是老舍一生中最优秀的戏剧创作,正像曹禺先生所说,它是“中国戏剧史上空前的范例”。老舍写小说很少,却写了不少的戏。在写《茶馆》之前,他写了话剧《春华秋实》、《西望长安》,在《茶馆》之后写了《红大院》、《女店员》和《全家福》等。《茶馆》跟这些配合时事政治的作品,在题材、风格以及创作模式上,都大不一样,他重新写起了解放前写惯了的“陈年往事”。
每一本书,都是一个很好的时代缩影,《茶馆》也不例外。这本书包含了三个时代,每一幕就是一个时代。
故事发生在一个茶馆里,时代在变,茶馆也在变。“这三幕共占了五十年的时间……”“这就是说,用这些小人物怎么活着和怎么死的,来说明那些年代的啼笑皆非的形形色色。”这是老舍自己评价《茶馆》时说的。
?茶馆》里的其他人,儿子还是遵循老子的处世态度,有的甚至变本加厉。这是时代的悲哀。
?茶馆》让我们看清了那三个黑暗时代,也看清了那些生活在底层的人民,一个个破落、衰败。《茶馆》不愧为“中国戏剧史上空前的范例”。
鹅读后感400字篇5
?论语》是一部举世闻名的国学经典,许多人崇尚它“和为贵”的处世哲学,而我,则更迷恋它对理想的追随。
确实,整部《论语》都隐约的从礼仪、为政、学习等方面体现着对理想的追求。在《论语》里,有一大段还特别描述了它。子路、曾皙、冉求、公西华和老师——孔子在谈理想。子路抢先一步,急忙道出了自己的理想:给我一个很大的国家,但兵荒马乱、礼乐崩坏,我用三五年的时间,就能把敌人赶走,而且人人都举止高尚,成为一个礼仪之邦。冉求在老师叫他之后慢慢地说道:给我三五十里地,那里也有战争,给我三年时间,我就能把国家重归和平,但我可不敢把它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变成礼仪之邦。他们的态度可谓一个比一个谦逊,到了公西华,他说他只想做一个帮助实行礼仪的道士。最后,孔子叫到了一直在专心弹琴的曾皙,只听琴声渐轻,“当”一声,乐曲结束,曾皙坐了起来,说道:在万物复苏的春季,我带上朋友、妻子还有一群孩子,到刚开冻的河里去洗澡,然后去唱歌跳舞,之后,就唱着歌回家。这时,一直不发话的老师说:“我同意曾皙的观点。”老师私下里又对曾皙说:“他们三个人的理想太不切实际:子路如此性急,肯定治理不好一个礼仪之邦;冉求虽说是三五十里地,但也是一个国家,有人民群众,有政府;公西华只是想做一个道士,但礼仪的事太大太重要了,非君子不能做呀。而曾皙的理想,不宏大但最接近人生的起点,最重要的是,他倾听了自己内心的声音。
是啊,我记得苹果之父——乔布斯说过:一个人最重要的,是追随人的内心心灵和直觉的勇气,因为心灵会告诉你你真正需要的是什么。而现在,许多人很忙碌,却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他们都在为别人而活。现在还有多少人在仰望星空?有多少人感受着四季的更替?有多少人会去倾听花开的声音?所以,我们不应该只活在钢筋水泥的森林里,不应该只有一颗冰冷的心。那么,就多去看看大自然吧,这时,你会全身上下都充满了能量。倾听自己心灵的声音,你会很快乐。所以,就请你停下疾行的脚步,等一等落在后面的那份纯真、那份快乐,去寻找真正的理想吧!
鹅读后感400字篇6
一滴清水,可以折射太阳的光辉;一本好书,可以净化一个美好的心灵。在我内心的深处,曾经有这样一本书,它像一滴清水折射了我心中的太阳。这本书是著名女作家林海音写的自传体小说《城南旧事》,以其七岁到十三岁的生活为背景,讲述了英子在北京城南发生的种种故事。
20年代末,六岁的小姑娘英子在北京城南的一条胡同里。那个常常站立在惠爱馆的“疯子”季贞,是英子认识的第一个好朋友。季贞曾经和一个大学生相爱,后来,那个大学生被警察抓走了,季贞生下的女儿小桂子被他们丢到了城根下,不知下落。最后却被找到了,但是在寻找爸爸的途中,一不小心火车的轮子下死了。后来英子搬到了新帘子胡同。英子就又认识了一个人,他为了供弟弟上学,就去偷东西。虽然我不喜欢小偷,但是听到英子怎么说,我就觉得他有点可怜了。过了不久,那个小偷就被警察带走了。九岁那年,宋妈的丈夫来到了英子家。英子得知宋妈的儿子在两年前掉进河里淹死了,女儿呢,却被丈夫卖掉了,英子很难过,不知道宋妈为什么要丢下自己的孩子,来伺候别人。后来,英子的爸爸因得肺病去世了,宋妈也走了。英子就随着家仆乘上马车,告别了童年的时光。但那一缕淡淡的哀愁,那一抹沉沉的相思,深深地印在英子的童稚的记忆里,永不消退,也深深地打动着我……
?城南旧事》带给我的种种有点甜,有点酸,有的开心,有点难过的滋味,都是一双童真的眼睛告诉我的,我想,在我今后的人生中,这双充满童真的眼睛一定会永远伴随着我,而我的眼睛也会因此而清亮起来。
鹅读后感400字篇7
动物的生存与发展最容易刺破人类文化的外壳和文明社会的种种表现。而《狼王梦》这本书更有力的毫无遮掩地直接表现丑陋与美丽融于一体的原生态生命。丑陋毫无疑问就是狼族之赤裸裸利益的争夺,名誉的追逐,残酷的斗争,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美丽同样是狼族感情:母子之间的情亲紫兰为了即将诞生在这个世界上的心肉,不顾自己的生命毅然盗取鹿仔为自己充实乳汁,好迎接自己与黑桑爱的结晶小狼崽,在一场飞沙走石大暴雨中,狼妈妈在与猎狗的机智斗勇中艰难的产下四只小狼崽:-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夫妻之间的感情紫岚和黑桑一起天衣无缝的合作击退了狼王洛嘠,但是命运永远是天注定的,黑桑丧命在鬼谷的洼地,真是可惜了一代狼杰,壮志未酬死不瞑目。
紫岚为了完成壮志,她用尽办法调教小狼崽们,甚至有时去撕咬他们,但世事难料哪&千方百计达成宿愿黑仔拥有和黑桑一样的气魄,紫兰在他身上仿佛看到了黑桑的幻影,为了培养他,紫兰用尽了所有精力,黑仔的大胆傲慢最终害了他,在金雕的爪下死于非命。蓝魂儿的野性不比黑仔差,从小争强好胜的他怎能容忍小工狼黄犊的羞辱呢?他的不甘让他的野性吞噬了理性,正在他春风得意之时,便是他魂断捕猎夹之日。
双毛从小失去了自信,心就像被一块阴霾笼罩着,狼的狠﹑毒﹑辣在他身上似乎已经湮灭踪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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