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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龙展读后感6篇

大家要知道撰写一篇读后感有助于强化人们对名著知识的了解,多写读后感对于提升我们的写作水平是有很大的帮助的,好文溜溜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恐龙展读后感6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恐龙展读后感6篇

恐龙展读后感篇1

在这个假期里,我读了一本叫《图书馆里有恐龙》的书,书里面的内容非常有趣,更重要的是它能让我明白读书的重要性。

帅帅是一名刚刚上学的小学生,他不仅不喜欢读书,甚至连图书馆都很讨厌,班主任老师为了改变帅帅和其他同学的想法,就带大家来到了恐龙图书馆,这里不仅有各式各样好看的书,还有着非常漂亮的恐龙书架,正当大家慢慢喜欢上这座图书馆时,偶然间,孩子们发现这些漂亮的恐龙书架原来是一只只真正的恐龙,原来,这些恐龙非常喜欢读书,当管理员离开图书馆后,就从书架变回恐龙的模样看起书来,小恐龙不仅自己读书,还把好看的书推荐给孩子们,慢慢的大家成了非常要好的朋友。

这本书真的非常有趣,不仅让我学到了新奇的知识,更让我更加喜欢上了读书,从现在开始,就让读书陪伴着我快乐的成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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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好书就像沙漠中的一捧清泉,滋润我们的心灵,阅读了《恐龙》之后,我们一般对于这个作品都会有自己的感悟,《恐龙》读后感究竟该如何写呢?为满足您的需求,工作总结之家小编特地编辑了“读《恐龙》心得心得和感慨”,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最近,我常读《儿童恐龙百科全书》。这本书详细描述了过去五亿年间各种生命的演化过程。从寒武纪最早出现的复杂生命,到中生代的恐龙、哺乳类和稍晚出现的鸟类,这本书都一一进行了介绍。书中数以千计的古生物复原图栩栩如生,并按照演化的类群和出现的时间排列。

我认为这是我阅读过的恐龙百科书里最精彩、最系统的一部。书中的复原图逼真得令人惊叹!它不仅将我带回那令人惊叹的失落世界,还向我展现了地球上过去五亿年间各种生命的演化过程。这对我来说,是一种巨大的享受。我通过反复阅读、印证和巩固了自己现有的古生物知识,更大大激发了我对古生物学的兴趣。

读完这本书,我愈加喜爱古生物学了。我不只喜爱那些史前巨兽,更是崇敬那些不畏艰难、到野外探险,挖掘化石的古生物学家。我们今天从书中轻易获取的知识,都是他们多年来不懈努力探索的新知。希望有一天,我也能成为他们中的一员。所以,我会从现在做起,不仅努力学习知识,还要让自己养成做事认真、严谨的好习惯。

今天,我读了一篇课文,名字叫恐龙。

这篇课文中讲了很多种恐龙;有雷龙、梁龙、剑龙、还有三角龙。恐龙大多数都是食植物的,也有专门食肉的恐龙,霸王龙就是非常凶猛的肉食恐龙。

课文中还讲了恐龙是卵生的。恐龙蛋的外壳十分坚硬。小恐龙破壳而出以后,会得到大恐龙的细心照看,直到它们能够自己找食吃为止。

课文中讲了恐龙在地球上生活了一亿多年。大约在6500万年以前,这些恐龙突然神秘的消失了,人类至今尚未解开这个谜团。

读了这篇课文,我懂得了很多知识。

我是一个恐龙迷,最喜欢看关于恐龙的电影,爱收藏恐龙玩具,这个暑假我看了一本有关恐龙的书——《恐龙的脚印》。

这本书主要讲了恐龙哥哥们要寻找食物,把妹妹丢下了不管,然后哥哥们和妹妹走丢了。所以哥哥阿木和阿迪拼命寻找走丢的妹妹阿莉。途中它们交了很多好朋友,遇到了种种困难,朋友们都帮它们解决了。

其中它们遇到了玉米婆婆,玉米婆婆很孤单,好想有人陪她,玉米婆婆遇到了一只花猫,给它取了好听的名字“花菲儿”,玉米婆婆有了花菲儿的陪伴很开心。可是没多久花菲儿要回原来住的城里去,玉米婆婆又变成了孤单的一个,好可怜,好冷清。恐龙兄弟来到玉米婆婆身边,给玉米婆婆带来了热闹,它们俩帮玉米婆婆捉害虫,它们在一起十分开心。后来花菲儿也因为想念玉米婆婆重新回到了她的身边,跟她团聚。

在经历了离别和团聚,花菲儿和玉米婆婆都感到,世界上最幸福的事情,就是和自己的亲人在一起,家是最珍贵的。

从这个故事中我懂得了,和自己的亲人在一起的日子是最幸福最珍贵的,如果没有亲人就没有家,所以我要关心我身边的亲人,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爱他们,还要多陪陪他们。

我非常喜欢读《神奇校车—追寻恐龙》这本书,每次读都爱不释手。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弗瑞丝小姐要带他的学生去挖掘恐龙,看一看慈母龙的巢穴,并探讨恐龙灭绝的原因;跟着最神奇的老师走一趟三叠纪、侏罗纪与白纪之旅。他们乘坐的这辆校车很神奇,像一个大闹钟而且它可以去往未来和回到以前。他们遇到了许许多多的恐龙如:锯齿龙、雕龙、极龙、雷龙……我很喜欢恐龙,如果恐龙现在还在,那该多好呀!希望我们人类要保护动物、保护环境,这样小动物们就有足够的食物吃,也就不会灭绝了。从《神奇校车—追寻恐龙》中我学会了好多科学知识,积累了许多好词佳句。读书成为了我课余生活的最大爱好,读书使我快乐,读书使我的视野更加开阔,在书的海洋里,我尽情地遨游,愉快地成长!每次读书我就兴奋不已,你们知道是为什么吗?因为俗语说得好“人无读书不成才”通过读此书我从中学到了许多深奥的道理,也让我们反思:小行星撞击地球,引起火山爆发,最后没有了生物,没有了水,导致恐龙从这个世界永远的消失了。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我们切不可忽视爱护我们生存的环境,减少污染,不然我们地球上的生物就会越来越少,气候条件也会越来越差。从我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我们不要乱扔垃圾,不要随地大小便,节约用水用电,不乱砍伐树木,不捕杀珍稀动物……地球上的人们才会生活得平安美好。让我们携手一起建设我们美好的地球家园吧!

关于读书让我总结了以下几点:

1.选择好书进行精读,一些看不看随便的书可以泛读。

2.看书逐页逐页读,把好句读出声来加深印象。

3.先大略看一下再认真读,仔细、反复、认真去读。

4.一边读书,一边在书上做批注,摘抄好词好句好段落。

5.有疑问,问老师、同学询问,或者查资料解决。

6.遇到英雄人物、科学家等记他(她)的名子并看他(她)的简介。

静下心阅读一本书的时候,我们就好像进入到了另一个世界一般。在读了刘义庆写的《世说新语》以后,不禁为作者精湛的笔法所触动,趁着自己的感触 ,最适合写一篇《世说新语》的读书笔记了!一篇优秀《世说新语》读后感怎么写呢?请您阅读工作总结之家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世说新语》的心得和体会读后感》,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这只几天我在看一本古书——《世说新语》这本书,资料精彩搞笑,用漫画的形式将书里的资料表达的活灵活现,很好理解。你也和我一齐在这本书里畅游一番吧!

?世说新语》原名《世说》是一本记录自汉末到南朝刘宋时名士贵族的遗闻轶事的笔记小说。成书时光为我国南朝宋时期,由南朝刘宋宗室临川王刘义庆组织编写的。《世说新语》按资料分为德行、言语、政治、文学等三十六类,共有一千二百余故事。

故事一:

其中德行类的一个“荀巨伯探友”这个故事讲的是:有一天、荀巨伯去探望生病的朋友,没想到外族敌寇正在攻打朋友住的城,朋友说:“我快病死了,你来干什么?快走吧!”荀巨伯坚持还要照顾病友,敌军攻进城了,他对敌军说情愿用自我的性命换病友的命,敌军被他们的友情感动了,最后撤出了城,全城的生命和财产都给保住了。这个故事让我感到荀巨伯是一个重友情的人,把朋友的生命看得比自我生命还重要的人,让我看出来荀巨伯与朋友的深厚友谊,这个故事让我深受感动。让人赞叹和羡慕……

故事二:

从前有一个叫杨修的人,曹操任丞相时,命杨修为主簿,他聪慧过人,善于揣测他人的内心。一次他带人修好了相国的大门,曹操见了不说话,让人拿笔在门上写了一个“活”字,甩袖离开。众人都很担心,怕活不成了。杨修让人把门拆了,说道:“门中写一个‘活’字,合起来看“不就是一个‘阔’字吗?丞相嫌门太大了啊!”众人这才恍然大悟。杨修用自我的智慧很多次猜测出曹操的心思,还有许多关于他思维敏捷的小故事。从这些故事中让我明白了,杨修是那么的聪明,真是一位人才啊!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许多古代时的经典故事,还让我明白了许多做人的道理,你也来看看《世说新语》这本书吧!

《世说新语》一书成书于魏晋时期,这是一个文的自觉,也是一个人的自觉的时代。这个时期社会是动荡的,政治是黑暗的,战争是频发的,然而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出现了和先秦诸子百家争鸣一般绚丽的文化浪潮。文化需要人的参与,文化浪潮的推动更需要人的参与。魏晋人的特质、品性和才情对此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而魏晋人的这些特质、品性和才情又集中体现在他们的审美情趣和审美态度上。

魏晋人对美貌的赞赏是毫不吝啬并且姿态坦然的。虽然美貌是美的一种最浅显最初级的体现,但是我们也知道先哲在论美的时候,得到的第一个回答便是“美是一位美丽的小姐”,由此能知美貌的美也是一种不能忽视的美。《世说新语》中时常论及当时名士的外貌和风姿,尤以“容止”篇为最。如写竹林七贤之一的嵇康,“嵇康身长七尺八寸,风姿特秀。见者叹曰:‘萧萧肃肃,爽朗清举。’或曰:‘肃肃如松下风,高而徐引。’”,全用描写自然风物的形容词来形容嵇康的风度和美貌,说他风度潇洒严正气质爽朗脱俗,并且畅快有力犹如飒飒作响的松下之风。由此能看出,魏晋人的审美观念是和天地自然紧密联结在一起的。他们往往将天、地、人联系在一起,即便是在对人进行审美的时候,心里也有一份面对天地大美无言相对的心情为底色,所以他们看到的美是一种超越人为界限的美,也因此对于美貌的态度是如此落落大方毫不扭捏。比如写潘岳的美,说他少年时走在街上都会引来妇女们牵他的手。写到卫玠,说他因为美貌被人围观,因为围观的人太多像一堵厚墙壁困住了他,使他本就羸弱的身体状况更加恶化,竟然病重而死,“时人谓‘看杀卫玠’”。孟昶见王恭乘高与,穿鹤氅,不禁叹曰:“此真神仙中人!”,对于姿仪优美的王恭,孟昶毫不吝惜自己的溢美之词,认为他的美不似凡人的美而似仙人的美。这种对美貌无所顾忌不加掩饰的欣赏和追求,恰恰是魏晋人开放自由的风气在审美情趣上的一种体现。

魏晋人以特立独行和任性放达为美,他们不满旧礼教的束缚,追求个性的自由和精神的解放。虽然自古诗十九首以来,古人就有了人生渺渺宇宙茫茫的慨叹,到魏晋乱世,魏晋人更加明白生命的朝不保夕以及人在永恒宇宙中的渺小存在。但是魏晋人依旧能秉持自己的个性,并且包容他人的个性,似乎在冥冥中预言了西哲尼采提倡的审美人生态度:即便人生是幕悲剧,我们也要有声有色地演这幕悲剧,不要失掉了悲剧的壮丽和快慰。竹林七贤之一的刘伶以纵酒放达著称,有时候直接脱掉衣服赤身裸体呆在屋内,受到一些人的讥笑。他坦荡地回答道,“我以天地为栋宇,屋室为裈衣,诸君何为入我裈中?”我们看到刘伶的态度不禁会想到庄子所说的“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人本来就来自于自然最终又回归于自然,为何不能与自然赤诚相见呢,为何不能以天地为栋宇,以屋室为裈衣呢?这种超然自若而不为外界非议所动的态度,是一种至情至性的美。阮籍所做的事更为旧礼法所不容:他去美丽的邻妇家里买酒喝,喝醉了便直接睡在妇人旁边。子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若是按这教条来批判阮籍,恐怕他早就成被口诛笔伐的罪人了。然而阮籍心里坦荡,行为磊落,丝毫不惧怕会因此招致流言蜚语。他这种行为虽然不为时人理解,恰似一个踽踽独行的孤独者,但他的孤独也是美的——一种放任自己的性情,不抑制自己的真实,与天地宇宙交会而不与污浊人世同流合污的美。反观圣人孔子,在单独会见南子后,遭到子路的质疑,大呼“予所否者,天厌之!天厌之!”,虽然也能让人相信他的行为无损于礼,但却少了阮籍的这份淡然自若和泰然处之的美。另一个为人称道的便是王子猷雪夜访友的事。“王子猷居山阴,夜大雪,眠觉,开室命酌酒,四望皎然,因起彷徨。”这时他忽然念及朋友,便夜乘小船,经过一整晚才到朋友住处,却只到了门口就返回了。有人问他原因,他说,“吾本乘兴而行,尽兴而返,何必见戴!”这样兴起而至兴尽而返毫不计较结果的胸襟,是何等的潇洒和豁达,而这样的潇洒和豁达又是何等的美!

魏晋人生逢乱世,既不能安和平静地度日,也不能在混乱的时局中有所作为,只能常以饮酒佯狂来排遣心中的苦闷和抑郁。但即便是这样,他们也没有放弃自己的修养和气度。阮籍在临刑前,神色自若地奏了一曲《广陵散》,并宣布这曲绝响之后便无人再会《广陵散》了。他优哉优哉而来,逍遥自在而去,身上有一种罕见的从容赴死的气魄。这种气魄足以令时人和后人为之动容,更足以令旁人因自己的卑琐感到羞愧。而他宁愿让广陵散从此消失于世,也不愿意授与附庸风雅的庸俗之徒,这种对艺术至臻至高的追求是比“以血书之”有过之而无不及的。阮籍在极端环境下仍然保持着品性的超脱且秉持着艺术的追求,这是比他自身的貌美还要令人折服的内在不灭的美。支道林爱鹤,曾豢养一对鹤,鹤翅膀长成了想飞,支道林虽很不舍但还是将鹤放走,并说道:“既有陵宵之姿,何肯为人作耳目近玩!”支道林自己深知自由之可贵,顺应天性之为美,并且能推己及物,用自己的这种审美人生态度来对待鹤。可见魏晋人不仅以天地精神对待自己,也以宇宙精神观照万物,与天、地、江河、湖海、深林、高山自融为一体,将奇趣深隐于平淡中,也将审美情趣寄寓于日常之中。谢安与王羲之孙绰等人出海游玩的时候,忽遇风浪,众人皆惧坐立不安,惟有谢安面色闲静意态愉悦。生亦何哀,死亦何苦,惟有既不悦生也不惧死,才能真正将自己融于天地宇宙中,从而以一种超然开阔的视野去体悟生命观照万物,也因此才能将审美的情趣和心态发散于人生的各个层面。

以上只是《世说新语》中的只言片语,但是传达出来的魏晋人的审美情趣和审美态度却可见一斑。我们推崇他们的审美情趣和审美态度,可能是对自己的一种心理补偿——我们在物质文明高度发达且生活环境相对安稳的今天,反倒不如乱世中的魏晋人那般对自己对万物都葆有一种审美的心态。人生如白驹过隙,忽然而已,如果能如魏晋人一般以雅致独特的审美情趣观照万物,那么我们的短暂人生也终将不至于太过苍白了。

和安在街头闲逛。一女遥遥和一男打招呼,为什么出门没带夫人呢?男粗声大气回答,如今出门谁还带原配。

安转头问我,你若是那夫人,作何感想。

情人带不出,是形势所迫。或曰,怕被原配及子女拦门,身居高位德高望重者更是再无道貌和岸然的范儿可摆。或曰,情人们需要互相回避,万一耽搁了下一场艳遇呢。

可原配带不出呢,理由很简单。

色衰爱弛。

但这是衰老的原配,至少这配还有过色,有过爱。那么年轻的丑妻呢。你为什么娶她,又弃她。当年“氓之蚩蚩”的小伙子,翻手就要“士贰其行”大变脸了,你可知后果?

一真实的事。“故”都不必加。

从来不知道脑溢血可以让人疯。但他就疯了,且疯的太下流,会对每个路过的大姑娘小媳妇说秽语。刚开始谁人相信,想多是旧怨腹诽罢了。直到质疑者某,看到他招手陌生的路人姑娘,姑娘停下单车,以为大叔需要帮助。几句对话后,姑娘突然怒不可解,国骂离开。

他曾高大有风度,开过煤矿,有了俩大钱可烧包,风流本性立即爆发。回头看糟糠妻粗大鄙陋,便弃之东墙外,另立炉灶,养一小情人,供养丰富。大钱们和《红楼梦》里王熙凤身旁的铜钱被贾母箱里的铜钱招安一样,纷纷奔进了小情人的户头上。

直到他脑溢血住院。和所有的情节一样,情人卖房卖家具卷款离开,再不露面。原配出面收拾残局。允许出院后,将他带回家,养护着。可是他的疯又这般的孰不可忍,让家人蒙羞。

为什么养着他,不一报还一报,亦弃之东墙外垃圾点。

原配一笑。

不过按月拿他薪水养家耳。

虽是这男子造就的怨念,本该得到的下场。但这回答还是让人堵心。原来,她容忍他的存在,她将他养的白胖,不过是当他赚钱工具。按月按指纹,按月数钱进门。他已不是活人。

有什么话说。原配连给他个伪装都不肯,不愿意背负所谓贤惠收拾浪子回头的话头。再说,不得不回头,连生活都不能自理的能归并进回头浪子的分类里么。

那么,当你偎红倚翠的时候,记得“工具”俩字。天不可测,人不可测。

?世说新语》里的故事。这次有“故”。

魏人许允,娶一身世为“德如妹”的丑妻。我猜测“德如”要么为许允上司,借助帽翅嫁了妹子。要么凭借人缘,许允不好拒绝,吃了个哑巴亏。于是,一拜天地二拜高堂送进洞房后,许允不与德如妹有夫妻之实。

说客桓范至。劝说许允去挖掘德如妹的优点。许允一咬牙就看老婆去了。结果“既见妇,即欲出。”一个“即”说明德如妹实在是长的太丑了,吓得许允一步都不能停留。好在此女满腹经纶,镇定的拦住理论一番——好不容易见了,吓死他算了。

许允挣扎着问,妇德之品德言语仪容女红你有么。

想辩论……丑妻正色回辩(正色了也不一定能让许允看一眼),君子百行以德为首,而好色者不好德,同理,你没德。潜台词,我只缺德之三,你缺德之首。拼什么拼。

“允有愧色,遂相敬重。”

为什么这段我说是“故事”不是“事”,源于愧色这一句。非常有假。从一眼看不上,被对方辩论输了,就从此敬重了?只怕是口服心不服。而且夫妻“敬重”觉得多用在丑妻之类的故事上,比如赫赫有名的齐眉举案、无盐封后。她们真实的生活状态,是被敬而远之罢了。琴瑟和谐才是说夫妻的词。

后来吧,许允结党营私获罪被杀。德如妹听说后,冷静的说“早知道这样”。有感情的夫妻再满腹经纶也会掉两颗眼泪吧。

德如妹自然不会被历史说三道四,她还有别的大将之举。但任何运筹帷幄,都无法掩盖一个家庭不和的悲剧。这不是简单的一句“遂相敬重”就可以完结的,这四个字与公主和王子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的结尾不同。

那么,丑不是错,嫁人到底该怎么选呢。

看你造化了。人会变。

还有个传说,一个丑女,被一个英俊的男子骑着白马迎娶走,这是村子里最漂亮的姑娘都没有的待遇。至于男子怎样被猪油蒙了心不知道,或许是审美别具一格。但从此丑女就高扬起了头,态度雍容,气质高洁了。符合常人的审美了。

但这修炼实在是需要天时地利人和。成功率高点的有自知之明的,还是找个有门当户对丑的吧。

但不论何时,丑原配都要和白马男之妻一样有向往美之心,和许允之妻一样有自信之心,和现实中那个脑溢血之妻一样有冷淡之心。三功修成,你就是天下无敌之原配了。

这篇《世说新语》的精选文章,仍是《课外阅读》中的一篇文章。它介绍了“五则”古人言行举止的精彩之处,向我们展示了古人的智慧。

第一则故事是“才思敏捷的杨修”,讲的是杨修与曹操一起看到了石碑上的“黄绢幼妇,外孙齑臼”,而杨修马上想到了这一题的答案“绝妙好辞”,曹操则走了三十里地才想出来。第二则故事是“为友舍命的荀巨伯”,讲荀巨伯探望重病好友,恰好胡贼攻城,荀巨伯却不愿弃友求生,还用自己的义气与勇气让贼兵撤退。第三则故事是“巧对妙答的`钟士季”,讲钟士季去探访嵇康,但嵇康一直在打铁,旁若无人。钟士季见了要走,嵇康便拉住他问“听了什么而来,看了什么而去”,钟士季答“听了所听到的来,看了所看到的去”。最后一则故事是“咏絮才女谢道韫”,在谢安问“白雪纷纷像什么”后,侄子回答“在空中撒盐的景象差不多可以相比”,而侄女谢道韫的回答则非常妙,她答道“不如说它像柳絮凭大风而飞起”,不妙吗?

这几则故事中,有人是用奇言妙语展示智慧,有人用自己的义气展示他们的勇敢,但不管怎么说,智慧需要学习,勇气需要锻炼,所以说,只要现在开始学习、锻炼,也许我们也会像故事中的人物一样,在一定的时候,能展示出自己的能力及智慧!

最近读了一遍《世说新语》,内心颇感世事沧桑变换之快。在这纷繁的世界上,坚持一颗平常心是何等重要,可想而知。我十分欣赏那些在乱世中还本事挽狂澜的人物。这些人物都有自我独特的才能。我欣赏他们的个性。也许有的人会说这些人都太怪异了。是的,我也承认他们的行为怪异。但我更看重的是他们的本事。

我欣赏他们的魄力。读过这本书后,我感觉到了自我行为的随意性不强。当然,我是愿意做一个真正的自我的。做我自我是我此刻要追求的,也是我将来乃至终生都要追求的人生境界。这本书中有许多经典的故事是值得我们去深思回味的。我愿与大家共同分享我的读后感。我觉得这本书中的许多事情似乎在我们身边发生过一般,闭上眼你就能想得清清楚楚。我们不会觉得这些事离我们太遥远了。确实是这样的,如果细细想想,还真的是这样。

可是我在那里要说的是我最近发此刻我们的生活中发生世说新语中所述的事简直是太正常了。这是我读后所有所思的地方。这本书中的故事有许多启人深思的地方。我本人是很喜欢读这本书的。

比如书中的乘兴而来,无兴而返。这个故事就挺有意思的。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的是在我们在做某件事时,我们能够根据我们自我的真实需要去决定我们是否必须要做或是暂时不做。我们完全有对所要做的事做出我们做与不做的决定。这是我们每个人都有的权利。没有人能够干涉我们的决定。只要我们做的合乎我们自我的意愿,没有违背常理,我们的决定就值得去做。

读着书,诗意的生命被开垦出最丰美的田园,阅读《空城计》后受益匪浅,心中有了更多的想法,懂得了更多道理,写好一篇《空城计》的读后感需要从哪些角度来写呢?下面是工作总结之家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读《空城计》最新感悟和心得》,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今日,我读了一篇文章叫《空城计》,它主要讲的是诸葛亮用空城计智退曹兵的故事。

一天,魏国大将军司马懿率领25万大军攻打蜀国,诸葛亮命令守城的将士打开城门,该干什么干什么,就好像没有看见敌人已经打到家门口似的。诸葛亮只带了两个书童,坐在城楼上头饮酒弹琴,一点也不紧张。司马懿觉得城中有埋伏兵,不敢进攻,最终只得下令退兵,诸葛亮的心才放了下来。

读了《空城计》这篇文章后,我懂得了一个道理:不管干什么事情,无论局面多么复杂,都不能慌,必须要镇定,仅有这样才能解决问题。我们要学习诸葛亮临危不惧、从容不迫的良好心理素质。如果碰到疑难问题回答不出来时,能够从另一个角度去想,不要那么死板,要灵活运用大脑去思考问题。

近几天,我读了一本名叫《空城计》的书,整本书的内容属实让我惊叹,也我受益不浅。

这本书主要讲了诸葛亮用自己的智谋以少胜多,战胜了司马懿的五十万大军的故事。

在街亭失守以后,司马懿便率领五十万大军向诸葛亮居住的地方西城赶去,准备将诸葛亮一举歼灭。诸葛亮打听到此事时,心急如焚,便说:“事到如今,也只能这样了”他叫人搬来一台琴放到城门上,又找来两个侍童站在她旁边,自己则悠扬自得的在城门上弹琴。司马懿风风火火的赶到西城来,看见诸葛亮这幅模样,也不敢轻举妄动,心里想“诸葛亮一向谨慎小心,不可能这么冒险,这里面肯定有诈!”便静静的等待着时机的到来。突然,诸葛亮的琴声变的激昂有力,仿佛有千军万马在面前走过。司马懿见此番情景,以为是诸葛亮发出的战斗指令,便立即掉转马头,落荒而逃。这时,诸葛亮在城门上哈哈大笑,说:“司马懿小儿,你还是败在我手下了,哈哈!”

通过读《空城计》我明白了要在平时多用智谋,不能被一根绳子吊死。我也希望这本书能被推广。

书能带给我们快乐,像丰收那样的快乐。《空城计》中的诸葛亮让我深深佩服,怪不得水镜先生说:“卧龙、凤雏,得一人可安天下。”呢!

西城兵力薄弱,魏国得以进攻,蜀国西城危在旦夕,诸葛亮却出谋划策想出“空城计”这一计,不用一兵一卒就让司马懿赶忙退兵的故事。诸葛亮巧用自己的“智”与司马懿的“疑”让西城暂时化解危机,真聪明,要是换成我,我一定是弃城投降,怎么也想不出一良策来。

诸葛亮有两点使我佩服:第一是“智”,第二是“静”。

诸葛亮的智慧简直是达到了很高的境界。用表象来迷惑敌人,故弄玄虚,将一座空城体现出是一座兵力充沛的西城啊!他用琴声的起伏音律来让敌方吓得退兵,真是厉害,在生活中,我们也要把“智”用在有用的地方。

诸葛亮的“智”很难学,但是他的沉着是每个人都能做到的。在危急关头露出不慌不忙的样子,是十分重要的。就如同在溺水时,不要死命挣扎一样。我们如果遇难事时,沉着不慌乱,相信“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这句话,也许沉着能成功呢?因为“空城计”诸葛亮弹琴开城门都需要沉稳,所以“空城计”的精华就在于沉着冷静的心态啦!这次疫情,“宅”在家中也要沉着不慌乱,也要相信新冠肺炎一定能被我们打败!沉着冷静的心态,在普通老百姓“宅家”倍感重要,它能防止病毒二次传播。

?空城计》让我印象深刻,它让我看到了古人的聪慧,让我了解到看历史的重要性,悟出更多做人的道理。

“书读百遍,其义自见”我很赞同这句话,多看几遍书就是智慧了,慢慢去引导你向“美”的一面延伸。“空城计”就是一块充满“智”与“静”的美玉。

恐龙展读后感篇2

暑假里,妈妈带我去图书馆看书,《恐龙海盗来了》这本书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8月15日在新华书店举办的小记者读书分享会,我就是带着这本书和大家一起分享的。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对双胞胎兄妹在一次滑雪过程中,误打误撞发现了一只被冰冻住的年万年恐龙。她们跟尼基叔叔在灯塔工作的时候,却一不小心穿越到了海盗时代。小主人公们与坏人斗智斗勇,克服重重困难,最终解救出了红胡子船长,回到了现代。

故事中,最精彩的一段是双胞胎兄妹在河马岛的时候,不小心被海盗们发现后发生危险时,小恐龙布朗提不顾自身安危,和坏人们打斗,保护她们,却被贪婪邪恶的铁钩手抓走了。

这个故事看的我热血沸腾,好想也能来一次穿越大冒险,我一定要和海盗们大干一场,我相信正义定会战胜邪恶,光明不会输给黑暗!

精选阅读

一本好书,就像新的世界,让我们沉浸其中,废寝忘食,每个人对于《恐龙》,都会有自己独特的心得体会,一篇优秀《恐龙》读后感怎么写呢?工作总结之家小编特地为您收集整理“《恐龙》读后感总结怎么写”,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请收藏。

这一本书的封面,看了我的读后感以后有兴趣的同学可以去买。

虽然这本书的字数不多,但是对我们的学习很有帮助,因为他里面有很多图片可以让我们充分认识一些恐龙的化石和恐龙的真正样子。

这本书的第一面还是空白的,我是把他当成了笔记来用的。接下来我要为大家来介绍一下这本书的内容吧!我把他分成了两部分:第一部分是恐龙记述,第二部分是恐龙的类别。

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是恐爪龙,他的样子跟霸王龙差不多,但是他比霸王龙瘦的多得多得多,他还有一套独特的捕捉杀本领,是这样的:他会跳起来用前肢抓住猎物,其中一只着脚地,另一只脚则举起镰刀般的爪子踢向猎物,猎物就会被恐爪龙控制。

看了这本书让我感到:世界上的任何事物,人,动物都有自己的特点,不能用自己的特点去跟别人比。

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自然博物馆里有一个恐龙标本,这个恐龙标本是自然博物馆的宝贝。它为博物馆赚了不少钱,在一个偶然的情况下长发李激活了恐龙,但是恐龙的复活阻碍了馆长的发财之路为了保护地球上的最后一只恐龙,长发李与馆长进行了斗智斗勇的战斗。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保护动物,动物也是有生命的,如果现在还不保护动物,以后看到的将是动物的标本了。

暑假里在妈妈的推荐下我看了杨鹏老师写的《我变成了恐龙》这本书,故事引人入胜,细致阅读后知道文章讲述了小女孩小透明在睡梦中变成了恐龙,从此离家出走,为了生存下去,尝试做了很多工作,饱受了各种磨难和世间冷暖,最后来到南极,借助科学家的电脑给父母发了电子邮件,在人生最失望的时候,见到了不远千里赶来的父母,得知爸爸为了她,变卖了家里的一切,小透明流下了感动的泪水,从又丑又笨的恐龙,变回了以前那个天真可爱的小女孩。

我被文中故事深深地打动了,含着泪光读完了这个故事,明白了世间最伟大的爱,就是父母给孩子的爱,这种爱无私博大且不求回报。

记得去年冬天,快要期末考试的时候,因为下了好几天的大雪,老师让我们在家复习功课,但我却感冒发烧了,妈妈急坏了,可是外面下着鹅毛大雪,无法开车去医院看病,妈妈为了我能尽快退烧,冒着寒风大雪,一步一步艰难地走去药店为我买药,爸爸在家为我量体温,敷冷毛巾,在爸爸妈妈的细心照料下,我很快就恢复了健康,以良好的状态参加了期末考试,并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平日里我每天的作业,妈妈总要给我仔细检查,哪怕有一字遗漏,她的火眼金睛都不放过。在妈妈严格要求下,我养成了一丝不苟的作业习惯,每次作业字迹端正,正确率高,常常得到老师们的表扬,同学们总投来赞许的目光,我每一次成绩的进步离不开妈妈的督促和指导,离不开妈妈对我深深的爱!

这就是爱和亲情的力量,我的成长有爸爸妈妈的付出,以后爸爸妈妈年级大了,我也会陪伴和照顾他们,因为这个世界,最可贵的唯有亲情!

前几天看了一本很好看的书,叫《和恐龙一起飞翔》。有一个非常有趣的老师叫卷毛先生。她的衣服很奇怪,鞋子很奇怪,卷毛小姐有一辆很奇怪的校车,但是她的学生都认为校车是一辆神奇的校车。

今天卷毛上课的题目是恐龙。今天菲比带来了她自己的宠物鹦鹉,名叫戴娜。早上,当菲比和戴娜进门时,拉尔夫问了一个问题。鹦鹉是恐龙吗?

卷毛先生一听到这个问题,就对学生们说:我们上校车去恐龙时代看看发生了什么!学生和卷毛老师踏上神奇的作文校车。

冰壶老师先是按了一个按钮,然后转动手柄,突然一道白光照在冰壶老师和同学的眼睛上。就这样,白光过后,大家又回到了之前的恐龙时代。

卷毛老师指着那边的火山说:“快下车玩。那边的火山就要喷发了。”过了一段时间,火山真的爆发了,校车突然变成了鸟,带着大家回到了各自的时间。

回到学校后,大家经过卷毛先生的再次解释,终于知道鸟类是由恐龙进化而来的。

我看了这个故事,了解到鸟类是由恐龙进化而来的,也了解到了恐龙的秘密。

当我们突然有了一些感悟时,我们不妨用文字梳理一下的记录下来。通过不断的思想总结,可以进一步提升自己,优秀的心得体会是什么样的呢?请您阅读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精选推荐]主角读后感范文简短六篇》,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看完陈彦老师的《主角》令我感触良多,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从11岁的放羊娃,到烧火丫头,再到一代名伶。扎实的基本功,肯吃苦,肯用功,推动忆秦娥走向成功,她从不和别人争高低,一根筋一股傻气将自己的功底弄得更加扎实,最终成就了自己。

秦腔是陕西人的情歌。经历两次失败的婚姻,亲生儿子坠楼身亡,她都没有放弃秦腔与戏剧,没有自甘堕落。而是选择坚持下去,朱团长曾说:“锥子装在口布袋里,那尖尖,迟早都是要戳出来的,谁也挡不了捂不住。”忆秦娥从ab角再到一代名伶,她一直努力让自己更加拔尖。

儿子坠亡,丈夫自刎,养女即将离开,艺术之路也不可避免迎来自己年老色衰的寂寞。年龄的增长,相貌的衰老。新人的崛起让她不可能恢复昔日的辉煌。就如《霸王别姬》里的程蝶衣,霸王是戏里的,但是虞姬是真的,宝剑也是真的。

所以主角是什么呢?我觉得正如那句话: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

人生也是这样,渴望一帆风顺但也不希望太平淡,当然也不要太惊涛骇浪,特别是写到亲人的离去以及婚姻的不幸,光是读来就让人心痛,更不敢假想如果发生在自己身上会怎样,可能本身就是一个矛盾结合体吧。文中,还佩服主角忆秦娥的坚持不懈,傻坚持,傻被欺负,但就是这些傻成就了她秦腔皇后的地位,当然不排除生活中有很多走捷径的人,自己无捷径可走,那就坚持做认为对的事,一点点蓄力,少点浮躁,多点安静,像书中秦八娃一样,守着胖老婆卖豆腐,将日子过简单些。

最后把《主角》这本书推荐给大家!

初读主角,书的封皮是一个有神的戏剧剧照,画上女子炯炯有神的眼神吸引着我,翻开书页,我的第一感觉是篇幅较长,逐渐深入后,读来令人酣畅淋漓。

小说主人公忆秦娥原名易招弟,姐妹俩她排行老二,父母希望她们能招引来一个弟弟,因此,姐姐取名来弟,她叫招弟。她本是一个放羊娃,舅舅胡三元将她带入剧团。她放过羊,做过烧火丫头,最后成为了一代名伶。这一路走来,她的成功跟她奋斗,拼搏,能吃苦的精神息息相关,也与她遇见的好人息息相关。舅舅一直以来告诫她认真扎实练基本功,胡彩香老师对她的关心与照顾,甚至几次把她从崩溃边缘拉回,对她悉心照顾,这些都是令我感触极深的画面。

以前读书时,总会不自觉的把主角的人生当成主角,而其他人皆为配角。而读完这本书,才明白人生本来没有主角,没有配角,只是站在某个角度看问题罢了。抱怨命运的不公,感叹自身的平庸,不是主角,没有光彩,这些都是不努力后的胡思乱想罢了。每个人都是自己生活的主角,有着属于自己的闪光点。

忆秦娥她傻傻的坚持,努力的练习,并不认为唱戏有什么捷径可走;舅舅胡三元不管是在什么情况下都很专注的敲鼓,为了敲鼓忘记一切也只追求敲鼓和秦腔的完美呈现。坚持做事,认真做事,少点浮躁,多点安静,这是非常好人生态度。

从来没有一本书让我如此痴迷,刚刚拿到就爱不释手。从昨天下午一直看到今天早上。看完陈彦老师的小说《主角》后,很多感触涌上心头。因为这部小说写得是秦腔名家,从十一岁直到五十多岁的人生坎坎坷坷的经历。

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曾在剧团做过烧火丫头,曾一度放弃唱戏的念头,因为忆秦娥扎实的功底,更因为她师傅这位伯乐,为了她能够一脉相传,能够传承师傅的吹火,师傅终于在走之前,秦娥最终成为名人,县名人,省名人。她从不和别人争高低,一根筋一股傻气将自己的功底弄扎实,最终成就了她。可是她除了唱戏,其他的事情从来不关心,也不上心。经历了两次婚姻,经历了亲生儿子坠楼身亡,经历了各种打击,依然坐真实的,憨厚的,有点傻气的戏痴。

假如把这部小说搬到电视上,其影响力绝不亚于路遥的《平凡的世界》。有人说过这么一句话:秦腔是陕西人的情歌。秦腔将陕西人的喜怒哀乐诠释的淋漓尽致,秦腔有时候委婉、有时候粗犷、有时候豪情万丈、有时候如泣如诉。

陕西人给人们的印象大多是憨厚的、生楞的、硬邦邦的。假如你和陕西人打过交道。你就会觉得陕西人直爽、善良、纯朴。对待朋友掏心掏肺,对待有恩的人肯定是:人敬我一尺,我还人一丈。

秦腔几百年来老祖宗传承下来的戏曲,都深刻在人们的心中。

三娘教子-----三娘为了教育儿子读书,竟然要将赖以生存的织布机砸坏,可谓是用心良苦。

杨家将------好男儿好女子要学就学杨家将,带兵打仗,精忠报国。

窦娥冤------我只记得窦娥被冤,被杀时。六月雪,只有被冤屈的人死前才会出现六月雪,血一滴都没有落在地上,全部洒向白绫的奇异场景。最终窦娥冤案被平反,罪恶滔天的人终将受到惩罚。

三娘教子用苦良心,杨门女将精忠报国,窦娥冤人在做天在看,正义终究战胜邪恶。这就是秦腔的魅力,之所以能深入人心,能被一代代传唱。它不仅是一种文化相承,同时传播着老祖宗千百年来不变的正能量。

从记事起,我就喜欢上了秦腔。每年冬天北酥酪大队都会请西安秦腔剧团来演出,当时的戏子都安排在各家各户。那时候平静的小村庄比过年还高兴。孩子们一放学早早做完作业,就缠着大人们去看戏。

早上我们上学时,看到演员们在学校门前的空阔麦场走势,练腿。晚上放学后,我们早早的就拿着摆好凳子站好位,然后和小伙伴们簇拥着去戏台后化妆间,我们只能在门口远远观望着。有一次一个大花脸出来了,把我们都吓唬住了,如鸟兽散四处逃窜。

每年正月十五前后,村里都会打社火。敲锣打鼓,舞狮子,要热闹上一周才算把整个春节过完。村人们把秦腔剧中的人物搬到了社火上,可见村人们对秦腔的热爱。

踩高跷----秦腔戏中的人物悉数出场。

高杆------将孩子们小腿和脚绑在固定的铁架上,小小人儿被打扮成不同角色。

血唬-----也就是电视中演的特技的一种,钢刀扎到身上,掏肠子,铡美案,村里的能人们化的妆太逼真,每次看到小孩们都会躲得远远地。

我的外公我的母亲一生钟爱的都是秦腔,他们也会唱。我在家里多次听过外公讲戏曲故事。妈妈的偶像是李爱琴老师,最喜欢唱《周仁回府》哭坟片段,她高兴地时候就会唱起来,她唱的如泣如诉,那时候我觉得母亲就是戏曲中的周仁,在爱妻的坟前哭的肝肠寸断。多年后,当我跪在母亲的坟头想起母亲唱的《周仁回府》,不仅泪流满面。如今我也变成了她,每回回听到亲腔,只要音乐想起,就会感慨万千。

秦腔是我小时候的记忆,对亲人无法磨灭的思念。它的乡音,乡情,总会把我带到童年。

看后什么感觉,就是自己在看书之前千万不要看评论,不要看评论,不要看评论

很喜欢作者写的这个忆秦娥,甚至做梦也能梦到,但是在梦里,我总是看不清她的脸。也许就是这种朦胧美更让人无法自拔。

她从一个易招弟到易青娥再到忆秦娥,这40年的风雨历程,我被深深的震撼了。从一个放羊娃因为自己的舅进了县秦,又因为自己的舅,自己去烧火做饭,在做饭的时候也自己迷茫。自己既不想做饭,有感觉自己任命算了,有感觉自己特别不甘心。就在自己迷茫的时候苟存忠找到了自己,收她为徒,就这样一代秦腔皇后就演绎之路正式踏上征程,巅峰的路上注定不是一帆风顺的,调到

以后都不要在读矛盾文学奖评的书了,都是太苦了,看着前面感觉特别好,看着看着,感觉我也特别喜欢这个女主角,太完美了,很喜欢这个小说,然后就上豆瓣搜这本书,看一下评分和评价怎么样,可是跟我想的不一样,评分居然就7.4分,又看了评论,评论里有个剧透的说到和刘红兵结婚,还有石怀玉,婚姻都不顺,说后面的1/3不太好,我可能就有点带着想法看完了,总共花了有5天时间,感觉自己真的很喜欢这个虚构的女主人公,甚至自己都想去帮她,

我在工地上班,自己闲下来就看看书,手机下载一个蜗牛读书,读过几本之后就看在读榜第二的《主角》,

1、我特别喜欢女猪脚

2、特别替忆秦娥惋惜,甚至是一种嫉妒他们

3、以后不读矛盾文学奖的作品了

在读完陈彦先生的《装台》之后又满怀期待的读她的《主角》,历经一周时间读完了这本记录普通艺人跌宕起伏的一生。

?主角》的主角叫忆秦娥。一九七六年她出场时,还不到十一岁。姐妹俩,她排行老二。父母亲更希望她们能招引来一个弟弟,因此,姐姐取名叫来弟,她叫招弟。招弟对上学兴趣不大,上完学还得回来放羊,倒不如早早回家放羊算了,她想。论条件,县剧团招收演员,是应该让她姐去的,她觉得她姐比她漂亮、灵醒。可家里觉得姐姐毕竟大些,还有用场,就硬是把她送了去。她舅胡三元是剧团的敲鼓佬,觉得外甥女唤招弟太土气,就给她改了第一次名字,叫易青娥。这个名字,也是因为省城剧团的大名演叫李青娥,才照葫芦画的瓢。后来,易青娥还果然出了名,又被剧作家秦八娃改成忆秦娥了。也许是这个名字耳熟能详,又有点意思,忆秦娥竟然从此就爆得大名,一步步走向了“塔尖”,终成一代“秦腔皇后”。主角忆秦娥,其实开头并没有做主角的自觉与意愿。甚至屡屡准备回去放羊,或者给剧团做饭、跑龙套。对做主角,她是有一种天然怯场与反感的。但时势就那样把一个能吃苦的孩子,一步步推到了主角的宝座上。她时或觉得新鲜刺激,时或懵懂茫然;时或深感受用,时或身心疲惫;时或斗志昂扬,时或退避三舍;时或呼风唤雨,时或草木皆兵;时或欧美环球,时或乡野草台;时或扶摇直上,时或风筝坠落、头脸抢地。其命运与社会相勾连,也与大千世界之人性根底相环扣。你不想让生命风车转动,狂风会推着风车自转;你不想被社会声名所累,声名却自己找上门来,不由分说地将你五花大绑、吆五喝六地押解而去。她吃了别人吃不下的苦头,也享了别人享不到的名分;她获得了唱戏的顶尖赞誉,也受到了唱戏的无尽毁谤。进不得,退不能,守不住,罢不成。总之,一个主角,就意味着非常态,无消停,难苟活,不安生。但唱戏总得有人当主角,社会也得有主角来占中、压台、撑场子。要当主角,你就须得学会隐忍、受难、牺牲、奉献。我的忆秦娥就这样光光鲜鲜、苦苦巴巴、香气四溢,也臭气熏天地活了半个世纪。中国戏曲,虽然历史留下的是文本,但当下,却是角儿的艺术。好戏是演出来的。看戏看戏,戏是用来看的。要看戏,自然是看角儿了。但一个好角儿的修炼、得道,甚至“成仙”,在我看来,并不比蒲松龄笔下那些成功转型的狐狸来得容易。有真本事、真功底、真“活儿”的角儿,太是凤毛麟角了。而中国戏曲的巨大魅力,就来自这苦苦修道者。唱戏需要聪明,但太过聪明,脑瓜灵光得眉头一皱,就能计上心来者,又大多不适合唱戏。尤其不适合做角儿。要做也是小角儿、杂角儿。大角儿是需要一份憨痴与笨拙的。忆秦娥要不是笨拙,大概也就难以得秦腔之道,成角儿之仙了。戏曲行的萎缩、衰退,有时代挤压的原因,更有从业者已无“大匠”生命形态有关。都跟了社会的风气,虚头巴脑,投机钻营,制造轰动,讨巧卖乖。一颦一蹙、一嗔一笑,都想利益最大化,哪里还有唱戏的“仙家”可言呢。一个行业的衰败,有时并不全在外部环境的销蚀、风化。其自身血管斑块的重重累积,导致血脉流速衰减,甚至壅塞、梗阻、坏死,也当是不可不内省的原因。戏剧不是宗教,但戏剧有比宗教更广阔而丰沛的生命物象概括能力。宗教因了过度的萃取与提纯,而显得有点高高在上。戏剧却贴着大地行走:生老病死,宠辱荣枯,饥饱冷暖,悲欢离合。凡人情物事,不仅见性见情、见血见泪,也见精神之首,时时昂向天穹,直插云端。契科夫说,少了戏剧我们会没法生活。俄罗斯人更是把剧院看做天堂,说那里是解决人的信仰、信念,以及有关善良、悲悯、同情、爱心问题的地方。

忆秦娥,在九死一生的时候,也曾有过皈依佛门的念头。恰恰是佛门住持告诉她:唱戏更是度人度己的大功德。正是这份对“大功德”的向往,而使她避过独善其身的逍遥,重返舞台,继续起唱戏这种度己化人的担当。在中华文化的躯体中,戏曲曾经是主动脉血管之一。许多公理、道义、人伦、价值,都是经由这根血管,输送进千百万生命之神经末梢的。无论儒家、道家、释家,都或隐或显、或多或少地融入了戏曲的精神血脉,既形塑着戏曲人物的人格,也安妥着他们以及观众因现实的逼仄苦焦而躁动不安、无所依傍的灵魂。在广大农村地区,多少年、多少代人,可能都没有文化教育机会,但并不影响他们知道“前朝后代”,懂得“礼义廉耻”。这都拜戏曲所赐。戏曲故事总是企图想把历史演进、朝代兴替、人情物理、为人处世要一网打尽。因而,唱戏是愉人,唱戏更是布道、是修行。我的忆秦娥也许因文化原因,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地唱了大半辈子戏。但其生命在大起大落的开合浮沉中,却能始终如一地秉持戏之魂魄,并呈现出一种“戏如其人”的生命瑰丽与精进。唱戏是在效仿同类,是在跟观众的灵魂对话;唱戏也是在形塑自己,在跟自己的魔鬼与天使短兵相接、灵肉撕搏。

忆秦娥,倒不是要装出一副白痴相来,有时她也是真的憨痴,有时却不能不憨痴。她没有过多的时间精明,也精明不起,更精明不得。太精明,也就没有忆秦娥了。因而,陷害、攻讦、阻挠,反倒成为一种动力,而把一个逆来顺受者推向了高峰。我十分景仰从逆境中成长起来的人,周遭给的破坏越多,用心越苦,挤压越强,甚至有恨其不亡者,才可能成长得更有生命密度与质量。(苏建萍)

当一个人观看了一本书籍之后都会有所感悟,网络上有很多关于《恐龙》的阅读分析,想信您在阅读后也有所得,一篇属于自己的《恐龙》读后感该怎么写呢?下面是由工作总结之家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恐龙》个人心得感想,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前几天看了一本很好看的书,叫《和恐龙一起飞翔》。有一个非常有趣的老师叫卷毛先生。她的衣服很奇怪,鞋子很奇怪,卷毛小姐有一辆很奇怪的校车,但是她的学生都认为校车是一辆神奇的校车。

今天卷毛上课的题目是恐龙。今天菲比带来了她自己的宠物鹦鹉,名叫戴娜。早上,当菲比和戴娜进门时,拉尔夫问了一个问题。鹦鹉是恐龙吗?

卷毛先生一听到这个问题,就对学生们说:我们上校车去恐龙时代看看发生了什么!学生和卷毛老师踏上神奇的作文校车。

冰壶老师先是按了一个按钮,然后转动手柄,突然一道白光照在冰壶老师和同学的眼睛上。就这样,白光过后,大家又回到了之前的恐龙时代。

卷毛老师指着那边的火山说:“快下车玩。那边的火山就要喷发了。”过了一段时间,火山真的爆发了,校车突然变成了鸟,带着大家回到了各自的时间。

回到学校后,大家经过卷毛先生的再次解释,终于知道鸟类是由恐龙进化而来的。

我看了这个故事,了解到鸟类是由恐龙进化而来的,也了解到了恐龙的秘密。

神秘莫则的恐龙王国一直令人们心驰神往,因为这群令人惊异的远古爬行动物曾经称霸地球长达1。6亿年之久,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其中的一种恐龙——胡氏贵州龙。

胡氏贵州龙可有趣了,它们生活在海里,但又能跑到陆地上,而且在陆地上待好长时间也不会像鱼儿那样死掉,还真逍遥自在。胡氏贵州龙不像鱼那样依靠鳍来游泳,它的四个脚掌上都有蹼,像鸭子一样,还有条长长的尾巴,一摆一摆,最适合划水了。别看胡氏贵州龙只有25~50厘米长,差不多是幻龙类中体形最小的,但它们可是地地道道的肉食性动物,水里那些小鱼和其他小型海洋动物都逃不过它们的眼睛,胡氏贵州龙的牙齿可厉害了,又尖又利,就是体表再光滑的鱼也逃不出它们的尖牙利齿。胡氏贵州龙生宝宝的时候就会爬到岸上,把卵产在潮水淹不到的地方,这样小宝宝就不会还没有孵化出来就被海水冲走了。等到小宝宝出生以后,它们会自己爬到水里,开始它们的生命之旅。

这就是我给大家介绍的胡氏贵州龙,如果大家想了解更多的恐龙的话请来看看《恐龙传奇史》吧。

神秘莫测的恐龙王国一直都很令我心驰神往。当我第一次拿到《恐龙传奇史》这本书时,就被这群神奇的生物深深地吸引住了。

恐龙,这种令人惊异的远古爬行动物曾经称霸地球。庞大的身躯,巨型的骨骼,粗糙的皮肤。让我们跟随着这本书追寻着恐龙化石留下的痕迹,我们穿越时空,去探访神秘的王国,去追寻恐龙的繁荣与灭绝。

2亿5千万年前,许多不同种类的动物都已经进化了。一种新的爬行动物出现在了陆地上,它就是世界上最早的恐龙。许多恐龙都长着奇特的冠、尖刺、突起或其它造型的冠饰。这些冠饰越大、越鲜亮、越好看,就越能让它们炫耀一番。虽然长相各异,却有各自的生存本领。然而在6500万年前的白垩纪末期,横行整个大陆的恐龙突然神秘地消失。这是为什么?至今却没人能说个究竟。但是这些庞然大物留下的传奇史,依旧令我神往。

看完这本书虽然还有诸多谜团,还有待破解,但目前人类对恐龙的研究已经有了很大的进展。

故事的时间是白垩纪,那时的地球充满血腥。其中有一个幸运的蛋飘移到猴子群中,禽龙蛋出生了,猴子们给禽龙取了一个名字叫艾力达。几年过去,弹指一挥间。艾力达长大了跟猴子们一起玩耍。有一天,小行星撞击地球,发生了海啸,动物们生的生,死的死。艾力达救了猴子一家,他们一起活了下来。

于是,艾力达和猴子群打算去繁殖地。他们来到了“大漠沙如雪,高山月似钩”的沙漠,遇到了一群食肉恐龙。艾力达就飞快地带着猴子一家跑了,跑到了一个队伍当中,首领是大禽龙,名字叫寇伦。他们经历了千辛万苦就快到繁殖地了,却遇上了霸王龙。艾力达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与霸王龙一决雌雄。艾力达把霸王龙撞下了峡谷,艾力达胜利了,也到达了繁殖地。那里龙击长空,天高云淡,龙展九天。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在弱肉强食的生活中应该顽强地生存下来。

暑假里,妈妈带我去图书馆看书,《恐龙海盗来了》这本书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8月15日在新华书店举办的小记者读书分享会,我就是带着这本书和大家一起分享的。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对双胞胎兄妹在一次滑雪过程中,误打误撞发现了一只被冰冻住的年万年恐龙。她们跟尼基叔叔在灯塔工作的时候,却一不小心穿越到了海盗时代。小主人公们与坏人斗智斗勇,克服重重困难,最终解救出了红胡子船长,回到了现代。

故事中,最精彩的一段是双胞胎兄妹在河马岛的时候,不小心被海盗们发现后发生危险时,小恐龙布朗提不顾自身安危,和坏人们打斗,保护她们,却被贪婪邪恶的铁钩手抓走了。

这个故事看的我热血沸腾,好想也能来一次穿越大冒险,我一定要和海盗们大干一场,我相信正义定会战胜邪恶,光明不会输给黑暗!

在读过一本书之后每个人都会有属于自己的心得体会,假期时我们观看了《恐龙》,相信您对于作品在内心中会有独特的体验,怎么样才能写好一篇《恐龙》读后感呢?请您阅读工作总结之家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读《恐龙》后个人心得和感慨》,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神秘莫测的恐龙王国一直都很令我心驰神往。当我第一次拿到《恐龙传奇史》这本书时,就被这群神奇的生物深深地吸引住了。

恐龙,这种令人惊异的远古爬行动物曾经称霸地球。庞大的身躯,巨型的骨骼,粗糙的皮肤。让我们跟随着这本书追寻着恐龙化石留下的痕迹,我们穿越时空,去探访神秘的王国,去追寻恐龙的繁荣与灭绝。

2亿5千万年前,许多不同种类的动物都已经进化了。一种新的爬行动物出现在了陆地上,它就是世界上最早的恐龙。许多恐龙都长着奇特的冠、尖刺、突起或其它造型的冠饰。这些冠饰越大、越鲜亮、越好看,就越能让它们炫耀一番。虽然长相各异,却有各自的生存本领。然而在6500万年前的白垩纪末期,横行整个大陆的恐龙突然神秘地消失。这是为什么?至今却没人能说个究竟。但是这些庞然大物留下的传奇史,依旧令我神往。

看完这本书虽然还有诸多谜团,还有待破解,但目前人类对恐龙的研究已经有了很大的进展。

我记得自己上学的时候,讲到恐龙的时候还是用德国发现的始祖鸟化石做例子,那时国内还没有发现什么很重要的恐龙化石。但是这些年来,在中国的重要发现层出不穷,而且不仅限于恐龙,几乎在古生物学研究的各个领域,中国,以及中国的研究者们,正在占据越来越重要的位置。

本书的审校推荐邢立达,就是最典型的例子之一。这位中国地质大学的古生物学家,号称“单枪匹马将一所大学拉入全国一流的`行列”。据说他博士毕业那一年,中国地质大学在英国《泰晤士高等教育》的排名顿时进入了前200,位列中国高校第26名。

其他领域也有类似的情况。大家耳熟能详的寒武纪大爆炸,最初的化石证据集中在加拿大的布尔吉斯页岩型化石库,但近些年来,贵州凯里生物群、云南澄江生物群、湖北清江生物群等地的发现,让中国成为寒武纪古生物研究中不可或缺的主力。

其实看这本书也能意识到中国科学者在古生物学研究中的日益重要性。以往外国人所写的科学故事里,中国、尤其是中国科学家通常是缺席的。但在这本书里,从开头到结尾,中国科学家有着自己的篇幅和自己的故事。

当然,最重要的是,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能够为对推动科学进步做出越来越多的贡献,这是全人类的幸运。

你们知道吗?恐龙的种类有哪些?恐龙的灭绝又是因为什么?我看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恐龙星球》,它会告诉你答案的。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恐龙有近千个种,根据生活习性,在爬行动物中,恐龙是陆地霸主;翼龙是最早的飞行脊椎动物,称为空中之王;鱼龙靠摆动的尾巴获得前进的动力,有海洋领主之名。其次,我知道了恐龙身上有一层厚厚的皮肤,可以进攻或防御,还有的恐龙身上长有羽毛,这些羽毛可以保暖。再次,我知道了恐龙的颜色有人说是暗淡的,有的人说是彩色的,还有些人说是会变色的。

恐龙的灭绝原因有很多,比如:小行星撞地球,火山喷发,气候骤变,被子植物的食用,物种争斗……使恐龙适应不了新的生存环境,逐渐灭绝。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许多知识,还让我知道了这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你们想要知道更多的了解恐龙的知识吗?也快来读一读这本书吧!

10月28日,我们在实小多媒体教室聆听了来自实小的张侠老师、梁琪老师、马翔老师的三节课,三节课都是同一篇课文——四年级上册第八组课文第三十一课《飞向蓝天的恐龙》。

三位老师都非常年轻,人长得一个比一个美丽,课上得一个比一个漂亮。其实,众所周知,这类科普说明文实在是很难上的,老师们都惧怕它。但三个老师很好地把握住科普说明文的特点,结合单元主题设计教学目标、教学环节,把握教学重点,突破教学难点,紧扣说明文语言准确及各种说明方法的学习,博得听课老师及校领导的好评。

张侠老师通过课件按时间顺序把恐龙飞向蓝天的过程展示出来,使教学难点迎刃而解;梁琪老师那充满语文味的导入,扎实的语言文字功底,让课堂精彩纷呈;马翔老师那机智的教学语言,“马门溪龙”的自述,唤起了同学们了解恐龙的兴致……

总体感觉,三节课老师教得轻松,学生学得愉快。

工作总结之家主题阅读推荐:“《养家之人》读后感”。

读书就是使我们养成良好的为人做事处世品德和学习工作生活习惯。在读后了作品,对于作品里的情节非常感兴趣,写读后感并非赘述原文,重点是写出自己的思考与感悟。或许你之前写过作品的读后感吧!为此,小编特意呈上“《养家之人》读后感”,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恐龙展读后感篇3

今天,我看了《恐龙帝国的秘密》这本书让我知道了性情温顺的二齿兽,它喜欢吃草,性格很温顺,很可爱。它如果见到暴龙就会拼命的作战,非常的勇敢。

?恐龙帝国》是一部富有浓厚神话色彩的电视连续剧,香港放映日期为20年底。故事讲述一处仍未被发现的世外桃源,在那里,人与高度进化的恐龙和平共存。有一次,美国富商法兰奇驾驶小型飞机,与两个儿子家洛及大卫。准备前往加勒比海度假。不过,途中飞机遇到飓风坠入海中。两个儿子成功逃脱后被海水冲到一个神秘的小岛,法兰奇随飞机沉入海底,生死未卜。

两个儿子受一位正在进行研究的当地考古学家帮助,进入了恐龙帝国。岛上的人不仅跟外面的人非常不同,而且跟应该灭绝了六千五百万年的恐龙一起居祝两人不断寻求逃出小岛的办法,途中无意抵达恐龙帝国的首都——瀑布城。他们知道对上一次有人来到恐龙帝国已经是1940年代的事了,恐龙帝国有一个自己的语言系统,有一个没有了最尾一条的律法和国王领导着。当他们开始融入当地生活的时候,恐龙帝国平静的背后原来隐藏着暗涌。关系到恐龙帝国存亡的太阳石,亦正是控制恐龙和人类平衡的关键,正在逐一失效。在那里从来没有发生过的怪事——例如暴龙、翼龙失常等等陆续发生。

为了拯救危在旦夕的恐龙帝国,家洛和大卫必须找到最尾的一条律法,因为它正是关键。最后,那位当地考古学家表面上替他们找到往藏有太阳石和律法的秘密海底山洞,不过考古学家另有阴谋。两人在秘密海底山洞找到了父亲,并找到了最尾的一条律法——findthelight(找光)。他们从壁画知道当地的恐龙乃由于躲避在地下山洞而幸免于难。他们亦在山洞找到了大批的太阳石。最后,他们在发狂的翼龙群向首都发动总攻击之前,用太阳石解决了危机。

从书中我学到了不少关于恐龙的知识,我非常的高兴。

恐龙展读后感篇4

前几天看了一本很好看的书,叫《和恐龙一起飞翔》。有一个非常有趣的老师叫卷毛先生。她的衣服很奇怪,鞋子很奇怪,卷毛小姐有一辆很奇怪的校车,但是她的学生都认为校车是一辆神奇的校车。

今天卷毛上课的题目是恐龙。今天菲比带来了她自己的宠物鹦鹉,名叫戴娜。早上,当菲比和戴娜进门时,拉尔夫问了一个问题。鹦鹉是恐龙吗?

卷毛先生一听到这个问题,就对学生们说:我们上校车去恐龙时代看看发生了什么!学生和卷毛老师踏上神奇的作文校车。

冰壶老师先是按了一个按钮,然后转动手柄,突然一道白光照在冰壶老师和同学的眼睛上。就这样,白光过后,大家又回到了之前的恐龙时代。

卷毛老师指着那边的火山说:“快下车玩。那边的火山就要喷发了。”过了一段时间,火山真的爆发了,校车突然变成了鸟,带着大家回到了各自的时间。

回到学校后,大家经过卷毛先生的再次解释,终于知道鸟类是由恐龙进化而来的。

我看了这个故事,了解到鸟类是由恐龙进化而来的,也了解到了恐龙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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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一本好书,可以净化我们的心灵,丰富我们的精神世界,每个人对于《恐龙》,都会有自己独特的心得体会,《恐龙》读后感究竟该如何写呢?下面是工作总结之家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精选恐龙优秀简短读后感推荐,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前几天看了一本很好看的书,叫《和恐龙一起飞翔》。有一个非常有趣的老师叫卷毛先生。她的衣服很奇怪,鞋子很奇怪,卷毛小姐有一辆很奇怪的校车,但是她的学生都认为校车是一辆神奇的校车。

今天卷毛上课的题目是恐龙。今天菲比带来了她自己的宠物鹦鹉,名叫戴娜。早上,当菲比和戴娜进门时,拉尔夫问了一个问题。鹦鹉是恐龙吗?

卷毛先生一听到这个问题,就对学生们说:我们上校车去恐龙时代看看发生了什么!学生和卷毛老师踏上神奇的作文校车。

冰壶老师先是按了一个按钮,然后转动手柄,突然一道白光照在冰壶老师和同学的眼睛上。就这样,白光过后,大家又回到了之前的恐龙时代。

卷毛老师指着那边的火山说:“快下车玩。那边的火山就要喷发了。”过了一段时间,火山真的爆发了,校车突然变成了鸟,带着大家回到了各自的时间。

回到学校后,大家经过卷毛先生的再次解释,终于知道鸟类是由恐龙进化而来的。

我看了这个故事,了解到鸟类是由恐龙进化而来的,也了解到了恐龙的秘密。

小朋友们,你们相信恐龙会复活吗?我不相信。可是我看了《复活的恐龙》时,就有点相信了。

夜染黑了一切,自然博物馆里静悄悄的。长发李听见了隔壁的大厅里传来一阵沉重的脚步声,长发李的心一下子堵到了喉咙口,他非常害怕。突然,脚步声停止了,他刚松了一口气,脚步声又开始了,他只好亲自去看看。他手里拿了一根木棍,悄悄地把大厅的门打开,沉重的脚步声又停止了,就在这时他看到恐龙的身体动了,这可把长发李吓呆了。他赶快报告了馆长,馆长让他用绳子把恐龙勒死,可是长发李不舍得。最后,长发李把恐龙放回了大自然。

虽然这是一个童话故事,但是我希望恐龙能复活。我们可以和它做朋友,和睦相处,让我们的生活变得更美好。

以前,我对恐龙生活在地球上半信半疑,恐龙在地球上生活了一亿多年,可是恐龙在六千五百万年以前究竟是怎么灭亡的呢?这个谜团我们人类研究了那么长的时间为什么还研究不出来 一个正确的答案呢?

虽然到现在我们人类研究了很多种说法,但是至今没有一种说法是被大家认可的,我们这个世界上还有许多的谜团,等着我们去研究,等着我们去探索。

恐龙是怎么在地球上生活那么他时间?又是什么原因突然间又从地球上消失了呢?读了《恐龙》后,我猜想到可能是由于恐龙的体型庞大,食物短缺,再加上天外的小行星撞击地球,造成了地球环境的改变,所以恐龙就失去民它生活的空间,从而造成了灭亡。于是我想到我们今天的生活非常的幸福,我们在享受这样幸福生活的同时不要忘了保护环境,因为这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 否则的活,说不定到哪一天,我们人类也会像恐龙一样从这个地球上消失……

暑假里,妈妈带我去图书馆看书,《恐龙海盗来了》这本书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8月15日在新华书店举办的小记者读书分享会,我就是带着这本书和大家一起分享的。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对双胞胎兄妹在一次滑雪过程中,误打误撞发现了一只被冰冻住的年万年恐龙。她们跟尼基叔叔在灯塔工作的时候,却一不小心穿越到了海盗时代。小主人公们与坏人斗智斗勇,克服重重困难,最终解救出了红胡子船长,回到了现代。

故事中,最精彩的一段是双胞胎兄妹在河马岛的时候,不小心被海盗们发现后发生危险时,小恐龙布朗提不顾自身安危,和坏人们打斗,保护她们,却被贪婪邪恶的铁钩手抓走了。

这个故事看的我热血沸腾,好想也能来一次穿越大冒险,我一定要和海盗们大干一场,我相信正义定会战胜邪恶,光明不会输给黑暗!

在读过一本书之后每个人都会有属于自己的心得体会,假期时我们观看了《恐龙》,相信您对于作品在内心中会有独特的体验,怎么样才能写好一篇《恐龙》读后感呢?请您阅读工作总结之家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读《恐龙》后个人心得和感慨》,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神秘莫测的恐龙王国一直都很令我心驰神往。当我第一次拿到《恐龙传奇史》这本书时,就被这群神奇的生物深深地吸引住了。

恐龙,这种令人惊异的远古爬行动物曾经称霸地球。庞大的身躯,巨型的骨骼,粗糙的皮肤。让我们跟随着这本书追寻着恐龙化石留下的痕迹,我们穿越时空,去探访神秘的王国,去追寻恐龙的繁荣与灭绝。

2亿5千万年前,许多不同种类的动物都已经进化了。一种新的爬行动物出现在了陆地上,它就是世界上最早的恐龙。许多恐龙都长着奇特的冠、尖刺、突起或其它造型的冠饰。这些冠饰越大、越鲜亮、越好看,就越能让它们炫耀一番。虽然长相各异,却有各自的生存本领。然而在6500万年前的白垩纪末期,横行整个大陆的恐龙突然神秘地消失。这是为什么?至今却没人能说个究竟。但是这些庞然大物留下的传奇史,依旧令我神往。

看完这本书虽然还有诸多谜团,还有待破解,但目前人类对恐龙的研究已经有了很大的进展。

我记得自己上学的时候,讲到恐龙的时候还是用德国发现的始祖鸟化石做例子,那时国内还没有发现什么很重要的恐龙化石。但是这些年来,在中国的重要发现层出不穷,而且不仅限于恐龙,几乎在古生物学研究的各个领域,中国,以及中国的研究者们,正在占据越来越重要的位置。

本书的审校推荐邢立达,就是最典型的例子之一。这位中国地质大学的古生物学家,号称“单枪匹马将一所大学拉入全国一流的`行列”。据说他博士毕业那一年,中国地质大学在英国《泰晤士高等教育》的排名顿时进入了前200,位列中国高校第26名。

其他领域也有类似的情况。大家耳熟能详的寒武纪大爆炸,最初的化石证据集中在加拿大的布尔吉斯页岩型化石库,但近些年来,贵州凯里生物群、云南澄江生物群、湖北清江生物群等地的发现,让中国成为寒武纪古生物研究中不可或缺的主力。

其实看这本书也能意识到中国科学者在古生物学研究中的日益重要性。以往外国人所写的科学故事里,中国、尤其是中国科学家通常是缺席的。但在这本书里,从开头到结尾,中国科学家有着自己的篇幅和自己的故事。

当然,最重要的是,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能够为对推动科学进步做出越来越多的贡献,这是全人类的幸运。

你们知道吗?恐龙的种类有哪些?恐龙的灭绝又是因为什么?我看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恐龙星球》,它会告诉你答案的。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恐龙有近千个种,根据生活习性,在爬行动物中,恐龙是陆地霸主;翼龙是最早的飞行脊椎动物,称为空中之王;鱼龙靠摆动的尾巴获得前进的动力,有海洋领主之名。其次,我知道了恐龙身上有一层厚厚的皮肤,可以进攻或防御,还有的恐龙身上长有羽毛,这些羽毛可以保暖。再次,我知道了恐龙的颜色有人说是暗淡的,有的人说是彩色的,还有些人说是会变色的。

恐龙的灭绝原因有很多,比如:小行星撞地球,火山喷发,气候骤变,被子植物的食用,物种争斗……使恐龙适应不了新的生存环境,逐渐灭绝。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许多知识,还让我知道了这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你们想要知道更多的了解恐龙的知识吗?也快来读一读这本书吧!

10月28日,我们在实小多媒体教室聆听了来自实小的张侠老师、梁琪老师、马翔老师的三节课,三节课都是同一篇课文——四年级上册第八组课文第三十一课《飞向蓝天的恐龙》。

三位老师都非常年轻,人长得一个比一个美丽,课上得一个比一个漂亮。其实,众所周知,这类科普说明文实在是很难上的,老师们都惧怕它。但三个老师很好地把握住科普说明文的特点,结合单元主题设计教学目标、教学环节,把握教学重点,突破教学难点,紧扣说明文语言准确及各种说明方法的学习,博得听课老师及校领导的好评。

张侠老师通过课件按时间顺序把恐龙飞向蓝天的过程展示出来,使教学难点迎刃而解;梁琪老师那充满语文味的导入,扎实的语言文字功底,让课堂精彩纷呈;马翔老师那机智的教学语言,“马门溪龙”的自述,唤起了同学们了解恐龙的兴致……

总体感觉,三节课老师教得轻松,学生学得愉快。

常言道“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好的作品会引起阅读者的共鸣,在看《恐龙》之后一定会触动内心,该如何才能将一篇《恐龙》读后感写好呢?为满足您的需求,工作总结之家小编特地编辑了“《恐龙》读书笔记阅读感想”,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书籍,真的是我们生活中的好朋友,他能给我们带来平时接触不到的知识。我平时除了爱看电视之外就是喜欢看书。我看的书种类很多,有《武器大百科》、《伊索寓言》、《一千零一夜》,还有我最最爱的《恐龙百科》。

?恐龙百科》让我认识了各种形形色色的恐龙,有食肉的恐龙,有食草的恐龙,有会飞的恐龙,有会游泳的恐龙,他们很多都是我们现在见到的动物的祖先,例如似鸟龙,他就是现在鸟类的祖先。

在今天暑假,妈妈带我去了北京,我参观了《中国古生物博物馆》,那次的旅行让我近距离接触到了恐龙,在博物馆里,我能报出大部分恐龙的名字,讲解员阿姨还赞扬了我,其他小朋友的爸爸妈妈也对我竖起了大拇指。当时我心想,要不是我平时看的恐龙书多,我也不认识呀。回家后妈妈又给我买了其他的恐龙书,我真的很开心。

所以说书才是真正能给我们带来知识,带来快乐的好东西。我以后还会继续保持看书的好习惯。

《恐龙》一书介绍说,恐龙生存于2亿年前的中生代时期。出现于三叠纪早期,消失于白垩纪末期。是地球上最成功的生物之一。

在大约2.25亿年前,地球上的环境发生了大干旱,很多似哺乳爬行动物因为没有办法保存水分,而灭绝。只有恐龙的皮肤因为很少排除水分,而生存下来。并且恐龙的踝骨也开始发生巨大的变化,恐龙家族是第一批地球上可以直立行走的居民。双足的`行走与奔跑可以使恐龙比别的生物更加有竞争的优势。恐龙家族开始漫漫的统治了地球。成为今后1。6亿年的终生霸主。

大约两亿年前,地球上到处都是恐龙,那时,恐龙到处漫游,森林里的雷龙身体比六头大象还要重,有几十吨重,它只要踏下一步,就会发出轰响,就好像是雷鸣一样。

还有森林里的梁龙,梁龙的身体很长,从头到尾有二十多米,走路时,很像一架吊桥。剑龙的背上长着三角形的利剑,尾巴上还有利剑一样的尾刺。

大约在6500万年以前,可能是地球气候变化不适应恐龙生长,导致恐龙灭绝,我们到今天还没有解开这个谜。

最近,我看了《恐龙时代》这本书,它告诉我们:恐爪龙是恐龙世界第一大杀手;偷蛋龙并不是真正地“偷蛋”;板龙是如何消化食物的;鲨齿龙、南方巨兽龙、霸王龙被称为“恐龙家族三剑客”,还有它们的死敌,俗称是最恐怖的恐龙—————食肉牛龙。

我第一次看《恐龙时代》这本书时,就被它深深吸引住了,它用简朴的语言,精美的图片,真实的故事,将史前生物刻画的栩栩如生,让人虽然身在21世纪的中国,可心早已穿越到了远古时代的三叠纪、侏罗纪和白垩纪,去那里探索恐龙世界未知的奥秘。

第二次看这本书时,我又被它所吸引住了。因为它那一个个生动的故事,一幅幅精美的图画,让人百看不厌。其中有个很有趣的故事:天敌中的天敌。它讲了恐龙三剑客的天敌————食肉牛龙。虽然它是恐龙界的霸主,可食肉牛龙也不能这样屠杀下去,要不然生态会不平衡。所以食肉牛龙还有个头号敌人————恐爪龙,就算是在凶猛的恐龙,在成群恐爪龙的围攻中也只能乖乖地投降。这些都是依靠恐龙研究学者的推测、求证得到的。

合理的推测,大胆的求证是人们发现某些未知事物或者现象的必经途径。伽利略在一个偶然的机会发现吊灯摆动的时间,不管圆周大小总是一样的。这与当时书本上所述“摆经过一个短圆弧要比过长的圆弧快些”不符。要知道,这个结论可是亚里斯多德的说法,谁也没有怀疑过。可伽利略并不迷信,他找了不同长度的绳子、铁链。铁球、木球,在房顶、树枝等不同的地方,一次有一次重复试验,终于发现了摆的运动规律。

看了《恐龙时代》这本书,我明白了:无论在学习生活、科学研究中,合情合理的推测,仔细认真的求证是非常重要的。

学了《恐龙》这一课,我的收获很大。

这一课告诉我,大约在两亿年以前,恐龙到处漫游,足迹遍及整个世界。恐龙的种类多的很,形态更是千厅百怪。雷龙的身体比六头大象还重,它每踏一步就会发出一声轰响,似雷鸣一般。梁龙身长的很,从头到尾就有二十我米长,走起来像一架会走的吊桥。剑龙的背上全都插剑板,尾巴上还有着四支利剑一样的尾刺。三角龙脸上长着三只大角,一只长在鼻子上方,另两只长在眼睛上方,别看三角龙样子很凶,但三角龙是和雷龙、梁龙是一个样,都吃草的。

鱼龙、翼龙都是恐龙的亲戚。恐龙大多都是吃植物的,但也有食肉的,霸王龙就是一种,它大脑袋,短身子专门捕食一些食草恐龙或一些弱小的食肉恐龙。恐龙也和小鸡一样是卵生的。小恐龙出来后,在恐龙会细心地照看自己的宝宝,直到它们能自己找食物吃为止。恐龙在地球上活了一亿多年。大约在6500万年以前,恐龙突然消失了,人类至今尚未解开这个迷团,我一定要好好学习,以后解开这个迷团。

今天我读了一篇《飞向蓝天的恐龙》这篇文章,我感受到飞向蓝天的恐龙很奇怪。

恐龙和狗一般大小,两条后腿粗壮有力,和鸵鸟一样能够支撑起整个身体,数千万年后,它的后代繁衍成一个形态各异的庞大家族;有些恐龙像它们的祖先一样两足奔跑,有些恐龙四足行走;有些恐龙则身材小巧,体重不足几公斤,有些恐龙凶猛异常,是茹毛饮血的肉食动物,有些恐龙则温顺可爱,以植物为食。一些猎食性恐龙的身体逐渐变小,长得也越来越像鸟类,骨骼中空,身体轻盈,行动敏捷,前肢越来越长,能像鸟类一样拍打,它们的体表长出了美丽的羽毛,这些树栖的恐龙树木之间跳跃,降落,慢慢具备了滑翔能力,并最终能够主动飞行,科学家们推测,一种生活在地面上的带羽毛的恐龙,在奔跑过程中学会了飞行。

恐龙原本是在地下生活的,可是经过漫长的演化,它们最终变成了凌空翱翔的鸟儿,恐龙的这一变化难道不让我们感到惊奇吗!

知识无涯,而生命有限。阅读作品后,一定给你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也许是当时的历史,也许是书中塑造的人物,读后感的联想要注意形式。你是否需要一些作品读后感范本呢?工作总结之家的编辑经过搜集和处理,为你提供窗边小豆豆读后感读后感怎么写,我们后续还将不断提供这方面的内容。

恐龙展读后感篇5

今天,我在家里看了一本《恐龙时代的百科》。我已经看到了第232页,这本书的内容写的真好,我在第230页中,看到了肉食性恐龙中的王者-----南方巨兽龙。但我在第224页中看见了草食性恐龙中的帝王-----阿根挺龙。这本书中的第132页的内容特别好,可头尤其精彩,写得东西和真的一样真实,就连图画,也有一种很真实的感觉。现在,让我为大家说一说恐龙的时代吧!

恐龙的时代,和鳄鱼一样,都是听天由命的过程,在肉食性恐龙中,要有笼大的体形,凶猛的外样,那就要数南方巨兽龙了,它出现与白恶纪晚期,是侏罗纪最著名的'异特龙进化而成的,但后来出现的南方巨兽龙体形远远比以前侏罗纪时代的异特龙的体形还要大它的十倍。

如此笼大的身躯,吃饭,可不是一个很容易解开的难题,现在的狮子,每天只能吃比自己的身体大二到三倍的斑马,所以说:“体形大也有一定的自我保护的安全问题。

不过体形更大,可以会受到一些其它肉食性恐龙的追杀,而且还有可能因为全球的气候变化,首先被淘汰的就是那且巨大的恐龙,所以,体型大,也有一个不好的优点,那要是全球气候变化,那也是科学家的一个小小的想象。

要是体型太大,首先就是巨大的恐龙最先淘汰,要是体形太小,很有可能被别的恐龙追杀。

如果恐龙不会被白恶纪末期的那一场巨大的灾难,恐龙,因此也不会灭绝。

恐龙灭绝有很多的学说,例如:“食物中毒说,小行星来到地球说……”

现在中国发现有200多种恐龙种类的化石,其中,在体形最大的恐龙化石是——阿挺龙。

恐龙每天的饭量是多少,现在恐龙最的饭量是2000多千克,恐龙有多么庞大啊。

恐龙展读后感篇6

三寒假的假期里,我读了一本书名叫《恐龙帝国的秘密》,这本书是著名英国作家道格尔狄克逊所著,书中详细介绍了恐龙的种类和出现的年代。

恐龙—这种古爬行动物主宰了地球约1.6亿年。大约3.5亿年前的石炭纪,爬行动物进化,并在接下来的二叠纪、三叠纪、侏罗纪和白垩纪时期大量繁衍。这一段时间是恐龙出现与繁盛生存年代。

这本书里的语言十分朴实,虽然不华丽、浮夸。但可以吸引读者读下去。这本书详细介绍了恐龙的种类、生活习性和环境。

我从这本书看到了自然的力量。最早的恐龙出现随着环境的变化时间的推移又繁衍出了各种各样的恐龙,有食肉性恐龙、有食草性恐龙、还有杂食的恐龙。有陆生的,有水生的还有飞行的恐龙,这都是在不同的自然环境造就了不同的种类。

自然的力量是无穷无尽的,由于环境的遭到破坏,已经不适合这些巨型恐龙生存了,它们慢慢地走向了灭亡。

现在的人类还没有意识大自然的遭到毁坏会给我带来什么?还在任意地破坏着我们自己生活的环境,乱砍伐树木、污染水源、污染空气,到处乱扔垃圾,当自然环境不适合人类生存的时候,人类的命运将会怎么样呢?会不会步入恐龙的后尘呢?

警醒吧!朋友们!在这里我要向所有人呼吁:要爱护我们生活的环境,热爱大自然,热爱我们的生活的家园!只有这样我们的明天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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