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提高自己的写作能力就要重视读后感的写作,为了将在书中得到的收获记录下来,我们都要好好的写读后感,以下是好文溜溜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鲁迅《坟》读后感模板8篇,供大家参考。
鲁迅《坟》读后感篇1
伤逝,伤的是又一股反抗力量的逝去,伤的是反抗最后走向了消逝。
子君与涓生是一对在五四时期幸运地自由恋爱了的青年,他们曾勇敢、曾幸福,修成正果后却又离散了。和整场运动一样,两个青年有满腔热血,却不成熟,都未能完全对他们的生活负责,都未为做好去应对各种磨难,只是热烈而单纯地追求未知而神秘的自由,却没料到生活是艰难的,他们没有争取完全自由的能力。这样的反抗,最终只能走向妥协,走向失败。
子君的反抗,自然是受了轰轰烈烈的新文化运动的影响与诱惑,才有勇气追随了争取自由解放的队伍,才敢于说出“我是我自己的,他们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利”这样英勇的话。子君是受了诱惑的,被未知的、也许美好的东西的吸引。她不知道自己究竟要的是什么,正如涓生所说:“她当时的勇敢和无畏是因为爱”。因而婚后,子君与《倪焕之》中的金佩璋一样,自觉地沉沦在繁琐而无趣的日常生活上,满足于个人小天地里的幸福,丧失了人生理想,不再追求精神世界的自由与欢愉。也许到死,子君自己也都还不知道,自己究竟要争取什么。
相比子君,作为领路人的涓生,却让我感到更大的失望。当与子君同时上街散步,只有看见子君高兴而自豪的走着时,才敢也抬头挺胸起来。当丢失了本来就不高薪的工作时,涓生不敢面对自己失业的恐惧,就将自己的这份恐惧转嫁给子君,认为是子君在恐惧。也许程度再深下去,就如《神经病》中的方正英一样,对生活的担忧使自己神经衰弱,却对别人说是自己的妻子发了神经。
涓生是虚伪的,高调追求自由,却在上街时缩在子君后头;涓生是无能的,面对失业的压力,家庭的责任,只是选择躲在通俗图书馆里;涓生是可笑的,不让子君打扰吃饭的他,却计较自己吃饭介于油鸡与趴儿狗之间的地位;涓生是邪恶的,在艰苦黑暗时期,竟认为“新的希望就只在我们的分离;她应该决然舍去”,甚至想到子君的死。
同《玩偶之家》中的诺拉一样,子君与涓生都是因一时冲动而做出反抗现实压迫,都是不成熟的、没有根基的,似玻璃般易碎。终有一天,只拎了件小包就出走的诺拉会回家继续当她的“小鸟儿”、“小松鼠”抑或走向堕落,没有任何资本的子君和涓生,不可避免地也只能是走向离别和失败。反抗,就这样行走在消逝中。
鲁迅《坟》读后感篇2
《故乡》是一部很有名的小说集,里面汇集了狂人日记、药、故乡、阿q正传等有名的小说。这本书的作者就是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的鲁迅先生。
我想先介绍一下鲁迅先生让大家都认识一下。鲁迅,原来的名字叫周樟寿,后改名为树人,字豫才,是我国现代新文化运动的倡导者之一。从1918年就开始用“鲁迅”为笔名发表了第一篇现代白话文小说《狂人日记》后来又发表了《孔乙己》等多篇著名小说。
鲁迅先生的作品很丰富,以小说为主,他的小说充满了无数的艺术魅力,他语言表达得很精炼,对生活的描写细致入微,刻画人物可以用一个成语来形容“入木三分”。
?故乡》这本书主要写的是平凡人的生活,一些也包含了对以前我们落后生活的讽刺。这本书以中国人的生活最为贴近,却意境深幽,外冷内热。
这本书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呐喊》这个部分了,呐喊中的作品,没有很丰富华丽的语言,故事内容和情节简练,却再简单中传递出强大的语言艺术和震撼力。
?故乡》这本书是非常值得我们去看的,我在其中学会了许多做人的道理和写作方法。但里面的内容刚开始可能不会懂,可是多看几遍就会自然明白了。
鲁迅《坟》读后感篇3
我手捧着《朝花夕拾》,独自坐在窗前,感受这阵阵书香,品味从字里行间透露出鲁迅年幼时的童真。
这本书介绍了鲁迅在童年的生活与求学经历,与对往年的亲人、同学、朋友和师长浓浓的怀念之情。作者生动形象的描写出了在旧社会时生活的场景,创作出了这经典之作。
在《朝花夕拾》,让我印象最深刻的,还属《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在此文开头,作者便连续使用了两个“不必说”。用这两个“不必说”概括地写出了百草园中的各种风景,紧接着的“单是”细致的描写出了百草园中的一下景观。连百草园中的一角都趣味无穷,让人如此回味,那么整个百草园就更让人感到心旷神怡。这种详略得当的写法更加突出了“百草园”是“我的乐园”的特点。
鲁迅在幼年是胆子非常小,对于那些“牛鬼蛇神”总是保持着敬畏的心态。因为害怕传说中的赤链蛇——“美女蛇”,看见较长的草就敬而远之。他对美女蛇的害怕,不只有在听完故事后的一点时间,而且还特别希望拥有一只传说中能够杀死美女蛇的“飞蜈蚣”,把装有它的匣子放在枕边,以求保卫自己的平安。
鲁迅先生所撰写的散文集《朝花夕拾》正如它的名字一般——“早晨盛开的野花,傍晚拾起。”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时,回味了自己童年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抒发了自己怀念过去的情怀。
鲁迅《坟》读后感篇4
呐喊!呐喊!中国人民站起来啦!一本《呐喊》,曾经激励了多少旧社会的年轻人。
出自鲁迅之手的《呐喊》,是中国新文学的奠基作,是五四运动事情社会人民的真实写照。“描写病态社会的不幸人们,解除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并为新文化运动呐喊。”鲁迅是这样介绍这本书的。它揭示了种种深层次的矛盾。尽管,那个时代离我们很遥远很遥远,但看完这本书,我的心情也不禁沉重下去。
书中第一篇小说《狂人日记》,描写了一个迫害症患者的心理活动。这个可怜的人儿啊!深受封建礼教和制度的迫害,对社会甚至是自己身边的人都有一种恐惧感。它总认为现实是个吃人的世界,认为封建社会是个吃人的社会。尽管,那个社会是不会吃人的,但那句“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也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深思。这篇文章是作者对吃人社会发出的勇敢挑战,是反对封建社会的第一枪。
而《孔乙几》则又是一篇抨击封建礼教和制度的文章。孔乙几,是封建社会的一个落魄的读书人。在封建统治的毒害下,他只会“之呼者也”,一无所能,不得不做了梁上君子,并在生活的折磨下慢慢死。可怜的他,因穷困成了人们的笑料,因偷窃被打断了腿,尽管他心地善良,可又有谁会同情他那?在茫茫人海中,他就只能这样走下去。“孔乙几还欠十九个钱那!”是啊,他的债谁帮他还那?辛酸的故事,鞭挞了封建社会对知识分子的戕害,使人不禁心中一沉。
再说说〈阿q正转〉,大家再熟悉不过了。他是鲁迅的代表作。他塑造了一个以“精神胜利法”自我安慰的贫苦你们阿q的典型形象。他同样可怜,一无所有,受欺凌与剥削,只能用所谓的“精神胜利法”自我安慰。曾经的他,浑浑噩噩,苟且偷生,在听到辛亥革命后,他却向往革命。可这一切的一切,都在他被枪毙时结束,他的死,他的死又是一场悲剧。阿q,这个看似不可理喻的人物,却正是那个年代广大农民的缩影。阿q的命运揭示了农民在腐朽思想毒害下的人生扭曲,不得不引起人民的慷慨。
鲁迅的小说,有思想,耐人寻味,他让迷陷于封建制度的人们都清醒起来。那么生活在现代的我们该做些什么那?就让我们一起跟着鲁迅一起呐喊,呐喊吧!珍惜现在,珍惜美好的生活,为了祖国的美好明天努力努力!
鲁迅先生的代表作《呐喊》是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也是我最喜欢的作品,可以说它是中国的名著,也是世界的名著,书中收集了许多我们所熟悉、津津乐道的文章,例如有《故乡》,《药》,《孔乙己》等等鲁迅先生的名作。
?藤野先生》一文是中鲁迅先生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即在日本的首都东京留学时,所看到和听到当时一幕幕中国人民的麻木不仁景象为背景,文中较大篇幅叙写了他的老师藤野先生如何的一丝不苟和对先生的欣赏,只是在鲁迅先生看来:学医只能医治身体上的疾病,而思想精神上的疾病不是医学所能拯救的。文章从一个侧面描述了鲁迅先生强烈爱国意识的苏醒,医学也只是治标不治本。因此他弃医从文,从此投身文学的知识宝库中。文中鲁迅先生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以及对于他们的怜惜和悲伤,依旧振聋发聩。
?孔乙己》中那个因为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社会上流阶级的生活的孔乙己,从孔乙己在澡堂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常常以偷为职业,在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后被打折了腿,最后还是默默地离开了人世,这篇文章遗留给我们更多的是一个“精神胜利法”的渊源,读者想必也能理解“自欺欺人”是如何的要不得!
?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和剧中主人公从小玩在一起的那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而《药》则更能够淋漓尽致地表现这一点。文中凶暴残酷的刽子手康大叔,因为小儿子小栓的痨病而拿出所有家档去买了个人血馒头的华老栓,和那些在茶店里议论纷纷的茶客,但是文中最不幸的就是因为革命而被处死,最后用自己的血作了人血馒头而牺牲的人,这一切的一切都说明了当时社会的状况,康大叔的残酷,卑鄙,仗势欺人。华老栓的愚昧,迷信,麻木,茶客们的盲从和人与人之间的势利,夏瑜的英雄气概但是完全脱离群众的革命是无法成功的。
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用带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鲁迅《坟》读后感篇5
看书是一个契机一种缘分,老公最近在看萧红,推荐我看推荐我学习,我也一直很欣赏萧红,遂一下下载好几本她的书看了起来。看见书城里有很多别人把她各自文章编在一起,书名不同其实雷同,看的也累,何况照萧红的性子,是绝对不会起这类书名的。于是去浮求真,选了几本确是萧红自己编著原本,看到的是更加原汁原味的作者本人。
我谈萧红,最初接触是因为孩子学校推荐书目里的《呼兰河传》,有新书好书我都是迫不及待一翻快之,一打开这本书马上被吸引住了,没有很华丽的词藻,没有很骇人的情节,纯纯的白描,如此轻易滑入我的脑海,强烈的吸引住我,牢牢的抓住了我的心。后来还有一段描写阳光亮的使黄瓜都活了起来,使牵牛花都要飞上天的描述使我惊艳……当然可能我的记忆描述的不太准确,有空还是要再翻翻的。这是接触萧红的第一次。后来了解到这本也是她的封世之作。
且说第二次接触,是和闺蜜一同去看电影《黄金时代》,这是2016年流行过的一部电影,当时我并不知道是讲萧红,看了全内容才知道,是以第一人称来自述萧红的一生,其中讲到她的老家,与旧生活的抗争、逃出,遇到萧军,和鲁迅先生的交往等等……描述了其完整的一生。看完并没有马上追书。
第三次也就是时值半年后的今天,契机是老公的推荐,我一下子搜索了好几本萧红的原著放入书架,摸索着顺序,决定第一本从《商市街》看起,这是萧红以第一人称描述自己挣脱旧生活的一段时光,现在看出来也就是电影《黄金时代》的原本,还原的很真实,看书的时候,脑海里时不时会窜出电影里的画面场景,比如和萧军穷的两人用一根鞋带,比如和萧军下馆子“大手笔”吃饭的热气腾腾的场景,其实也就是几碗猫鱼、杂汤……,穷但很快乐……,和作家剧团团聚的温馨,和鲁迅先生家的交往,鲁迅先生的为人和对小辈的呵护,很感人!读到萧红对鲁迅的描写,感觉更接近了这位文人墨将,萧红描述的是如此具体和自然,家中场景先生做人做事,于是看完这本书,我马上提出我要去看看大陆新村九号,马上得到了老公的回应,好,我和你一起去看。
我觉得,家中有读书的氛围,有理解和共鸣的家人真好!现在老公在看《鲁迅全集》,我也加入了书架,我在看书方面真的是很贪心!一天的工作、家事忙完之后,坐到床上往往10点左右,很贪心的身边放着三本纸质书,手上拿着手机看书,书架里还有kindle备着……,我真的是要找出时间好好看书,很充实,很幸福。
于是因为看萧红,对民国时期作家感起了兴趣,兴起搜索民国四大才女、四大才子,此是题外话了……,好书何其多……吖!
这本书看完了,我可以接下去看萧红的'《生死场》,据说是展示她才华的处女之作。也是萧军推荐给鲁迅先生,而又被先生非常欣赏的。很期待!
这本书评,我讲到了家人的分享,从书本、电影、实地等不同系列方法的去全面了解自己喜爱的作家,从读书中我收获了很多!
鲁迅《坟》读后感篇6
午后,风起,平静的湖面掀起一丝丝涟漪。轻轻地合上书,闭上眼,一本《呐喊》就此完结,但那荡气回肠之感却依旧萦绕在心间,久久不能平静……
?呐喊》是鲁迅先生1918年至1922年所作的短篇小说的结集。它是中国的名著,同样也是世界的名著。
细细回顾,一个名字从记忆中显现出来——狂人。是啊,《狂人日记》,那本写满吃人的日记,是当时社会的真实写照啊。恐怖的封建压迫,毫不留情地扭曲了一条条灵魂;在仁义道德的面具下掩盖的是吃人的本质。狂人说: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在那样的“吃人”社会里,人亦或是明哲保身,亦或是当一个“吃人”者,在哪里还有纯白的灵魂?那是发自内心的狂呼。任一个被压迫,被礼教压得喘不过气的人都会自然而然的发出这样的呐喊!可是,最为可悲的是,在封建礼教的压迫与束缚下,人们却没有勇气发出这样的呐喊!狂人是幸福的,因为他的疯,使他摆脱了封建礼教的对心灵的摧残和压迫,也只有疯子才有权利拥有纯净的灵魂,希望这社会都是疯子!孔乙己,这个继狂人后跃出的名字,瞬时把我的思绪拉去了他的世界……《孔乙己》继《狂人日记》后第二篇抨击封建礼教和封建文化的文章。他那己扭曲的心灵是被封建文化所骨化的啊!他穷困潦倒,被人们作为笑料;他满口仁义道德,却为生活所迫也当起“梁上君子”,最终,死是对他最好的解脱……也是,在那封建压迫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社会,也只有死人和疯子幸免于难,这是多么讽刺啊!是啊,在那个中国人被处死中国人还麻木围观、叫好的社会环境中,难怪鲁迅先生会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概括当时的社会与人民,这是何等的贴切啊!
阿q,又一个鲁迅先生所塑造的经典人物在脑中浮现。《阿q正传》,阿q这个辛亥革命时期的农民典型,在那个封建时代是封建思想顽固、地主当道、军阀统治的时代,在被封建思想毒害了的未庄里,阿q是一个弱者,他受到这些地主恶霸的欺压,而不得不用“精神胜利法”来自欺自我安慰。精神胜利法是一种麻醉剂,是它使得阿q不能正视自己的现实处境,不能清醒地认识自己的悲惨命运,虽然受尽欺凌,却并无真正的不平。但尽管如此,阿q作为一个劳动人民,还是表现出自发的革命要求。当辛亥革命爆发的消息传来时,他就想“投降革命党”,希望从此能够改变自己的命运。不过他的“革命观”是与落后农民的私欲和许多糊涂观念联系着的,他并没有真正地觉醒。这或许就是我们所替他悲哀的罢……
随着阿q带着他的故事远去,一个事物在我脑海中缓缓浮现——血馒头。《药》,这部作品中,人们对革命者流血牺牲不理解也就罢了,可他们竟用革命者的鲜血做成人血馒头去医治痨病!就是这样一个旧民主主义革命的悲剧,发人深省的剖析了这一革命之所以不成功的历史原因!中国旧农村里的广大农民啊,他们生活在一种似人非人的世界里,过着麻木不仁的生活。但他们是无奈的,就连如何坠入这麻木不仁的
圈套里的,他们也许也全然不知。多么滑稽的事情啊,吃下那带着革命者一点刚劲滋味的血馒头,就能拯救一切?呵,这是多么可笑的事情啊!
或许,我们该感谢。感谢在那样的社会环境下,还有像鲁迅先生那样清醒、有着强烈的爱国救国思想和民族责任感的人!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用带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人与人之间的势利,上层阶级对下层阶级的摧残……反映社会的真实面目,也让当时的人民醒觉起来,对抗社会的黑暗势力!
中国经过漫长的历史,从封建社会走向了社会主义社会,向共产主义社会而迈进,这是多少革命先辈努力的结果啊!而如今,中华巨龙已腾飞,让我们共同努力,走向明天!
湖中的涟漪已渐渐平息,心中的呐喊却仍在继续!
鲁迅《坟》读后感篇7
鲁迅的名字,是家喻户晓得。第一次读他的文章,确是课本中的《百草园与三味书屋》,是散文集《朝花夕拾》里的一篇。在这以后,我和鲁迅的距离一下拉近了很多。朴实的文笔中透露出细腻的情感,仿佛在与亲人交谈一样。
在这个寒假里,我细细品读了这本《朝花夕拾》它真实地纪录了鲁迅从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经历,追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生动地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风俗画面。 《阿长与》令我印象最深。它所描写的是鲁迅家的保姆阿长。文章生动地塑造了一个非常典型的旧时中国农村劳动妇女形象。有人比喻这篇文章是鲁迅从记忆土壤中培育出的一朵异常鲜美的“朝花”。对于这个妇女,鲁迅不但没有避讳写出她的美与丑,反而是怀着真挚的感情怀念她的一切。不论鲁迅对她是佩服、厌烦、喜欢或是讨厌,字里行间都流露出他的感情。《五猖会》在童年的鲁迅心中是一个节日。前面写的是鲁迅儿时盼望观看迎神赛的急切,中间父亲突然出现,强迫“我”背诵《鉴略》。鲁迅的心理,从兴奋,到扫兴、忐忑到无奈和痛苦都生动的体现了出来。表达了鲁迅童年时对五猖会的向往,也同时点名了封建教育的强制对儿童天性的压制和摧残。这一点是我初读《五猖会》时没有发觉到的。
?朝花夕拾》,在这本书中,无处没有鲁迅细致的描写和真挚的感情,无处没有鲁迅温馨的回忆和理性的批判。每一次阅读,总能悟出不同的道理。
鲁迅《坟》读后感篇8
子君走了,涓生说:“如果我能够,我要写下我的悔恨和悲哀,为子君,为自我。”
“伤逝”,子君的伤,涓生的伤,也勾起了我的伤。
子君爱涓生,是那样地热烈,那样地纯真。在那个受旧思想束缚的年代,一个弱女子为了追求自我的感情,不惜与家人反目。我不明白当她分明坚决地说出:“我是我自我的,他们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利”,又需要多大的勇气。艰苦的生活,子君没有半点抱怨,她总是用笑容去遮掩她的不乐。为了她爱的人,她倾注着全力去做饭,日夜的操心,她就这样终日汗流满面,短发都粘在脑额上,两只手也粗糙起来。然而最终的最终,她还是没有得到那份本应属于她的感情,子君几乎付出了全部,然而还是输给了现实。
涓生爱子君吗?我想爱吧!爱开始的子君,爱逝去的子君。如果有这样的女子为你付出全部,爱你多于爱自身,我想你也是爱的。只可是之后经历了一些事情,某种东西蒙蔽了那份纯真的爱吧!生活越来越拮据,油鸡们逐渐成为肴馔,阿随也被送走了,涓生看子君的颓唐,感叹人是多么容易改变呵!当涓生孤身枯坐,回忆从前,竟觉得大半年来,只为了爱—盲目的爱吗,—而将别的人生的要义全盘疏忽了。第一,便是生活。人必生活着,爱才有所附丽。世界上并非没有为了奋斗者而开的活路。如果说子君变了,那涓生必然变了,并且变得更加彻底。感情与生活,为何硬要这样联系呢?子君没有错,涓生没有错,只是感情太过脆弱,输给了生活。
我同情子君,也为子君感到不值。那样纯真的人儿,只是为了寻求她的感情,她付出了全部。不管生活多么困苦,她都竭力地呵护着她的爱人,然而结果是他不爱她了。精神上的打击要比物质上的打击更加沉重吧!子君的离开是必然的,她已经没有任何留下的理由。子君死了,她连惟一的期望都破灭了,生存对她又有何意义,活着对她就是一种精神上的煎熬吧!或许有一天,涓生会明白子君的苦衷吧!他会发现子君没有变,子君一向都是那么爱他,子君的付出是那么地无私,以至于连回报都忽视了。可是,子君等不及涓生的觉醒了,她是那样地,带着悔恨,永远地逝去了。
感情为何如此脆弱?无辜地被扣上“罪恶”的头衔。当所有的矛头指向感情,我们也只是悲哀地选择结束。是感情的错?还是我们不够坚持?当感情遇上现实,感情就被扼杀了,怪现实太残酷,还是感情太脆弱?其实感情没有错,现实也没有错,错的是我们自身,我们总是主观地把感情和现实联系在一齐,为了生活,好像就非要抛弃感情似的,所以感情输给了现实,是那么地无奈。
得到的总是被当做理所当然,还挑三拣四,为何要等失去后才明白珍惜呢?失去了,再多的悔恨,也是于事无补。得到的就是最好的,得不到的,那本就不属于你。一个人不可能十全十美,你一向挑她的小毛病,就不会发现她的优点。如果你努力发现她的好,那么她的小瑕疵也近乎完美了。
佛说:“前世五百次的回眸,才修来今生的一次擦肩而过。”相遇,相识,相知,难道还要相离吗?一份感情,的确来之不易,为什么不能好好珍惜呢?不要用其它的理由去扼杀感情,感情真的很脆弱。两个人在一齐,就是要不断地磨合,学会包容,学会理解。
涓生悔恨了,可是子君不在了。珍惜为你付出的人吧,同时要有颗感恩的心,懂得去回报。感情就是那么脆弱,需要双方的共同的呵护。输什么,也不能输了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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