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写读后感时需要多投入自己的真实情感,读后感需要做好认真分析这一本书中的种种情节,下面是好文溜溜小编为您分享的作家来了读后感7篇,感谢您的参阅。
作家来了读后感篇1
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叫《兔子作家》的书,故事主要说的是:林子深处有一座小木屋,小木屋里藏着各种珍贵的书,木屋的主人老兔子是林子中的老作家。年轻兔子对木屋充满了好奇心,他想看遍木屋中的书,老兔子许诺他每天可以用五只磨菇换一本书读。年轻兔子天天乐此不疲地送蘑菇,于是老作家收他为徒,并送他三个忠告:多读书,多交朋友,多看星星。
年轻兔子渐渐羡慕起了老作家鼻子上的眼镜,因为在他看来戴上了眼晴,自己就离作家近了一步,于是他自己制作了一副眼镜戴着,被林子里的动物称为“眼睛兔”。从此,年轻的兔子走上了写作道路,兔子现在就要去采访第一个大人物――在森林里打过胜仗的猫王。为猫王立传,之后便开始了他的写作生活。
作家以惊世骇俗的方式表达了对这个世界的善意和宽容。具有顽童精神的张炜,将童话讲给孩子和成年人,故事围绕爱情、亲情、友情展开,虽然讲的都是通俗易懂的故事,却告诉了我们许多人生的道理。
读了这本书后我明白了学无止境,学习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等道理,它主要告诉我们要勤学多问,好学,努力。同时也要记住老作家的三个忠告:多读书、多交朋友、多看星星。多读书可以通过书本了解我们未知的世界,在书本中学习到更多的知识,多交朋友可以学习到朋友身上的优点,多看星星可以让我们静下心来思考,让人生活更加精彩!
作家来了读后感篇2
汪曾祺的小说就像一杯淡淡的茶,需要静下心来慢慢的品味。在质朴自然、清淡委婉中表现自己的独特乐趣。他力求淡泊,脱离外界的干扰,精心营构自己的艺术世界,具有浓郁的乡土气息。
在他的笔下有住在庵里的和尚、串村走户的女挑夫、手艺了得的锡匠、掏粪工、赶牛人,也有西南联大的文嫂、金昌焕等各式各样的人物,他们都不是什么达官显贵,都只是普通的老百姓,有的只有平平淡淡的不同的人生。他笔下的人物形象写的很真实,并不是好人全好,坏人全坏,写十一被打后,老锡匠去找人算账,打十一的那人也会害怕,村里的干部也对施暴的人进行了惩罚,《胡里杂记》中的那些富人小姐们去庙里的时候也会施舍给叫花子们一些钱。不过给我印象最深的是那些人物身上所体现出来的讽刺意味。如:明海和尚虽然是当家和尚,可是他距离那一要面如朗月,二要声如钟磬,三要聪明记性好的标准还差的很远,甚至可以说是一个都不具备,可是他还当得好好的。
在《七里茶坊》中的赶牛人们在大雪天还要坚持把牛赶下山去,其中有段话是这样说的“头两年,大跃进,大炼钢铁,夜战,把牛牵到地里,杀了,在地头架起了大锅,大块大块煮烂,大伙儿,吃!那会吃了个痛快,这会儿,想吧!”这其中就是对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的讽刺,还有《胡里杂记》中的李三,本来他应该管理市井中的叫花子的,可是对于有一批人他不管,而是在他们“收获”后去管他们要钱,讽刺味十足。他的小说语言是一种散文化的语言,他常用细致的语言描写周围的环境、人物形象等。他曾在《大淖记事》中这样描写“淖,是一片大水,说是湖泊,似还不够,比一个池塘可要大的多,春夏水盛时,是颇为浩淼的,这是两水道的河源”后面还有相当细致的描写,在写到小英子的外貌时“小英子这天穿了一件白夏布上衣,下边是白纱布的裤子,赤脚穿了一双龙须草的细草鞋,头上一边插着一朵栀子花,一边插着一朵石榴花。”汪曾祺经常用一些细致的外貌描写和语言描写来塑造一个人物形象。
这些语言给人以散文美的感受,可以说是“散”和“淡”的完美结合,但就是这样一种散文化的平淡语言给他的小说平添了一份特殊的韵味。虽然是散文化的语言来写小说,有“形散”的嫌疑,但是从他的小说中其实不难看出他的情节安排其实是很紧凑的,如《受戒》中明子随舅舅去出家的时候就遇见了小英子,后来又相继遇见了几次,而且文中也说过和尚是可以娶亲的,这样发展到最后小英子问明子愿不愿意让她做他媳妇这里,一切都是水到渠成的。
他的有些故事情节安排的很巧妙,如《陈小手》中先是描写陈小手的手是如何的小,他接生是如何的厉害,接着写那个军官的夫人难产了,接生婆们都束手无策,这时就有人提议要陈小手来,然后描写陈小手是如何费劲力气成功接生的,接着是军官的感谢,到这里似乎都没什么出彩的地方,直到后来出现的那一声枪响,这时读者才如梦初醒般回过神来,也就是这一个结局让全文的境界提升了。让人唏嘘军官的无耻以及陈小手的悲哀。
?鸡毛》也同样是这样,小说中主要描写了文嫂这样一个人,她是一个守本分的寡妇,生活在一群“不正常”的西南联大的学子之中,独自抚养着自己的女儿,好不容易女儿大了,出嫁了,她的日子也慢慢变好了,可是好景不长,有一天她发现她不见了三只鸡,找了好久也没找到,后来女儿回来了,告诉他女婿出车祸了,要去收尸,这时又适逢西南联大学子毕业,文嫂去收拾宿舍,在金昌焕的宿舍里发现了鸡毛,金昌焕一直以来都是这西南联大中最正常的人,文嫂怎么也想不通为什么金昌焕会用她的瓮罐煮鸡肉吃,这时的文嫂再也忍不住了,一直悲泣“我的鸡,我的鸡”似乎
作家来了读后感篇3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会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这句耐人寻味的话出自于朱自清所写的《匆匆》。
朱自清用委婉真挚的手法,描绘出了轻盈凝练的《匆匆》。这篇散文表达了朱自清对时间的珍惜,告诫人们:时间从身边的一点一滴中流过,就像针尖上的一滴水滴在大海里,日子滴在时间的流里,没有声音,也没有影子,请不要浪费这来匆匆,去匆匆的时间,虚度人生。
是呀,就像《匆匆》中所描绘的,时间如薄雾似清风,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每个人也都应该珍惜这一去不复返的时间。光阴似箭,日月如梭,每个人又该如何珍惜这美好的时光呢?是应该仅在一时间里抓住时间?还是应该只在某一方面抓住时间?不,都不是,我们应该从各方面抓住时间,抓住时间的每一分,每一秒,不让它白白流过,让时间贯穿我们浩瀚的海洋,充实我们丰富的人生。让我们把握好时间,把握好人生的道路。正如郭沫若所说的:时间就是生命,时间就是速度,时间就是力量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同学们,让我们珍惜时间,与时间赛跑,为自已描绘最美好的图画吧!
作家来了读后感篇4
今天,我读了《兔子作家· 为猫王立传》这本书,它主要讲了一只年轻兔子对森林中老兔子大作家写的书感到好奇,特别想看,于是老兔子让他用五只蘑菇交换。他看年轻兔子特别喜欢读书, 便收他为徒,并给他三个忠告。后来,他又做了一副眼镜,小动物们都叫他“眼镜兔”。最后,他为猫王写了自己的第一部作品。
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还是年轻兔子渴望戴上眼睛那节。一天兔子背着挎包,准备去采访。树上的鸽子看了,说他采蘑菇应该带篮子,可年轻兔子说他是来采访的,可鸽子却不信:“不像,你连副眼镜都没有。”
兔子摸了摸眼睛,有些遗憾,他没想到鸽子居然说到他的心病,这使他感到美中不足,有些烦闷和不快。
他来到高粱地里。只见有几只乌鸦在嘲笑他:“老弟,你有没有听说过一只兔子装采访……
”
兔子赶快躲了起来,他用高粱杆赶快制作了一副眼镜,戴好后,开始了他的作家生涯。并有一个新名——眼镜兔。
这节文章主要告诉我们:做事不要看外表,要看内在本领。小动物们不能看眼镜兔不像就嘲笑他,那是不对的。同时,本书通过眼镜兔和小动物的故事,讲了许多的习作道理与,使我深受启发。
作家来了读后感篇5
《大卫·科波菲尔》的作者是狄更斯,狄更斯是英国维多利亚时期著名的作家。《大卫·科波菲尔》这本书讲的是:本书主人公大卫·科波菲尔出生前,他的父亲就去世了,之后母亲带着年幼的大卫四处游荡,在大卫八岁时母亲改嫁了。大卫的继父是一个凶狠贪婪的家伙,而且继父的姐姐也是一个铁石心肠的人。他们姐弟二人不仅百般虐x大卫,而且还把大卫母亲折磨致死。母亲死后,大卫被继父强迫去当童工。在此期间,大卫逃了出去,投奔了好心的姨婆,之后才接受了良好的教育。
在《大卫·科波菲尔》这本书中有一个小故事我读后大为感动:在大卫的母亲死后,大卫的继父摩德斯通又将他送去一个卖廉价葡萄酒的地方,洗空酒瓶,或是把灌了酒的瓶子集装成箱。大卫在环境极为肮脏的情况下还是坚持去工作,去忘记母亲的过世和自己已经变成孤儿的现实。大卫这种坚持不懈、积极向上的精神,深深教育和感染了我,使我懂得:我们也应该像大卫一样克服所有困难,乐观向上、坚持不懈。
本书还围绕主人公大卫·科波菲尔,描写了一系列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有质朴善良的老保姆辟果提;有貌似严肃却又菩萨般心肠的姨婆;有生活不甚如意的密考伯夫妇;有恬静聪慧法人艾妮斯;有天真的朵拉;还有凶残的摩德斯通姐弟俩和奴颜婢膝、阴险狡诈的希普……这本书也强烈地反映着作者狄更斯本人的道德观:“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总之,我非常喜欢这本书,非常喜欢大卫·科波菲尔,以后我也会积极向上,坚持不懈,去克服困难,好好学习。
延伸阅读
一本好书,就像新的世界,让我们沉浸其中,废寝忘食,当不同的人在看完作品后,相信也会有对于它的专属心得体会,此时可以抽出一点点时间写写读后感,分享自己的想法。这个作品读后感究竟该如何写呢?下面是工作总结之家小编精心收集整理,为您带来的《关于《敬畏生命》有趣的读后感》,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请收藏。
今天,我在课外书上看到一篇《敬畏生命》的短文。它主要讲的是通过对不断播撒种子这一生命壮举的描述,歌颂了生命的伟大力量,告诉人们怎样敬畏生命。读了这篇短文,我不禁想起了洪爷爷。
洪爷爷是一位老红军,他常常教育我们人要爱惜生命,不能拿生命来开玩笑。有一天,洪爷爷和他的孙子一起到市场去买菜,洪爷爷抓到一个小偷。洪爷爷见他还小,就问:“你为什么不去读书呢?要拿生命来开玩笑?”他毫不在意地说:“我拿生命来开玩笑关你什么事?”洪爷爷说:“你拿生命来开玩笑,是不关我的事,但是生命来之不易,既然我们来到世上,就要对社会有用,所以,我们自己要珍惜这来之不易的生命,这社会贡献一份力量,你知不知道?”小偷听了后惭愧的底下了头。
读了《敬畏生命》这篇短文,我掩卷沉思;,如果人人都能爱惜生命就不会出现那么多的悲剧,如果人人都爱惜生命,我们生存的大家园就会变得更加繁荣昌盛。朋友,请您爱惜自己的生命!生命对我们来说仅有一次啊!
《敬畏生命》一文是我侄女推荐我看的,是中学的一篇阅读课文。由*女作家张晓风所写。整篇文章谈到了生命延续的不计成本的壮举。作者起先是对生命不经意,接着到没有十分注意,再到吃惊,到诧异,最后产生了一种敬畏之情。
在读到树絮送种的景象时,我想到了珊瑚,我在电视中也看到过类似于树絮送种的珊瑚送种。在海水中,数以千计,不!是万计、亿计的珊瑚被母体送出。在珊瑚母体旁游着许多小鱼。它们正在吞噬珊瑚“宝宝”。在这样的毁灭下,也许只有少数的珊瑚可以成长。珊瑚同样在展示着生命的豪华、奢侈、惊心动魄的壮举。我也不得不为此折服,为此感动。这样的行为究竟为了什么?
生活中,父母给了我们支持,上一辈为我们所作出的一切足可以使我感动得大哭一场,但我并没有这样做。活着,就该珍惜一切,包括父母,周围的亲人。
生命是什么呢?在没有阅读这篇文章之前,我认为生命只是一种在地球上的生态吧?或是人类健康地存活?还是另有其意呢?读完文章之后,我终于从“生命”这两个字上理解了它中心的含义。这篇文章就是——《敬畏生命》。
它大致讲述了:作者张全民在高中时候,想了一个残酷的法子去面对偷吃的老鼠。趁老鼠出洞的时候作者拿了烫开水浇它,两个月后才知道它是一只怀了小老鼠的母老鼠,心存自责。在以后,作者又从老羚羊,母骆驼,马上要被煎熟的鳝鱼、在猎人陷井中死去的小狼等事例中,明白了不只是人性才拥有生命的光辉。
从这些事例的各种做法中,我十分震撼。因为“老鼠过街,人人喊打”。在人类心中确实有打死老鼠的一万种理由。可是在生态的.“舞台”上,每一种生物都有自己的角色。虽然老鼠当的确实不是太好的角色,更是有了繁殖任务的母老鼠!人类也应善待它。
我在百度上也看到过一则对生命威胁的视频,一个年仅七岁的男孩拿着辣酱,均匀地涂在蜗牛的触角上,加水去残害蜗牛,如果这残忍之心一点点扩大开来,他会做出更可怕的事。
是啊!对生命的善待、尊敬就是敬畏生命,每一条生命都是美好的。如果人类把世界上的动物植物杀害殆尽时,人类也就是最后一块多米诺骨牌而以,发生在大地上的事终究会降在我们身上。那么,就让我们有一颗真诚、纯洁、善良的心去对待生命吧!
今天,我在课外书上看到一篇《敬畏生命》的短文。它主要讲的是通过对不断播散云状种子这一生命壮举描述,歌颂生命的伟力,告诉人们怎样敬畏生命。读了这篇短文,我不禁想起洪爷爷。
洪爷爷是位老红军,他常常教育我们,人要珍惜生命,不能拿生命开玩笑。有一天,我和洪爷爷一起去市场去买菜,洪爷爷捉到一个小偷。洪爷爷见他还小就问:“你为什么不去读书呢?要拿生命来开玩笑呢?”他毫不在意的说:“我那生命开玩笑管你什么事。”洪爷爷说:“生命来之不易,既然来到世上,就要对社会有用。所以,我们要珍惜生命,为社会贡献一份力量,你知不知道?“小偷听后很惭愧。
读了《敬畏生命》这篇短文,我掩卷深思:如果人人都能爱惜生命,我们生存的大家园就会变得更加繁荣昌盛。朋友,请您珍惜自己的生命!
生命对我们来说仅有一次。
光明给我们经验,读书给我们知识。作品中的相关情节,读了以后让人不断地回味!此时不妨可以写一篇属于自己的作品读后感,该如何才能将一篇这个作品读后感写好呢?下面是工作总结之家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爱情百科全书《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初次拿到这本书时,吸引我的是他的书名—霍乱时期的爱情,这到底是一种怎样的爱情?是青春期的情窦初开,还是不惑之年的感慨万分,亦或是耄耋之年的回首相望,这一切的一切,在作者马尔克斯笔下,演绎出了多种爱情存在的方式。
小说讲了一个年轻的电报员阿里萨与美丽富有的女主人公费尔明娜之间的爱情故事,他们在二十岁的时候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年轻了,经过各种人生曲折之后,到了八十岁,他们还是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老了。在五十年的时间跨度中,马尔克斯展示了所有爱情的可能性,所有的爱情方式:幸福的爱情、贫穷的爱情、高尚的爱情、庸俗的爱情、粗暴的爱情、柏拉图式的爱情、放荡的爱情、羞怯的爱情……
阿里萨在一个偶然的场合邂逅了费尔明娜,从此对女主人公暗生情愫,为了获取费尔明娜的芳心,他写了一封又一封情书,日积月累,慢慢的走进了费尔明娜的内心,他为女主人公做了所有他能做的一切,然而当费尔明娜将这种内心对爱情和婚姻的憧憬和向往在父亲面前试探时却遭到了父亲的强烈反对,换来的确是一场远行。即使当时霍乱肆虐,费尔明娜就这样与初恋告别了,等到她再次回来的时候,走进了父亲给她安排的在别人眼里看来幸福美满的婚姻生活,嫁给了一个当地受人尊敬的医生乌尔比诺,阿里萨从此也消失在她的生活里。阿里萨经过了半个世纪的漫长光阴,俨然成了一位蹉跎的老人,可是在他内心深处,仍旧住着这样一个女人,一个能让他怦然心动的女人。当阿里萨得知乌尔比诺医生死亡的消息时他感到难过,但正是这样也终于有了表白的机会,不同于年轻时的热情洋溢和纸上谈兵,而是脚踏实地、以心交心,每日与费尔明娜交流谈心,一起度过人生中最美好的时光。小说结尾,作者给了一个开放式的结局,他们扬帆远航,在一艘轮渡上挂起了代表霍乱的黄旗,为的是没人能够再打扰他们的爱情世界,一生一世。
有人说,爱情是什么?这个问题无从回答。因为每个人的感受不同,对爱情的理解也不同。如果说阿里萨和费尔明娜的爱情是那种少女情窦初开、懵懵懂懂的、激情四射的爱情,那么医生乌尔比诺和费尔明娜的'爱情则是平淡无奇、迟缓却偶有起伏。前者是感性的梦幻的,后者是理性的世俗的,作者并没有轻蔑任何一种爱情,只是对各种爱情和形式做了一种诠释,费尔明娜和医生在一辈子的相濡以沫中,坚定地走到了最后。在我看来,这种如沐春风、沁人心脾的爱情,也是一种永生永世。
作者在文中的各种具体、细微、甚至琐碎的生活情节,这种细腻的描写,无不反映出了纯粹的细节,正是这些,彰显了爱情的伟大力量,他给予读者的,是一种最原生态的“纯粹”。爱情是一个永恒的话题,似乎不来点惊天动地,就不能称之为爱情,而马尔克斯却将这种感情渗透在主人公的日常生活和文章的字里行间,没有轰轰烈烈,而是点点滴滴的渗透在当时的大环境下,战争、瘟疫、城市的污秽恶臭以及黑暗阴森,也正是在如此的凄惨背景之下,更加衬托了阿里萨爱情的寂静无声、凄美动人。我不禁惊叹于马尔克斯那神奇的文笔,他用细腻的情感和心理描写塑造出生动形象、栩栩如生的人物,隐秘的表达出了自己内心的想法,正如文中所说:“我对死亡感到唯一的痛苦,是没能为爱而死”。
这是我读过的最好的以爱情为题材的小说,作者把普通人眼里的生活赋予了新的生命和意义,轻轻的翻开它,细细地品味,慢慢地体会......
第一次读这本书是四年前了,当时挺迷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看完的感觉就是震惊,要知道那个时候的我以为喜欢(都不能叫爱)不是一种可以持续的状态,只是荷尔蒙的冲动罢了。但是却有两个人跨越半个世纪又重新相爱了?
“扯吧就,哦,对了,魔幻现实主义。”那时候可能是语文课学鲁迅的毛病,喜欢用“讽刺”这个词,于是就觉得,马尔克斯这也是在讽刺吧?讽刺“爱情”,讽刺经历了半个世纪六百多次风流的阿里萨为达萨保留的童真?
后来继续读了很多马尔克斯的作品,越读越怀疑,写出这些书的,居然是同一个人?他在很多访谈包括自己的自传《活着为了讲述》里多次澄清:我写的并不是什么魔幻小说,小说中的事无一不以现实事件为依据。
读高中的时候又读了一遍这本书,很多东西好像能理解,甚至有某种代入感。之前对阿里萨和达萨爱情的嗤笑更像是一种“何不食肉糜”的感发。高中时候谈恋爱了,后来分手了。难过肯定是难过了好久的,有时候想:或许阿里萨对达萨那种爱是真实存在的呢?或许马尔克斯真的是个挺写实的老爷子?或许就像当初骗我看那本书的封面上写的一样,它是“最伟大的爱情小说”,不是在讽刺,真的是在歌颂爱情?真的可以跨越几十年,再相爱?
前段时间因为疫情没有开学,我又把这本书看了一遍,第一次读的那本送给了高中时代一个很重要的人,这回是在kindle里看的,一个星期看完了。看完后还是没觉得阿里萨一方面和不同的女人做爱一方面宣称自己对达萨的纯洁狂恋有多么的让人动容,尽管性关系不能代表一个人的坚贞与否,但是这样的痴情,总感觉怪怪的。反而是达萨和丈夫乌尔比诺医生那虽然充满许多鸡毛蒜皮但大抵还算平稳克制的一生让我觉得心生安慰,思念一个人一生一世和陪伴一个人生活一生一世,不一样。
读完这一遍,我好像读出了在“一生一世”后,马尔克斯想说的两个字。
“孤独。”
几年间我看完了这个老爷子大多数的作品,在马尔克斯宇宙,“孤独”两个字是恒久不变的。布恩迪亚家族和马孔多小镇也许是极致的孤独,《霍乱》里的阿里萨和达萨何尝不是。对,半个世纪的等待,达萨在世俗的婚姻里拥有了珍贵的爱情与依靠,阿里萨在不断的风流中逃离了空虚,他们可以老了再相爱,更加坚定地相爱。他们终于跨过了时间,相拥,“一生一世”。然后才发现,这辈子他们做过的唯一完整的事就是彼此之间的“爱”(最后我真的疑惑到底还是爱吗),阿里萨的风流没逃得出空虚,达萨的幸福婚姻背后也是一片荒芜,老来孤独的她也分不清她对浪荡子阿里萨究竟是出于爱情还是同情。相拥在一起的,是两个在这一生恒久孤独寂寞的灵魂,彼此的白月光已经是白发苍苍。
如果仔细审视,这本写“爱情”的书,通篇似乎不见一丝情感,更多的是不幸福、鸡毛蒜皮的琐碎、滥交,更像两个人虚妄的孤独史。
嗯,最后老爷子没有给一个《百年孤独》一样的结尾。也似乎让人见识到了“伟大的爱情”,“我们可以老来再相爱”。其实闭上眼想,只能感受到弥漫着湿气的、苦杏仁味的孤独。
想起来一个问题:你说,我们到底是因为漫长又荒芜的人生去爱一个人,还是因为爱上了一个人人生才显得漫长而又荒芜?
跨越半个世纪的爱情也好,百年兴衰的家族也好,马尔克斯始终在告诉我们:
唯有孤独永恒。
“一生一世。”
至于爱情,可能要想清楚到底是出于爱,还是执念。另外还是那个问题:
你说,我们到底是因为漫长又荒芜的人生去爱一个人,还是因为爱上了一个人人生才显得漫长而又荒芜?
《霍乱时期的爱情》,就是近似于霍乱般无缘无故、疯狂错乱、不可名状的爱情。
一、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诶,不行啊,孩子还是无法克服被作业支配的焦虑,555先码一下,等我写完作业再来更。
算了,我回来了,无心学习,还是来唠嗑吧。
男主喜欢上女主,是惊鸿一瞥。
我见过你,我爱上你。
这座城市天生就适合恋爱,你天生就适合我灵魂。
于是他疯狂地给女主写情书,热情恳切、矢志不渝。
女主终于被打动了,她爱上了书信中的男主。
这时候,他爱上的她,是从肉体到灵魂的完整的她;而她爱上的他,只是存在于她幻觉中的他。
当他们第一次见面,爱情的幻梦就此破碎。
男主因太紧张而出现类似霍乱的状态,而女主,在瞥见男主的那一瞬间,就对自己这段朦胧的初恋宣告了死刑。
他,原来和我想象中的不一样。
没有那么玉树临风,潇洒倜傥,反而显得笨拙呆板,浑身散发着一种狂乱而危险的气息。
类似于今天的大型网友奔现车祸现场。
二、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心人易变
女主关上了初恋的门,却打开了婚姻的窗。
她和一个受人尊敬的老实人结婚了,
医生,大概是这个世界上最让人有安全感的职业了吧。
男主给女主的变心找过很多理由,姑妈阻拦、社会压力、对自己不满意,但是他永远不会明白,女主只是在那一瞬间,突然长大了。
突然意识到狂热至极的感性爱情是一种不可控的因素,它太激烈,足以摧毁人世间的一切秩序。
而她突然就意识到自己略显单调贫瘠的灵魂无法承受得起这份狂热,突然明白了,支撑生活正常运行的东西,不是爱情,而是稳定。
于是她嫁给了一个各方面都符合社会期待的人。
她选择了在婚姻中培养爱情,或者哪怕没有爱情,也要过上稳定、有秩序感的生活。
这里不得不佩服女主的聪明、果敢和毅力。
我一直觉得,爱情就是一种幻觉,它来得快去得也快,如果男女主真的在一起了,那么她们将很快落入平庸的俗套之中,根本不可能产生如此惊世骇俗的故事。
男主肯定很快就会厌倦,他会发现原来自己那么热烈爱着的一个人,竟然是如此的普通,她有这么多的缺点。
在日复一日的琐碎消磨中,男女主的爱情根本持续不了多久就会枯萎。
婚姻和爱情是不一样的,在选择结婚对象这件事上,女主做得很对。
三、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
整个故事的起源,就来自女主的觉醒,以及她对男主的抛弃。如果没有这一点,以后的故事都将不复存在。
女主的拒绝,使她成为了男主心中永恒的白月光,他得不到她,便企图在其他女子身上寻找慰藉。
他前前后后共与六百多个女子上床,用远超出自身需求的肉体之爱的满足来对抗精神之爱的虚无。
他带着对女主的执念活了一辈子,始终没有找到可以寄存这份爱的合适女子。
在这样放纵、堕落的生活里,他不断思考、修正自己对于爱的认识。
他无疑是一个深情的人,对女主而言;
他也是一个无情的人,对所有曾对他产生过感情,或被他玩弄过感情的人而言。
我其实一直无比疑惑,为什么他在睡了那么多女人之后,在肉体已经如此不纯洁之后,还能信誓旦旦地认为,他的精神依然是纯洁的,他对女主的爱依然纤尘不染?
这样的爱,放在小说里让人觉得很浪漫;如果是在现实生活中,估计只会让人感到恐怖吧。
我还是坚持,如果没有“得不到”,就不会有这样的爱,人性本来如此。
多少人曾在深夜里怀念过那个自己深深爱过却无法得到的人,但是他们也只是怀念而已。
该过的生活照样过,该结的婚照样结。
小说与现实的差距正在于此。
小说的主人公敢于对抗世俗,追求自我,而现实中的我们却只能埋没理想,蝇营狗苟。
为了弥补内心深处的缺憾,于是我们将自己的感情投射到了小说主人公身上,借着他们的爱恨情仇、跌宕起伏,来丰富自己的生活。
四、诚知此恨人人有
也许大部分人的生活,都跟女主和医生一样吧。跟随着世俗的标准,一步一步,过上那种平淡安稳,无可指摘的生活。
从年少夫妻的浓情蜜意,逐渐过渡到左手摸右手的亲情模式,再到互相怨恨却互相迁就的无奈,与跃跃欲试想寻找新刺激的负罪感。
有一句话怎么说的,在一对夫妻共同生活过的千千万万个日夜里,彼此都曾经有过无数次想掐死对方的冲动。
彼此都曾经渴望过亲密无间的结合,与对方的身体和灵魂同时融为一体,但在无数次试探、放弃、怀疑、绝望之后,终于残忍地发现:
每个人都只能是他自己。
合为一体的尝试注定失败。
能够互相尊重、包容、体谅,便已是最大的仁慈。
医生弥留之际对女主说他一直深爱着她。
在我看来,他爱的不是女主,而是他自己,是和女主共同生活过千万个日夜的他自己。
所以,女主和医生的爱告诉我们什么?
也许是,在婚姻里面,爱是最不可靠的东西。
唯有尊重与包容,才是相安无事的法宝。
五、当你老了
丈夫死了,头发白了,初恋来了。
女主真的好幸福。
被丈夫保护了一辈子,被男主爱了一辈子。
但是在花好月圆的美好大结局之外,我们读者究竟能从这本书里收获什么呢?
看这本书的那一天阴雨绵绵,我在图书馆负一楼熬完了一天的光阴,合上书的那一刻,突然涌起一种不可明状的冲动:
我要跟别人分享一下这本书。
于是拨了前男友的电话,七嘴八舌地把这本书讲给他听。
他听完很义愤填膺地说了一句:这男主不就是个渣男吗?睡了六百多个女人,还说自己纯洁地爱着女主,怎么可能呢?
“为什么不可能?”
“因为男生不可能对上过床的女人没有一点感情。”
“那就是说不爱的女人你是不会跟她发生关系的,对吗?”
“这个,不一定,万一人家强迫我呢,也是可以接受的。”
“那你会爱上她吗?”
“不知道。但至少,会有一点怜惜之情吧。”
综上,男人都是大猪蹄子!
当一个人观看了一本书籍之后都会有所感悟,阅读作品后,我对作者的想法更加了解,心中感触颇多,对于阅读过程中的所思所感,需要用读后感记录下来。写好一篇这个作品的读后感需要从哪些角度来写呢?下面是工作总结之家小编帮大家编辑的《《霍乱时期的爱情》优质读后感范文》,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很早之前就听说过这本书,当时觉得不感兴趣,一直没有读。
为什么这周突然想聊这本书?
因为偶然看到“十点阅读”的一个课程:每天花30分钟跟着行业大咖听一本书,从2020年01.01-2020年12.31,一共365本,坚持在社群打卡。
仔细想想,自己读一本书至少要花十天半个月甚至一个月。一年下来,真正读懂的书屈指可数,所以想尝试一下听老师讲解的方式读书。
于是就买下了这个课程,当作是2020送给自己的新年礼物啦。
话题有点跑偏了,总之就是这周听了大师讲解完《霍乱时期的爱情》这本书后,就特别吸引我。
所以决定本期和大家聊聊这本书,并分享书中写到的几种爱情方式和可能性。
初识的爱情
爱情和霍乱一样,一旦入侵只能沦陷。
男主的名字是弗洛蒂诺·阿里萨【阿萨】,女主叫费尔明娜·达萨【明娜】。
阿萨是当地有名的船主的私生子,不爱说话,总是带着一副眼镜,非常消瘦,给人一种很可怜的感觉。女主是有钱人家的女儿,就读于当地的贵族学校,高傲且美丽。
一次偶然,阿萨见到了明娜,便一见钟情。
于是他开始不厌其烦的向明娜表达自己的爱慕之情,在明娜来往的路上假装看书,只为了创造与女神相遇的机会,给明娜疯狂写情书。
时间一久,阿萨引起了明娜的好奇心,然后两人开始通过写信互相了解,关系也随之变得越来越亲密。
不久,明娜也深深的爱上了阿萨,于是他们陷入了热恋之中,开始每天互相写信给对方。
在通信两年之后,阿萨在信中向明娜求婚了。明娜回道:“我同意结婚,只要你保证不逼我吃茄子。
这一切都看似美好又顺利。
可当阿萨本人出现在明娜眼前时,她失望极了,因为身旁站着的的这个男人和自己想象的完全不一样。明娜瞬间决定要和他结束这段交往了四年的恋情。
原来一直以来明娜爱的并不是阿萨,而是这么多年来通信中自己幻想出来的那个人。
这其实特别像刚陷入爱情中的我们,容易把爱情和对方想象的太美好,喜欢一个人的时候觉得他全身都会发光,压根没有任何缺点。
但当现实来临时,才恍然大悟自己爱的只不过是自己想象中的他。
幻想的爱情美过于现实,但终将破灭。
分裂的爱情
在很多男人的世界里,性与爱是分离的。
当阿萨得知明娜结婚后,悲痛欲绝。他一边疯狂的去找各种情人“在肉体上”与她们融合一体,一边“在心里”又死心塌地的爱着明娜。
他认为自己只是在肉体上对明娜不忠,并不影响自己在心灵上爱着明娜。
这就好比一个人对你说:“我的心里都是你,但这并不影响我和别的女人约会。”
他的爱情是分裂的,他认为:爱是爱,性是性。灵魂之爱在腰部以上,肉体之爱在腰部以下,爱与性之间没有直接的联系。
我觉得这就是胡扯。你会认同性和爱是分离的这种观点吗?我相信,大多数女生是不可能认同的。
虽然阿萨也保持着与女人相处的界限,那就是不和她们当中的任何一个人结婚。
但那只是为了自己能够在任何时候都可以迎接明娜的到来。
即使阿萨的这种爱情观颠覆了我的认知能力,不过我觉得既然作者能够将这种爱情描述出来,那我相信世界上一定是有心存这种理念的男人的。
存在即合理。
虚假的爱情
貌似幸福婚姻的背后藏着的是一个女人不为人知的心酸。
和阿萨分手之后,明娜嫁给了一位上流社会的医生【比诺医生】。
比诺医生并不是真的爱明娜,只是觉得娶了这样一位高傲又美丽的妻子可以满足他的虚荣心。
而明娜愿意嫁给比诺医生是因为他可以向她提供一些世俗的好处:安全感,和谐和幸福。
于是,这两个人就假借着爱情的名义开始了他们的生活。
婚后的明娜每天都像生活在牢笼里,面对婆婆的指责,丈夫的出轨,她什么也没做,只是对一切逆来顺受。
无论内心怎么煎熬,在外人面前她永远会展现出一副幸福的模样,让所有人都误认为他们是幸福美满的一对。
这样的爱情实在太虚假,让人无法接受,但不管怎样这是明娜的处理方式。
有人看清了婚姻的真实面目,愤然离去,但也有人会用自己的方式退让或隐忍,没有对与不对之分,只是选择的不同。
如果爱情还需要假装,那我宁可不要。
忠贞的爱情
用半辈子的坚守,赢得一生一世的相守。
明娜的丈夫在82岁时因为爬到芒果树上抓鹦鹉摔倒去世了。
在比诺医生去世的当天晚上,阿萨出现了。
他向明娜重申了他爱的宣言:“费尔明娜,这个机会我已经等了半个多世纪,就是为了能再一次向你重申我对您永恒的忠诚和不渝的爱”。
面对突然出现的阿萨,明娜刚开始是避而远之的。
但是通过阿萨的努力和坚持,她被感动了,他们又重新在一起了,这时明娜已经72岁,阿萨78岁。
在生命的暮年,阿萨和明娜再次相逢。虽然他们告别了年少时的热烈,但两颗爱的心依然为爱跳动着。
后来,两人一起踏上了旅行的轮船,阿萨为了两人的世界不被打扰,身为航运公司董事长的他命令船长在船上插一面只有在霍乱发生时才插的黄旗。
当船长问男主:我们要这样在海上走多久时,男主的答案是:“一生一世。”
读到这里,我又觉得男主是一个很痴情的人,能够坚持喜欢一个人长达半个多世纪。
结局让我相信:“所有爱情始终是爱情,不会因为生活在一起太久而变化,它只会在距离死亡越来越近的时候,爱得越发浓烈。
结语
用5个字来总结这本书就是:“写尽了爱情”。
看完之后,虽说不能让我对爱情有多么深刻的理解,但至少让我见识到了这世间千奇百怪的爱情形式。
个人觉得,这本书非常值得一读。相信我,打开它,你一定会有所收获。
花了七个月才看完第一遍,然后又用一天迅速过了一遍。总的说来,我并不为自己的效率感到耻辱,因为与其说是我的拖拉,不如说这正是马尔克斯作品的一贯风格。说到“一贯”就有点不好意思了,毕竟除了这部作品,我读过的也只有《百年孤独》而已。当然,读完这部小说,我可以确定自己会成为即将出版的其余小说的忠实读者。
阅读马尔克斯,很多人都免不了产生和我一样的感慨吧,那就是——小说居然还能这么写!为了避开啰里吧嗦的恶习,我简要概括一下:一、相较于叙述故事,作者更热衷于描绘世界;二、鲜有对话,但只要一开口便属金玉良言;三、庞沛如川流、精密似针尖的细节描写,以及天马行空的想象力;四、以局外人的第三只眼俯视大地,并不介入(或者说“沉溺于”)人物的情感;五、遍布每个角落的黑色幽默。
又回到我的效率问题。《霍》并不以情节取胜,和《百》相同,进度中的任何一次中断都不足以引起对之后情节的好奇。但与此相对的是,无论何时从何处接续,抑或任意翻开一页,我总能毫无障碍的阅读下去。引起我兴趣的不是还会发生些什么,而是当下文字所描绘的无限逼真的人物个性和相对处境,由于进行了拉美式的夸张,这种现实赢得了一个响当当的名号——魔幻现实。身心舒畅时每天十来页,疲劳低落时每天三五页,缓慢享受这一过程真真是极好的。
情节说来也很简单,可以用一个没有逗号长句来概括——这是一个男孩儿因为年少时与相互爱慕的女孩儿因种种原因分离而后苦苦等候半个多世纪最终重逢的故事。看起来像是琼瑶式的苦情戏加上大团圆的结局,事实当然并非如此。我看到的不是男女主人公心心念念、自怨自艾、梨花带雨、伤春悲秋,而是途径懵懂初开的童年、变幻莫测的青年、渐趋平和的中年、颓然老去的暮年,各自穿越时间长廊抵达彼岸的人生历程。而这样的人生除去一些文学夸张的成分,正是我们每个人的已然走过而且有待完成的普通人的一生。
有人说这是一部爱情的百科全书,囊括了爱情的所有表现形式,我则更倾向于把它看作人生的百科全书。岁月在每人身上镌刻下不同的印迹,而重合的部分则被马尔克斯悉心撷取,投射在了三个主人公(还有女主人公的丈夫)平凡而又传奇的一生当中。我一直认为,好的文字是让别人了解你的同时,看到他自己。马尔克斯就是这样一面充满魔力的镜子,他拨开世俗世界的重重迷障,让你直面赤裸裸的现实,备受煎熬,勉力挣脱,心魂甫定,喟然长叹,而后重新点燃生活的勇气,整装待发,杨帆起航。
这篇小说既是一卷写实的胶带,又是一个传奇,一则神话(很有《飞屋环游记》的意思),男主人公便是其中的诸神之神——朱庇特(该说法在书中自寻)。马尔克斯极尽荒诞之幽默以免男主人公坠入感情挫败的无底深渊,使得时隔半个世纪他重新站在她面前的一幕好似一个滑稽的笑话。
但正如长大后的麦兜所言,现实一点都不好笑,错过便是错过,失败就是失败,甚至没有一句辩白,没有半句解释。自此的岁月,他在幽暗逼仄的回廊徘徊,在空荡荒芜的原野行走,在黎明的窗舷下吞咽苦涩的浓咖啡,在日暮的甲板上谛听汽笛的呜呜声。日复一复,年复一年,命运之轮来回碾压,黑暗的重量让他喘不过气来。万念俱灰之际,光线缓缓浮上地平线,暖意渐渐收拢过来,天使和魔鬼竞相为他指引道路,他在高耸的云端和湿热的泥土间颠沛起落。居住在同一个城市,他望向十八岁时高傲的光环渐渐陷入琐碎的平庸,自己却在不停更换着伴侣填补爱的空洞,在这间隙之中见证时间无情的流逝,等待远在大地尽头的机会。幸运地,他等到了。
千回百转之下,在她的丈夫罹难的葬礼上,他又获得了重申爱情的权利。这时,他年少的炽热早已荡然无存,骨子里的阴郁气质也早已烟消云散,生活积淀的睿智帮助她摆脱了丧偶的苦痛。他们踏上了也许是生命最后一次的旅程,过往的情愫在夜半的船舷上渐次复苏,在死神的阴影下共享迟到半个世纪的温馨。他们燃起与垂垂老矣截然相反的雄心,像孩童一般挥舞爱的旗帜。“她看到的是他不可战胜的决心和勇敢无畏的爱,原来是生命,而非死亡,才是没有止境的。”
有一本书叫做《霍乱时期的爱情》。
计划看这本书计划了半个月,迟迟没有付诸行动。
有句话说,行动力等于财富,而我一贫如洗。
挤了一周工作间隙的时间,看完了这本书,然而内容跟我想象的不一样,甚至可以说有很大出入。
那种感觉就像是你以为你的相亲对象是男神吴彦祖,见面的时候才发现竟然是男神古天乐!
这本书的叙述手法也很不一样,它以一种倒叙的手法娓娓道来,故事紧凑,容不得你半点犹豫思考,就只需要一直看,一直看,一直牵着你的眼睛走,即使已入半夜凌晨,依然会让你放不下它。就像是一大块美味的蛋糕放在你的面前,你的肚子已经饱的塞不下了,可是嘴巴还是饿,要一直吃。
唯一遗憾的是,买的这本书的封面不好就算了,印刷也不行,错字很多,对于纠正错别字变态到极致的我是一种煎熬。果然,便宜终究没好货,所以,亲爱的人啊,你一定要贵起来,要把自己包装成很值钱的样子才行,哪怕脑子里灌的是浆糊,最起码封面不错,买家也不会有太多怨言。
书中着墨最多的是阿里萨对菲儿米娜的爱,即使在菲儿米娜嫁给了乌尔比诺大夫后,他对她的爱依旧。他尝试结识更多的女人,以此消除对菲儿米娜的思念。对他这个人,我感到既可怜又厌烦。他对菲儿米娜的爱的忠诚和他对许多女人的情感的玩弄。
试想一下,如果有一个人像阿里萨爱着菲儿米娜那样一样爱着你,是一件多么幸福却又有些可怕的事情。
推荐这本书给大家,谨以此祝大家珍惜现在拥有的,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作家来了读后感篇6
《呼兰河传》这本书讲述了萧红住的这座小城——呼兰河和萧红童年的故事,呼兰河这座小城是荒凉的、寂寞的,萧红的童年是同样寂寞的。
她19岁时逃出了家庭,漂泊在外,这本书中让我唯一感受到快乐的,就是萧红和她的祖父在一起的时候,祖父慈祥的面孔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里,他和萧红一起在后园里玩,一起念诗……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萧红和祖父的园子。
她在里面哪个快活,看见一个黄瓜熟了,抓起来就啃,这时又看见了蜻蜓,便丢下黄瓜抓蜻蜓去了,要睡觉便睡觉,要玩便玩,非常自由。
还有那家里的储藏室,两间黑乎乎的屋子,里面有无数的蜘网蛛丝,那么多的耗子,可那里却成了小主人的天地,她在里头翻找着,找出了许多“宝贝”,她用小刀和墨汁在墙上刻着、画着,也没人教育她。
她还干了许多傻事:有一次,她们家一只鸭子落井了,祖父便把它用黄泥裹起来烤了。萧红十分爱吃。有很长时间鸭子不落井了,她便把鸭子赶向井里,这时祖父说不用,直接抓了烤就行了,但小主人不干,她说落井的好吃。
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启发,我知道了在原来城市里的生活是怎样的了,平平凡凡的过日子是我们最大的希望,无忧无虑,是我们最向往的一种生活了。
作家来了读后感篇7
读了《大卫科波菲尔》这部世界级的文学名著,令我回味无穷,回看大卫那像长河般的岁月故事,实在是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大卫科波菲尔》通过主人公大卫一生的悲欢离合,多层次地揭示了当时社会的真实面貌,突出的表现了金钱对婚姻,家庭和社会的腐蚀作用,小说中的一系列悲剧形成都是金钱所导致的。
这篇小说的主人公是大卫科波菲尔,他的童年十分凄惨,父亲从他未出生前就去世了,8岁时母亲改嫁,继父摩德斯通对他十分的残暴,他的姐姐也是一样的铁石心肠,不近人情。在大卫成长的过程中,他到了许多不友善的人——残忍的校长,狡诈的朋友,还有心怀歹意的希普。
虽然经历了无数困难,但他的生活也不乏善良之人:可爱的保姆辟果提,少言寡语不善言辞的巴克斯先生,还有生活不如意的米考伯夫妇,还有貌似严肃却菩萨心肠的姨婆。他们都給大卫带来了无穷的欢乐和帮助。
科波菲尔是一个助人为乐的人,他的一生中遇到了重重的困难,但他面对困难毫不逃避,因为他深刻地明白逃避是解决不了任何问题的。他那种坚强和勇敢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同时也启发了我,不管自己遇到多少困难,只要不逃避,要勇敢坚强的面对,想方设法的解决,才能战胜困难,取得成功。
这才是对我们人生的考验,就拿我们高中生而言,也许处于青少年时期的我们,现在还不需要担负起生活的重担,不需要经历种种磨难,但摆在我们面前的是学习,大卫这种不怕困难,遇到困难勇于面对的精神正是我们需要学的。
有些同学在学习生活只能,遇到“拦路虎”,就唉声叹气,第一个想法就是找同学帮忙或是请教老师,再者就是放弃,从来没想过靠自己的双手去解决问题,去探索问题的出路,没想过那样才是真正的才能。
?大卫科波菲尔》之所以受到我的喜爱,不在于宏大曲折的结构,而在于它有一种现实生活气息和抒情的叙事风格,使人置身其中,让人感觉在亲眼看着一件件事情发生。
这篇小说从另一层面的告诉了我们,成人的世界背后总有残缺,生命总免不了最初的一阵痛,因此每当我们站在人生的十字路口,都要懂得何去何从。
让我们一起加入学习大卫科波菲尔精神的热潮中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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