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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人大调研报告5篇

大家要知道一份优秀的调研报告不是只凭经验就能写出来的,调研报告是调研工作的文字记录,是推行一项程序的文字参考,以下是好文溜溜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镇人大调研报告5篇,供大家参考。

镇人大调研报告5篇

镇人大调研报告篇1

乡镇政权是最基层的政权组织,乡镇人大是最基层的地方权力机关。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对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中共中央转发了《中共全国人大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xx]18号文件)。如何进一步加强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充分发挥基层人大的作用,是摆在乡镇人大工作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为此,7月份以来,我们组成调研组对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走访了5个乡镇,与35名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以及县、乡人大代表进行了座谈,向乡镇人大发放调查问卷30份。综合问卷调查、走访座谈等情况,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的现状

(一)队伍建设得到加强。

20xx年换届时,县委高度重视乡镇人大组织建设,将13名工作时间较长的人大主席调进了县直机关,将一批年富力强、基层经验丰富的党政领导充实到乡镇人大队伍,配齐配强了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换届后,7名人大主席转任乡镇长,1名人大副主席转任乡长,3名人大主席调进县直机关,2名人大副主席分别调进县直机关、州经开区。目前,31个乡镇26名人大主席中有6人兼任党委副书记,20人兼任党委委员,本科以上学历16人,平均年龄40岁,年龄最小的36岁。26名人大副主席中本科学历4人,平均年龄38岁,年龄最小的29岁。调研发现,我县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呈现年纪轻、文化高、交流快的特征,为乡镇人大开展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

(二)履职条件得到改善。

县财政预算安排乡镇人大工作经费、代表经费,并逐年提高。20xx年给每个乡镇人大安排工作经费2万元,每个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室工作经费1万元,每个县、乡镇代表均安排有适当经费。县人大会对这些经费出台了专项资金办理办法,根据乡镇人大工作开展情况安排资金。31个乡镇人大都有独立的人大办公室,结合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室建设,统一标准添置了电脑、办公桌椅、烧水壶、茶几等设备,为乡镇人大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三)履职效果得到提升。

一是依法召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 20xx年,26个乡镇坚持召开了一年一次人民代表大会,听取和审查了乡镇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财政收支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乡镇人大主席的工作报告,代表提出建议、批评、意见。有的乡镇还讨论决定了重大事项,如洗洛乡人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公墓山建设,并作出决议;茨岩塘镇人大讨论决定镇区总体规划修编、管理砂石车辆运输车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在绕镇线两旁私自建房等重大事项,并作出决议。 20xx年,桶车、老兴、水田坝、洗洛、桂塘、塔泥、召市等7个乡镇先后召开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乡镇长。二是依法召开主席团会议。多数乡镇能坚持在闭会期间每季度召开1次主席团会议,研究部署人大工作,听取政府重要工作报告。三是依法开展监督。大多数乡镇人大主席团采取组织代表视察、专题调研、工作评议、执法检查等方式开展监督,督促乡镇政府改进工作。如咱果乡人大收到代表对石堤村村级财务问题的反映,向政府提出了建议,会同县纪委对该村财务进行了彻底的清理;三元乡人大将代表按村务组、村民代表组、公共事务组进行分类,对政府工作进行专门的监督;隆头镇围绕移民生活出路问题、惠农政策分配问题、塔泥乡围绕印家界自然保护区大鲵生态保护与开发建设、里耶镇围绕征地拆迁开展专题调研,提出有关建议意见交有关部门研究处理。四是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各乡镇人大主席团认真交办本级代表建议,推动解决了一些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如茨岩塘镇主席团交办了代表关于增加各村同建同治工作经费的建议,镇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将同建同治经费在20xx年基础上增加50%。五是加强代表联系群众工作。31个乡镇都成立了代表小组,开展代表小组活动。建设了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室,在实现五有的基础上积极创新工作方式,如隆头镇完善三员制度推进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室建设,即确定联络员,负责收集本选区的民意信息;选好接访员,每月确定1个工作日,由人大组织2名代表在工作室做好接待群众工作,并负责做好登记和意见整理;指派协调员,对群众需要解决的实际困难和矛盾纠纷,人大指派经验丰富、群众公认的代表配合镇里参与协调处理。六是依法办理补选事项。20xx年,三元乡等7个乡镇人大在选区补选 7名县人大代表。

(四)工作指导逐步加强。

近三年来,县人大会将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列入了年度工作要点,每年在乡镇人大(街道人大工委)和县人大代表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表彰奖励。建立了人大会领导、人大会组成人员联系乡镇,联系代表的制度。县人大会组织召开了乡镇人大工作座谈会,举办了乡镇人大主席培训班,组织了全县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室建设现场观摩会,统一制定了全县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制度及相关台帐。

近年来,虽然我县乡镇人大在依法履行职责、发挥代表作用、增强监督实效、加强组织建设、创新工作方式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宪法法律赋予职权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是人大主席、副主席专职程度低。目前,31个乡镇人大都没有安排专兼职人大办公室工作人员,5个乡镇人大主席空缺, 4个乡镇没有人大副主席,乡镇反映人手不够。同时,专职不专的问题严重。调查显示,100%的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都兼任部分党政工作,直接参与或协助分管财务、信访维稳、烤烟生产、扶贫、安全生产、同建同治、综治、党建、征地拆迁等重要工作,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普遍反映兼职过多牵扯了大部分精力,人大工作成了副业。同时,兼任政府工作,致使行使监督权时,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处境尴尬,而且不合乎法律规定。

二是乡镇人代会质量不高。20xx年我县有5个乡镇没有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缺开率达16%。召开了人民代表大会的乡镇普遍存在会议时间短、内容少、程序不规范等问题。有的乡镇人代会会期安排一天,而实际只半天,都是上午10点开会,中午2点结束,吃完饭就散,审议工作基本不进行。有的乡镇筹备工作不认真,日程中没有安排主席团会议,没有安排代表审议,没有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议案截止时间、代表联名提名截止时间等内容,没有给代表印发资料。有的乡镇人代会上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仅1—3条,有的甚至一条也没有。

三是代表经费落实和活动开展不平衡。虽然县财政对乡镇人大工作经费和代表活动经费作了预算安排,县人大会年初进行了预拨,但多数乡镇实行实报实销,80%的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反映经费没保障,工作缺乏底气。代表活动方面,代表小组一年一次未开展活动的占40%,大部分乡镇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室制度流于形式,没有真正落到实处。在监督方面,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评议、执法检查少,即使开展了监督活动,也是满足于听一听,看一看,问一问,走过场的多。

四是乡镇人大主席和人大代表业务素质亟待提高。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和人大代表普遍反映接受学习培训的次数少,时间短。由于缺乏系统学习,不熟悉程序,造成不能按照法定程序开展工作。一些人大代表开会不发言,没有提出一条代表建议,履职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群众反映人大代表是换届前当运动员,换届后当潜水员。在调查影响代表履职的因素影响中,回答文化水平低,不知道履职的占45%,代表建议办理质量不高、代表意见得不到采纳的占55%。

审视乡镇人大存在的问题,有思想认识的问题,有法律规定不够明确的问题,也有执行法律不到位的问题。思想认识方面,一些乡镇党委认为人大工作是软任务、可有可无,对人大工作关心过问不够,只强调完成中心工作,对人大工作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有的乡镇党委政府代替乡镇人大职权。有的人大主席认为人大是大牌子、空架子,人大主席是虚职,在职不履职。在法律规定层面,组织法未修改前,乡镇人大闭会期间如何行使监督权,其日常工作如何组织没有明确规定。在法律执行方面,有的乡镇人大法定工作没有正常开展,职权虚化。

二、加强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对策与建议

(一)理顺机制,夯实基础。

乡镇人大工作做得怎么样,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同级党委尤其是党委书记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各级党委要从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高度把乡镇人大工作纳入党委总体工作布局,定期听取乡镇人大工作汇报,研究部署人大工作,协调解决有关困难和问题。要善于对人大工作出题目、交任务、明责任,确保人大主席、副主席主要时间和精力从事人大工作,不能过多集中在政府具体事务上。要将乡镇人大工作经费和代表活动经费及时足额保障到位,对无固定收入的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给予适当的补贴。县委要把乡镇人大工作纳入综合考核,实行通报,增强刚性约束。按照中央18号文件的要求把人大干部培养、选拔和任用纳入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选派政治立场坚定、经验丰富、具备专业知识的干部担任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明确人员协助乡镇人大主席开展工作,切实解决目前存在的乡镇人大主席光杆司令的问题。有计划地安排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同党政部门之间的合理交流,做到乡镇人大干部与党委、政府干部保持三个大体一样:年龄大体一样,提拔交流使用频率、节奏大体一样、待遇和办公条件大体一样。

(二)履职行权,积极作为。

一是提高乡镇人代会质量。贯彻落实中央18号文件要求,合理安排会期,乡镇人代会一般每年举行两次,会期不少于一天,有选举事项时,会期适当增加。要充实会议内容,除政府工作报告外、财政预算报告、人大主席报告、议案建议办理报告外,应将重大事项列入会议议程,并根据需要及时作出决定决议。要组织好代表会前视察、专题调研、走访选民等活动,至少提前1天发放会议资料,为代表审议报告和提出议案建议打好基础。二是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乡镇人大审查预算草案,应当对预算安排的合理性、完整性、可行性、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是否适当进行重点审查。乡镇人大每年结合党委重点工作、政府工作难点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选择2-3个有代表性的事项,通过听取审议工作报告,组织代表开展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方式开展监督,真正达到解决问题、促进工作的目的和效果。三是推动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经常化。把好代表入口关,优化代表结构,真正把那些热爱人大工作、群众基础好、综合素质高和履职能力强的先进分子选为人大代表。以代表小组活动、双联活动,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室运行为抓手,切实开展好代表活动,打通代表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推动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化,规范化。建立代表履职档案,记录代表履职情况并逐步向社会公开。探索建立不称职代表退出机制和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让选民清清楚楚知道自己选出的代表为他们做了什么,是否代表了他们,倒逼代表认真履职。通过一系列的措施,真正动员和组织代表投身改革创新的主战场,唱响议政督政的好声音,当好人民群众的代言人,凝聚推动发展的正能量。四是提高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把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作为支持代表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的关键环节,切实解决重答复、轻落实的问题。健全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督办重点建议机制,督促有关国家机关加强与代表的沟通与协商,积极推动解决问题。乡镇人大应当向社会公开代表议案、建议提出和办理情况,听取审议有关承办单位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强化指导,提升水平。

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是代表活动的召集人,是代表的领头羊。加强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必须抓好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这个关键少数。进一步完善人大会领导联系乡镇人大、人大代表联系制度,积极参与乡镇人大组织的重大会议、重大活动,联合开展代表活动,做到优势互补,以上带下,以下促上,形成共振。加大对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的学习培训,让他们熟悉工作、规范操作,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推动乡镇人大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镇人大调研报告篇2

农村建房问题一直以来都是关乎国计民生、百姓安居乐业的大事,近年来随着经济不断发展,新农村建设在乡镇全面铺开,农村建房不断增多,引发了一系列的问题。为充分了解现阶段农村建房规划的现状,潘桥乡人大组织市乡两级人大代表对辖区内建房规划情况进行调研,调研采取座谈和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重点考察了辖区内公路沿线的建房规划情况,听取了群众代表意见,现就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农村建房规划现况

潘桥乡位于xx市城区西南郊,东与禾青镇搭界,南与三尖镇和新化天龙山接壤,西靠新化化溪,北邻布溪办事处、资江矿业、火车西站。下辖14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159个村民小组,总人口1.6万人,乡域面积26平方公里,近3年来全乡规划审批建房350余栋。就农村建房规划来说,规划审批日趋完善,乡镇国土规划部门秉承着以人为本、求真务实的原则,积极依法履行职能、科学规划、加强管理,进一步促进了乡镇的可持续发展。新建房屋的村民多选择在公路沿线建房,这样交通是方便了,但由于过于考虑交通方便优势,一些村民无视规划,未批先建或审批后不按规划建设的现象时有发生。还有一些村民甚至据路建房,严重影响了交通安全,我乡曾因此多次呈报市规划局进行联合执法,但由于农村山高坡陡、平地地基缺乏与村民建房意愿强烈的矛盾得不到有效化解,并没有因此遏制此类现象发生。近年来,因农村经济发展,农民手中余钱增多,公路沿线建房更加呈现无序化、集中化趋势。而由于农村建房没有得到规划部门重视,对农村宅基地缺乏统一规划、村民自身大局意识和超前意识不足等原因,导致农村建房规划并不能有效发挥其职能,加之镇区配套设施缺乏,现行的农村建房规划,并不能满足新型小城镇建设发展的要求。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调研了解到,潘桥乡建房规划主要存在着如下的问题和困难:

(一)农村建房缺乏规划

就潘桥乡来说,全乡15个村(居)均未编制整体建设规划,没有严格的规划管制。虽部分新农村建设村曾设想进行整村规划,但是整村规划费用开支较大,遗留问题难以妥善解决,加之村民宅基地布局随意性大,规划设计落实不到位,不符合村庄规划实际,最终整村规划只能无疾而终,更别说全乡整体规划。

(二)农村建房有法不依现象严重

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农村房屋建设不断增多,而村民的法律意识却未能跟上,部分村民的法制观念比较淡薄,存在未批选建、少批多建、无序乱建、违法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等现象。一户多基、超占面积现象普遍,建新不拆旧、农村人口进城不归还宅基地等,造成相当数量的农村住宅和宅基地闲置荒废,既违反集约、节约用地政策,又对耕地保护工作带来巨大压力。特别是公路沿线建房盛行,但是公路控制红线的约束不严,比如布禾公路潘桥段,按布禾线公路红线范围规定,新建房屋需距离公路中心线20米,但是近年来新建的部分房屋明显不符合这一规定,导致公路沿线房屋参差不齐。而桥硐公路沿线建房规划情况更加严峻,甚至存在房屋齐路而建现象,占用了公路两旁排水沟,一旦下雨,路面积水排不出去,严重影响过往车辆和村民出行,更是存在十分严重的安全隐患。

(三)农村建房执法困难

乡镇国土规划力量十分薄弱,国土所、规划站全部由市局收编,全乡国土三人,规划仅一人,在做好日常审批工作之余,已无更多力量用于督促建房户依照审批规范建房,市两局执法大队无力顾及农村违规建房,执法十分困难。乡镇国土和规划虽然经常下村走访了解情况,发现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及时进行了制止和书面停工通知,发现少批多建、乱占规划红线的违反户及时进行整顿,但是由于执法力量薄弱,执法力度不够,一些建房户根本不听国土、规划部门的要求强行建房,而强制执法又弊端重重,容易引发矛盾纠纷,致使严重影响公共利益的违规建房现象时有发生。

(四)农村建房审批不周

农村建房审批程序存在偏颇,一些审批规定在操作过程中存在弊端。在调研的过程中,有村民提出,在审批过程中,需要邻居签,但是一些邻里存在矛盾的在建房审批时拒不签,而实际情况是建房户并未对邻居产生不良影响,像这种因为邻里的不和导致建房户审批无法通过,最终只能违章建房。有些村民还反映,审批过程中存在建房条件相差无几的,一户审批通过了另一户却无法通过,致使建房户对审批的公正性产生怀疑。

三、几点建议

(一)政府协调统一,完善城乡整体规划

由市政府领头,国土、规划、设计等相关部门参与,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根据农村经济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客观需要,兼顾农业生产实际,科学规划农村居民点的数量和用地规模,处理好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的逐步推进农村宅集居化建设。结合我市新农村建设,完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从严控制村庄用地和宅基地用地规模,分类指导,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从而有计划地改善农村生活和村容村貌。

(二)市乡村三级明确责任,齐抓共管

对全市的废旧宅基地统一进行摸底,制定详细的清理整顿方案。建立市、乡、村三级监管网络,明确工作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加强直主管部门的执法主体作用,强化乡镇政府的监管责任,充分发挥村级组织作用。增强村级组织的管理职能,建立村级信息管理制度,确保一户一基等制度落实到位,多余或弃用的宅基地由村级组织收回宅基地使用权,严格控制宅基地面积,杜绝和减少闲置、浪费土地现象,多方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守法氛围

在常规宣传的同时,针对村民们存在疑虑的问题重点宣传,做到土地管理的政策法规家喻户晓,按照“不走形式、不走过场”的要求,真正深入到田间地头,与农民面对面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增进农民对建房报建、规划、设计、验收等程序的认识,促使其真正重视自己房屋的法律权益、质量安全等,充分营造全民守法建房的氛围。

(四)完善审批程序,依法审批

多听取建房户的意见和建议,市局机关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相关调研,完善建房审批程序,以顺应不断发展的需求。严格按法律程序、按控规标准、按“一书两证”制度审批,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在审批时严把法律程序关,不仅要符合规划方面的法律规定,还要符合消防、环保、人防、地震、电力、气象等方面的法律规定。严格按照规划和控规确定的内容、建设标准、强制性标准,用地强度,认真地进行审批,凡不符合总规要求的,一律不予批准。凡从事扩建、改建、新建等建设活动,必须办理《规划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把规划管理贯穿于建设活动始终,杜绝执法不公的现象。

(五)预防为主,处罚为辅,加大违法用地查处力度

预防为主、事前防范。建立预防机制,加大农村建房管理执法力度。强化乡镇执法力量,把执法关口前移,预防违法行为的发生,针对农村建房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做好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妥善处理好现有宅基地与建房中存在的问题。加强监管,狠刹违法占地建房风,由市政府牵头,组织国土、城建、水利、交通、房管等相关部门,对近几年农村建房进行全面登记造册。对于符合农村村民个人建房条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农村宅基地建房许可条件的,未办理建房手续已建房户,按程序申请补办审批手续,完善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制度。对于擅自建房,少批多占、超面积建房的,要实行“占补平衡”政策,按相关规定严格处罚,甚至可以请自来水厂、电力局等部门配合对违规建房者采取强制措施,水电不入户。对于强行抢占耕地、违法占地建房,影响很坏的典型案例,要强行拆除。

镇人大调研报告篇3

调研中我们感觉到,虽然乡镇人大在谋求地方经济发展、推进政府工作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有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对乡镇人大工作的认识不足

县委曾经强调乡镇人大工作是乡镇工作的重要组织部分,各级各部门要齐心协力抓好人大工作,但目前各级各部门对乡镇人大工作的认识有差异,因而工作绩效不平衡。个别党委书记甚至是兼任人大主席的党委书记对重大事项、重要会议,不提交人大主席团讨论。如人大主席团会议有1个乡镇一年只开1次、2个乡镇一年只开2次,达不到1季度只少召开1次的依法规定。对人大工作的安排有的往往打擦边球,利用党政会议提一句点一下就算交差。在现实生活中,乡镇人大的地位和作用尚未得到充分认识和重视,是影响乡镇人大工作的一个根本原因。在农村,相当部分的人认为现在乡镇一级的权力机关是乡镇党委和政府,而不是人大。如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牌子列于人民政府之后,人大专职副主席的排位都在政府副职甚至副职侯选人之后。从经费保障来看,虽然乡镇人大代表活动所需经费一般会列入财政预算和按实际开支予以报销。但部分乡镇财政困难,代表活动经费不一定能满足,无固定工资收人的代表在执行职务时,没有给予补贴费或很少补贴,代表小组活动经费更难以保证。也有少数地方对人大代表活动不热心、不支持,不为代表活动提供方便、创造条件,有的因经费问题使必要的人大有关会议和代表活动时间缩短或取消。

(二)乡镇人大干部职责不到位

县委在换届时虽然对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人选进行了调配,但从人大主席、副主席的配备与职责和情况看,仍然存在一定的不足,一是专职人大主席少。全县7个乡镇设专职人大主席只有2位,如高亭镇6万人口的大镇,未能配设专职人大主席。党委书记兼任人大主席,在主管和级别上加强了人大工作,但由于党委书记往往没有过多的精力从事人大工作。有的担任人大主席时间不长,人大业务知识还比较陌生,所以对做好乡镇人大工作显得力不从心,给人大工作和代表活动的正常开展带来难度。二是专职人大主席副主席兼职过多。绝大多数专职主席、副主席或多或少直接分管有政府职能性质的工作,有3位专职主席和副主席还长期兼任社区职务及工作组负责人等。使主管的工作处于被动应付,对随时可能出现的事关乡镇全局的新情况、新问题得不到及时了解,需要人大主席团决定的事项提出极少,导致人大主席团会议偏少或以临时碰头会替代。三是人大干部职责不到位。全县7个乡镇虽配有人大专职联络员,但实际上都有兼职,有的兼其他工作量占70%以上。从客观上导致了多数乡镇人大工作是“一人决策一人做,孤掌难鸣”,人大干部是“一块牌子一个人”,客观上影响了人大作为民主主渠道作用的发挥。

(三)乡镇人大工作的法定职权不完善

目前,《地方组织法》规定了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浙江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条例》规定大会主席团和大会主席、副主席在闭会期间负责的工作。这些负责工作仅在闭会期间起到组织联系、检查、督促的作用,没有设定审查监督和人事任免等职权。导致大会主席团在闭会期间要审查政府专项报告、监督政府工作往往名不太顺;而大会主席、副主席在闭会期间提出对政府批评意见和建议要求也有“个别行为”之嫌。另外《浙江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条例》对人大主席团和大会主席、副主席在闭会期间负责的工作仅有原则性规定,对在闭会期间如何组织联系、开展视察调查、行使检查督促、安排述职评议、提出意见和建议等方面未作出具体程序和要求,这就不便于乡镇人大主席团和大会主席、副主席在闭会期间工作的具体操作,因而有些工作可做可弃,“弹性”太大。

(四)乡镇人大工作监督力度还不强

一是人代会会期过短。每年一次的人代会虽能保证召开,但有的会议质量不高,甚至流于形式;有的大会时间只有半天至一天,会期过短,只好简化程序,不能保证代表们的议政时间,难以涵盖全年度需要审议监督的事项。二是代表意识不强。换届选举中过于强调代表的结构比例,致使一些代表文化程度偏低、履职能力差;在大会上代表提交的议案建议数量少,而质量普遍不高,一届甚至几届没有形成过大会议案;部分人大代表参政议政能力差,个别代表开会从不发言,在其心目中就是“开一天会、划一个圈、吃一顿饭、照一张像”,就算完成了代表的使命。三是重形式轻监督。一些乡镇领导干部只重视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轻视人大的监督,甚至把人大的监督看成是“太罗嗦”、“找麻烦”,不太愿意接受人大监督。这就使得人大在开展监督时往往“心有余悸”,不敢大胆监督,即使进行监督也是敷衍应付,流于形式,显得无力。如对代表建议办理答复程序比市县人大代表建议差得多,多数建议意见的处理都是有头无尾;有的奈于乡镇政府领导面子,代表对答复满意率虽然较高、而问题的解决率且很底。又如有的乡镇组织代表视察、检查、评议活动次数不算少而效果较差,有的在代表活动中,只听政府有雷声无雨影,活动结束或表态后就没有交待。

镇人大调研报告篇4

按照舟山市人大会调研课题安排和岱山县委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调研要求,近期我们对岱山全县乡镇人大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县乡镇人大工作的现状和绩效

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在县人大会的指导下,在乡镇党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紧紧围绕经济建设、社会和谐主题,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有所探索,有所规范、有所作为,有所进取,有所形象,认真履行职责,做了大量工作:

(一)切实加强领导,乡镇人大工作得到保证

乡镇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是乡镇人大开展工作、发挥作用的根本保证。1、机构健全、领导重视。全县共有七个建制乡镇。高亭、东沙、岱西、岱东、长涂镇人大主席由党委书记兼任,设专职副主席和联络员各一名;衢山镇、秀山乡设专职主席、副主席、联络员各一名。今年四位乡镇人大联络员调配了大学生公务员,二位联络员兼任政府办副主任。这样的配备,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各乡镇党委对人大工作总体来说比较重视,每年都听取人大工作的汇报,支持人大依法履行职能,帮助人大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书记办公会、党委会、镇长办公会等重要会议,都请人大专职主席、副主席列席。2、乡镇党委研究人大工作。乡镇党委要将人大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大多乡镇党委每年都有几次听取或专题研究乡镇人大工作。人大主席团会议每年召开2—4次,在行使职权过程中涉及有关重大问题时能及时向党委报告,需要党委统筹协调的,也得到了党委的支持,基本能保证人大工作的顺利开展。3、经费得到保障、办公条件不断改善。乡镇人大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一般采用报帐制。目前,乡镇人大专职主席、副主席都配备了专用电脑,为日常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必要的条件。有的乡镇按照目标同一,工作同向,奖惩一致原则建立了党委领导下的书记、人大主席、乡(镇)长分工负责制,各项工作协调发展。

(二)监督与服务并重,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我县经济比较落后,xx年全县生产总值才27亿元,县级财政收入1亿元。自从县委号召跨越式发展和四个岱山建设以来,各乡镇人大把招商引资、统筹协调、维护稳定、创建和谐、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作为人大工作的大事来抓,努力寻求人大工作与经济建设的最佳契合点。

一是各乡镇人大对政府工作实行监督的基本做法:1、召开主席团会议,适时听取和审议政府有关工作情况的汇报。重点对政府招商引资、工业园区、实事工程、民生问题等重要事项处于人大的监督之下,促进了政府有序、高效运作。2、督促政府抓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落实工作,建立会议办理、现场办理、评估办理等制度,大多乡镇采用答复时面商和办结前面商的二次面商程序,使代表建议满意率和办理解决率逐年提高。3、组织各种层次的视察活动。突出重点工程建设、农村基础设施、环境卫生、生态绿化、转产转业、生产安全、农贸市场等方面开展视察。选择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组织代表开展调查研究,提高对政府办事效率、政务公开、承诺服务的监督有针对性。如岱西镇人大把盐业享受柴油价补贴问题以建议形式,通过代表提交到省人代会和全国人代会上;还把盐业盐民生产问题的调查报告送到省人大、省政府和省盐业局后,引起省里对盐区生产建设的重视、达到原盐价格提高的效果。

二是各乡镇人大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的主要体现:1、切实履行职责,审议、决定乡镇改革和经济建设的重大事项,保障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顺利进行。扩大知政知情渠道,积极采取政府实事工程,大家提、大家议的活动,并组织人大代表深入调查研究,听取群众意见、为地方发展进言献策。2、服务中心工作,始终与党委同心同调。主动推进政府工作,做好维稳工作:如衢山镇人大在鼠浪湖岛整体搬迁中做了大量工作;长涂镇人大在金海湾大型工程建设中,负责征地拆迁工作;秀山乡人大在常石集团和惠生集团落户中负责民生协调工作;高亭、东沙、岱西镇人大做好工业园区征地工作等。3、鼓励人大代表招商引资起作用、帮困扶贫献爱心、经济发展作贡献。据近二年初步统计:各级人大代表在县乡两级招商引资工作中受表彰达20多名;有80%以上各级人大代表建立帮困结对户;在全县重点骨干企业老总中人大代表占50%以上;在创业创新评选全县十大人物中人大代表占6名;在县第三届专业拨尖技术人才和优秀实用人才榜上人大代表占10名。4、协助企业转型升级。各乡镇人大经常组织企业代表到经济发达地区和大中型企业学习考察,仅去年长涂镇组织代表到上海、南通等地和企业考察;衢山镇组织代表到舟山的金塘、六横船舶企业考察,东沙镇组织代表到宁波北仑港物流企业考察等,为本地企业代表借鉴创业创新经验提供平台。可以说,这几年引进全县港口企业落户和省市县重点工程建设,各乡镇人大及其代表作出了很大的努力。到xx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达84.2亿元,财政总收入7.5亿元。

(三)民主法制意识加强,依法治县治乡工作逐步推进

乡镇人大在民主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县治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1、突出法制宣传教育。督促乡镇政府加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义务教育法》、《土地管理法》、《环境保护法》、《卫生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养老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促进普法工作的落实。2、着力推进依法行政。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督促政府部门效能建设和政务公开,提高公务人员素质。各乡镇人大多次牵头举办《生产安全法》、《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公司法》、《合同法》、《婚姻法》、《物权法》等法律讲座,并开展对执法部门督查。3、有效开展执法检查。近年来乡镇人大着力对土地管理、环境保护、渔业生产安全、教育卫生、农民负担、职工维权等方面要求有关部门述职、组织代表评议,如去年衢山镇人大对设立不久的交通、建设、渔业分局提出了14条整改意见、各分局有了压力,就产生动力,促使工作有很大的改观。

(四)搭建活动平台,发挥代表作用有所进取

全县192431万人,产生市级人大代表67名(现有66名、其中26名在乡镇)、县级人大代表172名(现有168名、其中111名在乡镇)、乡级人大代表446名(现有442名)。为乡镇人大工作开展确保了主体力量,并较好地发挥代表作用。1、开展代表专项学习培训。开展代表专项培训是乡镇人大工作的重头戏。xx年年人大换届结束后,每个乡镇人大对所属各级人大代表进行了专项学习培训,内容有宪法、人大选举法、代表法、监督法、地方组织法、《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条例》和《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代表如何行权履职》、《规范人大工作用语》等讲课,多数乡镇组织培训2次以上。各乡镇人大为每位代表订阅了《浙江人大》、《舟山人大》等刊物,县人大设立网站,还专门为代表编印了《人大代表手册》,方便代表掌握知识和履职参考。2、开展代表专项活动。结合县人大在本届开展的认真履行代表职责,建设富强和谐岱山的总体活动,各乡镇人大纷纷组织有自己特色的专项活动:如高亭镇开展人大代表进百家门,解百人难为内容的代表联选民爱民利民活动,东沙镇设立人大代表工作室活动,岱东镇每年开展人大代表活动周活动,长涂镇组织人大代表深入社区调研、为发展献一计活动,岱西镇和秀山乡开展重点工程联选民维稳定活动,衢山镇组织三级人大代表视察、检查、评议活动保持每月二次,充分发挥了各级代表的整体作用。3、开展代表接待选民日活动。去年七月份起,每个乡镇都在每月15日按排县镇二级代表接待选民,要求代表倾听群众呼声,关注社会热点,掌握第一手民情资料,撰写好代表议案建议。

(五)加强自身建设,人大工作有所评价

乡镇人大自身建设主要是在制度、作风、阵地三个方面:1、在制度建设上,各乡镇人大基本上都建立了各项工作制度,主要有主席团会议制度、向党委汇报工作制度、代表建议交办和督办制度、规范代表活动制度、代表学习制度、代表联系选民制度以及人大主席、副主席,代表小组组长副组长和履行代表职责等一整套制度和职责,建立了五簿一册(主席团会议记录簿,人民来信来访记录簿,各级文件登记簿,代表议案和批评、建议、意见记录簿,代表小组活动记录簿,代表分组情况及代表花名册)。另外,乡镇人大主席团和各代表小组每年工作年初度计划,年终有总结,规范了乡镇人大的运作机制。2、在作风建设上,各乡镇人大每年都要安排8_15名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进行口头述职,加强选民对人大代表的监督。乡镇人大负责人一般都有分管和联系社区及渔农村指导工作、岱西镇和秀山乡人大副主席还兼任一个社区党务工作,廉洁自律方面都没有问题。3、在阵地建设上,东沙镇和长涂镇人大还设立了人大代表活动之家,挂出了代表信箱。高亭镇人大有《人大工作简报》和人大宣传之窗,使群众和代表能够及时了解人大工作情况,人大代表对本级人大工作都有好的评价。

二、全县乡镇人大工作的问题和不足

调研中我们感觉到,虽然乡镇人大在谋求地方经济发展、推进政府工作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有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对乡镇人大工作的认识不足

县委曾经强调乡镇人大工作是乡镇工作的重要组织部分,各级各部门要齐心协力抓好人大工作,但目前各级各部门对乡镇人大工作的认识有差异,因而工作绩效不平衡。个别党委书记甚至是兼任人大主席的党委书记对重大事项、重要会议,不提交人大主席团讨论。如人大主席团会议有1个乡镇一年只开1次、2个乡镇一年只开2次,达不到1季度只少召开1次的依法规定。对人大工作的安排有的往往打擦边球,利用党政会议提一句点一下就算交差。在现实生活中,乡镇人大的地位和作用尚未得到充分认识和重视,是影响乡镇人大工作的一个根本。

镇人大调研报告篇5

20xx年9月2日,镇人大主席和政法书记组织辖区内的县人大代表、镇人大代表以及食品安全监管员调研食品安全,本次活动先后调研了生活超市两家,小摊点一家,食品企业一家,学校食堂一家,饭店两家,并到市场集市调研了生熟食,最后到医院调研病人,由院长介绍全年因食用不洁食物造成疾病及中毒情况。代表们探讨食品安全控制办法。本次活动由镇工商局的同志全程配合,向代表讲解合格食品的辨别办法。

代表们调研后认为:我镇的食品安全监管同其他地方一样按环节监管,按照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明确划分了各部门的具体监管职责,较好的解决了交叉监管,多头监管的问题。但在实际工作中,依然存在职责不清的问题,诸如对前店后厂的熟食店,流动的小食品加工商贩,既有加工环节,同时又属于流通环节,日常监管应归哪个职能部门不好确定,保健食品销售按环节应归工商部门,但管理法规执法主体为卫生行政部门。

一、我镇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农民在种植上为了防治病虫害、除草、促使农作物增产增收、农药、化肥的使用率较高。

2、小食品生产加工作坊无证生产的现象比较普遍,对所生产的产品不能检测,卫生条件比较差。

3、从业人员素质低,技术力量薄弱,效率低下,不具备市场竞争能力,产品质量保证能力严重不足,给食品安全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

4、食品经营点、农贸市场还有无《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经营食品的现象,食品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比较差,进货制度不健全,没有验收记录及索票证明。

5、餐饮食堂内卫生状况较差、生熟不分,没有必要的消毒设施;街头饮食摊点和夜市大排档的卫生状况堪忧。绝大多数的碗筷等用具消毒不够,食用油的购进渠道不正,加之管理涉及各个部门,容易形成监督的盲点,是一个病从口入的隐患。

6、农村成为假劣食品的主要倾销地,低价位的假劣食品有一定的生存土壤。

二、食品安全监管对策

食品安全涉及面广,牵涉部门多,在目前监管体制下,做好这项工作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在国家对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和食品安全法律体系未做出新的决策之前,针对我镇食品安全现状,我们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加强工作。

1、进一步理顺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形成统一、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充分发挥政府食品安全监管作用,统一协调,整合监管资源,明确监管职责,加大食品综合监管力度。整合现有执法力量,推进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使各部门既各负其责又加强协作,解决各自为政,多头执法、交叉执法问题。加强对各部门工作的督察督办力度。

2、加强对食品安全源头监督管理,把监管关卡前移。一是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基地建设,做好农畜产品、水产品生产基地及加工基地的标准化建设,全面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二是严格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登记审批,购进、销售实行登记备查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加强源头污染治理。三是提高行业的市场准入门槛。制定符合地方实际的市场准入标准,实施资格强制认证制度。对新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发证时必须达标,原有企业限期达到标准。使企业上规模上档次,把小作坊式、小工厂式食品企业逐步淘汰出局。四是变事后监督为事前控制。在食品生产加工行业分期分批逐步实施haccp制度,从源头上有效防止食品危害的发生。

3、进一步加大打击制售假劣食品的力度,落实打假责任制。一是加大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的力度,积极开展专项检查,树立执法权威,坚决取缔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窝点,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的违法行为。二是要加大处罚力度,不但要从经济上对制假者处以重罚,增加其制假售假成本,而且对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是按分工负责制的原则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对重点工作的督察督办工作,定期对其工作进行考评考核,对工作不到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4、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立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一是继续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建立健全重点监控机制、守信激励机制、失信惩戒机制、严重失信淘汰机制,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制约机制。二是构建广泛的社会监督体系。聘请食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建立镇、村两级监管网络。创新投诉举报工作,推行有奖举报;

5、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营造浓烈社会氛围。大力宣传和普及食品安全知识,使广大群众,特别是农村群众掌握鉴别假劣食品知识,了解食品监管的有关政策,把健康的消费观念植根于群众心中,倡导消费者的绿色有机消费行为,形成“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关爱生命和健康”的浓烈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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