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报告是调研任务的文字记录,是推行一项计划的文件借鉴,对待调研报告,每个人务必要根据领导的要求,拟定出切合实际的调研计划,以下是好文溜溜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码上监督调研报告6篇,供大家参考。
码上监督调研报告篇1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大量的社会劳动力涌向城镇。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有超过2亿农民转移到城镇和乡镇企业就业。他们大多租住居民住宅,因出租屋消防安全条件差、管理薄弱,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现象大量存在,火灾频发,伤亡突出,已成为影响流动人口集中地区火灾形势稳定的苗头性问题。出租户火灾在大多数城市火灾当中占了相当大的比例,人员伤亡数量呈上升趋势。20__年__市发生的多起亡人火灾事故中就有近1/3为出租户火灾。
一、出租屋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分析
1、出租房大多属于市民的闲置房,部分房子建造年代较久,个别甚至是危房,房屋的承重结构和屋面大多以木质为主,耐火等级较低,一旦发生火灾,蔓延速度快,且这些建筑经常成片相连。加之这些房屋所处地区的消防设施和水源不充足,火灾发生后水源和道路交通成了控制和扑灭火灾的最大障碍。
2、出租人漠视消防安全责任。许多出租人对出租房进行改造时,根本不考虑房屋的装修是否符合消防安全标准,大量采用可燃材料装修,增加了火灾的负荷。承租人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往往只注重房子的租金、地段、面积以及家具设施,而不考虑房屋的灭火设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消防安全方面的问题。他们缺乏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防火安全意识不足,火灾发生后疏散逃生能力差。这是出租户当中发生火灾导致人员伤亡的一个重要因素。不仅如此,租住户为了节约开支,还经常将液化气罐及炉灶等放置室内,采用明火煮饭煮菜,使一间房子既当厨房又当卧室。
3、电器线路敷设不规范。出租户内的电器线路设置不规范,电器线路比较陈旧,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这些经常会造成短路、超负荷等情况从而直接导致发生火灾。
4、出租户大部分未能配备基本的消防器材和设施,缺乏初起火灾的自救能力。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比较少,且防盗的设施安装比较到位,防盗门窗、铁栏栅等成了火灾发生后人员疏散的最大障碍。
5、很多出租屋里设置家庭式小作坊,各种电器设备和明火为火灾事故埋下了祸根。
这些问题的存在不是某一个单方面的原因所导致的,是社会经济发展和变化带来的一个新的问题,也是城市发展和文明面临的一个新课题。由于出租房火灾造成的财产损失小,人员伤亡基本在十人以下,造成的社会影响面小,政府和消防机构在近几年的消防工作重点是在公众聚集场所和危险物品上。但随着公众聚集场所火灾在消防机构的严密监控和业主的重视下,消防安全环境得到了很好的改善,近两年发生在公众聚集场所和危险物品上的重特大火灾的数量正在大量减少。社会关注的消防安全焦点和我们消防机构的工作重点也正在向居民和出租屋上转移。
二、隐患整治对策
出租屋的大量存在,它是我们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一个衍生物。同时也给我们的消防安全工作也提出了考验。下面,笔者试就如何做好出租屋的消防安全工作,如何充分贯彻落实部局关于加强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谈几点建议:
1、做好政府的参谋,加强城镇的消防规划,加大对老城区改造的力度,把那些消防水源不足、消防车通道不畅、耐火等级低的老式居民区从城市中消除出去。对于一时难以落实改造的老城区,要加强对消防车通道和消防水源的改造和建设,确保火灾发生后能够及时得到救助。
2、加强社会面消防安全宣传,使我们出租户乃至每一个公民掌握一些基本的消防安全方面的自防自救知识。各级政府和消防机构当通过电视、网络、报纸、画册!各种媒体做好消防知识的宣传。可通过居(村)委、派出所等基层工作单位通过上门的形式,发传单、贴画册等形式进行基本的自防自救技能的宣传,使我们的出租人以及承租者对消防安全有一个基本的了解,也可通过附近的学校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弟进行宣传教育。做好消防知识的宣传,使我们的群众掌握一些基本的自防自救知识和技能,这样的防火工作是一个长期的工作,同时也是一个事半功倍的工作。
3、充分发挥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和服务职能。目前各地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都在稳步推进中,大部分地区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和制度来保障派出所的消防工作。其中居民的防火监督检查、宣传、服务是派出所的一项重要消防工作,同时《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第五条也明确了派出所对出租屋的消防监督管理职能。我们可以通过户籍管理工作,通过对出租屋的监督工作,在租赁关系发生之前,通过对房屋消防安全状况的审核,以简易审核的形式对出租屋内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器线路以及用火器材进行审核和验收,督促出租户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对于不能满足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不得进行租赁。同时民警在平时下地区工作的同时,对出租屋的消防安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督促隐患的整改。
4、明确各方职责,从多个方面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我们很多企事业单位没有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导致火灾发生,其主要原因都是责任没有落实,或者是责任不明确。不知道自己在预防火灾和发生火灾后应履行什么义务和职责。我们出租户也是如此,很多事故也正是因为责任不清不明所造成的,且发生火灾后涉及户数多,社会影响大,纠纷多,给我们的基层政府带来了很大的工作和经济压力。对此我们就要在租赁关系发生之前通过居(村)委、派出所签订好责任书,督促出租人在房屋结构、内部装饰、消防器材设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器线路等上面做好硬件的保障工作,同时出租人也应同承租人签订相应的责任书,督促承租人在对房屋使用过程当中做好相应的防火工作。另外我们居(村)委、派出所可以通过平时的工作,督促出租屋积极加入财产保险,这样火灾发生后各方面都会有了一个经济保障。
码上监督调研报告篇2
一、影响和制约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工作的主要原因
(一)思想认识上存在误区。受传统认识的影响,社会消防工作在群众中一直认为是消防部门负责的,包括大部分公安民警也普遍认为消防工作是消防部门的事,消防部门是消防监督工作的执法主体,派出所无需管消防工作。也有的公安民警认为自己的人事、经费全部在上级公安机关,消防部门没有权力干涉,消防监督工作对自己只是一件份外活,可干可不干,不少地方出现了“上面抓一抓,下面动一动”的被动应付局面。
(二)工作任务繁重及消防经费不足。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派出所担负的任务外延不断扩大,加之派出所的现有警力不足,有的基层所正式民警仅3至4人,因此,公安派出所常常为了应付日趋繁重的社会治安工作,而把消防工作搁在一边。另外,民警的频繁流动使一些原先接受过消防知识培训的消防监督员因工作变动调离原岗位,造成青黄不接。再者,由于目前派出所自身经费紧缺,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消防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派出所在履行消防监督职责中正常办公经费得不到有效保证。
(三)消防监督业务不熟。消防是一门多学科交叉性的综合科学,内容非常广泛,防火工作专业性强,要求从事防火监督人员必须具有较高的业务知识水平和相关的工作经验。而目前从事消防监督工作的民警都未经过消防专业培训,在日常防火检查工作中也就很难发现火灾隐患,由于业务的不熟也直接导致在工作中走马观花。在调查中了解到,大部分派出所反映消防监督执法程序较为烦杂,仅靠数次培训很难将学到的知识应用到实际工作中,不具有操作性。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往往不善于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消防行政执法以及火灾原因调查等。
(四)考核机制的不完善。在落实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中存在下发文件的多、制定完善措施的少,部署工作的多、检查考评的少等现象。有的公安机关没有把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列入工作考评,有的虽有列入,但是在总分中占的比例极小,因此有的派出所认为消防工作干好干坏一个样。由于责任体系不健全,考核机制的不完善,没有必要的奖惩措施,这些因素使一些派出所抓消防工作的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强,存在被动应付的现象。
二、解决上述问题的对策与建议
(一)转变思想观念,强化派出所责任意识。公安部第73号令《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明确规定:“公安派出所应当对居民住宅区的管理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和上级公安机关授权管理的单位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对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此规定既是新形势下公安消防部门改革和加强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减少和预防火灾事故的重大举措,同时也为派出所履行三级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职责提供了一项职能。公安派出所作为“消防基层管理组织”,必须转变思想观念,统一认识,把自觉履行消防监督职责作为份内之事,充分发挥其点多面广、接触群众最广泛、辖区情况最熟悉的优势,主动为消防部门分忧,当好参谋。
(二)完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保障机制。一是建立所长、分管副所长、专兼职消防民警、社区民警层层负责、层层落实的消防监督工作机制;二是采取年初签订目标,年中组织督察,年底进行考评的方法,将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纳入公安基础工作考评、目标管理工作考评及年终和月度工作考评等各项考评工作当中,要求基层派出所要将消防监督工作与其他公安工作同计划、同步骤、同实施、同考评、同奖惩;三是加快派出所消防业务规范化建设,认真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抓好城镇乡村的消防监督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同时要发扬务实作风,坚决取消一些不必要的档案、台帐,使派出所能够把精力放在实实在在的工作上来;四是确立公安派出所典型引路机制,充分发挥其以点带面作用,不断总结推广其消防工作的成功经验;五是把对派出所的消防业务培训纳入正常的工作日程,做到长计划短安排,结合公安工作特点,采取分期分批、集中培训以及以会代训、轮流到消防大队见习等形式进行,再者通过邀请辖区派出所民警参加具有典型意义的消防安全检查、建筑工程验收、火灾隐患整改及火灾原因调查等,使其在实践中不断增强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做到会宣传、会检查、会执法、会管理、会组织。
(三)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的资源优势。一是警力资源优势,派出所遍布城乡,覆盖面广,再加上为数不少的联防保安队伍,能够缓解当前消防机构警力严重不足的矛盾。二是社会资源优势,派出所对辖区场所单位和社会面上的情况比较熟悉,与乡镇、街办、村组、社区等关系密切,能迅速发动社会方方面面开展工作。三是行政执法资源优势,派出所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有长期积累的经验和良好的基础,其对辖区情况的熟悉还保证了消防行政执法工作不留空白点,减少了对消防违法违章行为的失控漏管。公安消防机构在指导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工作时,要充分发挥派出所的资源优势,进一步拓展派出所消防监督的职能,突出抓好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消防组织网络建设等四个方面工作,切实把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村组和单位,形成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社会化消防新局面。
(四)因地制宜,明确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职责,量化工作标准,明确执法责任,规范执法权限。严格按照规定,结合消防监督工作特点和实际,明确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范围和职责,执法责任,规范执法权限,做到管辖明确、任务明确、责权明确。制定合理的公安派出所履行消防行政审批和消防行政处罚的内部审批程序,加强内部监督,提高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的工作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五)加强督导,形成合力。按照《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将一部分消防工作移交给派出所,对消防部门来讲并不意味着担子的减轻,而应看作是责任的加重。因此,在消防监督机构内部,要将指导派出所抓好辖区消防工作,作为内部建设的重要方面,制定工作措施,落实责任人员,及时掌握信息,注重搞好协调。尤其是在部署消防工作任务、协同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等工作中,要充分考虑派出所实际,尽量将消防监督管理融入到整个辖区治安管理工作之中,最大限度地发挥基层派出所的作用,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时,消防部门还要不断强化公安派出所的监督意识、法制意识和服务意识,及时做好角色转换。
三、派出所消防监督重点工作的几点思考
派出所在做好日常消防监督工作的同时,充分发动群众,走“专群结合”的道路,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消防法律法规,是消防监督执法的依据,所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要通过开展消防监督工作,提高法人、团体和群众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意识,鼓励群众自觉同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作斗争,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和执法氛围。
(二)狠抓消防宣传“四进”工作。目前,群众的消防意识普遍还比较淡薄,消防安全常识溃乏,自防自救能力低下。因此,派出所要结合辖区特点,积极开展消防宣传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在宣传形势上,应当结合单位、企业的特点,采用多种形式,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提高社会整体抗御火灾能力。
(三)突出重点单位监督。要本着“确保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重点加强重点单位的监督。在工作上,应以检查和消除火灾隐患为重点,抓日常的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的整改。要及时发现问题,制止违法行为,消除火灾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发生。
总之,在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中强化公安派出所职能作用,对弥补消防监督警力不足、拓展消防监督管理渠道,减少失控漏管现象发生,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随着我国消防法制建设的日臻完善,在新的消防监督模式下加强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深入拓展公安派出所在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中的职能作用是时代发展的必然产物。
码上监督调研报告篇3
一、责任落实情况
1.切实履行监督职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报告和廉政谈话制度,按照工作要求每季度认真总结情况,上报监督责任汇报,针对各归口监督单位股室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要求按照规定填写好《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手册》,督促推动党务、政务等领域办事情况公开工作,落实党组定期报告制度,切实抓好关键少数的廉洁思想建设。按照县纪委要求,扎实开展警示教育和廉政宣传工作,通过交流互动,干部职工表示这种发生在身边的案例更接近工作生活实际,更能够引起大家的共鸣,警示效果也更加有力。
2.围绕党章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加强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监督检查,对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监督检查,根据县纪委通知,我组于12月24日至29日期间对统战系统、农业系统、林业系统进行了专项督查,严肃工作纪律,端正各单位人员的态度,大部分单位都能按照要求执行规定,少部分单位也存在着工作资料略为简单,讨论不够充分,民主评议制度体现不足等问题,但是通过我组的监督检查工作,各归口监督单位在对待党内政治生活方面有了更加严肃认真的态度。
3.注重主职监督,聚焦少数关键。督促各机关党组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促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党政正职五个不直接分管一把手末位表态等制度,督促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加强日常监督,我组年初就印发了文件通知各单位对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工作落到实处,要求各单位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今年下半年,我组对福音山森管局和肥源林场分别就节假日值班问题和财务交接问题下发了《监察意见书》,并督促整改落实,纪检组长积极主动参与各归口监督单位的重要会议,切实履行纪检监察组的职责,发挥探头作用。
4.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扶贫领域作风督查,干部工作日饮酒及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巡查等工作,坚决纠正四风。根据县纪委要求,以春雷行动和飓风行动为核心,以涉农项目资金发放情况为突破口,认真开展专项督查工作。通过明查暗访、交叉抽查、财务审查等方式,重点对公款吃喝、公车私用、违反市委禁酒令等顶风违纪行为进行检查,紧盯节假日期间四风隐蔽变性等问题,各单位大摆酒席之风得到明显遏制。积极协助县委巡查组开展巡查工作,主动应对发现的问题,谨慎开展调查工作;配合作风办做好关于会场纪律、联网考勤等问题的处理,严肃工作纪律,如实调查取证,按照规定结合实际,提出处理建议并督促整改落实。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纪检组现在人手不充足,没有足够的人力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督查工作,作风方面的督查手段有些欠缺和单一,过于依赖直接检查,没有形成间接侧面检查、缺少多角度全方位的关于问题线索的印证,查处问题的主动性有待提高、力度有待进一步深入,纪检监察工作的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锻炼,需要全方位系统性的学习和实践。
2.职责定位上有些尴尬,实际执行上有些困难,除去驻在单位以外,其余归口监督单位的三重一大事项的集体决策会议,虽然我组制定了相关规定,但是我组在参会决议方面仍然处于被动地位,项目资金发放情况的检查也存在着滞后现象,不能很好的发挥预警作用。在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等方面,由于制度规范和工作机制的现实情况,纪检组存在着监督上的客观困难,对领导干部执行党纪法规政策决议等方面的监督容易流于形式。而因为人力、精力、时间上的客观实际,针对扶贫领域的专项督查工作力度有待加强,方式也比较单一,缺少同上级部门沟通协调的机会和经验,欠缺联合其他部门开展督查工作的经验和水平,同其他纪检监察组的交流多、配合少,更多的是停留在个人交际层面,没有形成纪检监察的合力,实际工作上的震慑力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3.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藕断丝连,由于工作上的复杂性和考核上的痕迹性,各单位以及我组不可避免的存在着形式主义。在党风廉政建设定期报告方面,每季度一报告,一些单位的主体责任汇报和第一责任人汇报都是由办公室人员撰写,很多时候单位一把手只是后期查阅一下,曲解了制度制定之初的本意,进而导致许多总结报告有些时候不能联系实际,不能切合自身工作查找不足,容易犯高大上的错误,甚至发生季度报告重复使用的问题。由于日常工作原因,对驻在单位的警示教育相对来说有些不够,监督检查力度也有待加强,两个林场因为地处偏远、人员分散、工作地点不固定等实际情况,我组对他们的监督检查颇为不便,督查力度不够,督查方式有待创新。
三、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
1.进一步端正心态,提高警惕心,遇见问题,要学会创新方式方法,勇于革新,主动做事。
2.加强学习,善于联系其他纪检监察组,增强协同配合能力,提高整合监督能力。
3.联系实际,注重日常工作,善于发现细节和矛盾,及时有效作出处理,解决问题,防止灯下黑的情况发生。
码上监督调研报告篇4
自《xx省基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实施以来,基层消防监督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实效,尤其是在推动三基工程建设中的打牢火灾预防基础更是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有效预防和减少了社会面火灾的发生,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我们也清楚的看到,由于各方面因素,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还存在诸多问题。在此。笔者就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谈一些自己粗浅的看法,不妥之处,敬请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一、影响和制约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工作的主要原因
(一)思想认识上存在误区。受传统认识的影响,社会消防工作在群众中一直认为是消防部门负责的,包括大部分公安民警也普遍认为消防工作是消防部门的事,消防部门是消防监督工作的执法主体,派出所无需管消防工作。也有的公安民警认为自己的人事、经费全部在上级公安机关,消防部门没有权力干涉,消防监督工作对自己只是一件份外活,可干可不干,不少地方出现了上面抓一抓,下面动一动的被动应付局面。
(二)工作任务繁重及消防经费不足。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派出所担负的任务外延不断扩大,加之派出所的现有警力不足,有的基层所正式民警仅3至4人,因此,公安派出所常常为了应付日趋繁重的社会治安工作,而把消防工作搁在一边。另外,民警的频繁流动使一些原先接受过消防知识培训的消防监督员因工作变动调离原岗位,造成青黄不接。再者,由于目前派出所自身经费紧缺,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消防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派出所在履行消防监督职责中正常办公经费得不到有效保证。
(三)消防监督业务不熟。消防是一门多学科交叉性的综合科学,内容非常广泛,防火工作专业性强,要求从事防火监督人员必须具有较高的业务知识水平和相关的工作经验。而目前从事消防监督工作的民警都未经过消防专业培训,在日常防火检查工作中也就很难发现火灾隐患,由于业务的不熟也直接导致在工作中走马观花。在调查中了解到,大部分派出所反映消防监督执法程序较为烦杂,仅靠数次培训很难将学到的知识应用到实际工作中,不具有操作性。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往往不善于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消防行政执法以及火灾原因调查等。
(四)考核机制的不完善。在落实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中存在下发文件的多、制定完善措施的少,部署工作的多、检查考评的少等现象。有的公安机关没有把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列入工作考评,有的虽有列入,但是在总分中占的比例极小,因此有的派出所认为消防工作干好干坏一个样。由于责任体系不健全,考核机制的不完善,没有必要的奖惩措施,这些因素使一些派出所抓消防工作的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强,存在被动应付的现象。
二、解决上述问题的对策与建议
(一)转变思想观念,强化派出所责任意识。公安部第73号令《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明确规定:公安派出所应当对居民住宅区的管理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和上级公安机关授权管理的单位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对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此规定既是新形势下公安消防部门改革和加强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减少和预防火灾事故的重大举措,同时也为派出所履行三级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职责提供了一项职能。公安派出所作为消防基层管理组织,必须转变思想观念,统一认识,把自觉履行消防监督职责作为份内之事,充分发挥其点多面广、接触群众最广泛、辖区情况最熟悉的优势,主动为消防部门分忧,当好参谋。
(二)完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保障机制。一是建立所长、分管副所长、专兼职消防民警、社区民警层层负责、层层落实的消防监督工作机制;二是采取年初签订目标,年中组织督察,年底进行考评的方法,将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纳入公安基础工作考评、目标管理工作考评及年终和月度工作考评等各项考评工作当中,要求基层派出所要将消防监督工作与其他公安工作同计划、同步骤、同实施、同考评、同奖惩;三是加快派出所消防业务规范化建设,认真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抓好城镇乡村的消防监督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同时要发扬务实作风,坚决取消一些不必要的档案、台帐,使派出所能够把精力放在实实在在的工作上来;四是确立公安派出所典型引路机制,充分发挥其以点带面作用,不断总结推广其消防工作的成功经验;五是把对派出所的消防业务培训纳入正常的工作日程,做到长计划短安排,结合公安工作特点,采取分期分批、集中培训以及以会代训、轮流到消防大队见习等形式进行,再者通过邀请辖区派出所民警参加具有典型意义的消防安全检查、建筑工程验收、火灾隐患整改及火灾原因调查等,使其在实践中不断增强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做到会宣传、会检查、会执法、会管理、会组织。
(三)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的资源优势。一是警力资源优势,派出所遍布城乡,覆盖面广,再加上为数不少的联防保安队伍,能够缓解当前消防机构警力严重不足的矛盾。二是社会资源优势,派出所对辖区场所单位和社会面上的情况比较熟悉,与乡镇、街办、村组、社区等关系密切,能迅速发动社会方方面面开展工作。三是行政执法资源优势,派出所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有长期积累的经验和良好的基础,其对辖区情况的熟悉还保证了消防行政执法工作不留空白点,减少了对消防违法违章行为的失控漏管。公安消防机构在指导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工作时,要充分发挥派出所的资源优势,进一步拓展派出所消防监督的职能,突出抓好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消防组织网络建设等四个方面工作,切实把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村组和单位,形成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社会化消防新局面。
(四)因地制宜,明确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职责,量化工作标准,明确执法责任,规范执法权限。严格按照规定,结合消防监督工作特点和实际,明确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范围和职责,执法责任,规范执法权限,做到管辖明确、任务明确、责权明确。制定合理的公安派出所履行消防行政审批和消防行政处罚的内部审批程序,加强内部监督,提高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的工作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五)加强督导,形成合力。按照《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将一部分消防工作移交给派出所,对消防部门来讲并不意味着担子的减轻,而应看作是责任的加重。因此,在消防监督机构内部,要将指导派出所抓好辖区消防工作,作为内部建设的重要方面,制定工作措施,落实责任人员,及时掌握信息,注重搞好协调。尤其是在部署消防工作任务、协同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等工作中,要充分考虑派出所实际,尽量将消防监督管理融入到整个辖区治安管理工作之中,最大限度地发挥基层派出所的作用,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时,消防部门还要不断强化公安派出所的监督意识、法制意识和服务意识,及时做好角色转换。
三、派出所消防监督重点工作的几点思考
派出所在做好日常消防监督工作的同时,充分发动群众,走专群结合的道路,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消防法律法规,是消防监督执法的依据,所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要通过开展消防监督工作,提高法人、团体和群众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意识,鼓励群众自觉同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作斗争,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和执法氛围。
(二)狠抓消防宣传四进工作。目前,群众的消防意识普遍还比较淡薄,消防安全常识溃乏,自防自救能力低下。因此,派出所要结合辖区特点,积极开展消防宣传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在宣传形势上,应当结合单位、企业的特点,采用多种形式,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提高社会整体抗御火灾能力。
(三)突出重点单位监督。要本着确保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重点加强重点单位的监督。在工作上,应以检查和消除火灾隐患为重点,抓日常的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的整改。要及时发现问题,制止违法行为,消除火灾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发生。
总之,在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中强化公安派出所职能作用,对弥补消防监督警力不足、拓展消防监督管理渠道,减少失控漏管现象发生,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随着我国消防法制建设的日臻完善,在新的消防监督模式下加强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深入拓展公安派出所在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中的职能作用是时代发展的必然产物。
码上监督调研报告篇5
摘要:我县财政部门内部监督的现状 、财政部门内部监督的有关问题、对财政部门内部监督的思考与建议。
关键词:内部监督现状;内部监督问题;内部监督思考
一、 我县财政部门内部监督的现状
内部监督是完善财政管理、保障财政资金、财政干部双安全的重要措施。目前我县的具体做法:一是由监督检查科牵头每年按不低于30%的比例对局机关科室和财政所财务收支、预算执行、内控制度执行等进行综合检查。资金流量大、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岗位、关键环节是检查的重点,通过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漏洞和风险点,提出整改建议,促进本系统人员和资金的安全管理工作。二是开展中层干部离任审计工作。为加强对财政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正确评价中层干部任期内经济责任,促进财政干部勤政廉政,我县出台了《**县财政局中层干部离任审计工作制度》,规定中层干部离任必审,审计内容主要对离任所长任期内特别是近三年财政收支、审批事项、制度建设和日常人、财、物管理工作中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内部管理制度的情况。
通过近年来我们对局机关部分科室以及乡(镇)财政所的财务收支、内部管理情况的检查情况来看,虽然没有发现较大的违规违纪问题,但在有些方面仍需引起足够重视,例如:内部管理制度执行得还不够严格、会计基础工作不够规范、支出审核要进一步完善、部分开支手续不完备等等。这些问题一方面显示了内部管理的松懈,另一方面也提示加强财政内部监督的必要性。
二、 财政部门内部监督的有关问题
(一)对内部监督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尚未建立严格的内部监督机制
内部监督是财政部门自我预防和自我纠正的机制,其存在目的是堵塞日常管理漏洞,保障财政资金运行安全。但在实际工作中,内部监督的重要作用还未得到充分发挥,因此对其重要性并未得到财政部门的一致认可。不少人认为财政内部监督可有可无,或者认为多此一举,属于没事找事,或者认为财政部门一家亲,财政部门内的监督检查就是一种不信任,是找茬、挑毛病、故意整人等,从而对内部监督检查不以为然、不积极配合、甚至不屑一顾。还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开展有效的内部监督时,必须了解被查方的情况,需要相关科室提供足够的信息资料,否则内部监督很难得到有效落实,无法实现真正的的事前、事中监督。另外,监督部门与各业务科室的同级关系,也使得监督工作开展得很被动,往往需要一把手重视、各分管领导的协调,才能得以顺利进行。至今,尚未形成一种严格的、能够自觉执行的内部监督机制。
(二)内部监督的有效性未能充分显现
当前,财政内部监督工作存在的普遍问题,一是如何提升监督层次,即由纠错型向控制型、由检查型向复核型、由静态向动态、由感性向理性转变。二是如何在统筹兼顾的基础上,紧扣财政内部监督工作的主旨与核心,删繁就简、突出主攻方向,配置优质检查资源,聚焦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在关注风险、舞弊的控制方面,内部监督仍有大量工作要做。
(三)内部监督手段落后于现代财政管理
计算机及信息技术的普及对传统财政监督方式提出了许多新的挑战。如“金财工程”的逐步实施,财政管理的网络化,为资金的快速交易提供了便利。适应现代财政管理技术发展,加强对资金跟踪、管理、监督,成就了以“过程”为核心的现代监督理念。但是,当前的内部监督手段还比较落后,没有充分利用内部网络技术及时获取有效的监督信息。监督检查工作仍然是以事后为主,依赖“等、靠、要”,很少做到事前、事中监督检查。主要是通过对业务科室的会计核算资料、预算执行结果等情况进行内部监督,获取内部相关管理信息,这种事后监督、查错防弊做法,无法充分发挥财政监督应有的作用,难以适应现代财政管理的发展需要。
三、对财政部门内部监督的思考与建议
(一)提高对内部监督重要性的认识
财政部门是政府的理财单位,掌握着大量的财政资金,如果不能充分认识到内部监督的.重要作用,内部监督可有可无的话,容易出现灯下黑。内部监督一旦失控,不仅会造成财政资金的巨大损失,还会严重影响财政部门的工作形象,损害财政改革事业。因为财政部门作为维护财经法纪的单位,自身守法不严,执法不正,不自觉树立良好的部门形象,又如何监督和管理其他单位。
认识到内部监督的重要性后,在实施内部监督时,还需要把握“三性”原则。即,财政部门的内部监督应符合全面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制衡性原则。首先,强化关键岗位制衡的重要性,内部监督对此应给予高度关注。其次,在合理分权和适当授权的基础上,对分权和授权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以防止分权、授权执行的偏离,导致风险、舞弊发生的几率增加。再次,建立及时、客观、准确的风险、舞弊评估报告制度,为领导正确决策,加强内部控制管理服务。20xx年我局根据机构改革“三定方案”,科室职能作了调整,目前急待调整并出台与科室职能相适应的财政部门内控制度是做好内部监督的关键及依据,监督检查部门也应积极探索建立规范的内部监督工作机制,把业务科室制定政策的科学性、执行政策的规范性、内部管理的完善性作为内部监督的重点,建立健全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财政运行机制。
(二)健全财政监督机构,提高监督队伍素质
随着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加强内部监督检查,建立有效的内部监督约束机制,以保障财政改革稳步推进,已经成为财政内部监督的一个重要任务。健全财政监督机构,加强对财政监督人员的业务培训,努力造就一支思想过硬、业务精良的财政监督队伍,是有效开展财政部门内部监督的保证。财政监督人员在负责外部监督检查工作的同时,应切实履行内部监督的重要职能。一是充分发挥科、所负责人对本科所内部监督检查第一责任人的作用,建立内部监督检查负责人专题会议制度,定期通报内部监督检查情况,研究内部监督检查工作重点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二是财政部门内部各业务科室和财政所设立内部监督检查联络员,协助配合财政监督机构开展内部检查工作。三是监督检查人员应努力提高业务水平,改进工作方式,正确处理检查与被检查的关系。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应注意将发现、查找问题与善于总结肯定成绩有机结合,不可偏废。内部监督绝不是一味挑毛病、找问题,在客观、准确查找问题、漏洞、薄弱环节的同时,不要忽略发现和总结那些认真履责、爱岗敬业、坚持原则、严格把关、热情服务、严谨高效的人和事。注意总结推广财政内部管理中的好做法,彰显和发挥内部监督的正面示范和引导作用。
(三)创新检查手段,重视成果利用,提高内部监督效率
1、重视信息技术运用,提高检查效率
有效的内部监督必须是实时监督,是对财政业务运行过程的动态监督。因此,需要着力调整内部监督的布局,创新监督手段,重视运用信息网络技术,增强财政内部监督的即时性。当前在内部监督工作的开展中仍主要使用传统的查账方法,对问题的揭示、纠正、预警等难以体现内部监督的及时原则。因此要充分利用现有财政信息平台,与相关业务管理系统对接共享,实现监管信息数据的采集整理、汇总查询、比对分析、报表管理和风险预警自动化,提高监管信息化水平,为日常监督提供技术支撑,真正做到由事后检查向事前、事中转变,关口前移。
2、重视检查成果利用,提升检查权威
一是财政监督机构应定期回访被检查单位整改落实内部监督检查处理意见和管理建议的情况,定期检查审计机关和上级财政部门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建立内部监督检查专题报告制度,定期对内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分析原因,提出建议。二是建议将内部检查结果就作为科所加强预算管理、评选先进和干部考核、奖惩的参考依据,切实提高内部监督检查的权威,充分发挥检查实效。)
码上监督调研报告篇6
卫生监督是国家卫生事务管理的重要形式,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目前,我国经济发展正处在人均gdp――3000美元的关键时期。为此,抓住时机紧跟全社会经济发展的步伐,搞好卫生监督工作建设已经是迫在眉睫的事情[1]。
目前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蓬勃发展和人们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公共场所也随之得到了迅猛的发展。公共场所是指对公众开放,人群相对集中的地方,其卫生状况的好坏直接关系着人群的身体健康,亟待我们解决。因此,公共场所的卫生安全已经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成为卫生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如何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已经成为各级卫生监督部门积极探讨的'问题。
1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1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与社会发展不匹配。《条例》于1987年颁布并于1991年颁布《实施细则》,为创造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条件,预防疾病,保障人民身体健康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新的公共场所如网吧、按摩院、足疗馆、减肥中心、公寓等等场所,未被列入《条例》规定的七类28种公共场所范围中。这个问题有待解决。例如《条例》第二条第一项中的饭馆、第七项中的候诊室分别是以餐饮卫生、传染病监督为主的公共场所,《条例》监管内容少且简单,为避免与食品、传染病监督重复一直未发证[2]。
1.2 执法主体已不存在,执法机构也发生了变化。《条例》第十条规定各级卫生防疫机构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公共场所监督工作卫生防疫机构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公共场所监督工作。条例规定的执法主体卫生防疫站机构改革时已不存在,原来的卫生防疫站一份为二,成立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卫生监督所。但现行法规缺乏该规定条款。
1.3 政府经费投入有限,卫生监督技术含量低。由于监督监测仪器落后,种类不全,卫生设施的审查缺乏准确性、科学性,大大地削减了卫生监督工作的监管力度。
1.4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存在地区和场所差异。我国西部地区和小城市相对于大中城市及东部地方来说,经费、检测的设备和力量相对不足。缺乏技术支撑,直接导致管理滞后[3]。
1.5 对违规者的处罚力度不够,处罚种类单一。《条例》及《细则》中规定对违法行为的处罚20院至2万元,力度小,而且对违法行为须经警告后方可实施,起不到对经营者的教育作用
1.6 实际工作中从事卫生监督工作的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缺乏再培训提高,专业知识更新不及时,甚至相对一部分人工作盲目,对工作的目的和卫生学的意义知之甚少。
2 对策
2.1 尽快修订出台有关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的法律及实施细则,确保有法可依。卫生场所的管理实际上是典型的综合监督。加快执法队伍自身素质的建设,加强卫生执法体制的改革。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政府应该加大对卫生监督监测的经费投入,提高卫生行政执法的工作效率。提高监测队伍的业务素质,提高执法监督的技术含量。根据不用问题选择不同的法规,恰当好处地运费公共场所的各项法规,更好地体现公共卫生监督的力度。
2.2 普及全民卫生法律意识,加大宣传力度。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是卫生行政执法体系的重要环节之一。近年来,在各地争创国家卫生城市、环保城市的活动中,积极配合开展卫生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民的法律法规意识和卫生意识。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通过媒体营造声势,促进社会对公共场所卫生安全的了解和关注,提高群众参与意识。
2.3 明确公共场所行业内部交叉监督问题。如宾馆内设立美容美发店、游泳馆、等等、建议国家尽快明确具体的工作程序,避免一个公共场所出现多证现象,同时避免无人管理造成监管空白点。
2.4 加大卫生监督监测工作的力度。避免突击性的检查。必须对美容美发、按摩院、茶馆等场所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监督,加大力度。确保群众健康。监测结果显示上诉地方的用品用具卫生状况及其不好。
2.5 加强对人民健康有隐患的因素的监督。随着城乡建设的步伐的迈进,人们生活环境的不断改善,对生活质量需求的不断提高,环境中存在的低浓度的长期污染物质对人体健康的影响,人们已经把发病前机体的变化作为评定环境质量好坏的依据,对避免可能发生的污染隐患的重视,公共场所的预防性监测工作显示出了重要性。
2.6 丰富监管手段,改革监管思路。目前,公共场所的服务内容,经营方式多样化,数量大幅增加,原有的监管模式已经不能适应。必须结合风险管理的原则,对人群密集和安全卫生隐患较大的场所实行更有效的监管手段和措施,如远程实时监测、动态监测、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等管理模式。
2.7 与疾病控制中心协调配合,提高监管能力。卫生监督执法需要疾病控制中心提供科学的依据,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提高监督质量,所有脸颊要保持和谐稳定,共同发展做好此项工作
总之,国家要逐渐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加强卫生监督力度的同时,不断完善卫生设施,提高自身管理水平,消费者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共同努力,营造一个令大家满意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公共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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