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读完书之后的思考,通过读后感的写作可以记录我们个人的情感,下面是好文溜溜小编为您分享的《春》读后感600字优秀7篇,感谢您的参阅。
《春》读后感600字篇1
?老人与海》成功地把一位老渔夫塑造成一个经典的硬汉形象,其作者海明威也凭此作品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讲述的是一位名叫桑地亚哥的老渔夫,独自一个人出海打鱼,但在84天后仍然一无所获,直到第85天他才钓到了一条无比巨大的马林鱼。这是一条比他的船还长两英尺的大鱼。它拖着小船漂流了整整两天两夜,老人在这两天两夜中经历了从未经受的艰难考验,终于把大鱼刺死,拴在船头。然而这时却遇上了鲨鱼的连番攻击,老人与鲨鱼进行了殊死搏斗,然而依旧未能保住大鱼,最后,老人带回家的只是一副光秃秃的鱼骨架。这本书通过这朴实平凡的语言告诉我们一个道理:人的生命可以结束,但是人的意志、精神不可以穷尽。正如老人所说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老人的故事即象征着人类坚不可摧的精神。在现实中,他虽然失败了,但在精神上,他却是胜利者,他那顽强搏击的精神,展示了人的高贵和尊严。人生本来就是一种无止境的追求。它的道路漫长、艰难,而且充满坎坷,但只要我们勇敢地以一颗自信、顽强的心去迎接挑战,将永远是一个真正的胜利者!我想,正是这种险恶的人生环境中所拥有的这份坚韧的人生态度,是这部作品吸引读者的原因。
?老人与海》使我明白,面对生活中的不幸与不公,与其抱怨、等待,不如勇敢地打开生活之门,用积极的生活态度去对待苦难,即使结果仍然不够理想,但至少我们努力拼搏过,依旧可以用坚强照亮前方的路。
《春》读后感600字篇2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我拿起一本凌乱在书架上的书来看,很快就被它吸引了。这本书就是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昆虫记》。在我们看起来平淡无奇的大自然里,充满着许多的乐趣,那里有许多可爱而又有趣的小昆虫。作者法布尔观察地十分仔细,那些在我们眼里微不足道的昆虫,在法布尔的眼中,却是那么的生动有趣。在法布尔眼中,昆虫的世界是一个神秘而又有趣的世界,而通过这本书,我进入了那个有趣的昆虫世界,并陶醉于此,久久不能忘返。
?昆虫记》主要讲述了昆虫的种类和昆虫的奥秘,那一只只在我们看起来很普通的小昆虫在作者的笔下表现的活灵活现,像人一样有了灵性,会唱歌,会跳舞,有欢喜,有悲哀。通过这本书,我了解了各种各样的昆虫,那些不为人知的昆虫奥秘和昆虫种类,让我叹为观止,同时也感叹这个世界的奇妙和大自然的乐趣。
在这本书里,让我最为感兴趣的昆虫是狼蛛,看到这种昆虫的名字时,我百思不能其解,狼蛛有什么特征?它和普通蜘蛛不一样吗?随之我的好奇心就犹如书本上的黑色字体一样,渐渐增多。我继续看了下去,原来狼蛛的腹部长着黑色的绒毛和褐色的条纹,腿部有一圈圈灰色和白色的斑纹,背上长着像狼毫一样的毛,长着四只可怕的眼睛,狼蛛的“杀手锏”则是它的两颗毒牙,十分凶猛,可以立刻致它的猎物于死地,在昆虫界有着“冷面杀手”的称号,它杀敌的方法就是扑在敌人身上,将毒牙刺入敌人致命的地方才能将它彻底杀死,成为自己丰盛的晚餐,而普通的蜘蛛不会伤人。读完后,我的疑惑慢慢被解开了。昆虫居然有如此多的奥秘,真是让人意想不到,也让我感受到昆虫的奇妙和乐趣。
通过这本书,我才发现昆虫的世界也是如此丰富多彩,以前我很讨厌昆虫,因为觉得它们如此的平凡,可是没想到平凡的小生命也有它的乐趣。以前,我总是喜欢捕捉各种小昆虫,然后看着它们慢慢地面临死亡,他们临死前的挣扎,是如此的绝望,可是我竟然感受不到一条弱小生命在慢慢凋落,最后我还若无其事地把死亡的小昆虫扔掉。可是如今,我为我以前的行为羞愧不已,我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昆虫的痛苦之上,这种行为是多么可耻。小昆虫也是一条鲜活的生命,它们也有自己的奥秘和乐趣,只是我们不擅长观察而已。
我们要善于观察,感受昆虫世界里的乐趣,我们也要爱护昆虫,即使那只是一条平凡而又弱小的生命。善于观察,我们会体会世界的更多乐趣!
《春》读后感600字篇3
鲁迅的文章我读得不多,也就是在语文课本里接触过。读他的文章会让我有种很真实的感觉,虽然他的感情我无法真真切切的感受,但是我能够想象的出来,有一副这样的画面。读《阿长与山海经》也是一样,我能够在脑子里一点一点地描绘出长妈妈的样子——随着我的细细咀嚼。
鲁迅眼中的长妈妈一点都不“长”,她黄胖而矮,脖子上还有许多灸疮疤,但是她很可爱,睡觉摆成一个“大”字型,叫小时的鲁迅无奈。令我佩服的是长妈妈她懂得许多规矩,这也是小小的迅哥儿最烦的,正月初一早上起床第一件事就是说“恭喜恭喜!”,说过之后再吃福橘,那这样一年就顺顺溜溜了。还有好多道理,令鲁迅记忆犹新,所以,在这篇文章里我见到了它们的影子。
文章中阿长与《山海经》的事件让我感动,也让鲁迅一生感动着。“我”对绘图的《山海经》的渴慕至极,以至于一坐下就想起,长妈妈来问了,“我”也只是随便对她说说,阿长她不是学者哪。可是没想到的是,不识字的长妈妈竟然在一年中仅有的几天告假时间里给小鲁迅买来了绘图的《山海经》!于是“我”“似乎遇着了一个霹雳,全体都震悚起来”,那四本小小的书本,“我”渴慕已久的书,里面画着“我”渴慕已久的人面的兽,九头的蛇,三脚的鸟,生着翅膀的人??
一些平平淡淡的事,一份真真切切的情,长妈妈故去了这么久,她却依然让鲁迅又爱又恨,又敬又畏。这是篇很平实的文章,淡淡的就像清茶,但是透过它的“杯子”,我依然可以触摸到炽热的一点一滴。
《春》读后感600字篇4
今天,我读了《地震中的父与子》这篇文章,这个催人泪下的故事,深深地打动了我的心。
?地震中的父与子》里面说道:有一年,美国洛杉矶发生地震,一位父亲经过三十八个小时搜救后,找到自己的孩子,而儿子又做出惊人之举,先让同学们出去,他后出去,他不怕,非常镇定。最后,这对了不起的父子幸福地紧紧地拥抱在一起。
这是多么感人至深的故事啊!勇敢的父亲是多么“失常”,而这“失常”更显伟大。父亲为了儿子,遵守对儿子的诺言:无论发生什么,我都会和你在一起。其他父母绝望地离开,只要父亲在挖掘,因为他坚信,孩子在等他。他挖了三十八小时,那是非常了不起,在这三十八小时内,儿子战胜了不吃不喝不睡,因为他知道,他的父亲会来救他,也会救同学;他不怕黑暗,因为父亲的诺言使他心中温暖,仿佛看见光明。儿子为什么让同学先走?是因为儿子知道爸爸在废墟上面,儿子也具有舍己救人的好精神。所以,爸爸和儿子都十分的了不起。
我,在家是位小公主。学习时,遇到难题就空出来不做了;或者有时心情不好,把作业本往桌子上一扔,“砰”的一声,踹开门去玩了。可自从读了《地震中的父与子》后,我改变了。有一次,因为小伙伴耍赖,我玩游戏输了,我愤愤不平。一回到家又被妈妈叫去做数学题,我更不高兴了。这时,我正好遇到一道数学题不会,加上心情超极不佳,正想扔本子,可我的脑海中激荡起地震中那位父亲在挖掘儿子的身影,那身影仿佛在提醒我:想一想,不思考的孩子,成绩一定不会好的。只会依赖别人,还乱发脾气,这样更不好。我认真地想了一想,会写了,我欢呼着,小小的心充满着欢乐。
如果每个人都有坚定的信念,又不轻言放弃,那么还有什么克服不了的难题呢?
《春》读后感600字篇5
?三国演义》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主要讲述了东汉末年,魏、蜀、吴三国之间的斗争,故事十分精彩。妈妈说著名作家冰心七岁就读完这本著作了,我今年已经八岁多了,我可不能落后,我决定在这个里好好地读一读这本名作。
万事开头难,刚翻开第一页,我就被难倒了。“东汉末年,灵帝刘宏__无能,致使宦官专权,民不聊生……”书里有好些词我梦也没梦到过,更别说理解了。幸亏有妈妈做我的后盾,在她的下,我津津有味地读完了这本经典巨作。
在这本书里,我不但了解到当时的历史事件,如“三顾茅庐”、“大意失荊州”、“七擒孟获”等,还学会了很多知识,如成语“过五关斩六将”、“身在曹营心在汉”、“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还有歇后语,如“刘备借荆州——一借无回头”、“曹操吃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还有一些良计,如“美人计、反间计、连环计”等等。同时我认识了很多历史人物:谦逊爱才的刘备、英勇无比的张飞、攻无不克的关羽、神机妙算的诸葛亮、忠厚老实的鲁肃、阴险狡诈的曹操……
在这么多的人物当中,我最的就是诸葛亮了。他不但料事如神,并且有胆有识,他的“空城计”真让人拍案叫绝。当我读到“司马懿来到城下,见孔明独坐城楼,焚香操琴,他明白孔明生平谨慎,怕中计,便领兵自退”时,我不禁哈哈大笑起来。我真佩服诸葛亮啊!
?三国演义》真好看!有空,我必须再看一遍!
《春》读后感600字篇6
?狗猫鼠》这篇文章表达了鲁迅对狗、猫、鼠三种动物的看法。他仇猫,也要打“落水狗”,喜欢的是家中吃墨的隐鼠。
鲁迅也不喜欢猫,觉得它以大欺小,还慢慢折磨弱者,觉得他因能力而故作媚态,还发出让人厌恶的嚎叫。鲁迅这样一说,也确实让人厌恶。
但在我的生活,中我对狗、猫、鼠却有不同的看法。我一向认为狗调皮、机灵、忠诚、可靠。虽然有时看着有点儿傻气,却是人类的好伙伴。猫呢,她灵活、可爱、有着强烈的好奇心。虽然有时有点儿调皮、爱斗、却不至于暴力。老鼠呢,我对它充满着心理阴影。有一次我上阁楼时,它正好爬过我的脚,我给吓了个半死。老鼠对我来说特别神秘。
《春》读后感600字篇7
基督山,一个怪异的名字,正是这个名字,名扬整个巴黎的过去,人们知道他击败了三个人,却不知道一个名为唐代斯的人的过去。
1815年,唐代斯的事业风生水起,前途似锦,却因为三个人的妒忌,残忍,自私而身败名裂——他的同行丹格拉斯,情敌费尔南,审判他的法官维尔福,因为一系列的阴差阳错,一场早有预谋的谈话变得危机四伏,最终成为一场灾祸。在狱中的唐代斯认识到了神甫,他在神甫那里得到了许多有关化学、文学的知识,得知了自己真正在狱中无法清白的原因,甚至拥有了一个宝藏的秘密。越狱后的他,获得了宝藏,成为一名家财万贯,见多识广的富翁。他只剩两件事要做:报恩,报仇。他先是报恩,把自己原来的恩人的债务还清,并帮其东山再起;同时让三个仇人先后分别饿坏,自杀,崩溃,最终为了丹格拉斯,也为了自己,留给他一笔钱,结束了这场恐怖的角逐与复仇。
这本书情节忽高忽低,变化分明,我印象最深的,便是维尔福的崩溃。他利用维尔福夫人的自私与贪婪,毒害了许多人,让维尔福不得不拆东墙补西墙也没能掩盖这些丑闻,并因逃犯是其亲生儿子的关系,他名声狼藉,再也无法忍受,回到家,却发现妻子已服毒,并毒害了他儿子。我觉得即使利益再大,也不能做坏事,否则一旦被发现,就会明白自己已被利用。我们也不能太过顾及自己的名誉,因为人最真实的一面日久天长一定会暴露,不能像维尔福那样掩盖。
我们不能放弃,因为等待与希望才是世间的真谛,遇到困难,我们要等待着未来,并在希望的同时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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