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启发了我们的思考,留下了深刻的读后感,当我们深入阅读后,常常能从文字中汲取到珍贵的人生智慧,这正是读后感的魅力所在,好文溜溜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早》读后感6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早》读后感篇1
?培根随笔》为英国十七世纪著名思想家,政治家和经验主义哲学家弗兰西斯·培根所著,而我听到哲学家这个称谓。不经撇了撇嘴,哲学家不就一片长篇大论吗?有什么好看的?于是不情愿地翻开了这本薄薄的书。看看目录,全是什么论啊,谈啊,说啊,必然是一本无味的书。然后我继续翻开阅读,手里无奈的拿着准备批阅的绿色荧光笔。
我不得不真实的说,我读过一本谈论哲学的书,叫《苏菲的世界》。而这本书充满魔幻色彩,而且能用一种奇幻的文风,带着我走近哲学的世界。苏菲这个普通的小女生,因为有了那一封封娓娓道来的哲学问题,渐渐爱上了哲学。我的表姐因为读了这本书,就报考了哲学系。这本书让我看到,虽然哲学听起来是枯燥的,但是也有它的乐趣所在。
可这本《培根随笔录》我也不得不看,带着一点对哲学的启蒙知识,我开始了阅读,里面的很多知识我不能完全理解,但是至少,我看到了一个知识渊博的培根,一个善于总结的培根,一个有艺术情趣的培根,一个坚持真理的培根。
就拿《论园林》来说吧,读了前面的《论真理》等一系列的较高深的哲学问题后,看到这一篇不禁让我觉得耳目一新。这篇文章中,我看到了培根不仅仅只是钻研学术方面的问题。对这样的美的艺术也有很深的修养。
他能辨清一年各个月份、季节中园林应种植的花木,能分别花木之中最芳菲的花的名字,并给它们排名。在这篇文章中,我看到的培根不仅仅是个作者,更像是一位园林艺术师,将如何种植美丽花木,如何使自己的园林更加美丽的知识毫无保留的告诉我们。
我认为我今后也应该像培根一样,随时把自己的思想记录下来,最后翻翻本子,重新阅读自己以往的思想和心路历程,一定是一件很有趣的事。
毕竟我的生活阅历还有限,不能对这本书内的哲学知识全部理解。妈妈也看了这本书,和我一起探讨。这里面的许多知识妈妈也不能理解,觉得很深奥。所以可见培根对生活的理解,对生活独特的见地是多么的到位。虽然我不太喜欢这种较为枯燥的文风,但是我能感受到其中所展现的哲学的魅力。
《早》读后感篇2
?孙子练女兵》是《史记》里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孙子也是我最喜欢的一个角色。
孙子名武,是齐国人,他很会用兵,吴王知道了他的名气,决定召见他。为了试验他的带兵水平,吴王叫来了80位美女当士兵,给孙子的训练加了难度。吴王觉得,如果孙子能把女兵练好,那才是真正的`厉害!
孙子首先和那些妇女讲明了规则,并重复了一遍又一遍,还摆好了用来惩罚的刑具,才开始他的训练。当孙子发了第一次口令时,妇人们就哈哈哈地大笑起来。特别是两位身为吴王宠妃的队长,笑得比其他妇女还要起劲,就是她们带的头!于是孙子停下来又跟妇人们讲述了一遍规则,当他发第二次口令时,妇人们还是哈哈大笑,一点军人的纪律性也没有。孙子便召集军吏,命令斩两位队长以严明军纪。两位队长可是吴王最宠爱的妃子啊!她们听见要被斩了,吓得目瞪口呆。吴王听见了,也心疼不已。其他妇女更是张口结舌,一点声音也没有。两颗人头落地,孙子重新选了队长,再次发令,队列中没有人敢再出声,妇女们严格遵守了规矩,很快便训练得有模有样了。吴王看到了孙子的领兵才能,让他担任吴国大将,吴国迅速强大了。
正是因为孙子带兵纪律严明,绝不姑息任何违反军纪的人,哪怕是身份特殊的人,才使得吴国的军队战无不胜。从这个故事中我明白了,我们的班级要想取得好成绩,就要整顿纪律,所有同学都要遵守班级公约。
《早》读后感篇3
今天,我偶然看到星云大师在《舍得》中关于“随喜”的一段话:
社会上,多少人慈悲为善,救助伤残,我给予随喜赞助;社会上,多少人励精图治,建设功业,我给予随喜赞美。“随喜”真是美好而有德的行为。
做好事,说好话,我虽然没有能力为之,但是你做了,你说了好说做了好事,我很欢喜,我“随喜”赞叹。佛说:果能如此,其功德与亲去做没有分别,可见“随喜”在为人处世之道上的重要。
道憾的是,现在社会,有“随喜”美德的人毕竟太少了,大部分人是幸灾乐祸,不肯随喜的居多。例如,你有钱而资助伤残孤老,他批评你所做的只是“九牛一毛”;你经济抽据,但对善事也赞助若干,他说你“打肿脸充胖子”。整个社会因为没有养成“随喜”的习惯,到处任意批评,肆意践踏,这样社会哪里会有好人好事呢?
这个社会,你好,你善,你大,你富,我嫉妒你;你贫,你穷,你笨,你愚,我看不起你;你不行善,我来行善,你批评我行善太少;我待人慈悲,你不慈悲,你说我慈悲不够。任凭你怎么做,他都要中伤、批评,令人不禁想问:你希望这个世界,你不行,他不行,大家都不行,难道要大家同归于尽吗?
《早》读后感篇4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使我深受感动。
故事记述了德国兵进攻苏联的一件事儿:一小队德国兵进了村庄,突然发现一个小孩在学鸟叫,便让他带路,小孩巧妙地和敌人周旋,把德兵引进埋伏圈,再用夜莺、杜鹃叫为游击队传送情报,最后把敌人消灭了。
我想:当“小夜莺”在敌人面前,能沉着冷静,不慌不忙,还用他的机智把敌人消灭,在前一刻,小孩其实用鸟叫把敌人吸引过去,再跟敌人周旋。
在实际生活中,遇到困难,我们也不能低头,要用机智跟困难作博斗,勇敢前进,不能在威胁面前恐惧,要永远保持不后退和放弃的精神。
我记得有一次在写作业,遇到一道难题,我怎么也做不通,就赌气,火冒三丈地把笔扔下,可后来一想,我不能就这样放弃吧?放弃等于在后退。我又继续去做,经过一遍遍验算,终于把这题做好了,只要坚持前进,总能成功!
是啊,我们在困难中消除放弃的念头,勇往直前,就会不断成功。只要努力,成功永远是属于我们的!
《早》读后感篇5
一直没有正式看过这本名气很大的书,现实中有人亲人一个个离世,大家总说这是现实版的福贵,大抵猜到了书中讲述的是一个怎样悲惨的故事;但是真正摊开来读,还是几度掩面哭泣,几乎读不下去,真的是太惨了。
福贵作为地主家的儿子,吃喝嫖赌,一路活到老;不管他受什么样的罪,都是咎由自取,并没有觉得心痛。
到是福贵的妻子家珍,贤良淑德,对福贵不离不弃,本来儿女双全,却一个个失去,最后还得了软骨病,真的看得内心极度煎熬,老天也真是不公,为什么要这么对一个善良的人。
还有福贵的闺女凤霞,乐观开朗的女孩子,却得病变成了聋哑人,还好嫁了个歪脖子的好男人,在街坊邻里间都有口皆碑的,结果难产去世,真的气得我想把书摔在地上。
又看了葛优和巩俐的电影版,与原著有点区别,福贵身边的人离世的原因更适合那个年代了;我也是几度中断不敢看了。虽然巩俐演得很坚强,但是没有我心目中家珍的柔弱。
看完以后,掩卷长思,书中更多地反映了是那个动荡的年代,活着就是最大的幸福,活着不是为了什么,活着本身就是活着的最大意义。那么身处和平年代的我们,究竟是为什么活着?
还记得上小学的时候就经常在夜里问自己,我为什么活着?那时候有很多梦想,楼上楼下,电灯电话;村里还经常停电,大概初二的时候,家里才是整个村里少数装电话的人,初装费就要一千多,现在家里座机基本都没了,大家也习惯了,免费送都没人要。
但是那时候很开心啊,没有手机,周末就是跟小伙伴去天桥掏虾,去人家地里偷红萝卜,红薯,烧一堆火,红薯用泥巴包起来放进去烧,拿出来可好吃了,这辈子没吃过那么好吃的红薯;现在周末躺在家里吹着空调,感觉颈椎疼,一身肥肉。
初中开始打篮球,然后一直看nba,那时候的梦想就是去美国看nba,结果去纽约麦迪逊花园广场看了尼克斯,去布鲁克林看了篮网,然后因为时差在山呼海啸中居然睡着了;也是形式大于内容了吧。
以前觉得香车美女跟自己遥不可及,现在买了百万豪车,身边也一直不缺美女;猎艳的好奇心也少了,大概什么东西都唾手可得的时候,就索然无味了吧。
自己从小就认为活着就是要走人生主旋律,在年轻时就要奋斗,然后娶妻生子,买房买车,积累财富。也去游山玩水,也去放荡夜场,但自己都知道这些不是人生主旋律,偶尔为之可以,但是不能当饭吃。所以自己从来也不去羡慕那些辞去工作周游世界的人,不羡慕那些抛妻弃子成就伟业的人,普世的价值观不是世俗,而是让自己心安的法门。
我也慢慢地活成了自己想要的样子,有钱有闲,不至于财务自由,但是也不为五斗米折腰;关键是活着到不惑之年,真的没有太多的欲望,该经历的也都经历了,也越来越喜欢独处,觉得大多数烦恼都是跟人相处来的。
以前一直觉得感受到痛苦才觉得自己活着,所以去创业,去经历四面楚歌的困境;去跑马拉松,去越野,感受身体极限的痛苦;去跳伞,去蹦极,刺激的瞬间感觉自己活着;但是现在连个恐怖片都不想看,不是不敢,是觉得完全没有必要受刺激,安安稳稳地活着比啥都强,是什么时候,自己失去了对这个世界的好奇心。
这两年,大概唯有坐下来静静地看书,写写读书笔记,与书中的人物感同身受,并反思自己的内心,每次内心的碰撞感到自己活着,明心见性,了生死。
也许活着本身就没有什么意义,就只是活着而已。和心爱的人一起走过千山万水,去国内那些没有去过的地方;独处的时候就静静地看书,修身养性,不急不躁;工作就有一说一,做好分内的事,精进自己的技术,加强团队的管理,在正确的时间和正确的地点做该做的事,不要干着活摸着鱼,一天天浑浑噩噩,这是对自己的不善,是浪费自己的生命。
这就是活着,不求大富大贵,但求问心无愧。
《早》读后感篇6
我读了鲁迅先生写的《阿长与山海经》之后我发现文章先介绍了人们对长妈妈的称呼、由来和她外形的'特点,以及她的一些不好的习惯。如写她喜欢“切切察察”、喜欢“告状”、睡觉爱摆“大”字等;接着写她懂得的许多“我听不耐烦”的规矩。比如元旦、除夕吃福橘、人死了要说“老掉了”等;最后写了长妈妈“我”买《山海经》的事,而且叙述得很详细。
文章着重写了鲁迅幼年时与长妈妈的一段经历。长妈妈是一位保姆,而我对她的印象能如此深刻,可见我对她的感情至深。我从“后来长毛果然进门来了,那老妈子便叫他们‘大王’,——据说对长毛就应该这样叫,——诉说自己的饥饿。长毛笑道:‘那么,这东西就给你吃了罢!’将一个圆圆的东西掷了过来,还带着一条小辫子,正是那门房的头。煮饭老妈子从此就骇破了胆,后来一提起,还是立刻面如土色,自己轻轻地拍着胸脯道:‘阿呀,骇死我了,骇死我了……’”这里我想为什么“老妈子”不会吓晕过去呢?最有意思的是“她竟然把‘山海经’念成‘三哼经’”这让我捧腹大笑。
我希望大家像长妈妈一样用关怀,让我们再一次回到纯朴的年代,去关怀身边的一个人!
阿长是个胖而矮、爱唠叨的老妈子。就是这样一个朴实的形象,让我觉得这故事很真实。
长妈妈的有些习惯确实很烦人,比如说那“大”字型的睡姿,想想被那粗笨的大腿压在身上的感觉,简直让人嫌弃到怀疑人生!说实话,整篇文章并没有很多篇幅说长妈妈的好,但慢慢的,她开始让我心生喜欢了。
最让人感动的,就是长妈妈买来了《山海经》那一段,作者并没有写一个根本不识字的农村妇女是怎么买到这本书的:她问了多少人?走了多少路?去了多少店?她把“山海经”都念成“三哼经”了,她又是如何向别人打听的?期间曲折。文中并没有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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