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读后感,我们能够更加深刻地理解书中的人性和情感,每本书都像是一次心灵的冒险,而读后感则是我们记录这段旅程的方式,下面是好文溜溜小编为您分享的2500的读后感6篇,感谢您的参阅。
2500的读后感篇1
?百年孤独》是哥伦比亚作家马尔克斯的代表作,它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宏图景的鸿篇巨著”,第一次阅读这本作品是在我上高中的时候,一来是被这个孤独的名字所吸引,二来是因为我的朋友曾告诉我这本书很难读下去,我便想试一试。
刚读的时候就叹服于拉美人名字的长度和复杂度,这本书描写了七代人,每一代人子孙的名字又承袭于上一代长辈们的名字,总的来说,男性不是叫做何塞阿尔迪奥,就是叫奥雷里亚诺,女性不是叫做蕾梅塞丝,就是叫做阿玛兰旦,有时候看几页就要翻回去回想一下这个人物是谁,且作者运用倒叙,插叙的多种手法,更让我读起来艰涩难懂,思绪混乱。
?百年孤独》这本小说主要讲的是在一个叫马孔多的小镇上布恩迪亚家族又衰转盛历经一百年轮回又由盛转衰又回到原点的故事。小说通篇采用魔幻主义色彩,人物怪诞,情节荒唐。
这个家族的第一代创始人叫做何塞·阿尔卡迪欧·布恩迪亚,因家族命运的诅咒,产下一名长着猪尾巴的“畸形儿”,受族人耻笑,之后又在一次斗鸡比赛中失手杀了他的邻居,后来他便携他的亲友搬迁到了一片荒地,开垦后并给这里取名叫“马孔多”,被外界称为世外桃源的马孔多由于吉普赛人的到访,给这里带来了许多文明、知识和宗教。
第一代的后人,霍·阿·布恩迪亚是一个很有科学头脑的人,他一直想走出马孔多,想将外界的科技和文明引入马孔多,却始终不被族人理解,最终被众人绑在一棵榕树上直到老死。第二代的奥雷利亚诺·布恩迪亚,他最终走出了马孔多,一生发动了32场战役,却没有一次成功,在这之后,他放弃了战争,也厌倦了世界,回到了原点,最终在原来绑着他父亲的那颗榕树下死去。而后的第三代、第四代、带五代一代不如一代,各种荒唐的怪事也在这个家族中反复循环的发生,直到第七代被蚂蚁啃噬掉,仿佛为这个诅咒画上了句号。
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每个人都有自己想做的事情,但他们从不沟通,不理解也不接纳别人,他们孤独且倔强,有些人的孤独是从出生就失去一切,有些人是在对抗孤独中变得癫狂,失去自我,有些人孤独一生,却不自知,比如乌尔苏拉,她一生热情积极、正直坚强,她也是我最喜欢的人物之一,在她发现自己的儿子成为军阀以后,丢失了人性,屠杀无辜,甚至至亲,对一切求情置若罔闻,在她儿子屠害至亲行刑的前一夜,她不顾军令去找她儿子,一身黑衣,严肃不容侵犯的神情,保持挺立的站姿,庄重的向她儿子宣告:“我怎么做也拦不住你,但我告诉你,我以我父亲和我母亲的骨头发誓,以何塞·阿尔卡迪奥·布恩迪亚的名义在上帝面前发誓,我只要一看见他们的尸体,不管你在哪儿都会立刻把你揪出来,亲手杀死你。”没等他儿子回答,转头就走,最后又丢下一句话:“就跟你出生时,如果长着猪尾巴一样处理。”这一段把我看的热血沸腾,也正是这位母亲的这一番话,把几乎丧心病狂的军阀儿子从良心的悬崖上拉了回来。
整个故事围绕着马孔多开始,也最终围绕着马孔多结束。梅尔基亚维斯老头是最初同第一代人一起来到马孔多的,他死后留下了几卷羊皮卷,每一代布恩迪亚家族的人都回来破译这个羊皮卷,直到第六代人来破译时,羊皮卷上记载:“家族的第一个人将被膀子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个人将被蚂蚁吃掉。”随后一场突如其来的飓风,马孔多不复存在,一场家族的百年历史就此终结,消失于世上。读到这里,合上书,仿佛做了一场历经马孔多百年历史的梦,一瞬间恍然大悟却又云里雾里满怀心事。
这本书以魔幻现实主义著名,以荒诞的形式反映现实,回到马尔克斯身处的时代背景上,不难看出《百年孤独》就是对当时拉丁美洲历史的缩影,这份孤独它不止是个人的,它其实是民族的愚昧和文明的停滞不前,孤独带来封闭,封闭导致落后,最后将整个家族、整个拉丁美洲带往毁灭的深渊。
然而孤独是永恒的,爱是在漫长孤独中的一点零星的光。我相信每个人都有过这么一个时候,周围人都在开心的笑闹,你也身在其中,但笑着笑着就停下了,沉默下来,仿佛热闹都是别人的自己什么都没有。其实孤独感如影随形,工作中自己的见解没能得到机会赏识的时候,生活上的喜怒哀乐的没有懂得人分享的时候,你是选择在孤独中突破自我,还是在孤独中自甘堕落呢。孤独是一把双刃剑,要么促使你百炼成钢,要么助推你碌碌无为,如何对待孤独成为优秀和平庸的分水岭,能在孤独中学会思考,并和孤独达成平衡的人,会明白孤独好似四季之冬,在给你时间蕴藏和积蓄能量,有朝一日在春日里绽放,在盛夏里磨练,在仲秋里成熟,最终成为自信自强有所作为的人,而那些害怕孤独,甚至肆意深陷孤独的人,要么自甘堕落自怨自哀,要么自得其乐自我安慰,把孤独当成借口,把所有的虚荣和当初的目标都消磨于芸芸琐碎之中,所以有人说,优秀的人往往是最孤独的,没错,孤独给成功的人带来的是越来越出众,而不是越来越合群。
?百年孤独》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好书,喜欢得人读它,如获至宝,不喜欢的人则晦涩难懂,我大概处于两者之间,我相信这本书在人生中不同的阶段和经历,带给你的感受和深度也一定不同,虽然不会带给你多少感动,但它带给你更多的是内心的平静,让你更加从容的对待人生,在孤独中破茧而出,向阳而生。
2500的读后感篇2
在拉美文学百余年的发展过程中,出现过许多不同的流派:智利诗人聂鲁达对人性的思考,委内瑞拉文学家卡斯帕斯对自然和谐美德赞叹,都曾深深地感染过人们。而哥伦比亚著名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则以其对现实世界魔幻般的思索和诉说,开创了魔幻现实主义这一文学流派,而作者也因之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
在刚刚开始阅读《百年孤独》时,我们会发现作品中有两处奇怪的地方,其一是书中诉说的故事大都荒诞不经;其二是作品中人名的反复出现和相同怪事的重复发生。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会有持续了四年多的雨,一个老年神父不可能只喝了一口可可茶就能浮在空中,死者更不会因为耐不住寂寞就重返人间,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的身边。更令人奇怪的是,书中这个绵亘了百余年的世家中,男不是叫做阿卡迪奥就是叫做奥雷良诺,而家族中各种奇怪的事情,在家族的第一代创始人阿卡迪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的身上反复的发生着。联系到作者的创作年代和生活环境,我们不难发现这象征了什么。
拉丁美洲,这片广袤的土地,蕴含着无穷的神秘,创造过辉煌的古代文明,但拉美的近代史却充满了耻辱与压迫,血腥和悲剧。自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这片神秘的土地经历了百年的风云变幻。在作者进行创作的七十年代,几乎整个拉美都处在军人独裁政权的统治下。作者凭借其深刻的政治见解和敏锐的洞察力,发现拉丁美洲百余年的历史,并不是波浪式前进,螺旋式上升,而只是一个不断重复的怪圈。这也就是为什么书中的那些人那些事情总是在不断重复的原因。
作者在《百年孤独》中用梦幻般的语言叙述了创业的艰辛,文明的出现,繁衍与生存,情与背叛,光荣与梦想,资本主义的产生,内战的爆发,垄断资本主义的进入,民主与共和之争等足以影响拉美的大事,却让他们集中发生在一个小小的名叫马贡多的乡村中。把布恩迪亚家的每个成员都深深的牵扯了进去。在故事的结尾时。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阅读了记载这个百年世家的命运的羊皮卷后说:“这里面所有的一切,我都曾经看到过,也早已知道!”作者正是借这个总结性的人物之口,表达了自己对拉丁美洲百年历史的看法,即近代拉美百余年的历史是重复的,拉美的发展和历史进程都停滞不前。
老布恩迪亚,即家族的创始人,和他的妻乌苏拉,带领他们的亲眷和朋友历尽艰辛来到了一片广阔的新天地,那个时候这片未开垦的处女地尚未命名,而这片新天地的主人,也从未想过要确立统治者来管理这里,他们过的是一种类似于自给自足的生活。他们经历了创业的艰辛也体验到了收获的欢乐,他们为这片土地带来了文明并为他取了名字:马贡多。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老布恩迪亚渐渐的丧失了对未知的好奇和探索的勇气。不只是由于自己预感到了什么还是只是单纯的无意义行为,老布恩迪亚开始在自己的实验室里做起了金属金鱼,但是他每做到二十条就熔掉他们重做。这象征着他所开创的马贡多,乃至整个拉美的近代史,从一开始就陷入了循环的怪圈中。
阿卡迪奥和奥雷良诺是家族的第二代,可是这两个人却走上了截然相反的道路。阿卡迪奥幼年时即与马戏团出海,十余年不归;而奥雷良诺则走上了军人的道路,并掀起了几乎影响全国的内战。而内战的起因则是由于政府将强行管理马贡多这个“世外桃源”。这象征着在文明的初创后,即开始了对压迫的反抗。奥雷良诺,即书中的布恩迪亚上校,是一位有着传奇经历的人,他带领部下经过无数次战斗,终于使政府坐在了谈判桌的对面。可是他所争取的和平很快即葬送在下一代手中。当他发现这一切时已经锤垂老矣。他打算再次战斗来捍卫人们的自由却发现自己已经力不从心。终于他也陷入了循环烧制金鱼的怪圈中。
家族一代代的承传着。美一代的成员都经历了历史长河中波涛汹涌的时刻,又渐渐的老去,第三代的阿卡迪奥曾见证了垄断资本的兴起和剥削的凶残。而之后的奥雷良诺则见证了自给自足的农业在这片处女地上最后而短暂的繁荣。原始的繁荣很快就结束了,取而代之的是垄断资本主义的侵入和自给自足的消亡。当家族的男死去时,这个百年世家很快陷入了衰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在羊皮书卷中发现这一切只不过是家族不可避免的宿命,是永远也走不出的循环,才恍然大悟。而这个百年世家也终于在这个世界中完全消失并再也不会出现。
家族中的另一个贯穿始终的人即是乌苏拉,她从未看过羊皮书卷,却远比所有人都先知先觉。早在羊皮书破译之前,她就曾经在内心中对自己说“这些事情在他们发生之前我就曾经见过,也早就知道”。这个智慧的人象征了什么?是普通的人有着永恒的智慧,抑或是历史循环的真谛?只有作者知道。
?百年孤独》是一部有趣的作品,她没有波澜壮阔的情节,故事的发展更是令人费解。担当你读完他,掩卷长思,你却可以感受到作者对历史的重复。对拉美的孤独百年的思考。并情不自禁的沉浸其中。我想,这也是这部作品如此引人入胜的原因吧!
2500的读后感篇3
花了三天时间把东野圭吾先生的《白夜行》看完了,我只能说不愧是经典名作,在阅读的过程中我深深地被其看似毫无联系实则交错纷杂的各个人物关系以及不断深入精彩的情节所吸引,甚至废寝忘食,直至昨晚看完结局整个人都还沉浸在结局给我所带来的震动中,久久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今日有空便想把自己的一些粗浅的感想整理一下写下来做个记录,望日后自己再次看到时能够回忆起此时的心情。
故事是从一个叫笹垣润三的警官碰上的一件离奇的死在废旧大楼的当铺老板案子为开端展开的,看样子应该是以笹垣警官的视角一直描写下去的,当时的我是这么想的,但其实并不是,东野先生叙述故事的方式是不断的变换视角,看似这些不同人的故事根本没什么联系,但越往后看我们就能发现其实真正的故事是围绕两个人展开,一个叫桐原亮司的男人和一个叫西本雪穗的女人,两人绝望的念想便是“只希望手牵手在太阳下散步”。
在阅读过程中我个人对雪穗的感觉先是好懂事的女孩子再到有疑点的女孩子再到令人害怕的女生最后到恐怖又可怜的女人,雪穗第一次让我觉得寒毛直竖是她对好友江利子做的那件事,也就是找人袭击江利子并拍摄不堪入目的照片那件事,这是从精神上摧毁一个人的手段,其实在这件事快要接近真相之前我心中一直在祈祷,希望不是雪穗做的,希望不是雪穗做的,但那段银行盗领的新闻和“雪穗关掉了电视”的描写将我心中的希望打破了,从此她在我心中便成为了一个只要她想便能够随意摧毁别人的感情改变别人的人生的可怕女人,后来也是,她身边的人不管是对她好的还是对她不好的都在遭遇着不幸,而她自身则是踩着这些人的幸福不断的往上爬去往那个她想要的拥有无限多的财富以及凌驾于众人之上可以玩弄别人人生的地位,正确的来说应该是不让自己遭受不幸的地位,直到快接近结尾时我才知道雪穗为什么要这么做,因为她曾遭受过不幸,被亲生母亲向有恋童癖的当铺老板出售身体,所以这种精神上摧毁一个人的办法变深深的扎根在雪穗的心中,她和亮司都认为这是一个可以轻易夺走一个人灵魂的方法,此时雪穗的灵魂便已停留在小时的她,之后的她只是一个破烂不堪的行走在白夜中只能不断的向前走的可怜人,但纵然如此我也绝不认为她对她身边的那些人所做的事是正确的,让他人遭受自己遭受过的同样的伤害只是一遍遍的提醒自己那件可怕的事情而已,这样只会让自己朝更痛苦的深渊堕落而无法得到救赎,以至于自己本来所拥有的可以代替光也陨落掉。我想雪穗最幸福的时光应该是儿时与亮司一起在图书馆见面的日子吧,你安静的看书我也安静的看书,你给我剪纸我便幸福的看着,你说着你的事我便好好听着,你懂我,我也懂你,男孩与女孩之间很单纯的喜欢。
再来说亮司吧,最令我动容的便是笹垣警官的那句“真蠢!我真是太蠢了!我追踪他多少年了?他不总是在人们看不见的地方守护雪穗吗?”,是的,亮司一直都守护在雪穗身边,从未离开过,从当年的弑父开始他便一直当着雪穗在白夜中行走的光,帮雪穗做任何她想要做的事,帮雪穗伤害她想要伤害的人,帮雪穗得到她想要的东西,尽管那样的做法不光是在伤害无辜的人,而且还更是伤害雪穗以及他自己的内心,关于亮司迟泄的问题我觉得是雪穗所经历的事加上后来雪穗要他帮忙办的一些事所造成的心理创伤,至于面对雪穗他的这个创伤会不会治愈我不得而知,两人一起堕落,但亮司应该没有一次后悔过吧,因为最后的那一跳他“毫不迟疑”,之前的无数次也是如此。
之于雪穗来说,亮司是她的光,所以她能凭借着这份光把黑夜当白天,但其实之于亮司来说雪穗又何尝不是他的光呢?亮司的愿望是在白天行走,雪穗也是,实际上不管亮司还是雪穗他们两都是行走在白夜中的,两人都被过去束缚住并且拥抱彼此逐渐结茧无法逃离,创造白夜的以及坚持在白夜中行走的就是你们俩吧?
我能够确定桐原亮司是深深爱着西本雪穗的,而西本雪穗到底爱不爱桐原亮司,我一开始的答案是爱过,后来是爱或不爱?再后来我觉得迷茫了,直到开始写这个感想了我又有了新的想法了,那便是仍然爱着,雪穗是带着恨意的,带着恨意继续着她自那件事之后的整个人生,她目光所及全是那个不会遭遇不幸的地位,所以她心中的这份感情早已经被她自己上了锁,因为在白夜中行走只有前进没有后退,所以她无法把那份感情摆出来好好的'面对只能让它上锁,同时这也是她自己所允许的,她与亮司已经越来越远却又如此贴近,最后的结局亮司用自己视若珍宝的剪刀结束了自己的人生,同时也是最后的最后再次守护了雪穗,东野先生最后的那句是“她一次都没有回头”,我想也正是源于此,无法回头,不能回头,以及不允许自己回头,这是雪穗怎样都无法打开的锁。
失去光之后的雪穗估计也会一直沿着自己已规划好的路线不断的走下去直到尽头吧,而亮司的时间却永远的停在了永远也无法驱散的黑暗中,谁比谁更可悲已经无从比较了,剪纸上的男孩和女孩,你们想在阳光下散步的愿望从来也没有实现过,但你们谁都没曾后悔过,对吧?
最后,感谢东野先生写出了如此绝望但又凄美的故事。
最后的最后的最后,文笔粗浅,仅仅是阅读过一次后的感想,并不深刻,不敢说自己看懂了,只是做个阅读记录,以后一定会把《白夜行》再多读几遍的,这是一部值得反复阅读的书。
2500的读后感篇4
“呼兰河就是这样的小城,这小城并不怎样繁华,只有两条大街,一条从南到北,一条从东到西,而且最有名的算是十字街了。十字街口集中了全城的精华。”
书的开头,就这样将呼兰河城带入大家的视野,一座带有不动声色、荒凉底色的小城。这里的人们,糊里糊涂地过着清苦的生活。他们物质匮乏,为了能吃到猪肉,他们选择性的相信便宜的猪肉是淹死的猪,而不是瘟猪;他们精神生活贫乏,城里的一场大戏绝不轻易放过,即使人山人海,看不到戏台上在演什么,也要赶个马车,拖家带口的在呼兰河边呆个三天两晚的;他们认为人活着就是为了“吃饭穿衣”,人死了也就死了;他们爱看热闹却又麻木,他们生病了就扛,再不行就“跳大神”。
“春夏秋冬,一年四季来回循环地走,那是自古也就这样了。风霜雨雪,受得住的就过去了,受不住的,就寻求着自然的结果。”
你可以说他们无知、愚昧、麻木、没有精神追求,但别忘了他们生活在一个食不果腹的苦难年代。在那样的年代,小人物的命运如同浮萍。
你看那小团圆媳妇,十二岁就到了老胡家。团圆媳妇来的第一天,大家都争着去看。高挑的个子,大大的眼睛,长长的辫子,开朗的性格,见了人就笑呵呵的,多好的一个姑娘啊!
但她开朗的性格,竟成了大家口中谈论的毛病。因为大大咧咧,太不像团圆媳妇该有的样子。于是,没几天,她的婆婆就开始打她。刚开始是断断续续的打,后来是不分昼夜的打;刚开始是为了给她点下马威打,后来是不分青红皂白地打,只要婆婆哪不顺气就打她,吊起来打,打的那叫一个惨烈!
从此,十二岁的团圆媳妇总是说着想回家,夜里经常喊叫着从恶梦中惊醒,梦里她婆婆在打她。当她婆婆靠近她时,她以为又要打她,经常大叫着跑开。
这一切,在我们现在看来,都知道这孩子有阴影了。可是在那个时代,她是病了,一种怪病。于是,她婆婆“跳大神”“请狐仙”“闹神闹鬼”“帖字符”,还有在众目睽睽之下,给团圆媳妇脱光衣服,在院子的大缸里,用滚烫的水洗热澡,以驱除身上的恶魔。
大家都在看热闹,没有一个人理会一个姑娘的害羞和热水浇在身上的痛苦,她拼命挣扎,却无一人帮忙。等到她晕过去了,大家一忽而上,纷纷过来关心她的死活。她不想脱衣服的时候,她婆婆叫人喊着口号给她脱了,她晕倒在水缸被人抬出来时,她婆婆又说她光着身子不知害臊。
那个年代的人们,人心是无知无畏呢,还是人心可畏呢?他们到底是善良的,还是麻木的?只是可怜了一个元气少女。
洗完澡后,团圆媳妇昏睡了好久。“星星月亮,出满了一天,冰天雪地正是个冬天。雪扫着墙根,风刮着窗棂。鸡在架里边睡觉,狗在窝里边睡觉,猪在栏里边睡觉,全呼兰河都睡着了。”
小团圆媳妇也永远睡着了。
看完这一篇章,我失眠了一晚上,可怜的小姑娘。如果她生活在我们这个年代,将会是一个多么招人喜欢的孩子呀。可是在那个年代,她竟然被活活折磨死了,死在了她婆婆臆想的各种疾病,死在了呼兰河城人们的看热闹之中,死在了那个无知、麻木而又可悲的年代。
“满天星光,满屋月亮,人生如何,为什么这么悲凉。”
再看那冯歪嘴子。一个磨坊的磨倌,整日辛苦的劳作着。无论春夏秋冬,他总是打着梆子,半夜半夜的打,一夜一夜的打。他住在四处漏着风的磨坊里,窗子开着大洞,房盖透着青天,炕沿上的瓦盆能冻得跟小冰山一样鼓鼓的。
生活清苦也就算了,毕竟在那个年代,像他这样的人,过着这样生活的也不是少数。但有一天,冯歪嘴子突然被人们得知,他有了媳妇,还生了孩子,她的媳妇还是邻里街坊都曾经夸赞的王大姐。
这下呼兰城又热闹起来了,人们又开始品头论足,这样一个磨倌都会有媳妇有孩子,简直就是天理难容。那王大姐,曾经人人称赞,现在人人唾骂,啥也不是了。
冯歪嘴子的掌柜,把他的媳妇孩子赶出了磨坊,他们住进了一间草房,刚出生的孩子就睡在草堆上。
人们天天在他家房子外偷听,希望能听到他绝望的、悲惨的、活不下去的任何一点点信息,如果没有他们就臆想一个,第二天再传给别人。
在大家看来,冯歪嘴子就是一个笑话,一个不自量力的人,一个应该活着绝望的人。他竟然还娶妻生子,竟然还生了二儿子,这完全不符合人们所认为的。唯一让人们觉得合理的是,冯歪嘴子的媳妇在生完二儿子后就撒手人寰了。
人们都等着看冯歪嘴子的热闹,“可是冯歪嘴子自己,并不像旁观者眼中那样的绝望,好像他活着还很有把握的样子似的,他不但没有感到绝望已经洞穿了他,因为他看见了他的两个孩子,他反而镇定下来。他觉得在这世界上,他一定要生根的,要长得牢牢的。他不管自己有没有这份能力,他看看别人也都是这样做的,他觉得他也应该这样做。于是他照常地负责他那份责任。”
你说冯歪嘴子这是一种坚强不屈的精神吗?我有点说不上来,更多的感觉只是一种无奈的坚挺。作为一个苦难时代的底层老百姓,他食不果腹,屋不挡风,凄凉至极,他只是一天一天像别人一样尽力活着而已。
萧红的人生底色是悲凉的,所以她的整部作品里感情荒芜,除了她与祖父之间的人间温情。人们都是麻木而机械地活着,“他们过的是既不向前也不回头的生活,是凡过去的,都算是忘记了,未来的他们也不怎样积极地希望着,只是一天一天地,平板地、无怨无忧地在他们祖先给他们准备好的口粮之中生活着。”
“他们看不见什么是光明的,甚至于根本也不知道,就像太阳照在了瞎子的头上,瞎子也看不见太阳,但瞎子却感到实在是温暖了。他们就是这类人,他们不知道光明在哪里,可是他们实实在在地感得到寒凉就在他们身上,他们想击退了寒凉,因此而带来了悲哀。”
读完整本书,反思自己,审视我们现在的社会与生活,一种庆幸感油然而生。庆幸自己生在新时代,生在一个能接受学习、教育,男女相对公平、物质丰富、崇尚科学的时代。
所以,不能矫情,珍视当下。
2500的读后感篇5
在哈尔滨上了四年大学,我对萧红的印象,就与对索菲亚教堂、松花江等等的印象没有什么不同,只是一个地标,一个符号,一个哈尔滨附属的标签而已。
正如在家门口的景点,游客对其兴趣要比本地人大许多;对萧红此人及其著作,我曾经也提不起什么兴致来,仿佛了解她的名字、她出生的地点,就知道了她的全部一样。
直到我开始了关于她的学习;尽管她在教材里,只占了不到2页的篇幅。现代文学史有个特点:榜上有名的男作家比女作家多太多——当然,不只是文学史,全部的历史也均如此,history即his(他的)tory——于是对着寥寥几位女性作家,我便很愿意去了解她们更多一点。
?呼兰河传》记述得是萧红小时候的经历。我不太喜欢称它为小说,那样会使之真实性有所缺失。然而若是如作者自己说的那样,“以上所写的并没有什么幽美的故事,只因他们充满我幼年的记忆,忘却不了,难以忘却,就记在这里了”。那么,作者小时候所不太理解的,乡亲们的粗俗、冷漠、愚昧,在已成熟到可以充分了解到这些的年岁里写下来时,会是以一种怎样的心情呢?
至少,我读的时候,经常觉到难以呼吸。在她的字里行间,寻找一些我熟悉的事物,是阅读过程中的一个乐趣。绝大部分都是非常陌生的情景。放河灯、跳大神、野台子戏这些带有一些迷信色彩的风俗是早就绝迹了的。然而描写对话时所捎带的一点点口音,“你多暂来的?(你什么时候来的)”,譬如这种,便会让我感受到只有“自己人”才懂得的亲切。那天边傍晚诸多色彩与变幻的`火烧云,那高远澄澈的蓝天之下,“低垂到帽檐的云朵”,若不是从小在这边长大,大概是无法领会,这令人目眩神迷的、可以使幼小心灵铭记一生的,自然的美丽。
然而正是这种熟悉感,使我以一种全新的视角去看待我脚下的这片土地,在遥远的过去,在封建宗法制度与扭曲的伦理道德的控制下,人们是如何既善良又残忍暴虐,既淳朴又斤斤计较,既热情又冷眼旁观。
让我印象最深的,是萧红关于小团圆媳妇的那些记忆——租住在“我”家小偏房的,是老胡一家老少三代人。他家二孙子订亲订了个“小团圆媳妇”,即童养媳。接她过门的那天,邻里都跑过去看。“我”见到的是个“头发又黑又长,梳着很大的辫子”;脸“黑忽忽的,笑呵呵的”;“怪好的”,十二岁的小姑娘。
住在院子里的人,大体是对她没什么不满的。然而不挑出点不是来彰显自己的真知灼见,或许这热闹就白看了。于是便纷纷计较着她“太大方了”,“不知道羞”,“团圆媳妇也不像个团圆媳妇了”。
于是,她婆婆决定,“给她一个下马威”。从此,“我”总是可以听见,从她家传来的那小媳妇被打的哭叫声。越打越厉害,不分昼夜。半夜、清早,每天每天,一直哭叫到冬天。
哭声停下了,可是跳大神那敲锣打鼓,唱念俱全,又时时地响起来了。原来,是那家团圆媳妇终于病了。那时候是没有就医这个概念的。人的生老病死皆是“大神”掌控,病了,越病越厉害,便是大神要带她走了。
热情的邻居们大概是都有看病的本领,纷纷出主意:偏方、邪令、画花脸、烧纸人做替身……林林总总异想天开。之前那些,被婆婆吊在房梁上用皮带抽、拿烙铁烙脚心等等美其名曰“教规矩”的毒打与折磨算是停下来了,而被冠上“治病”名义地折腾,又日复一日地开始了。有一日,不知是哪位“大神”指点老胡家,用大缸当众给小团圆媳妇洗澡来治病。于是她婆婆请几个人,不顾她的挣扎,在院子里撕掉她衣服,抬进大缸,抬进预备好的滚烫的热水中去。
她逃命的挣扎被当作是疯魔了。人们把热水从她头上浇下去,旁观的人兴奋地恨不得自己是那拿着水瓢的人,狠狠地浇几次下去。小媳妇晕过去了。晕过去便抬出来,此时大家都心痛、心疼这可怜的小媳妇。然而一旦她醒转过来,人们又丝毫不顾她的挣扎,又把她抬进缸里,按头、浇水。来来回回烫晕了三次。因为“大神”说,必定要浇足3次水才行的。
最后,小团圆媳妇还是死了。“人生何似,为什么这么悲凉。”萧红并未对这些记忆中的人和事做出太多直白的评价。她用她童年的眼光去观察,于是叙述的口吻中少有悲伤,是一种近乎残忍的天真稚气。然而,我能够看到字里行间有个压抑着的灵魂,在清冷地望着这一切。
这种控诉,没有饱含热情的大声疾呼,没有第三人称上帝视角的批判,只有冷清清地描绘,淡漠地讽刺,却自有一种触及人心的力量。然而,最令人痛心的,不是小媳妇的死,不是这些在近百年前我们生活的这片土地上,已经发生过的迫害。而是,在现在,在我写下这行字时,世界上仍有一些阴暗的角落,发生着这种同样残忍,甚至更甚于此的事情。而我们这些旁观者、除了说出自己的反对、指责之外,无可奈何。
而对于另一些人,不叫好,就已经是他们最大的善良了。
听课的时候,有个老师说,阅读悲剧的人是很勇敢的人。现实或者已经很让人不满,而悲剧会揭示更多、更深层,而或许还未涉及到到我们生活的世界黑暗面出来,而直面这些是需要勇气的。这大概也是傻白甜文学影视永远不会缺乏市场的原因吧——人们总是需要一些虚假的安慰。我也不例外。
此前我并没有这种勇气。应该是要感谢这两个月的文学史学习。
2500的读后感篇6
梦随云散,花飞逐水流;寄言众儿女,何必太阳能热水器觅闲愁。阅毕,竟无言以对,没了上海办公家具想法。欲哭无泣,实感空虚,好似被人将灵掏了去。曹雪芹螺旋板换热器究竟是何许人也,竟能写出此千古绝唱?“还泪”之说,引出此风流孽帐。不知多少痴男怨女,梦断红楼,泪洒黄泉。曲尽人散,曲中所唱之人,又有化工填料dlp谁逃出这宿命的安排?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红楼梦》实是梦一场,噩梦一场。看完《红楼梦》心中有一丝悲哀,忽觉秦氏对凤姐说的真空机组一番言语,实是有理:“月圆则亏,水满则溢。”世上无事可“永保无虞”。就像这朝朝代代,总是从初期到全盛再到衰败,从春秋战国时期,秦始皇统一锅炉管高压管六国,汉,三国,晋,南北朝,隋……无一幸免。身边的小事亦是如此,一生中总有顺心与阴暗的时期,所以人日语翻译生给予的感觉就饶有滋味……有人时常觉得人生凄苦,可没有这苦,那怎会北京西班牙语翻译公司感受到成功到来时的快乐?若纨绔子弟只北京西班牙语翻译知玩乐,终老一生,死前才去遗憾,“人生西班牙语翻译何其短,吾还碌碌无为终老此生。”。家道中落,未尝不是好事,死前至少可以说,“因曾度此落魄生活,故吾此生没有白活。”
说到碌碌无为,终老此生。就不苏州物流苏州运输公司得不题,功名利禄。记得第一回中,士隐所解注的《好了歌》。“世人都晓神仙好,惟有功名忘不了;古今将相在何方?荒冢一堆草没了。世人都晓神仙好,只苏州物流公司男科有金银忘不了;终朝只恨聚无多,及到多时眼闭了。……”甚切,就好像功名,不是得了功名,就不用死,到头来还是得死。下一世,谁理你是秦始皇,还是汉土工格栅武帝。更别提其他人,“问古今将相可还存?也只是虚名儿与后人钦敬。”
若不提,钦敬,从古至今,那些著名的贪官奸臣,吕不韦、秦桧、吴三桂、鳌拜……也是万古留名。其实他们的才智,胆识,以油缸冲压及那种不畏惧命运的胆魄,也有可取之处。命运最终给他们的安排终究是残酷的,死讯换来了呼天抢地的欢呼声,死后还招人恶骂,这是他们的悲哀,也是那个社会的悲哀。难道这龙头不锈钢管就是正义与邪恶的标准吗?其实,正义与邪恶的标准还是很模糊的。我可以说,“人各有志,只能说他们上海普陀保洁公司树立了不科学的人生观。”他们的所作所为不一定像上海杨浦保洁公司我们想象中那么可耻,也许他们像楚庄王,三年沉迷于酒色,是别有用心,我们也许胶原蛋白面膜只是让历史蒙蔽了双眼,虽然可能性极小,但我们不能排除这种竹纤维毛巾想法,毕竟这些都已成过去,无从考证……我甚是欣赏他们对于神说以及命运的无所畏惧,即使是现今社会,又有何人能真正做到不满命运的安排,能挑战命运。想想社会之中,大多数人们还希望圣人、神仙的出现,从铝件加工电动机苦恼将他们解救,以此说来似乎还不及这些贪官奸臣。
那这些贪官奸臣错在哪儿?失败在那儿?--我想应该是,想得不够长远。就好似吕不韦,得到了皇位制药设备多层胶合板又怎样?也许会更觉空虚,到头来终免不了一死。“甚荒唐,到头来都是为他人作嫁衣裳!”那如此说来岂不是什么都别做,做什么终究都还是在替别人做嫁衣裳。其实不能这么想,人这一辈子,很多事是无可奈何的。我个人觉得,人这一生,概括起来就三字“活下去”。什么都不做怎生活下去?什么都是需要代价的,你学习,换来好的滚轮喷气式干手机工作;你工作,换来生活需要的钱。钱让人过好日子,没有钱是活不下去的。突然想到,有些人自命清高的认为前乃污浊之物,即是污浊之物,为何还要用他?即是污浊之物,为何还需靠他活?我不觉得钱是什么污浊之物,钱只是一件物品,用它之人不堪,所以才让它蒙羞。
“功名利禄”,只是换取钱的防滑垫供应商无纺布袋手段罢了。人生在世,只要赚钱是为了让自己活下去,而贪污就是以不正当的手段将别人用代价应换来的东西据为己有。若是用正当方式,让自己活得更好,没什么不对,即使在别人眼里显烘箱球阀得奢华,又怎样,这是用代价换来的,是付出过后得来的,是一点点赚来的,本就为了让自己活得更舒坦,奢华点也是自愿的,没什么不可以的。所以为了活下去,要赚钱。如果总想着是为蝶阀电动观光车他人作嫁衣,索性都别活了。毕竟只有少数人能享受看破红尘的生活。既然有许多事都放不下,就别放下,糟踏了光阴。“圣人”也需“凡人”衬。
对于《红楼梦》的结局,我有甚多不满,可有人对我说,“既然你烘箱可燃性气体检测仪不满,林黛玉最终抱憾而亡,贾宝玉出家为僧,那你觉得,什么样的结局是完美的。”的确,我对甚为不满颦儿之死,颦儿素日也是叛逆角色,终日只想一展才华,违反了古时“女儿无才便是德”之说。颦儿在文中的才华是不容置疑的,我实是钦佩,也为她冷却塔制粒机那种叛逆而佩服。可她为何不能叛逆至底?贾母素日疼她,更疼宝玉,他俩二人想要结为连理枝,贾母也未必反对,她竟不去争取,偏自寻苦恼,气死了。
可细细思量,她素日多疑,即使嫁于宝玉,也难免会被气死。她又不似凤姐会借酒撒泼,怎生电动葫芦发电机组向贾母开得了这口?她的力量是如此微薄,在贾府她毕竟不像宝钗那样得人心。宝钗为人圆滑,讨人喜欢,她最终也是无法无法摆脱父母之命嫁于宝玉,最终独守空房,也不免令人觉得有些惋惜,“金簪雪里埋。”再说宝玉,最后看破红尘,做了和尚。难道做和尚真是最好的结局吗?若是如此,世人都改为僧。我的想法太极端了。“你死了,我去做和尚。”预示着这一切,好似一切皆前定,无法改变。我不满的是宝、黛二人最破碎机加工中心数控车床终仍是无法逃出命运的束缚。那人又对我说,“宝玉,做和尚已不是为黛玉而做。宝玉不做和尚,还能做什么?去追求功名利禄吗?”是啊,细度之,对于宝玉而言,这不失为最好的结局。他已淡薄名利,对他而言此皆身外物。追逐名利,让历史重演,看着自己的后代再来上演这“红楼梦”吗?他看似没有摆脱命运的束缚,但命运业已不能束缚住他了,他既不是为颦儿去做和尚,那就是为自己,他也不像世人环氧地坪自动弯管机为了“得道成仙”,而是了无牵挂,看尽红尘。
那人还对我说,“做和尚的有两种,一种是为了逃避,还有一种就是为了面对。”我想逃避的那些就是“看错红尘”的,而面对的才是真正“看破红尘”的。现在才发现,看完《红楼梦》最大的感觉不是空虚,也不是茫然,而是前所贮罐未有的平静,心的平静。这才深刻体会“心如止水”的感觉。
“道不尽的是人间悲欢,品不完的是时代心酸。”——题记
寂静的夜晚,伴着窗外劲风荣草木的声响,似乎更能毫无顾忌地敲出心中默念的文字。欣然的同时,更多是被难以言说的思悟充盈着。微黄的灯光打在已折皱不堪的纸张上,四周静静地散发悲凉的香气。一切的静谧都源于眼前的这本书——《红楼梦》。翻看着“满纸荒唐言”,感受着“一把辛酸泪”,若说是“都云作者痴”,只怕是最后的那一句偈子最为清醒,道破一切,“谁解其中味”。这一刻,不单是小说人物的嬉笑怒骂、悲欢离合,曹雪芹的曲折人生,都在诠释着人间悲欢和时代心酸。个中滋味可能真的应了希阿荣博堪布的心灵随笔《次第花开》中说的那样,“有时候,你必须学会一个人,去承受所有的不快和心酸,因为有些事,根本没有感同身受,只有冷暖自知。世间皆苦,唯有自渡。”
?红楼梦》于我而言,可说是:唱不尽兴亡梦幻,弹不尽悲伤感叹。作为我国四大名著之首,一部浅笑的悲剧,它将所有的聚散悲欢、阴晴圆缺都汇聚在那两块金玉上,“丢弃了不离不弃的黄金锁,忘记了莫失莫忘通灵玉”。最后家族、爱情、仕途都应了书中“悲喜千般同幻泡,古今一梦尽荒唐”的谶语。
“海棠春睡日,红楼梦醒时”“千红一窟,万艳同悲”,这是《红楼梦》给金陵十二钗的结局。如果说这是一部关于女性的书,我是认同的。我一直相信女人对情感的表达较男性真挚,无论或悲或喜或怒,因为女人是细致的,是敏感的。所以对于贾、史、王、薛四大家族的主要揭示都是以女性为主,就连开篇第三回,对贾府建筑形貌的出示,“其街市之繁华,人烟之阜盛,自与别处不同”,都是通过黛玉的眼光来一一呈现,而非是专以一个旁观者或上帝视角的眼光去描述。如此的构思怕是不单单源于移步换景的便宜,多是作为生人,初到贾府,此时她望着贾府建筑面貌的小心而好奇的眼光确实最能捕捉到建筑的每一个细节之处与别致之处。
谈到《红楼梦》中的女人,我最为欣赏的始终是黛玉。在本科的一次课堂分享中还为她“平反”过。从世俗的视角,谁不喜欢娇滴滴的女孩子呢?哪怕听见她的声音,瞥见她的眉间稍稍皱起“川”字,也都会升起一股怜香惜玉的冲动。早年丧父丧母的她,被迫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即使与贾府有着表亲关系,却也事事谨慎,大气不敢喘。初到贾府,凤姐夸她是个标致的人儿,这并非是王熙凤的戏谑之言,而是黛玉本身具备独特的魅力。她并非只念了几次学,识几个大字,她浑身都散发着书香门第出身的小姐气概,由此也可想贾母为何喜爱她的母亲贾敏了。黛玉不单颜值出众,她好比李清照,楼心月沉,多情缱绻总舞不尽,香气氤氲渺渺,拈花蕊袖。“和羞走,倚门回首,却把青梅嗅”,就是这样的女子,在那个时代,怕是错了。或许,在而今的时代也未必会是对的。都说美好的爱情,哪怕只是相互心动着,也是值得留恋的。黛玉和宝玉之间的爱情羞涩腼腆,正如还未成熟的青梅,酸甜中夹杂着苦涩。还好,宝玉的“任凭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饮”的态度成为了黛玉生活意义的全部。只可惜,纵使是梦,也还是逃离不开现实,好像这是历劫的仙家都必须经历的结局,如凌迟一般残忍到结尾。最后那刻,她用尽全身力气和意志,终于狠心了一回,将自己毕生的心血焚烧殆尽。正如她的生命,消失在天际。对于感情,太多的文学作品将其作为修仙成佛的最后一关,只因她的痛苦。少读时,只叹黛玉的命运不公,饱受着爱情的苦涩,在宝玉掀盖头时长眠,对于一个弱女子好残忍。而今再看,绛珠仙草为神瑛侍者流尽了最后一滴泪,报完了恩情,也解脱了自己的执念。黛玉是软弱的,这是刻在她骨子里的性格。黛玉也是清醒坚忍的,她和宝钗诉家事的时候呈现的太清楚。就是这样一个极为淑女的人却也曾为爱情争取机会、勇敢机会。我不想怪在孽缘上,我想为她发声,只因我知道黛玉的高洁,她不属于这浊世,也不必为俗尘困顿。
如果我也有薛姨妈赏给姑娘们的宫花,第一朵首赠海棠黛玉,这是我的“灵”之所在;第二朵便要赠与泼辣的王熙凤,她是尘世中人“肉”之所寄。判曲唱道,“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这是对凤姐的诠释。的确,对于她的描写,从林黛玉进贾府的第一次出场,“我来迟了,不曾迎接远客”,点明黛玉是外孙女身份,一切是那般自然得体,又处处提醒,好一个“凤辣子”。之后的毒设相思局、权弄铁槛寺、逼死尤二姐……她的一桩桩,一件件,哪一段不是精彩设机。可与其说王熙凤是一个狠毒泼辣的女人,不如说她是一个有权有能力的女强人。诺大的贾府,也只有她和平儿是活在真实里的,在为这个大家庭的奢靡梦幻生活做支撑。暂代宁国府的干净利落,从下人的嘴里道出,“我们这也的确需要她这样的人来管制管制。”王熙凤是真实的,不单只是她对秦可卿的至交和关心,也不光是她的能力出众。都说母爱如水,在得知贾府要出事时,她第一件事便是为女儿巧姐做打算,找寄托。凤姐也不是容不下人,她太“处女座”了,事事都不容一点沙子,她培养了平儿、小红,对没有敌意的刘姥姥也是温柔的。身为凡人,她很清楚,在这样的家庭里,要么强势能干,要么软弱被玩弄。面对花心的丈夫,太多身边的现实,她选择了前者,就好像现实中的很多女强人。只可惜,“凡鸟偏从末世来,都知爱慕此生才。一从二令三人木,哭向金陵事更哀。”不同于黛玉的仙佛缘分,明白淡泊。她误判了自己的人生依仗,她太执念于自己多年来的步步为营绝无偏差。“我是从来不信什么阴司地狱报应的,凭是什么事,我说要行就行。”在那样一个男权甚重的社会,她终是一个女人,纵使她在各方面纵横捭阖,也难免会有差错,她很坚定贾母的权威,认定姑妈王夫人的血缘信任,可她毕竟只是王夫人的临时代班,她担心的宝钗过门掌权也还是真实地如预想在发生。真是“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提到王熙凤,不禁对贾琏有了思考。对于贾琏的印象,我们可能都会有一个共同评价,那便是“纨绔子弟”。多情纵欲在那样一个家庭环境中,已经是他骨子里一脉相传的天性。而在王熙凤面前,他是拜倒的也是自卑的。周瑞家评价王熙凤说,“她出挑的美人一样的模样儿,少说也有一万个心眼子。再要赌口齿,十个会说话的男人也说他不过。”秦可卿更直言,“婶婶,你是个脂粉堆里的英雄,连那些束带顶冠的男子也不能过你”,可见,“恍如神妃仙子”的外在条件,足以让贾琏误了终生,送了性命。但无法辩驳的是,贾琏也是认可了王熙凤出众的能力,选择了支持和让步,只是是不是绝对的心服口服那便不好说了。尤二姐的白事,已经道明了他在家中的被动地位,他完全是在王熙凤的控制中。从这一点,贾琏是自卑的。他在尤二姐那里多少感受到了久违的信心和尊严。在夫权社会的环境下,多少也就能理解他几分。其实,贾琏是有底线的纨绔子弟。相比于贾府、宁国府的男儿们,如贾赦、贾珍、贾蓉等,他是有担当的,也是有良心的。尤二姐死后,他的几场大哭是真心的,那一刻他站了起来,开始准备还击,狠狠地重锤了王熙凤一回。他在纵情中迷失,但在生活中随时清醒。为尤三姐说媒、官场上的打点,说明他是有能力的。贾赦看上石呆子的几把旧扇子,逼迫贾琏弄来,他选择的是用钱来卖,而非贾雨村设计的石呆子家破人亡弄来扇子。贾琏对这一卑鄙手段是不屑一顾的。可见他不是一个无情无义的小人。恶仆旺儿的儿子想强娶彩霞,贾琏深知此人品行不端,选择阻止此事,并未袒护偏私,可见他对下人的公道。凡此种种,他做到了宝玉所不能担起的男人担当,理应一提。
都说曹雪芹最喜欢的是姑娘,最讨厌的是婆子。所以他总是把姑娘写死,因为姑娘老了就会变成婆子。我想这是其中的一个理由,最后新娘不是黛玉,我想正应了宝玉的那句,这些婆子嫁了汉子后,女人就变得可恶起来。不单是作者对她的喜欢,也是宝玉不想吧。“千里搭长棚,没有个不散的筳席”,最后的最后,都是要离开的,“阆苑仙葩”的黛玉脱得尘世困顿,历过了她的情劫,悟明了仙道;末世凡鸟的王熙凤明白了《聪明累》的真谛,回归了山林,“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月下徒悲叹,西风问我何?”我说,“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一切喜怒哀乐,都是“俗尘常困顿”,最终所有的苦难和不同形式的离开都成全着“白首悟仙佛”。(曲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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