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读后感,我们能够更加深刻地理解书中的哲理和思想,阅读使我们深陷于对人性的思考和读后感之中,以下是好文溜溜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魂》的读后感8篇,供大家参考。
《魂》的读后感篇1
暑假里,我读完了《简爱》这本书,颇有感想!
书里主要写了女主人公简爱从小就被舅母领养,由于他没有财产,没有地位,自幼就受到虐视和欺侮。也因为如此,简爱从小就养成了自立自强的坚强性格。之后,她进入了罗沃德学校学习。毕业以后,他来到了桑菲尔德庄园担任家庭教师,她的自立自强赢得人们的尊重。在与主人罗切斯特先生相处的日子里,两人都被对方的气质所吸引,在经历了许多磨难后,两人最终走到了一起。
读完次书后,我被简爱那独立自主,自强不息的精神深深地吸引着。她坚强地面对困难和挫折,她还追求男女间的平等,穷人与富人之间的平等。正如她所说:“我跟你一样有灵魂,也同样有一颗心!”
?简爱》教会了我坚强地面对生活中的挫折,要在生活中自立自强。但现在的我还不能在方方面面做到自立。
记得有一次。我们布置的劳技作业是织一段毛衣。我为了走捷径,对妈妈死缠烂打道:“妈妈,你帮我织一下呗,我织得不好。”“不行,这又不是我的作业,自己动手。”妈妈一口否决了。“哎呀,我作业都来不及了,你就帮帮我吧!”“囡囡,自己的是自己动手,这样才有收获啊,不然你血来干嘛呢?再说,妈妈以后不可能一直跟在你身边,你要学会自立。”妈妈语重心长的.说道。我听了后,有了不小的感触。
还有一次,班级分班了,原来的老同学被“拆”得七零八落。新班级,一张张新面孔,我是有喜有悲。老师来竞选班长,我自告奋勇,毛遂自荐。老师看重我并让我当了班长。第二天,天灰蒙蒙的,似乎要掉下泪来。
到了班里,同桌神色匆匆地跑过来说:“许多同学在你背后说你坏话。”我若无其事的说:“我没怎样,他们能说什么呀!”同桌接着说:“他们说你爱表现,就知道讨好老师。”顿时,眼前一片氤氲。后来,老师知道后开导我说:“同学质疑我,我就要去证明给他们看,努力向上。学会自强。”
是呀!我们在面对困难挫折时,要对自己有信心,要看与面对困难,学会自力更生。
我反复读了几遍,也流了许多眼泪,那是感动的泪水。也树立了奋发进取,自强自立的信念。漫漫人生路上,《简爱》是我的精神财富,将激励我不断向前!
《魂》的读后感篇2
在暑假期间,我读了《小飞侠彼得.潘》这本书。书中的主人公彼得潘是一个永远不会长大的小飞侠。故事讲述的是:一天晚上,彼得潘来到小姑娘温迪家里,教她和两个弟弟飞行。并把他们带到了永无岛上。来到岛上,他们的历险就接连不断,他们遇到了印第安人、海盗、美人鱼。由于海盗胡克作恶多端,导致战争不断爆发,虽然麻烦事一件接着一件,有幸的事情就像虫子一样多,可是聪明的彼得总能发挥他的智慧,大显身手,让事情有一个好的结??
我喜欢彼得潘,虽然他有些骄傲自大,但是他珍惜友谊,机智勇敢,面对凶恶的海盗胡克没有退缩。虽然彼得潘个子小,长不大,但是他做的很多事,我们长得高大的人也不一定能够做得到。我也很喜欢温迪,他美丽,温柔善良,最后回家了还会带着那些小孩子们。但是我觉得他不应该不告诉父母就跟彼得潘去梦幻岛,如果我们偷偷的离开家,离开爸爸妈妈,那他们得多着急,多难过呀!虽然我也很喜欢那个梦幻岛,但是我不想离开家离开妈妈。有妈的孩子像个宝。我们在家里有父母的疼爱和呵护,我们才是最幸福的孩子。
这部书给我带来了一个个含有神奇色彩的故事,让我身临其境:当我读到岛上的孩子们为温迪建造一幢美丽的房子时,我是多么的感动和羡慕。能够得到一幢根据自己意愿建造的房子是每一个孩子都梦想的事情,我同时也为温迪感到快乐。
而当他们智斗凶恶的胡克船长时,我有身临其境似的与他们并肩作战我一边看,也一边为他们的出逃而出谋划策。同时也为他们的胜利而欢呼雀跃。
后来当我看到彼得潘的美丽小神仙--小叮当时,也不由得想起我自己也会有一个时刻守护在我身边的小神仙,这又让我感到极其的兴奋。
看完这本书之后,我意犹未尽,并且明白了相信有就会发生!我于是也像其他孩子们一样憧憬起与温迪一样的经历来!
《魂》的读后感篇3
有人说,爱上一座城,是因为爱上的那个人,喜欢一首歌曲,是因为有自己的故事,正如我钟爱这本书,是因为那个忠诚到让我心疼的小男孩——哈桑。
一直觉得这本书,除去历史、种族、社会或者宗教之外,是一本关于友谊的书。
就像书中的阿米尔说“有时候想起来,我的整个童年,似乎就是和哈桑一起度过的某个懒洋洋的悠长夏日。”他们一起蹒跚学步,一起在院子里玩游戏,一起追逐过路的游牧部队,一起看西部电影,一起在喀布尔新城那个弥漫难闻气味的市场闲逛,一起在那个山丘后面已被废弃的墓园的石榴树上刻下“阿米尔和哈桑,喀布尔的苏丹。”······很多时候,记忆之所以美好,并非经历多么难忘,而是和自己珍惜的人在一起享用过某段快乐。
然而,阿米尔是主人,他是仆人;阿米尔是普什图人,他是哈扎拉人;阿米尔是逊尼派,他是什叶派。这些没有什么能改变得了,就算他们其实是没办法公开承认的一对同父异母的兄弟,他们的命运却从一出生就被社会贴上了与他们的友谊不符的各种标签。即使阿米尔知道“哈桑从未拒绝我任何事情。”他从来不告发他,不提镜子、用胡桃射狗其实都是都是阿米尔的主意,每天帮他弄好早餐,收拾床铺,擦亮鞋子,熨好衣服,放好课本和铅笔。每当邻居家的孩子欺负他,哈桑总会挺身而出,将他们挡回去······但他们的友谊却如同风筝一样脆弱,当哈桑说“我宁愿吃泥巴也不会骗你。”阿米尔说“真的吗,你会那样做?”“做什么?”“如果我让你吃泥巴,你会吃吗?”“如果你要求,我会的。不过我怀疑你是否会让我这么做。你会吗,阿米尔少爷?”哈桑的反问使阿米尔觉得尴尬,就算有那么多的事实证明,阿米尔却还是在内心深处怀疑着哈桑对他的忠诚。就像在我们的生活中,有些人把一段感情当做生命一样的去珍惜和维护,却让拥有的人认为自己拥有的一切都是那么的理所当然和轻而易举,在我看来,友谊的本身不应该受这种不平等关系的桎梏,而更应该是双方没有许下任何承诺却甘愿为对方守护一生的无言约定。
在我们年少的时候,总喜欢把我们有关友谊的未来许下永远的诺言,我们或许会说,多少多少年后,依然在一起,依然像今天这样酣畅淋漓的欢笑,依然不被世俗熏陶,而随着时间的无声流逝,我们毕业,分离在地球的各个角落······又有多少友谊能承受住时间和空间的.考验,待续当年的未完。在书中,当阿米尔看到哈桑被大一些的孩子欺负甚至猥亵的时候,他选择沉默和逃避;与此同时,哈桑却为了阿米尔的风筝坚定不动摇的和对手较量,对手残忍的揭示阿米尔和哈桑之间的主仆关系,哈桑大声反驳说两个人是朋友。躲在角落里不敢出现的阿米尔听到这句话不但没有一点激励也没有丝毫感动,他心底里的怯懦终于将他的灵魂吞噬,悲剧也随之发生。而不仅如此,阿米尔继续一错再错的设计了他父亲最厌恶的方式,用“盗窃”的罪名将哈桑驱逐出门,但哈桑还是在我意料之中的承认了并非他所为的假象,一如既往的忠诚,忠诚到让人心疼。
或许在成长的年岁里,那些过往终究会被埋葬,或者说会用另一种方式结束,正如二十六年后的阿米尔,当辛拉汗从巴基斯坦打电话给已移民到美国的他,告诉他“那儿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他最终还是决定回到那里拯救哈桑的儿子索拉博,完成他对自己的救赎。就算还有机会安抚自己内心的罪恶,而有些失去的东西是再也回不来了的,比如哈桑,比如失去本可以和哈桑一起度过的日子,比如那份本该纯净如水的友谊······
“为你,千千万万遍。”在哈桑的心中,阿米尔是如同太阳般的信仰,或许有人觉得他不值,而或许在他的心里,和阿米尔在一起的快乐和幸福满足感已经足够他可以忽略掉所有的痛苦,那种力量的强大足以支撑着他的整个生命为一个人守护。
仿佛中,我听到一首带着灵魂的旋律,时而欢快,时而忧伤,让整个生命都为之动容。
《魂》的读后感篇4
整个故事描写的是一个六七十年代典型的农民形象。勤劳,淳朴,善良,不仅要求能温饱,而且有自己的追求,而父亲的追求就是拥有一座高台阶的房屋,现在看来这是一个十分简单的愿望,可如此简单的愿望却耗费了父亲大半辈子的心血。
而作为一个男人,他就渴求他人的尊重,不管表面上有多么谦卑,亦或者是流淌在血液里,铭刻在骨子里的自卑,都无法阻挡他本能的渴望他人尊重的想法,所以,他满心欢喜的,充满干劲的建起这座新楼,以他毕生的精力作为代价。
而当那层朦胧的面纱被揭开后,更多的却是茫然无措与怅然若失,显然他知道会付出代价,但是他没想到的是,付出的竟然是这种代价,他在感慨自己失去劳动力的同时,还有面对新房子的不易察觉的失望和隐匿在内心深处的颓然与羞愧。
颓然于自己无法再像他人一般照常劳动,扛起整个家的义务;羞愧则是在意识到新房子所带来的“潜规则”后所拥有的,虽无法深入骨髓却也让人无法忽视。
或许这其中还有更深的含义,只是父亲并未表达出来吧。
《魂》的读后感篇5
翻开《繁星·春水》,我的心弦被轻轻拨动。母爱的博大,童心的纯真,生活哲理的启迪,每一首小诗,都宛如天空中的繁星,荷叶上的露珠,晶莹纯净,清醒隽永,让我陶醉其中,流连忘返。
冰心对母亲倾注的爱,让让我感动不已。
“母亲啊!天上的风雨来了,鸟儿躲到他的巢里;心中的风雨来了,我只躲到你的怀里。”神圣的母爱如同涓涓细流,流淌在诗的字里行间,情真意切,感人肺腑。通过冰心,我读懂了母爱,冰心就是母爱的代名词,母爱就是她一生歌颂的永恒主题。
其实,我又何尝不是生活在母爱的包围中?雨天,妈妈骑车冒雨艰难地带我行走;饭桌上,都是我爱吃的饭菜;上学前,千叮咛万嘱咐;睡觉前,一杯热气腾腾的牛奶;夜深人静时,妈妈几次为我盖上踢飞的被子……妈妈,您的爱,无时无刻不萦绕在我的身边,成为我生活的主旋律。
母爱的篇章萦绕于怀,蕴含生活哲理的乐章更让我深受启迪。
“我不会弹琴,我只静默地听着;我不会绘画,我只沉寂的看着;我不会表现万全的爱,我只虔诚的祷告着。”
是的,不会弹琴,用心倾听吧!不会绘画,默默欣赏吧!不要自卑,也不要以假装内行来掩饰自己。接受别人的优点,学会欣赏,这就是最好的办法。
当我们漫步山林,看着美丽的夕阳,看着那一抹霞光;当我们走进大山,看着奔腾的瀑布,看着那一股股山泉。这时,我们就可以用心去感受,去欣赏那夕阳倾泻的山林和飞流而下的瀑布带个我们的美好感受。
?繁星·春水》开阔了我的视野,陶冶了我的情操,让我受益匪浅。细细咀嚼,慢慢品尝,就会发现它如一杯茶。淡淡的,醇厚芳香如母爱;淡淡的,给人生活的启迪。我爱《繁星·春水》。
《魂》的读后感篇6
我读书时,总是略微一看,不用心去体会书中让人们痴迷的感情,但当我读《红豺》这本书时,我终于体会到了人们那痴迷读书的情感是多么的深厚。
书中,母豺火烧云有两个孩子,她的丈夫大鼻孔在捕捉一只羚羊时,不幸遇难,一家生活的重任就托付在了火烧云身上。在一次一家正在吃一条大青蛇时,一只母狼发现了他们,三下五除二,把她的两个孩子活活咬死,而母豺火烧云成功逃生。在一个下午,火烧云发现那之母狼被猎人的捕兽夹活活夹死,火烧云,咬死了一只小狼,还有一只小狼母豺火烧云收留了她,起名甜点心。在一次生存危机中,她不忍心咬死小狼崽,冒险去人类居住的地方猎杀家畜;在一次捕猎时,火烧云冒险与眼镜蛇搏斗,只为保护甜点心的安全;在与狗熊搏斗时,她用自己的一条腿将甜点心从死神那里抓了回来;在最后,火烧云用生命为甜点心撑起了最后一片天······
狼和豺本是天敌,可母豺火烧云却含辛茹苦的养育狼崽,这是为什么呢?我们仔细想一想,当弱者被强者欺负时,强者一定过得潇潇洒洒,而弱者一定每天提心吊胆,但当反过来时,弱者变强者,强者变弱者,且强者不欺负弱者,世界不就和平了吗?
《魂》的读后感篇7
在鲁迅的小说中,《伤逝》是最令我喟叹的一篇,看过后很久都不能释怀。子君给了我相当深刻的印象,她的温顺、柔和和悲哀的`死亡令人不胜感慨。涓生和子君本性上都是善良的人,为什么子君会在这个小圈子中一步步走向灭亡呢?究竟是什么害死了子君呢?
“我是我自己的,他们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利”,这句表达上还略嫌生涩的话曾令涓生非常高兴,他从中看到了子君的独立和坚强。然而,事实上子君是没有学会独立的。所谓“独立”应该是自己主宰自己,而这一点又建立在有能力养活自己的基础上。可是子君不行,她首先没有维持生计的本领,所以她刚从家庭中脱离出来,又把自己全权交给了另一个人来主宰。表面上看来私奔是一种了不起的举动,实际上却只不过是一次权力的转手罢了。她拒绝做一个封建家庭的乖女儿,却心甘情愿地做了小知识分子的家庭主妇。
倘若子君目光远大,投奔一个成熟的,有经济能力的人,也尚不致落到如此田地。可惜涓生也不过只是一个思想尚还幼稚,却又自以为进步的青年。他在一定程度上接受了进步思想,但又喜欢将生活理想化;另一方面他又很贫寒,经济上十分拮据,还没考虑清楚面包和爱情的关系,就不负责任地接子君一起生活。他将子君理想化了,他以为她是坚强、独立、富有进步气息的新女性,他不知子君的勇敢完全是出于对他的信任和依赖。一旦子君见了他的无力,见他也必须为生计奔波,她也不得不为他变成一个家庭主妇。涓生和子君其实都厌倦这种生活,但他们都无力改变,当现实和理想产生了太大的落差,子君便逆来顺受了,然而涓生却不能忍受,他认为子君违背了他的理想,于是归咎于她。再加上子君非常的软弱、善良,他赶她,她就走了。其实他们合筑一个家时子君也卖掉了自己的金首饰,她完全有留下的权利。但子君压根儿没想到这些,她归根到底太幼稚,太单纯了,她过于浪漫,看爱情重过一切,所以当涓生说不再爱她时,她便心如死灰,什么都不想争取了。
究其根本,子君和涓生都是太幼稚的人,只是子君要更浅一些。她似是而非地学到一些新鲜的思想,造就了一种浪漫的氛围,这种对爱情的向往使她敢于冲破封建家庭的牢笼,然而她只知依靠涓生,以他为一切的出发点。说明她还未摆脱封建夫权思想的束缚,她适应不了社会,看不透生活,最终便被生活所吞噬了。
《魂》的读后感篇8
?白牙》是一本写动物故事的书,它写了一只狼的故事。在白牙的母亲基切听了人类的话后,白牙便开始了跟人类的生活。
白牙的第一个主人是格雷,它并不喜欢格雷,却对他忠心耿耿,最终成为了一只领头的雪橇狗。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他被主人带到了白人生活的地方,有一个人对它非常感兴趣,人们都叫他美人史密斯,其实他很丑,他千方百计的想让白牙属于他,他用威士忌引诱格雷上当,最终格雷为了一瓶威士忌,把白牙换了出去,白牙就成了史密斯的狗。
史密斯让他的野性有加无减,史密斯把它变成了摇钱树,让它出去和别的狗战斗,白牙百战百胜,他便可以获得大把大把的赌金。但是史密斯对白牙非常凶,白牙只要被放开就对史密斯又扑又咬。直到遇到了一只斗牛狗,白牙输了一回,司格特用150美元买下了它,白牙才开始了新的美好的生活。司格特给它肉吃,让它拉雪橇。白牙过上了自由自在的生活。
从这本书中我学会了对世间任何事物都要爱护,不能用暴力对待,你怎么对待他们,他们就可能怎么对待你。你看,白牙对史密斯又扑又咬,非常凶狠,而对司格特非常的温和,白牙白天为人们拉雪橇,到了晚上还守护主人的财产,非常忠诚。
世间万物都有思想,所以要对世间万物好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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