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令人难忘的读后感,总是在心头留连,读后感是我们与作者的一次心灵碰撞,是思想的交融与碰撞,下面是好文溜溜小编为您分享的铃的山读后感6篇,感谢您的参阅。
铃的山读后感篇1
生命是个永恒的话题,人们不断讨论生的意义,而作家余华直接以《活着》为题,以中国特有的年代,特有的人的方式来展示他心中的话。
与书名《活着》的深沉不同,书一开始描写一个旧社会的地主家的儿子福贵,他嗜赌成性,游手好闲,“这样的人死了也罢了吧,他的生命有什么意义呢”,我心中暗想。不出所料,他很快输光了家里所有的财产,在父亲临终的话下,他开始重新做人,而悲剧从此在他的生活里渐次上演。
他进城为母亲买药被抓了壮丁,在战场上失去了难得的朋友。几经辗转回到家,母亲已死,妻子含辛茹苦养大孩子,可女儿却是哑巴。接着妻子病倒,女儿含泪送人,唯一指望的儿子因给人输血失血而死,女儿在生孩子时死了,女婿又在工地事故中丧生,最后的亲人苦根竟因吃豆子撑死……如果说世上真有因果报应的话,那么福贵一定是最好的体现。
面对无数次的“天崩地裂”,福贵的反应却令人惊叹。他并非拥有处变不惊的能力,而是有着超脱凡人的韧性。倾家荡产,他还有老婆孩子和一小片田地;被抓壮丁,他心里坚定着回家的念头;妻儿死去他还有哑女儿和孝顺女婿;他俩死了还有未谙人事的孙子等他抚养;最后连孙子都离开了他,他就放十块钱在枕头下让人替他收尸,终日以黄牛为伴!从令人憎恨的纨绔子弟,到让人泪流的悲惨农民再到受读者心生敬畏的老者,作者笔下的福贵的一生展示了人的生命的韧劲究竟多大。
我认为他是面对苦难时我们的好榜样,可以称其为生命的不倒翁。任凭残酷生活的拳打脚踢,他总能找到活着的重心,让自己摆回最合适的位置,就算命运残酷的像一把铁锤,将他最后一点的盼望也砸得粉碎,他也要捧起一抔土将它小心埋好,让自己死后的骨灰能与之相伴。
余华以《活着》为题,却专注描写一个小人物的故事,演奏的是壮丽生命诗篇,却以琵琶轻轻弹唱,激起的是深沉的生命鼓点,却像哄孩子一样温柔拍打。正是这样以平淡的口吻诉说着一个平凡人的平凡故事,给人以最朴实、最厚重的生命力量。
活着,在苦难中静静绽放。
铃的山读后感篇2
?呼兰河传》是萧红的著作,但更像是自传。她是近代女作家,被誉为“20世纪30年代的文学洛神”。
我最喜欢“我家的大花园”这章。书中作者对人物的描写十分详细,特别在写“我”时,把“我”与祖父在园子中栽花、拔草、种菜和铲地等事写得详略得当,描写细致。祖父干什么,我就干什么。这一句话不但能感觉到“我”是祖父的“跟屁虫”,也能流露出“我”很喜欢祖父。
“我”跟着祖父做农活都是以玩为主。比如种菜时,祖父是用力把土踩实,而我是随意踩着玩;铲地时,祖父是一点一点的铲,“我”却是这一下那一下的铲。祖父也知道孩子的天性是玩,他不但没有打断“我”,反而继续让“我”玩,说明他很理解孩子。
“我”只要在园子里就不会孤独,因为这里充满生机,不会被约束,十分自由。累了就靠着一个土堆上休息,想吃什么就拿什么吃,农作物想开花就开花,想结果就结果,更能反衬出在这园子里的自由。
我也真想有个这样的大花园啊。我也像文中的“我”一样,在园子里无拘无束的玩耍,同时我也想有一个了解孩子,很有慈爱感的祖父。
铃的山读后感篇3
又到春天,温暖的阳光下,置身桃花绯红、芳草凝绿的公园里,我想起了《夏洛的网》这本书,想起了小猪威尔伯出生的那个春天,想起了他与蜘蛛夏洛的友谊和那段令人难忘的故事。
在《夏洛的网》这本书中,蜘蛛夏洛夜以继日、不辞辛劳织出了“金牌猪”三个金光闪闪的大字,这不仅挽救了即将被宰杀的小落脚猪威尔伯,还让他成为农场里的明星猪。当时我不明白,一只猪的死活和一只蜘蛛会有什么关系?夏洛为什么要没日没夜、拼死拼活地织网救威尔伯呢?后来,是夏洛的这段话给了我答案:“生命到底是什么啊?我们出生,我们活上一阵子,一只蜘蛛一生只忙着捕捉和吃苍蝇是毫无意义的,通过帮助你,也许可以提升一点我生命的价值。”原来,夏洛并没有觉得帮助威尔伯是在单纯地付出,她反而觉得帮助朋友会让自己的生命更有价值,更有意义。
以前,我觉得帮助别人就是在为别人付出,理应得到回报。但读了这本书之后,我的想法彻底改变了。人如果不被需要,自己就会觉得自己是一个没用的人,内心会感觉很失落,很颓废。而付出,更不是为了回报。一个人在帮助别人的过程中,就会有成就感,从而彰显了自己生命的意义。也是在今年春天,当我在电视上看到援鄂医疗队凯旋而归的年轻医生脸上洋溢着自豪的笑容说:“当我给病人吸痰的时候,我们之间只隔着十几公分的距离,风险很大,但我觉得很值得,那种被需要和被信赖的感觉很幸福。”这一幕,也让我对《夏洛的网》这本书的理解更加深刻和透彻:生命的意义不在于自己拥有多少,获得多少,而在于自己对别人、对社会有多大帮助和贡献。
“赠人玫瑰,手留余香”。我也一定会成为现实版的夏洛。
铃的山读后感篇4
近期,我拜读了路遥先生的《平凡的世界》,思绪良多,书中的故事久久回荡在脑海中,此处与大家分享些感受。
路遥先生用朴实无华的文字平铺直叙了《平凡的世界》,但给我们带来的是一场难以忘却的洗礼。书中讲述的是在黄土高原上,生活着一群世世代代都在黄土上耕地的农民,他们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主人公孙少安、孙少平两兄弟生活在一个极度贫困的家庭,哥哥孙少安为了能让家里过得好一点,年仅13岁就随父亲到田里干活,起早贪黑,18岁的时候靠着自己的努力当上了生产队长,并且能够被众人信服,他有着与年龄不相符的稳重和成熟,是整个家庭的依靠。弟弟孙少平喜爱读书,在书中领略了远方,便更加憧憬外面的世界,物质上的缺乏并没有阻止他寻找精神上的满足,在高中毕业后,毅然离开家去奋斗,他成为了揽工汉、煤矿工人,在这期间,他遭受过嘲讽,也获得过帮助,但唯一不变的是,他一直在读书,一直在奋斗。
本书的背景是70年代中期到80年代中期——中国社会发生巨大转变的时期,但作为当代人再去读这本书,依然能够从中看到自己,看到过去、现在和未来。在艰苦岁月里孙少平都在想尽办法读书,而生活在现在的我们,何其幸运,我们更应该多读书,读好书,开阔眼界,充实自己,让书籍成为我们的精神食粮。在任何时代,奋斗都是经久不息的话题,也是每个人都应该具有的良好品质,路遥先生在书中写到:“只有永不遏制的奋斗,才能使青春之花即便是凋谢,也是壮丽的凋谢!”人活着,就要随时准备经受磨难,克服磨难,才能走向自己的未来!
铃的山读后感篇5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作《童眸》。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白毛得了一种病,活不了几天,马小五把白毛的眼睛摔碎了,白毛恨全世界的所有人。朵儿他们砸砖卖钱,马小五拿着钱去了上海,把墨镜寄来了,他在上海工作。大丫头得了一种病,大丫头去捡岸边的两根胡萝卜,大丫头掉了下去,二丫头去救大丫头,不料,大丫头救出来了,二丫头却死了。赵家伯伯牺牲了,细妹的大哥、二哥、大姐都去工作了,为了照顾赵家妈妈,马小五从上海回来了,帮细妹赚钱。后来,马小五又去上海了,把细妹也带走了。闻老爹家来了一个乡下孩子,叫闻庆来,闻庆来算数算的很好,因为他是斜眼,别人不让他参加,闻庆来一气把算盘扔到了河里,闻庆来回了老家,闻庆来的妹妹闻喜来从来家来了。
朵儿真是一个善良的孩子,眼见马小五和白毛要打起来了,朵儿自告奋勇的擦玻璃,结果玻璃碎了,把朵儿的脚划了一个大口子。
我身边也有善良的人。有一次,我坐车看到这样一幕:一个衣衫褴褛的老人在路旁乞讨,一位好心的叔叔看了看老人的遭遇,为老人捐上20元钱,老人看了连忙感谢。我想,我一定要向这位叔叔学习善良的品质。
这本书告诉了我,一定要善良去对待每一个人,每一只动物,每一棵树,每一株花草。
铃的山读后感篇6
今天把《平凡的世界》给看完了,感触颇多,作者路遥用洋洋洒洒百万字为我呈现了中国翻天覆地的变化,从合作化公社到之后的改革开放,作者着笔于一个小农村,里面形形色色的角色,各种社会关系,错综复杂,他们思想上的变化正是中国国策的最好体现,每个人都有自己鲜明的个性,当传统跟时尚碰撞,人们的道路也就此不同。爱情跟亲情在里面作为两大相当重要的因素,影响了很多的幸福,在此我不得不提到一个人--田晓霞,作为恢复高考后的有为女青年,大学毕业后,现身自己的新闻事业,最后竟然付出了自己的青春年华了!读到这里的时候我心里很酸楚,哎!
如果你想了解中国的国情就去看看农村吧,那里有最朴素最本质的!
看完后我想了很多,无论时代怎样变化,那些东西总是不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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