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阅读的过程中,我们体悟到生活的无尽读后感,我们的内心常被书中情感所触动,留下读后感,下面是好文溜溜小编为您分享的有狼有歌的故乡读后感5篇,感谢您的参阅。
有狼有歌的故乡读后感篇1
前几天,我读了鲁迅先生的《故乡》这本书,里面的内容让我深深地感受到鲁迅先生对家乡的眷恋之情。
鲁迅在这篇小说描写了两个故乡,一个是过去的故乡,一个是现在的故乡。过去的故乡是一个美好和谐、以及快乐的世界,那里有迅哥先生童年美好的回忆。那里有“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有天真可爱的少年闰土,他有一副“紫色”的圆脸,脖子上带着“明晃晃”的“银白”色项圈,还有海边那“五彩贝壳,“红的绿的”都有,鬼见怕也有,观音手也有,还有各种颜色的鸟类:稻鸡、角鸡、鹁鸪、蓝背……”那是一个令人向往的五彩世界的。然而现在的故乡已经变得衰败、凄凉而且是毫无生气和活力的,而以前充满活力的闰土也变得麻木。他辛苦麻木的生活着,而且变成“讲道德、守规矩”的人。
通过阅读这本书使我更深刻的体会到在鲁迅先生回忆中的“故乡”是一个美好的世界,这个世界实际是少年迅哥儿美好心灵的反映,是少年的他与少年闰土和谐心灵关系的产物。然而成年后的闰土在见到鲁迅先生后,对鲁迅的态度转变得很大,他的那句“老爷”更是让他们之间的已经不能像以前那样亲密,使他们之间变得陌生,将他们以前亲密的关系活生生的撕裂了。因为在那个年代,人与人之间那种不平等的关系,那个“现实的故乡”是一个精神分离,丧失生命活力,丧失人与人之间温暖情感的世界。他们遵循一种传统的道德,它压抑人的生命力的,使人在封建道德的束缚下丧失了生命的活力,精神变得麻木了,也使鲁迅先生和闰土无法继续他们纯洁的友谊。读完本书后,我很为他们逝去的友谊感到惋惜,同时也很庆幸,我们生活在新社会里,我们有最好的朋友,也不用身份地位与金钱来衡量友谊,人与人之间拥有着真挚的情感。
有狼有歌的故乡读后感篇2
这本书是爸爸给我买的,这本书是著名的美国作家威尔逊。罗尔斯写的,这本书是讲了一个小男孩和一对猎犬的故事。
现在就让我来介绍这本书的内容吧!男孩比利最大的心愿就是拥有一对心爱的猎犬。凭着艰辛的劳作和顽强的毅力,他最终如愿以偿地得到了老丹和小安。比利与爱犬形影不离,一起穿越山头·,寻踪冰河,捕捉浣熊,结下生死与共的情谊。勇敢忠诚的老丹和小安获得捕猎比赛的金奖杯,追踪到了最为狡猾的浣熊鬼,在奥沙克山区,为比利赢得崇高的声誉。然而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恶狮,生命危在旦夕,勇敢的老丹用生命守护了小主人,深情地小安也不愿再独活于世。当自由天真的童年走向尽头,比利心中留下的,不仅有老丹与小安,还有他们坟头充满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以及那美丽红叶下掩埋的童年记忆。
读了这本书,我最佩服的猎犬老丹,因为它用生命保护了自己的主人,所以这是我佩服的猎犬。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有困难必须勇敢面对,不能退缩。听了我的介绍,一定是动心了吧,心动不如行动,快来问我借吧!
有狼有歌的故乡读后感篇3
很多时候,文化的芬芳在乡土,不在别处;很多时候,文化的隔阂也生在乡土,无所遁形。
都说许多人难以接受鲁迅笔下的民国,宁可是去读梁实秋先生的作品了。也难怪如此,鲁迅先生写实,容不得人们的半点幻想;梁先生的浪漫,却正好契合了逃避现实人的心思——“躲进小楼成统一,管它春夏与秋冬 ”。
鲁迅的记忆中只有一个故乡,但因为时代的变迁与发展,故乡生出了两个不同的模样。他以细腻的抒情笔调描写了少年闰土活泼英俊的形象,娓娓动人地叙述“我”和闰土三十年前的一段交往。接着又精细地刻画了阔别三十年后的闰土的面貌、衣着与动作。全文至此,作者都是以温柔而最亲切的笔触进行刻画与抒情的,而当进行到闰土的巨大性格变化而透露出我少年玩伴所遭受的种种苦难与不幸时,作者心情是沉重的,这陡然而下急转峰变的情形让作者不知所措的同时,内心又寄托了他的希望与感慨。在帝国主义封建主义以及官僚资本主义这三座大山的压迫下农村凋敝,民不聊生,农民百姓除了等待变革来改变这种悲惨的现状,别无他法。
记得一处令人难以忘怀的叙述,主人公还是闰土——“闰土出去了,母亲和我都叹息他的景况: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母亲对我说,凡是不必搬走的东西,尽可以送他。”入手于少年闰土那机灵活泼的状态与现在的麻木冷漠逐一对比,时代背景下的人世百态尽显。因是《故乡》收寻于《呐喊》中,这短篇小说其中的单篇便更显力量,沿着《狂人日记》《药》《头发的故事》《风波》后便到了《故乡》。此故乡的《呐喊》带给你阵阵凉意,似乎它是收录了之前所有的不幸艰辛与惨淡加以冷漠继而平静地铺述出来的。像是《围城》中那句:“忠厚老实人的恶毒带来的会是一种让人未曾料想的伤痛。”而故乡这片挚爱的热土便给鲁迅这种“未净的刺”而深深扎入其内心深处最柔软的那部分去了,从未预期,因此剧痛,说的应该就是如此吧。
故乡从他走的那一刻开始就陌生而孤独了。冒着严寒,回到相隔两千余里别了十多年的故乡,鲁迅从骨子里感受到故乡的这份孤独,他知道,这里的人可能不止是身体上会冷了,连思想与精神上也该是无一例外。中国在当时也不就是如此吗?但鲁迅的情怀是巨大的,他写自己的故乡,把其剖开来给大家看目的意义是在于可以更深层次地剖析中国给国民看。如若不是“中国”这个大概念,鲁迅犯不上为“小说”这样日夜兼程。鲁迅先生的使命感——要将故乡的孤独与冷漠大声呐喊得出来好,要将国民与国从愚昧中解救出来得好,要是这样,便再好不过了。
?故乡》写于1921年的1月,太不容易了。鲁迅用“圆规”去比喻一个五十岁上下卖豆腐的女人,用抒情与诗意的笔调描写我的少年玩伴,这般用心良苦,也确实太不容易了。因为杨二嫂可不是真的圆规,而圆规在那小一百年的岁月中可又真是个新鲜词。这两者的碰撞与相互修饰不就是那作者精彩的幽默与反讽了吗?圆规是“我”的主观感受,而又正是这番主观感受让现实与故事的街接又紧密了几分。而又为什么要抒情,为什么要诗意?有人说,在这里,所有的抒情和所有的诗意都在为小说的内部积蓄能量,在提速,就为了撞击“老爷”那座冰山。
故乡太孤独了,没有人能和“我”说上话。许多人已经潜移默化地被改变了,变成了封建社会吃人的鬼,变成了麻木不仁的奴隶,冷漠不堪。鲁讯看见了这一点,他全看见了,因此他要举起手中的笔向着封建狠狠地刺去,他要用力地直击心脏,击打地鲜血淋漓。他是想冲破那老爷与个人之间的一层隔阂吗?不,还有那一股气,那一股愚昧,腐朽却始终领着人们向“前”走的那一股气。五四那一代的知识分子都会有两个基本的命题:反帝反封建。所有人都知道这点,而这也是毋庸置疑的。反帝是政治诉求,关乎民族兴亡,反封建是精神诉求,封建主义是国民内心的一个毒瘤。鲁迅先生反帝,但它更反封建,因为封建主义这颗毒瘤正在把国民一步一步推进深渊,人与人之间再不复亲昵与平等。封建制度在“吃人”——它不让人做人,它逼着人自甘堕落为奴隶。现实如此,于是故乡不复为内心的净土,国不复为真正之国。另一层意义上是鲁迅先生的责怪,人们为何要心甘情愿地为奴性所驯服?真正的勇士不应该是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吗?可惜的是,这种勇士实在太少了,所以鲁迅要站出来呐喊,所以他要用笔为枪,批判唤醒人的自我意识与价值。这样看来,如若有效,鲁迅能够与之交谈的,不就又多一人了吗?
故乡的冷气应是全中国的冷气了,鲁迅先生坚持用文字晓之以理却始终吝啬地抒发自己的情感。人是不理智的,鲁迅先生深谙此理,因此他不会轻易将自己的主观感情显露出来,更不会随意将其著之批判色彩。故乡太典型了,在道德与情感选择过程中,真理与价值从来就不是永远只停留在一方的角度。它不在统治者那里,也不在被统者那里,内心的辩证是他能够阐述得最多的那个方面。
在那样一个时代,拿出笔来与时代搏斗是极其艰辛的,但鲁迅先生站了出来;在那样一种境况,与专制思想争“个性主义”是非常不易的,依然是鲁迅以笔诛伐争针锋相对。在这个世界上,将错误的思想观念指出并加以批判,那么这个社会氛围在一时之间也许会变得躁动起来, 但在接来无数个日夜交替而推砌起的漫长岁月里,它将会变得越来越好。能人若在庸人之上,国可安,家方和,庸人若要在能人之上,人人都要起来造反,鲁迅先生面对的便是后者,于是他要起来造反,要起来掀翻封建统治者的黑暗统治。
故乡的孤独是中国的一个缩影,当时的人以冷冰冰的心互相触碰又小心翼翼地躲避开来,谁也不愿站出来当典例“被挨打”。如果有一个人夜晚走在空无一人的小巷,他的心情应该是十分踟蹰的吧,想起飘零不定的国家和堕落黑暗的社会,而他只能作为别人眼中愚蠢的飞蛾,一次又一次奋力地扑向比自己身躯大亿万倍的火坑……即使当时尝试做的每一次努力都失败,但我依旧愿意带着对未来的所有期待和盼望将天空中闪光耀的星光全部洒向那波澜壮阔的大海。
踏梅寻艳雪,落满一身月,招魂向国来,不悔为华夏。故乡现在应该很热闹了……
有狼有歌的故乡读后感篇4
大概是生活的劳累所至吧,“我”很兴奋见到了闰土,总觉得有很多话要说,却“被什么挡着似的,单在脑里面回旋吐不出口外去”,闰土见了“我”却站住了,有些木然,脸上显出“欢喜和悲凉”,接着恭敬地叫“我”——“老爷”……而不是“迅哥儿”,“我”此时似乎打了一个寒噤——我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家乡由此变得阴晦悲凉了。昔日纯朴天真的少年终不堪多子饥荒兵匪官绅的压迫而如其祖辈们一样命运悲惨了。
“老屋离我愈远了,但我却并不感到留恋”,“我”不愿留恋的是“闰土”似的乡亲要了香炉和烛台去敬奉陈腐而落后祖辈并沿袭封建祖制过着木偶似的世代辛苦而麻木的生活。朦胧中,“我”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那圆月下的少年不再是项带银圈的闰土,而是宏儿正在想念的”应该有新生活“的水生。
时间轮转到二十一世纪,我有如“我”一样的美好的少年时的回忆:放野火,打野仗,赌硬币……还有那郁荫葱茏炊烟树下的茅舍和生产队的大晒谷场上孩子们极情的追逐嬉戏,还有我常和父亲总在月高霜白的冬夜船行二十多里水路在大湖上放网捕鱼,鸡唱三轮之时,仓满船归,舟行波随……如今,我不是”我“,我却似闰土继承了我的祖业,当了一名渔夫,然而我不供奉”香炉与烛台“我不想辛苦麻木的生活,也不愿意辛苦展转而生活。我脑海里常常影现父亲因多子与世事等羁绊的人生阴影,我总在父亲的人生轨迹上抗争,我力图要开辟一条自己和路……
我不知道水生是过的一种怎样的生活,也许是”我“和我理想中的新生活吧。
有狼有歌的故乡读后感篇5
读完鲁迅先生的《故乡》这篇文章,我最想说说文中的闰土了。
鲁迅在文中回忆闰土时讲了一个活泼能干的少年形象:“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是一个典型的南方英俊少年形象。在家族的一次大祭祀中,闰土和鲁迅认识了,并成为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虽然他们家境不同,那时,闰土的家境虽然不是很好,但是他知道许多事,见多识广。而鲁迅家境很好,是个地主少爷。却整天被困在四角的天空里。闰土向他讲了许多稀奇的事:獾猪、刺猬、猹、角鸡、鹁鸪……使鲁迅难忘。
但二十年后,当他们再见面时,闰土竟然还叫他“老爷!”书中是这样描写的: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和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的叫道:“老爷!”二十年了,怎么这样叫?以前是以哥弟相称的好朋友。鲁迅感觉他和闰土间隔了一层透明的屏障。是永恒的,不可破碎的。
在那时,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等导致闰土十分贫穷,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从书中的外貌描写可以看出,闰土家境十分不好,再加上六个孩子,唉!
鲁迅的《故乡》还表达了一个意思:自由。自由是美好的。是啊,没有了自由,就算给我1000个亿我都不换,在《少年闰土》片段中,鲁迅写道:啊!闰土的心里有无穷无尽的希奇的事,都是我往常的朋友所不知道的。他们不知道一些事,闰土在海边时,他们都和我一样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从这一句中我感受到鲁迅在那时是多么渴望自由啊!
比起现在,我们自由的生活,无忧无虑,丰衣足食。一到下课就和同学们闹,不可能像闰土和鲁迅呢样有着隔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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