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读后感的时候,需要选择自己最深感受的内容表述出来,一篇好的读后感应当富有时代气息,下面是好文溜溜小编为您分享的秋都的雨读后感推荐5篇,感谢您的参阅。
秋都的雨读后感篇1
散步于我是为数不多的可称之为运动的项目之一了,上班日每天早出晚归,周末又是难得的休息日,竟渐渐连散步也许久不进行了。
至近段时间生病入院,医生细细端详我半晌,“是不是每天没有什么运动?”心内暗叫惭愧,这都可以被人看出?医生看出了我的疑惑,笑,“不用奇怪,一看你的工作性质,再看你的坐立姿态,就知不是爱运动的人了。”言毕,叮嘱我每天除饮食有度外,一定要坚持早、中、晚的三个半小时左右运动。
于是,散步又成了我生活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医院的长廊上,我见到了相濡为沫的老人相伴着前行,无语但温馨;看到了白发苍苍的母亲颤巍巍的牵着孩子行走,边走嘴里还反复叮嘱着说了无数次的句子;当然也有孩子陪着父母散步的,孩子走的雄赳赳气昂昂,父母们拖着病体,用喜悦、欣赏、疼爱的目光投向自己的孩子,似乎感觉不到病痛的折磨。
当我每天混杂于这支大军中,日复一日的看着各色人等,各类家庭演绎着故事,一种沉甸甸的心情愈来愈浓,我们的`父母,我们的前辈就是以这样的方式传承着浓浓的爱,浓浓的亲情,浓浓的关爱就是这样的“润物细无声”。
散步,乃至其他运动方式,细细体味,就是善待自己,关爱他人的一种方式了,自身好了,才有能力去关爱他人,造福社会呢。
秋都的雨读后感篇2
?快乐王子》是王尔德童话里最著名的一个童话故事,内容非常丰富、非常优美,我很喜欢这本书里的快乐王子这篇故事,故事主要讲了快乐王子活着的时候,不知道什么叫忧愁和贫困。在他死后被塑成雕像,俯瞰着整座城市,虽然他的心是用铅做的,但他看到了所有的罪恶和不幸也忍不住要流泪。快乐王子身上有很多金片和宝石,小燕子有很好的办事能力,全心全意的做好了快乐王子的信使。快乐王子心地非常善良,和他认识的小燕子一起帮助贫苦人民,对最底层的贫困的人奉献了他们的所有,他们被上帝誉为了最珍贵的神。
让我感动的不仅仅是快乐王子把自己宝剑上的红宝石送给了女缝衣工给它生病的孩子看病,而且还把自己世上稀有的蓝宝石眼睛送给了写剧本的年轻人,让他买柴火取暖完成他的作品,同时把另一只蓝宝石眼睛送给了卖火柴的小女孩,最后她把一片片的金子分给了穷人。为了帮助贫苦的人,快乐王子的眼睛瞎了,他什么都没有了,只有小燕子陪伴着他,我很欣赏他们无私的爱。
?王尔德童话》这本书,我虽然没看完,但是这本书很有价值,丰富了我的业余生活,也让我懂得了很多做人的道理!
秋都的雨读后感篇3
早就知道《围城》是一部现代文学经典小说,说的是有关男女婚姻的事,书中最经典的就是那句“婚姻就像一座围城,城里的人想出来,城外的人想进去。第一次了解《围城》,知道有这么一本书,知道中国文学史上有位叫钱钟书的.作家,是大哥推荐了钱钟书的《围城》,其他的就不怎么记得了。不知那时是因为什么原因竟然未读。现在想来真是可惜啊!说到钱钟书,我觉得有点对不起他老人家,因为我一直把他和钱学森搞混淆。现在想起来觉得当时是多么的幼稚和无知,一位是当代著名的学者,作家,而一位是”导弹之父“,著名科学家。
我一向不太喜欢读长篇小说,这也许跟我的性格有关系,总觉得太长了,没耐心看下去,平时也只看些短篇或微型小说。这可能与我经常喜欢写些东西有关,我写的最多的莫过于一些心情杂文了。我想当初,如果多看些书,尤其是那些经典名著,那时我的作文修为可能更高一些。我一直不看长篇小说,直到这个暑假,恰好妹妹从学校带了本《围城》,我空闲之余就拜读起几年前本该早就读了的《围城》,并一口气读完了。其实上网的时候,曾看过《围城》,那时也只是在上网时断断续续读过,不过不知怎么,也不知为什么,后来就没有读下去,所以直到这个暑假我不算真正读过一部小说。尽管以前也曾翻阅过大仲马的《基督山伯爵》、如梭的《忏悔录》、钱钟书的《围城》,但我以为这个暑假所读的《围城》,才是我真正意义上读的第一部长篇小说。
美永存!
秋都的雨读后感篇4
初看这本书的题目,还以为是一本科普读物或是观察记录什么的,所以并没有在意,只是漫不经心的去阅读它,可当我读了才不到一半的时候,我便被它深深的吸引了。于是,昆虫的颜色是从哪里得到的?蝗虫也有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这些问题久久萦绕在脑海里,使我不得不如饥似渴的读完了它。这本书使我受到了无数的启发。
蝉,这位大自然的歌唱家,虽然在炎炎夏日为我们带来了高昂的歌声,可人们似乎并不喜十分欢它。法布尔抛开世人对蝉的看法,开始了他对蝉的研究。很快,他便发现蝉是一位自食其力的勤奋者。反之,被人们授予极高荣誉的蚂蚁竟然是凶悍的劫掠者,它们将蝉辛苦寻得的食物一抢而光。这使我懂得看待问题时不能光依据别人对待此事的看法,而要自己去寻觅真正的答案,并且要从不同的角度去发现,钻研。
寄生虫,这种似乎被世界上所有人所唾弃的昆虫很快也成了法布尔的研究对象。在人们看来,它们天生懒惰,靠夺取别人的劳动成果来维持自己的生存。但法布尔在妥协此看法的同时也发出了不一样的声音。他认为从本质上来说寄生不是一种享受,而是一种行猎行为。表面上是坐享其成,但实质上寄生虫付出了劳动。他还举了几个例子来证明了这一观点。为寄生虫家族洗去了千古罪名。法布尔这种求真精神使我大受感动,他不论昆虫们曾经作了什么,只从自己的'实验里去真正的了解他们。
?昆虫记》这部书给了我无数的乐趣与无数的启发,我认为这是一部值得一生阅读的好书。我想,无论是谁,只要认真的阅读一下《昆虫记》,读出体会和感想,一定会知道的更多。
秋都的雨读后感篇5
?皮囊》主要讲的是“我”对父母、家乡的缅怀,对朋友的怀念。
“我”的祖母活到90多岁,一直坚信着肉体是拿来用的,不是拿来伺候的。所以,祖母从来不好好照顾自己,就连切菜都像切排骨那样用力,最终把手指都切断了。而“我”们一家人特别慌,祖母却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祖母还把年幼的舅公扔到海里,让他学游泳,结果赔了夫人又折兵啊,不仅舅公游泳没学好,还被邻居骂没良心。但祖母还一直坚信着肉体是拿来用的,不是拿来伺候的。祖母对舅公狠心,从表面上是害了舅公,但她只是希望舅公能早一点学会游泳。
这样的祖母让人悲悯又敬佩,她曾白发人送黑发人,失去女儿。再后来,又摔伤了腿,导致不能行走,一个人靠着轮椅在家中走来走去,就是为了盼望“我”能回家。“我”也经常去看望祖母,和她诉苦,祖母有一个这么好的孙子,我为她感到自豪。
?皮囊》这本书对我影响最深刻的是《阿小和阿小》这一篇。最开始,老家阿小是一个非常文静的男孩子,在一次考试中“我”再次获得年级第一,老家阿小跑过来说:“你一定要好好读书,离开这个小镇。”这一句话,让“我”非常感动,一个从来不关心“我”的人跑过来鼓励我,从此以后老家阿小和我的.关系开始好了起来。自从香港阿小来了之后,我们仨的关系越来越好。但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香港阿小回到香港去了。但他每周给“我”写信,而“我”也会保存起来,但当老家阿小看到后,他非常生气,并把信撕了。“我”看到后还和老家阿小打了起来,母亲最后不让“我”和老家阿小玩了。这封信里写下了香港阿小的住址。可见“我”和香港阿小的关系是多么的好。但既然他们的这么要好的朋友,那“我”怎么不去香港找阿小呢?可就在一次考试中,“我”考到了香港,而老家阿小被开除了,他储钱买摩托车从事他的渔民工作。而“我”一边在香港学习,一边寻找香港阿小,可是一直没有找到。
就像刘德华所说:“人生际遇好与坏,关键往往在于生命里碰到什么人,只要能对你有所启发,都是明灯。在《皮囊》里,有的是对他成长中有所启发的人,从而造就了他步步达成目标的人生。”我们的生活中就有这样的“明灯”,他是我们的父母,我们的朋友,我们的老师。希望他们的光亮能让我们的人生之路更亮堂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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