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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人与羊的读后感6篇

如果我们能多带着思考去读书,那么我们写的读后感才是吸引人的,读了一篇有意义的书以后我们需要通过读后感写出自己的想法, ,好文溜溜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牧人与羊的读后感6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牧人与羊的读后感6篇

牧人与羊的读后感篇1

非常喜欢《人与永恒》中作者周国平给自己定的一个原则“每天夜晚,每个周末,每年年底,只属于我自己。在这些时间里,我不做任何履约交差的事情,而只读我自己想读的书,只写我自己想写的东西。如果不想读不想写,我就什么也不做,宁肯闲着,也决不应付差事。差事是应付不完的,唯一的办法是人为地加以限制,确保自己的自由时间。”

也许有人会说这还不容易吗?其实要做到这一点,也许一天一周一个月不难,但长时间坚持绝非易事。一个人倘若没有顽强的毅力,没有持久的恒心,没有相当的定力,是不可能确保自己自由的时间的。

闲云这一年多坚持写博,也在努力做到不做自己不愿做的事情,确保自己的自由时间,还一个本色的自己,尝到了如此度过每一天的快乐与充实,幸福与满足。

有两种人不老

人,都是凡胎肉身,怎么会不老呢?起初,闲云想这应该是指思想不老吧?

读了《人与永恒》,闲云知道了“哲学家生活在永恒中,诗人生活在瞬时中。他们都不会老。”

想来作者所言极是――“永恒”和“瞬时”这两者是时间的两极,生活在两级的状态怎么老呢?

幽默与智慧

闲云一直欣赏能把玩笑开得恰到好处的人,幽默是一个人智慧的外在表现。遗憾的是“中国人是一个老是开会而很少开玩笑的民族。”所以,我们生活其中的社会,似乎多了一些严肃与凝重,少了一些活泼与轻松。这大概就是缺乏幽默感的表现。

“智慧的人往往会情不自禁地欣赏敌手的聪明的议论,即使听到骂自己的俏皮话也会宽怀一笑。”《人与永恒》如是说。

闲云以为智慧应该是美丽的。智者会有更优雅的风度,更宽广的胸怀,更得体的举止,因而才会将“幽默”拿捏得恰到好处,彰显“智慧”的夺目光彩。

读《人与永恒》之前,闲云只听说过有洁癖之人,还从未听说过有精神洁癖的人。

时至今日,才知晓“有精神洁癖的人在污蔑面前最缺乏自卫能力,平时他不屑于防人,因为他觉得放人之心也玷污了自己精神上的清白。一旦污水泼来,他又不屑于洗刷,他的洁癖使他不肯触碰污水,哪怕这污水此刻就在他自己身上,于是他只好怀着厌恶之心忍受。”

看来,人,最好不要走极端。你可以讲卫生,但不要达到“洁癖”的程度;你可以精神洁净,但不要达到“精神洁癖”程度。一旦与“洁癖”相关联,就成了病态之人。

牧人与羊的读后感篇2

?人与土地》是一本摄影加随笔的书,作者阮义忠行走于台湾乡间的各个角落,去捕捉质朴与美好。五彩斑斓的生活让我们忘却曾经的回忆,阮义忠的黑白照片却把我们的灵魂抽离出来,记录下的每一处瞬间,显露出的是生活的本质。阮义忠说:“回首来时路,我拍到的所有好照片,包括镜头前一切人、事、物给我的启发,都是老天给我的礼物啊!”这份礼物,蕴含着厚重的能量,联系着人与土地的各种样貌。

孩子的心是纯洁的,没有一丝杂物,他们虽没有经历过风雨沧桑,对外人和外物却充满好奇兴奋而不是害怕。可能因为如此,阮义忠的照片集中总能出现孩子。

童年时期是我们无忧无虑的时期,没有任何社会上的压力,没有沉重的负担。在尘土高扬的教堂前,阮义忠本只想继续旅途,当上天似乎给他们开了个玩笑,让他不得不在这个地方待上几天,但老天关上了一扇门,就会再给你开一扇窗。几个孩子坐在施工地几十米远的草堆上。阮义忠用他的快门记录下了这一瞬间,这些小娃儿一个个笑得咧开了嘴,在一个异乡人面前,表现出的更多是兴奋,而不是疑惑。在那个天苍苍地茫茫的当下,连小孩都尽显善意,让人温暖。换作现代的孩子,他们呈现出的只是一种不必要的娇气,在摄像机面前害羞地遮住脸,似乎生怕自己会出现什么损失。这是可悲的,我们应当在逐渐远离农村的生活中,不忘记那份质朴,不忘记真善美的表达。

摄影记录下的不仅是一个瞬间,还是一处心扉的绽放。“摄影,理应是一种期许,一种祝福。”素素净净的学校,没有过多的喧闹,没有孩子尽情玩闹时的愉悦呼声,原来他们在升旗。令人欣慰的是,孤零零的几排孩子,面对着一座小到只能站两个人的升旗台时,心中却是满满的敬畏之情。虽然巍峨的群峰使零落的师生更显单薄,但当他们拉开嗓门唱起歌来,每句歌词又都有了生命,给予这份空旷土地一支深情款款的赞歌,我想相信,他们如同“刚钻出土的小苗,来年终成大树。”

傍晚,步入归途的孩子总怀着一份独特的想法,他们的内心的小情绪能在这个时候释放出来。前方的袅袅炊烟正是他们所向往的。大人结束了一天的辛勤劳作,孩子结束了一天的玩闹,食物能给他们带来身体、心灵上的双重饱足感。“一个骑着脚踏车的小孩从我身后越过……小孩显然是在回家的路上,每一脚踏板都踩得那么心甘情愿,喜滋滋的。”生活得最有意义的人,并不一定是年岁活得最大的人,而是对生活最有感受的人。

土地,这份给予孩子的礼物,被相机所记录下来,孩子的百态往往更能让人体会到人与土地的历史见证,土地孕育出的是孩童纯粹的目光,是孩童之间洁白如洗的情谊。

人与土地,仿佛是一种内里最诚挚与最自然的契合。

牧人与羊的读后感篇3

我第一次看到动物的泪,那是我家一只老猫的泪,这只老猫已经在我家许多许多年了,也不知它生下了多少子女,也不知它已是多大的年纪。只是知道它已经成了我们家庭的一个成员,我们全家人每天生活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和她一起戏耍。在它还是一只小猫的时候,我们引得它在地上滚来滚去,后来它渐渐地长大了,我们又把它抱在怀里好长好长时间地抚摸它那软软的绒毛。也是我们和它亲热得太多了,它已经一天也离不开我们的抚爱,无论是谁,只要这一天没有摸它一下,就是到了晚上,它也要找到那个人,然后就无声地卧在他的身边,等着他的亲昵,直到那个人终于抚摸了它,哪怕只是一下,这时它也会心满意足地慢慢走开,就好象是它为此感到充实,也为此感到幸福。

只是,多少年过去,这只老猫已经的太老了,一副老态龙钟的样子,行动已经变得缓慢;尽管到这时我们全家人还是对它极为友善,但,也不知是一种什么感应,这只老猫渐渐地就和我们疏远了。它每天只是在屋檐下卧着,无论我们如何在下面引逗它,它也不肯下来,有时它也懒懒地向我们看上一眼,但随后就毫无表情地又闭上了眼睛。

母亲说,这只猫的寿限就要到了,也是人类的无情,我们一家最担心的,却是怕它死在一个不为人知的角落。我们怕它会给我们带来麻烦。就这样每天每天地观察,我们只是看到这只老猫确实是一天一天地更加无精打采了,但它还是就在屋檐下,窗沿上静静地卧着,似在睡,又似在等着那即将到来的最后日子。也是无意间的发现,那是我到院里去做什么事情的时候,我只是看见这只老猫在窗沿上卧得太久了,就过去想看看它是睡着,还是和平时一样地在晒太阳。但在我靠近它走过去的时候,我却突然发现,就在这只老猫的眼角处,凝着一滴泪珠。看来这滴泪已经在它的眼角驻留得太久了,那一滴了泪已经被阳光晒成活像是一颗琥珀,一动不动,就凝在眼角边,还在阳光下闪出点点光斑。

“猫哭了。”不由己地,我向房里的母亲喊了一声,立刻,母亲就走了出来,她似是要给这只老猫一点最后的安慰。谁料这只老猫一看到母亲向它走了过来,立刻强挣扎着站了起来,用出最后一点力气,一步一步地向屋顶爬了上去。这时,母亲还尽力想把它引下来,也许是想给它一点最后的食物,但这只老猫头也不回地,就一步一步地向远处走去了,走得那样的沉重。

直到这时,我才发现,是我们太冷酷了,它在我们家活了一生,我们还是怕它就在我们家里终结生命,我们总是盼着它自己在生命的最后时刻,能够自己走开,无论是走到哪里,也比留在我们家里强。最先我们还以为是它不肯走,怕它要向我们索要最后的温暖,但是我们把它估计错了,它只是在等我们最后的送别;而在它发现我们已经知道它要离开我们的时候,她只是留下了一滴泪,然后就悄无声息地走了,走到不知什么地方去了。

很久很久,我总是不能忘记那滴眼泪,那是一种留恋生命,又感知到大限到来的泪水。动物有它们自己的情感,它们只给人们留下自己的情爱,然后就含着一滴永远的泪珠向人们告别,而又把最后的痛苦由自己远远的带走。

牧人与羊的读后感篇4

“一切都在变,都在消失。在变化与消失的过程中,有一个瞬间。被相机记录下来,就成了不变的永恒。”阮义忠在代序中这样说,这本朴素的厚书中,蕴藏着老天给的礼物,书中的一张张黑白照片仿佛都是“上帝按的快门”。

埔里镇的水头村,“那是个艳阳高照的夏日午后,埔里镇郊水头村的几个小孩子在灌溉水渠的两堤上跳来跳去,比快也比准”。孩子们也不在意输赢,故意让着对方,“谁都尝过赢的甜头,但有几个大人能像你们一样,品出输的甘味呢?”孩子们心中的“输”也不过只是不小心落了队,不留神摔了个跤,他们会拍拍小手,重新站起来,再拼尽力气向前冲一冲。可随着时间的流失、时代的变迁,大人们总因为打击而愁眉不展,又有几个可以像照片中的孩子们一样,视挑战为游戏,把过程中收获的愉悦,看得比输赢更重呢?

还记得跳房子怎么玩吗?在《大地游戏与口琴舞》中,那个时候没有玩具,“只要有片空地,找块砖头,石头画格子”“便是最大的乐趣罢!照片中的孩子们光着脚丫,与大地亲密接触,地上的“房子”画得并不美观,但与朋友们一起玩的记忆,一定是最美好的。现如今,高级的幼儿园中,在塑胶的地面上,印着的皆是“房子”,那些房子印得极为方正,上边印着五花八门的`数字或图案,却显得特别刻板,毫无生气。

在这时间的长流中,已经有一些东西不知不觉消失了,我突然想起了流萤,那是一种极美的生物,记得有人讲过:“天上的星星,地上的流萤,这是我沉迷夏夜的所有理由。”流萤就是萤火虫,大家对它也并不陌生,但又有多少人真正见过流萤,见过在夏夜飞翔的,闪着荧光的流萤呢?我没见过,在大多数孩子的眼中,萤火虫就是那电视大屏幕中的,长着大大的眼睛的卡通形象而已。我们这代人,对流萤的认知也就是如此了。

随着科技的进步,“跳房子的泥土地已铺上水泥,村子里盖起了水泥房”,将那些淳朴的痕迹埋在地底。人们在高科技中获得了许多,也失去了许多。《品出输了的甘味》与《大地游戏和口琴舞》中的画面,也很难再看到了,这一切都是人们口中的“往事"了。

尽管这些事物已经淡出人类的生活圈,但是在《人与土地》这本书中,这美好的记忆已经被记录下来,这些照片留住了人性的美好,将这些美好定格在照片中。“消失”与“永恒”这两个矛盾的词语却在这书中融合在了一起。

牧人与羊的读后感篇5

我崇拜周国平有一个很大的因素,在他的文章中,我总能发现他的许多观点都是自己想说,而又不能准确地表达出来的想法。一直渴望恬淡而平静的生活,不需要欢笑,同样也不会有痛苦;一直害怕遇到障碍,害怕礁岩崛起,狂风大作的海面将我淹没。读了《人与永恒》才突然明白,人生最可悲的,便是生命力的乏弱!

周国平先生通过文字,阐述了自己对自然与生命的理解、看法以及两者的相互关系。虽然只是短小的几段文字,却足以震撼我的心灵,使我不禁对以前的自己产生思考。

我之所以渴望平淡,是怕自己受不住大喜大悲,是怕不再平淡的日子将会承受更多的坎坷磨难。所以,我屈服于平淡,我跪倒在了阻碍面前。是的,我讨厌失败,我害怕阻碍,于是我甘愿让生活化为一汪平静的湖水。但我并没有注意到“生命”这个美丽的词所潜藏的美被就此掩盖了。我们活着,不就是为了时时刻刻体验生活,哪怕辛酸,哪怕刺痛,都是一种丰富的生命之美。欢乐和痛苦才是我们应具备的表情。然而,这样的时候很少,大多数时候,我们倒像是无生命的机械一样活着,没有表情,被一个个巨大的四四方方的盒子笼罩着。我们总生活在眼前,忘记了永恒和无限,忘掉了生命的悲壮和美丽。

对人的思考。“人是唯一能追问自身存在之意义的动物。”这大概也是人类与禽兽的区别之一吧,因为人是有着复杂而强大的内心世界的。“也许,意义永远是不确定的。寻求生命的意义,所贵者不在意义本身,而在寻求,意义就是寓于寻求的过程之中。”不管何种人追求着何种目标,其最大的意义仍是在过程中。“我爱躺在夜晚的草地上仰望星宿,但我自己不愿做星宿。”大概没有多少个人是不羡慕那些成功的光环的吧,而大多数人只是停留在了欣赏阶段,然后忘了自己可以走近,又或者,根本不愿意花力气走近,所以只能一直在仰望,始终不会被仰望。

淡看爱情。没有人能给爱情下一个确切的定义,因为爱情就是一个个发生的事实,谁能把这些事实一一罗列?爱情是美好的,但不存在永恒这样的泡沫,因为永恒的东西只有时间。但是,那些关于永恒的誓言还是可以说的,因为情到深时人就需要表达出来。即使一切终将暗淡,但那些被爱的目光渡过金的日子在岁月的深谷里会闪着耀眼的光芒。

享受孤独。“孤独和喧嚣都难以忍受。如果一定要忍受,我宁可选择孤独。”

人生只是一个过程,终归是要逝去的,无论是哪种活法。孤独不可怕,可怕的是对孤独的害怕,它会一步步蚕食人的心,最后把孤独变成一股常人无法承受的重量,直至人崩溃。然而,一旦人学会了承受孤独,并从孤独中找到自处的方式,孤独便会成为自己的优势,可以帮助自己看清自己以及自己以外的很多很多。只要够勇敢,就会发现,孤独,其实有时候是一种心灵的休憩与复原。

超脱人生。不为无益之事,何以遣有涯之生。人生之得失,于浩瀚的宇宙,实在是不算是什么。也许有人会反驳,自身的得失对宇宙也许连沧海一粟都算不上,但是当我只关注自己的时候,那便是大事。或许吧,个人得失对于个人来说的确算是大事,但是我只是提倡那一种生活态度,得得失失,都是难免的,但是何必拘泥于那些已成事实的事实,不如退后一步抬头看看也许还是湛蓝的天。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幽默和自嘲。我不是伟人,没能力为人类为社会为这个世界做任何大贡献,但是我从来不会否认自己的生存价值。我让自己变得幽默,努力娱乐旁人,更娱乐自己。幽默是对生活的一种哲学式态度,可以让自己的心尽可能地保持活力。我也喜欢自嘲,会自嘲的人,才能使自己居于自己之上,从而也居于自己的敌手之上,占据了一个优势的地位,才不会让自己陷入太多的尴尬之中。自嘲还可以使敌手的一切可能的嘲笑丧失了杀伤力,就像一个盾牌,挡住自己与迎面而来的伤害,所以,何乐而不自嘲?

“生命”这个词,也许已经有无数的人追寻过他。但他却永远笼罩在一张神秘的面纱下。每个人对生命的认识便为他绘制出了一张张各具特色脸谱。此刻展现在我眼前的一张脸正在告诉你:“痛苦和欢乐是生命力的自我享受。最可悲的是生命力乏弱,既无欢乐,也无痛苦。当我感觉到自己的肢体和血管里布满了新鲜的、活跃的生命之时,我的确认为,此刻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了!”

牧人与羊的读后感篇6

?人与永恒》是周国平随手写下的点滴生活思考。这是他早期的一本书,是他在研究尼采的同时,随手写下的内心的点滴感思。起文笔随性,文字朴实。细细品来,觉得意义深刻。文字奇妙的排列组合竟散发出如此芳香凛冽的人生真谛,正如“哲学家生活在永恒中,诗人生活在瞬时中,他们都不会老”。我偏爱那些用随笔、格言、手记等散文形式写作的哲学家,我喜欢徜徉在哲学的散文天地里。这里较少独断的论证和说教,有更多的质朴和自然,更多的直觉和洞见。这里没有普洛克路斯忒斯之床,用不着为了体系的需要而拉长或截短活的感觉和思想。

托尔斯泰的伟大在于他那种异乎寻常的质朴和真实。学了《世间最美的坟墓》后,更加觉得他的朴素正是我所向往的,我喜欢这种朴素的感觉。我不喜欢太多的争吵,我喜欢平静的生活,与其浪费时间争吵,倒还不如在争吵的时候腾出时间来寻求真理。

在世界万物中,人是最大的谜,在人类心目中,永恒是最大的谜。展现了人生意义探求的广阔领域,生与死,爱与孤独,自然与生命,真实,美,等等,无不是人与永恒相沟通的形式与体验。人是唯一能追问自身存在之意义的动物,这是人的伟大之处,也是人的悲壮之处。因为意义没有确定的标准,寻求生命的.意义,可贵的不在意义本身,而在于寻求。

从生到死,人的起点和终点都一样,人会遇见不同的路途风景,但人的情绪大多是相似的:快乐与悲伤,程度的不同只在于两者的界限区分不同,就这样形成两种人,乐观者与悲观者。对我们年轻人而言,生与死的两头都很遥远,无法感受生命开始的神圣,也无法感受死亡宣判的恐惧。我们只是在行走,一路寻找一路走,“生”在脚下延续,“意义”可能在心里,可能在脚印里,始终遍寻不见。但我始终相信,有自我感知,有精神品级,就足够。

爱是人生最美的梦,爱情一直是不朽的传说。人类想要幸福,把“爱情”当作终极象征的幸福,但世间好多的爱都不幸福,要么是难成眷属的无奈,要么是终成眷属后的厌倦,就如庄子云,“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相濡以沫,却让人厌倦到老;相忘于江湖,却让人怀念到哭。爱不是一潭死水,而是一股涓涓细流,时间在走,一切在变。没有什么人什么事会静止不动地等在原地。拥有的时候要懂得珍惜,失去的时候要懂得忘记,再铭记于心的曾经也只是过去,过去在去。回忆始终是时光赠予的最好的礼物,带着这份礼物,可以微笑着往前走。

爱与孤独一直是个矛盾,人怕孤独,这是大多数人的宿命。宿命的原因在于他们不理解孤独,孤独源于爱,无爱的人不会孤独,理解孤独的人学会珍惜自己,能领悟人生根本性孤独的人,便已经站到了一切人间欢爱的上方,不会做的奴隶,不会丢失自己。对人生深刻的感受大多是自我意识的产物,很难让别人懂你所懂,想你所想。所以,学会孤独,学会与自己交谈,听自己说话,就这样学会深刻。无聊者自厌,寂寞者自怜,孤独者自知。理解孤独的人,内心会冷暖自知,会眼神清亮,是一种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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