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帮助我们铭记读书时的感触,写一篇读后感是至关重要的,完成一篇读后感有助于深化小伙伴们对名著内容的分析,好文溜溜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阿Q正传读后感800字推荐5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阿q正传读后感800字篇1
阿q是一个名副其实的流浪者,但在全文中他似乎没有得到爱神的眷顾,这作为一个正传人物爱情缺失对阿q来说未免太不公平了。
可谁又能说流浪者不配有爱情?只要是一个人,总会有七情六欲,阿q也不例外,他想女人想得失眠,他“喜欢”吴妈,而且敢于向吴妈表白,只是“我和你困觉”让人觉得好像在耍流氓,可要让阿q一本正经,引经据典地表达爱意:“如果我只有两天时间来把握,一天用来出生,一天用来死;如果我只有两天时间来把握,一天用来想你,一天用来爱你……例如这样浪漫的话能从他嘴里出现,那么他也就不是我们所了解的阿q了,而是那q大师了。
但阿q终究还是阿q,他只能说出这样的表白以至于直接得近似流氓的表白。但有一位心理学家说过:“一个人不会无故说出一句话来,即使是在最紧急的情况下说出,那也是经过思考的。”由此可见阿q是经过思考的才说出来的。只是由于语言水平有限,才让人听上去那么不舒服。
可是吴妈对阿q一点感觉也没吗?那么她为什么要赶到城里看阿q游街?难道只是出于可怜和不忍吗?
那么是因为阿q流浪者的身份,或是拿不怎么帅气的样子?最重要的原因还是吴妈为了保住自己的名节才不惜加入把阿q送上绝路的行列。
封建礼教以至束缚着妇女。从“女子无才便是德”到足不出户,再到用又长又臭的裹脚布巴脚里里外外地裹住。于是足不出户,不知天下事,这长长的裹脚布把妇女的思想也严严实实地裹了起来,什么追求自由,爱情,结果只会以悲剧收场,还落下个坏名声。再加上孔夫子雪上加霜,火上浇油的几笔,更是让旧礼教理直气壮,根深蒂固。吴妈正是这遵守封建礼教的模范,名节这东西是更碰不得的。更何况他是阿q呢?这个低人一等的流浪者,即使吴妈有那么一丁点喜欢,那也是名节的大事。要怪只能怪啊q自己,谁叫他是衣着破烂的流浪者,一个被人当作笑料的人……总之和阿q这样低贱的人在一起,简直是往自己的名节上倒污水,这可是吴妈一万个不愿见到的。于是这样,阿q这个流浪者被这些名节,礼教给断送了前途,还断送了自己的性命,我们阿q就这样去了,这就是流浪者的爱情。
阿q正传读后感800字篇2
在其杂文中也有多处对这种看热闹看杀头的癖好的批判。这里鲁迅再一次用尖锐犀利的语言,穿透了看客的皮肉,活画出看客的灵魂。这样描绘的确使文章更具批判力量,使作品的主题更加深刻。但这段描绘虽然在思想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在艺术上却是失败的,它不符合艺术的真实。
众所周知《阿q正传》不仅是鲁迅最优秀的小说,也是中国现代文学上最杰出的小说,所谓“旷代文章数阿q”。小说集中塑造了一个充满精神胜利的阿q形象,这一形象不仅高度概括了辛亥革命时期落后农民的共同特征,而且概括了当时整个中国人的某些人性弱点,揭示了国民的劣根性。无论从艺术概括的深度和广度来说,阿q这一形象都是高居于中国现代文学的一切形象之上的。另一方面,其塑造形象的方法也是相当高明的,其精当的环境描绘,精彩的对话描写,深刻逼真的心理表现,冷峻峭拔、含蓄精练又饱含讽刺的语言都让人赞叹。可以说,《阿q正传》已经成为后人难以逾越的一座高峰,它的很多方面都是今人学习的一个典范。
但是,就像光芒四射的太阳也难免有黑子一样,《阿q正传》也不是白璧无暇,在它第九章《大团圆》的最后写阿q临刑前看到众看客的眼光的一段心理描绘,在艺术上就存在明显的硬伤。
当阿q看到那些等着为杀人喝彩的人们,作者这样写到:“这刹那中,他的思想又仿佛旋风似的在脑里一回旋了。四年之前,他曾在山脚下遇见一只饿狼,永是不近不远的跟定他,要吃他的肉。他那时吓得几乎要死,幸而手里有一柄斫柴刀,才得仗这壮了胆,支持到未庄;可是永远记得那狼眼睛,又凶又怯,闪闪的像两颗鬼火,似乎远远的来穿透了他的皮肉。而这会他又看见从来没有见过的更可怕的眼睛了,又钝又锋利,不但已经咀嚼了他的话,并且还要咀嚼他皮肉以外的东西,永远是不远不近的跟他走。这些眼睛们似乎连成一气,已经在那里咬他的灵魂。”
对于看客,鲁迅是铭心刻骨、深恶痛绝的。在日本学医时看幻灯片,看到外国人杀中国人,而其他中国人在围观,脸上现出麻木的神情,那一镜头极大的刺激了鲁迅,并在他心里定格,他认为,“凡是愚弱的国民,无论体格如何健全茁壮,都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而自己的第一要做,就在于医治他们的灵魂,从此弃医从文,为改造国民性而奋斗。对于看客内心的阴暗丑陋鲁迅在多篇作品中都有揭露和抨击,在《药》中写华老栓去买人血馒头时,那些看客的丑态是:三三两两聚集,又围成半圆,脖颈伸得很长,仿佛多鸭,被无形的手提着了似的;在《祝福》中作者写人们的那种生了蛆的同情是,跟着祥林嫂围观祥林嫂来一遍一遍地听她阿毛的悲惨故事;在小说《示众》里,鲁迅用整篇小说来揭示看客内心的阴暗;在《阿q正传》的前文写阿q的丑陋是,从城里回来向别人大谈其杀革命党的见闻,嘴里还津津乐道着“杀头,好看!好看!”在其杂文中也有多处对这种看热闹看杀头的癖好的批判。这里鲁迅再一次用尖锐犀利的语言,穿透了看客的皮肉,活画出看客的灵魂。这样描绘的确使文章更具批判力量,使作品的主题更加深刻。但这段描绘虽然在思想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在艺术上却是失败的,它不符合艺术的真实。一、以阿q的精神境界,他是不会有这样的思想的。阿q是个充满精神胜利的善于自欺欺人的麻木又糊涂的小百姓。以前且不说,就是在决定自己生死的画供时,尚且不知道怎么回事,还懵懵懂懂地立志要画得圆,直到走向刑场,他也没能像窦娥一样觉醒,只是自欺欺人的高叫着“再过二十年又是一个”,连对这个害他至死的社会的最起码的痛恨都没有。阿q太可悲、太可怜了。可悲又可怜的阿q怎么会突然产生了深刻的思想,对看客产生了入木三分的认识呢?阿q不也曾是一个看客吗?不要说阿q,即使是能对当时社会的黑暗有一定认识的比较清醒的知识分子,又有几人能认识到看客内心的丑陋与阴暗呢?这段描写显然不符合阿q思想的真实,是作者鲁迅写到这里再也忍无可忍,于是将笔锋一转,借阿q的联想对看客极尽揭露与鞭挞,是作者用自己的思想代替了阿q的思想,这显然是文学创作的大忌,在艺术上是失败的。二、即便阿q有这样深刻的思想,即便这种联想的内容对于阿q来说是合理的,但在当时的情况下,一个走向刑场就要被枪决的人,也决不会再在内心对看客表现出那样的痛彻骨髓的憎恨。他可能会痛恨冤枉自己的所谓革命党;可能依然记恨假洋鬼子不准自己革命以至于落到今天的结局;可能怕让王胡小d辈知道了笑话;也可能自欺欺人地想,未庄谁敢犯杀头的罪,我阿q就敢了,于是就心满意足地走向死地;当然更可能什么都不想,而只是死前的恐惧。总之,无论如何,在临死前的最后时刻,他是不会单单联想到看客怎么样的。作者这样描写在艺术上也是失真的。
也许这一切作者都知道,但写到这里,作者对看客的憎恶已经难以用理性来控制,也别讲阿q有没有这么深刻的思想,也别讲在此刻有没有可能去作如此联想,反正即使犯忌,即使做出艺术的牺牲,也要把自己锋利的匕首投枪掷向看客了。也许在这里作者已没法解决思想和艺术的冲突,只好舍艺术而求思想了。尽管《阿q正传》存在这样的艺术缺憾,但我们还是能够理解作者的良苦用心的。再说,毕竟瑕不掩瑜,即便如此,《阿q正传》仍不失为我国现代文学上最优秀的小说之一。
阿q正传读后感800字篇3
?阿q正传》是鲁迅的一部经典之作。这篇小说十分的短,但从几个方面写出了当时我们国人的灵魂,阿q他有些卑怯,善于投机取巧,自高自大,狡猾。
阿q是一个落后的雇农。作为一个落后的流浪的雇农。他的个性是非常突出的。他的生活方式,个性、心理活动和精神面貌不仅与赵太爷迥然不同,就是与王胡、小d等也显然有别。正想鲁迅先生所说的,阿q有着“农民式的质朴,但也沾染了游手之徒的某些油滑”。如阿q的日常生活就是“割麦便割麦,舂米便舂米,摇船便摇船”。这不仅正面说明了阿q作为一个流浪雇农的贫困生活,而且从侧面表现了阿q从本质上说来那种勤劳、老实、淳朴的农民性格。当然,阿q也有一些流气,但这除了社会的影响以外,应该说主要是受了压迫的结果。这些地方都很简单,也很明显,一般人也都承认的。一个难于解决的问题是:阿q是一个农民,但阿q精神却是一个消极的可耻的现象,应该如何理解呢?这确实是一个矛盾。要很好的解决这个问题,我认为要从当时的现实社会和阿q本身以及它们彼此之间的关系上去找答案。
这就是我对《阿q正传》的一些理解,希望大家能批评!《阿q正传》读完了,《阿q正传》的形象便印在我的心中。《阿q正传》是一个被那个时代所抛弃的人,他一无所有,只靠打工度日。尽管他“真能做”,但社会的沉重压迫和剥削,使他时时处于生命危机,受尽欺凌。他用“精神胜利法”来自我安慰,自欺欺人,浑浑噩噩,苟且偷生。被别人打时,他自我安慰说:“是儿子打老子。”他的“精神胜利法”可谓天下第一。
阿q是悲哀的。他并不懒惰,他是靠自己的劳动获得食物的;阿q也有梦想,他想有一个家,享有名声、有地位——但他在别人的心中永远是卑贱、微不足道的。现在,我们已经远离阿q那个时代了,但他那种“精神胜利法”似乎依然可行。
阿q正传读后感800字篇4
看了鲁迅先生所写的《阿q正传》,发现他笔下所写的阿q是旧社会所产生的堕落的中国人典型,鲁迅先生为何会写这篇文章,我想他只是为了想要宣泄对人性弱点的看法吧!所以鲁迅先生用讽刺意味的手法写出国人病态的社会和人性的善良与丑恶。从这篇文章里面,我感受最深的应该就是阿q那被践踏的人权以及觉得自己永远是对的的“精神胜利法”了,这实在是一个要不得的想法,所以我想就以这个方面来讨论。“精神胜利法”是阿q在遭受到种种挫折后所发明出来的东西,说好听一点是精神胜利法,其实根本就是驼鸟的心态,遇到困难只往地下钻,不会真正的去解决问题,只能够转身就跑。
如果现今社会中有人想靠着精神胜利法来存活下去,我想这应该是非常困难的一件事吧!因为不可能有老板会想要用这样的员工,不要说在工作了、如果再读书时就有这种心态,我想有这种心态的人未来应该是非常的惨吧,就连在同学中也有可能站不住脚。而在文章中阿q为了减轻外力给来的欺压和凌辱,阿q只能自我麻痹和自欺欺人来逃避现实,就因为这样使得阿q以自负来安慰自己,于是愈陷愈深,也就使得阿q都活在自己的世界了。也许精神胜利法是给缺乏自信心的弱者的人的人生哲学,自己明明处于劣势,但是却又因为外在种种的失落,于是只有用精神胜利法来取得心灵上的安慰,但这毕竟只是一种自我麻醉的方法罢了,它并不会使自己变得更好更强,所以也可以说它是一个人自暴自弃的表现方法吧。
还由于阿q的社会地位非常低,他只能靠出卖劳力才能生活,在文章中有写给人家作短工,割麦便割麦,舂米便舂米,撑船便撑船,但是阿q他连基本的人生权利也没有,没有属于自己的土地,连一间栖身的房屋也没有,只好长年在土榖祠里落脚,然后必须强迫接受有钱人的欺负,以及村里人们的戏弄、侮辱,这个现象让我感到非常的无奈,在现今社会似乎也是有类似的现象发生,似乎有钱人在社会里就是老大、而没钱的就只能成为有钱人底下的玩具一样被玩弄。在没有人权的社会里他的这些做法是否可以给予同情呢?
这是我看完这本书体会最深和思考的一些地方,对于鲁迅先生笔下的中国人虽然被讽刺的一文不值,但是鲁迅先生想要告诉我们的应该是不要故步自封,不要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也不要对人太过自私,不然永远都不会进步。
阿q正传读后感800字篇5
上回说了阿q既可气还可恨又可笑,今天我读了《阿q正传》的第六章,“从中兴到末路”。
这章讲了:阿q刚从城里回到未庄,却一言不发。天快黑了。他穿着新棉袄,走进柜台,从腰间抓了一大把铜的和银的,说,打酒来!阿q给掌柜说,他去城里了。然后,全村人都知道了。他给白老爷帮忙。他似乎对城里人不太满意。阿q开始表演杀革命党,吓得王胡和别人好几天都不敢走近他身边。阿q从城里带回许多旧东西,邹七嫂、赵太爷都想要,阿q却说“没有、没有,只剩门幕了”,他只好把门幕卖给了有权有势的赵太爷。阿q的态度让秀才、邹七嫂非常气愤,然而,邹七嫂将阿q的可疑之点传了出去,从此,村人对他的敬畏忽而变相了。
我最喜欢文中描写阿q吹嘘、炫耀,不知羞耻地表演杀革命党那一段了:“‘你们可看见过杀头么?’阿q说‘咳,好看。杀革命党。唉,好看,好看......’他摇了摇头,将唾沫飞在正对面的赵司晨脸上。这一节,听的人都凛然了。但阿q又四面一看,忽然扬起右手,照着伸长脖子听的出神的王胡的后项窝上直劈下去道:‘嚓!’王胡吓了一跳,同时电光石火似地赶快缩回了头,而听的人悚然而且欣然了。从此,王胡和其他的人再也不敢走近阿q身边了。”因为作者用不同的手法把这一段写的淋漓精致,让人读了还想再读一遍,还把阿q的炫耀、自作聪明写了出来,所以我喜欢这一段。我想:阿q不知道革命党是帮穷人解除困难,是让受压迫的农民能够解放出来,能有更好的生存环境而惨遭杀害的吧!我真为阿q的无知而感到气愤、也深深为当时民众的愚昧而感到难过!这一段也充分说明了当时的革命者脱离了人民群众,革命思想不能为民众真正所理解,生活在最低层的、受压迫的、没有进过城的农民以能看到杀害革命党为荣,并深深理解了鲁迅先生当时的哀痛与唤醒民众的强烈心声!
我真想看到最后,最后的情节肯定很精彩,如果还想接着看的话,请期待下一篇《阿q正传》第七章读后感(五)《革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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