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本书引发了我很多的思考,我会在读后感中详细讨论这些想法,读后感也是一种分享,我们可以将自己的感受和思考与他人分享,促进交流和讨论,以下是好文溜溜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关于晋祠的读后感推荐6篇,供大家参考。
关于晋祠的读后感篇1
假期,我读了一本书——《老人与海》。书中的主人公是一位圣地亚哥的老渔夫,他有一个小助手,马诺林,因为老渔夫一连八十四天没钓到鱼,孩子(马诺林)父亲就不让马诺林跟他出海了,孩子父母也说渔夫的坏话,但他仍然不肯认输,充满精神。终于在第八十五天钓到了一条极大的马林鱼。大鱼拖着船走,老人却紧拉不放。老人在没水、食物、武器、助手,而且左手抽筋的情况下,他也毫不灰心。经过了两天两夜,大鱼被老渔夫杀死了。但有些许多小鲨来抢他的战利品;他一一地把它们杀死,但大鱼却被吃光,老人精疲力尽地拖回一副大鱼骨……
在生活中,我们难免会遇到种种困难,但我们要像老渔夫那样怀着乐观的心,充满着奋斗的精神。即使失败了,依然有人喝彩,因为我们在奋斗的过程中,付出了很多很多……记住它的题记:“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给打败。”
关于晋祠的读后感篇2
?走遍天下书为侣》,这篇文章生动地把作者爱读书的表现写了下,使我每天都恋恋不忘,连上数学课时也经常因为想这篇文章而被受皮肉之苦。
这篇文章,把作者的爱读书,喜欢读书的表现生动的描写了下来,而且文章中作者把他向读者问的.问题回答了,做这些的答案令我大吃一斤,我以为作者肯定会选择笔记本电脑,在他的船上上网,还可以聊天,我万万没有想到作者会选择一本书,还会在船里一遍又一遍的读那本书,甚至会背诵,但作者却有“温故而知新”的想法。
作者的读书方法也让我佩服,我把他的读书方法概括成了:熟读课文,续写故事,理解内容,了解作者。
作者把书看做自己温暖的家和互相学习,互相指点的同学。这样的比喻是多么的亲切,可想而知,作者对书的感情有多么的浓厚啊!
我读了这篇文章,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我们要读书,就一定要把文章的内容弄清楚,还要把作者读书方法进行运用!作文
关于晋祠的读后感篇3
在快乐惬意的暑假捧着小说看,真的很惬意,于是,我津津有味地“啃”完了一本“大故事牵小故事。 《一千零一夜》是世界各国人民熟知的阿拉伯经典文学作品。是一个幻想故事世界,人们一看,便会在此尽情遨游,还会有峰回路转,柳暗花明的奇感!定会让你在字里行间流连忘返!我觉得这《一千零一夜》里的故事里有的积极向上,有的勇往直前,也有的不劳而获……比如说《渔夫朱德尔的奇遇》中朱德尔是靠力量和运气来获得幸福的,而《阿拉丁的神灯》中的阿拉丁靠的是靠一颗不气馁、勇敢的一颗心来夺得幸福的。我之所以喜欢阿拉丁这个人物是因为阿拉丁原先只是一个只知道吃喝玩乐的穷小孩,后来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在一个魔发师的引导下得到了一盏神灯。在自己的努力下,他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我觉得人不仅要靠运气,还要靠自己的'智慧不然的话,一旦失去了神灯,就没办法了。阿拉丁的智慧表现在,他失去了神灯后,依然凭借自己的智慧杀死了魔发师,夺回了神灯。《阿拉丁神灯》让我知道了做人要善良,乐于助人,面对困难,要机智应付,从容面对。总之,这本书里的童话故事让我领悟到:做人要诚实,不能占别人的便宜,应该自己努力争取。也明白了遇到问题时不要紧张,害怕,只要努力,任何困难都有解决的办法。我想:我们努力应该让自己的能力得到淋漓尽致的发挥,让我们的生命充满奇迹!
关于晋祠的读后感篇4
我是一个爱看书、也爱画画的女孩,我特别喜欢沈石溪那精彩的动物小说,而这其中一本也让我学会了坚持。
故事一开始讲述了主人公紫岚在与大白狗战斗时,把五只小狼崽生了下来。从小就得到妈妈青睐的长子黑仔被金雕所杀;次子蓝魂儿被夹子无情的夹死了,第三只小狼双毛,只因被狼王的嗷声所震慑而被咬死了。此时的紫岚已经是一匹老狼了。不料又被女儿赶出家门,但是她并没有放弃,而是把希望放在媚媚的狼子身上。
读完了这个故事,我想起了我磕磕绊绊的学画之路,我画画的爱好是从中班发展的。开始,只是一个火柴人,下面是一个大大的三角形,这就是一个女孩子。慢慢的,我开始借鉴别人的画,学会了怎么画表情,怎么画肩膀,怎么画发型……。最后,我开始自创动漫人物,按照图片上的人物,自己绞尽脑汁再创一个。四年级时,我跟着兴趣班学会了色彩、速写、素描,看着墙上那一幅幅自己画的素描,那么逼真,那么严谨,我都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了。
我再次翻开我二三年级画的人物,只是觉得很差,因为那时候我还是一个懵懂的小孩,只是觉得那时的我很天真,还能画出一个绿头发的'老师来,我被自己的话逗得哭笑不得。看着一幅幅出自自己笔下的画,也很佩服自己,自己的动漫画,都画出了不可思议的效果。
现在我把画画当做自己的乐趣,每星期画个一两张评论一下自己的画,让我离成功越来越近。
关于晋祠的读后感篇5
封建科举!封建社会!
破烂肮脏的长衫,几乎一年没洗澡和衣服,花白的胡须,苍白的面孔,凌乱的头发,几乎能闻到一股怪味。最直面的外表。跟乞丐完全没两样。
去小店喝酒,每每遭到戏弄,自尊受到严重踩踏。读过书是他唯一值得炫耀的了吧,满口都是“之乎者也”可怜的是却是一直站着喝酒的长衫族。本是能通过知识谋的温饱,生性懒惰,造就了现在的他—————如今大街上那一群,也不过如此。孔乙己至少还有自己一些起码自尊保留,没钱,喝酒却也没赊账。“‘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孔乙己竟天真地以为旁人不晓得他这些钱是偷来的,相当自信地掏钱,可真是自命清高呵!可是他的尊严被旁人毫不留情地摧毁掉了。“你一定又偷人家的东西了!”“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孔乙己,你当真认识字么?”“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老不到呢?”“短衣族”如此讽刺,孔乙己身单力薄,又能怎样,强忍着。可见脸上青筋已经气的暴胀。好一句“窃书不算偷”,呵呵。
结尾部分诠释着后来孔乙己的尾声,心酸油然而生,没钱,去偷书又被毒打了,这次腿折了,这不等于要他的命么,自己怎么照顾自己。最后一次去小店是用两只手辅助爬过去的。虽然平时能充当一个笑柄愉悦大家,有谁又能体谅其感受,看他成这样,居然大家还是在继续嘲讽讥笑,离开时他的背后又是怎样一个场景,他不想知道,因为一刻也呆不下去。而咸亨酒店老板能记起他也是欠他十九文钱是才能想起。后来再也没出现,都说可能已经死了,会不会是死在哪个角落也没人发现。
这样的人生,又是谁造就的,秀才,书生,在那个时代。
关于晋祠的读后感篇6
我读了苏联闻名作家高尔基写的《童年》。它是高尔基自传体三部曲中的第一部,讲述了一个叫阿廖沙的孩子的童年故事。这本书对我的启发很大,它让我了解了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家庭。
这本书是作者真实糊口的写照,高尔基根据自我的亲自经历,再现了黑暗统治下的孩子从觉醒到长大的苦难历程。阿廖沙是一个悲惨、可怜的小孩,他的童年是在外祖父家渡过的,他的糊口可不像我们此刻这样幸福,布满阳光和爱。他的外祖父性情急躁,贪婪、自私;两个舅舅也很自私、粗暴,这些都在年幼的阿廖沙的心里留下了深深的烙印。
阿廖沙是一个善于观察和十分敏感的好孩子,能辨别长短,有坚定的、不屈不挠的意志,固然他糊口在一个不太好的糊口环境里,但这反而让他成长为一个坚强、朴重、勇敢、自信的人。阿廖沙仍是一个善良的孩子,它很同情穷人,常常帮忙他们。
这本书让我了解到了当时沙皇统治时期的困苦糊口,让我明白了此刻的完美糊口的来之不易。我们要珍惜此刻的幸福糊口,热爱糊口,努力学习,用自我的本事和聪明把这个世界建设得更加完美。
我们多幸福啊,被父母宠着。每一天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中,听着教师讲课;回家有大鱼大肉等着你品尝;你想要什么,就给你什么;假如有人欺负你,大人会绝不犹豫地狠狠地教训那个人一番。而高尔基那个年代呢?高尔基很少有安宁的日子,几乎每天有人伤害他、辱骂他、欺负他。我也有些想不明白,那些人做这一类损人不利己的事情干吗呢?这些毫无意义的事情值得他们去做吗?
所以,我们更要珍惜如今美满、幸福的糊口。我们要捉住童年的尾巴,努力学习,千万别身在福中不知福。这样优秀的学习环境,这样完美的童年糊口,我们再不好好学习,那就太对不起父母了。
如今,眼看童年就要走了,迎来的是布满活力的少年,让我们珍惜童年的终极一刻,稍不留神,童年就会离我们远去,捉住童年终极的时光,留下我们对童年最完美的印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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