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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室应急预案精选6篇

人们在面临某些险恶环境时,需要启动应急预案,制定应急预案是减少紧急事件影响的重要举措,好文溜溜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供应室应急预案精选6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供应室应急预案精选6篇

供应室应急预案篇1

1总则

1.1目的

为满足居民日常基本生活需要,维护社会稳定,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有效预防和及时消除生活必需品市场因突发事件引发的异常波动,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务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广东省商务厅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深圳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制。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等造成或可能造成我市粮食、食用油、肉类、蔬菜、禽蛋、水产品、食盐、食糖、卫生清洁用品等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供求严重失衡,在我市较大范围内引起抢购或商品价格快速上涨、脱销,影响社会稳定,需要立即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以及重大隐患。

1.4遵循原则

1.4.1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由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影响,区别不同情况,由市政府、区政府(新区管委会)相关部门分级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1.4.2职责明确、分工合作。市政府、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各相关部门处置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的职责任务和分工,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各部门职能为基础确定;市政府、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各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密切配合。

1.4.3以防为主,平战结合。市、区(新区)经贸主管部门应经常性地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建立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系统,认真做好日常信息收集、监测预警等工作。

2突发事件分级

2.1突发事件的级次

粮食、食用油市场异常波动级次划分按照《深圳市粮食应急预案》执行,食盐市场异常波动级次划分按照《深圳市食盐应急预案》执行。其它生活必需品的市场异常波动的级次,按照影响程度、范围大小分为市级(Ⅰ级)和区级(Ⅱ级)两级。

2.2Ⅰ级市场异常波动

2.2.1突发事件发生在市辖区域内两个以上(含两个)区(新区),致使全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出现异常波动。

2.2.2特殊情况需要划为Ⅰ级市场异常波动的。

2.3Ⅱ级市场异常波动

2.3.1突发事件发生在市辖区域内一个区(新区),致使生活必需品供应出现异常波动。

2.3.2特殊情况需要划为Ⅱ级市场异常波动的。

3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3.1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指挥部

成立深圳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由分管副市长担任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经贸信息委主任担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市经贸信息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委、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卫生计生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审计局、市应急办、市政府新闻办,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市盐业有限公司、市农产品有限公司、市农牧实业有限公司、华润万家有限公司、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天虹商场有限公司、新一佳超市有限公司及零售行业协会、食品行业协会等单位和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组成。

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全市生活必需品供应的预警和应急工作,主要职责是确定各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任务及工作分工,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指挥、协调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任务,判断事件形势和事态发展走向,对突发事件的处置和应对措施进行决策,指挥、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区政府(新区管委会)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在必要时向省政府及国家有关部门报告事态变化情况,请求支援。决定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的有关事宜,指导有关区政府(新区管委会)的应急响应工作。

3.2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指挥部在市经贸信息委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掌握全市生活必需品市场动态,向指挥部提出应急行动意见,按照指挥部指示,召集协调成员单位开展应急工作,综合有关情况,草拟有关文件,协同有关部门核定实施应急各项费用开支,提出对实施应急工作单位和个人的奖惩意见,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3.3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各区(新区)相关部门和主营企业应就各自职能和经营范围,制定相应的物资供应预警应急预案。具体职责如下:

市经贸信息委负责协调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工作,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监测,完善应急商品的储备管理与投放网点建设。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下达政府重要物资储备计划。

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负责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进行市场监管,依法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负责流通环节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和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工作。加强价格监测,及时向市政府和指挥部提出预警和应急意见,由市政府提请国务院、省政府实施价格干预等紧急措施,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坚决打击价格违法行为,保持市场价格稳定。

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技术调查和医疗救治工作。

市交通运输委根据调运方案,及时组织应急商品的运输投放工作。

市财政委负责保障市场供应应急事项所需的合理费用及时到位和发放。

市审计局负责对应急经费开支的审计。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生活必需品供应场所的治安秩序及交通运输秩序,及时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各主营企业负责对各自经营的生活必需品供求、价格和库存情况进行监测,担负储备任务的企业应按照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储备任务,在出现异常情况时向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报告,并按照指挥部统一部署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应急物资投放工作。

出现异常情况期间,指挥部成员单位须坚持值班制度,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3.48个基本应急行动组

为提高处置效率,迅速开展工作,在处于Ⅰ和Ⅱ级市场异常波动时,根据事件处置环节要求,成立8个基本应急行动组。各组成员和主要职责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市经贸信息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应急办、事发地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等单位参与。主要职责是综合信息,及时向上级部门和领导汇报事件动态,传达上级部门和领导指示精神,协调其他各应急行动组、专家以及相关单位开展工作。

(二)调查评估组。市经贸信息委牵头,市政府相关部门和事发地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等单位参与。主要职责是依法开展对事件的调查,实时记录事件发生、发展及处置工作情况,查清事件原因,对相关负责人提出处理意见。

(三)治安救助组。市公安局牵头,事发地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等单位参与。主要职责是迅速组织警力维持秩序和进行交通疏导。

(四)信息报送组。市政府新闻办牵头,市经贸信息委等单位参与。主要职责是实时记录事件发生、发展及处置工作情况,组织起草有关公告、简报等文字材料,按规定向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其他有关部门报送信息;向事件涉及的毗邻地区及时通报有关信息,并根据处置工作需要,承担本市区域和相关区域的联系、沟通和协调工作。

(五)新闻发布组。市政府新闻办牵头,市经贸信息委和事发地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等相关单位参与,迅速制定新闻报道方案,起草新闻稿件、开展新闻报道,由新闻发布组指定监管单位的新闻发言人分阶段发布事件信息。

(六)物资保障组。市经贸信息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委、事发地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行业协会等相关单位参与。主要职责是协调、组织有关单位安排应急物资,统筹调度,有偿调拨,保证应急物资的供应。

(七)交通运输组。市交通运输委牵头,市经贸信息委、市公安局及事发地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参与。主要职责是在相关物资提供单位运力不足时,组织运送紧缺物资到投放网点。

(八)专家组。市经贸信息委牵头,依托行业协会、大学和科研机构,负责遴选价格、处理公共危机、能源、粮食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组,建立决策专家咨询制度。

4预警和预防机制

4.1预警信息监测

市经贸信息委逐步建立和完善统一的生活必需品价格、储备物资监测、网络体系建设,加强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互享。

4.2预警信息收集

市经贸信息委负责督促定点监测企业按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报送有关数据资料,并深入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综合超市和其他商品销售市场,现场检查生活必需品价格、供应变化情况。建立畅通的信息监测和通报网络体系,对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

4.3预警级别

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确定预警级别(分为2级):红色预警警报对应于发生Ⅰ级市场异常波动;黄色预警警报对应于发生Ⅱ级市场异常波动。

4.4市场异常波动的报告、确认及预警发布

大型批发、零售企业在出现抢购生活物资,导致价格在较大范围内上涨或商品断档脱销,影响到社会稳定情况时,应当在1小时内向市经贸信息委报告;市经贸信息委在监测到市场异常波动或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确认,在2小时内同时向指挥部和市政府报告,并及时通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时上报上级商务主管部门。

5应急响应

5.1响应机制

粮食、食用植物油应急工作,由市经贸信息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市粮食集团公司等单位按照《深圳市粮食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食盐的应急工作,由市经贸信息委会同市盐业总公司等单位按照《深圳市食盐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其它生活必需品的市场异常波动的应急工作,属于Ⅰ级市场异常波动的由指挥部组织协调,属于Ⅱ级市场异常波动的,由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组织协调。各级次市场异常波动发生后,市、区(新区)的经贸主管部门必须按程序以最快的速度向市、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报告,启动相应的应急程序。

5.2信息共享和处理

5.2.1信息收集

各区(新区管委会)及街道有关部门接到生活必需品突发事件发生的信息后,应及时核实、了解情况,并向市、区(新区)的经贸部门通报。

5.2.2信息报送

启动Ⅰ级响应后,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汇总有关部门报告的有关突发事件信息,科学分析、综合评价监测数据,并通报有关部门。

报送的突发事件信息应包括:报送信息单位名称、人员姓名和联系电话,时间发生的事件、地点、起因、造成的影响、已采取的措施、可能造成的危害、应采取措施及建议等内容。

5.2.3信息处理

启动Ⅰ级响应后,指挥部办公室牵头汇总分析所有信息,向指挥部报告,并按照规定上报省政府或国务院,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布有关情况。

5.3新闻发布

5.3.1新闻发布的管理

市经贸信息委和事发地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等相关单位要根据市政府新闻办要求,迅速制定新闻报道方案,起草新闻稿件、开展新闻报道,由新闻发言人分阶段发布信息。

5.3.2新闻发布的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客观全面、遵守纪律的原则,市政府新闻办及经贸信息委要及时组织协调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向社会通报市场供求状况,消除消费者心理恐慌,正确引导消费。

6控制措施

6.1企业供应链采购

市经贸信息委督促流通企业与生产者、供应商积极组织货源,动用商业库存,保障市场供应。

6.2动用储备

各重要物资储备企业根据指挥部要求,动用储备物资投放市场。首先动用地方储备物资投放市场,当地方储备物资不足时,按规定程序申请动用中央储备物资。

6.3组织物资进口

当国内资源不足时,由市经贸信息委会同有关部门迅速组织进口或控制出口。

6.4定量或限量销售

在情况特别严重时,由指挥部决定对食品等基本生活必需品暂时实行统一发放、分配和定量或限量销售。

6.5依法征用

市政府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紧急征用法人或自然人的生活必需品、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

7应急结束

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处置完毕,由指挥部批准,终止应急响应,并由指挥部办公室通知有关单位。

突发事件处置完毕后,由指挥部办公室写出总结报告,上报市政府及市应急办并通报有关单位。

8应急保障

8.1物质保障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贸信息委等单位依职责分别建立粮食、食用油、猪肉、食盐等生活必需品地方储备制度,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应保留必要的商业储备。

8.2经费保障

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费用依《深圳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市、区(新区)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所需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工作资金,按规定程序纳入年度市、区(新区)财政预算。

8.3交通运输保障

生活必需品发生抢购和市场混乱时,各企业运力不足时,由市交通运输委提供交通运输工具。

8.4治安保障

市公安局在生活必需品发生抢购和市场混乱时,及时启动治安救助组,制定维持治安秩序、实行警戒和交通管制的警力集结、布控、执勤等工作方案,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保护。

9附则

9.1名词解释

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指:粮食、食用油、猪肉、蔬菜、蛋品、水产品、食盐、食糖、卫生清洁用品等商品供求严重失衡,在较大范围内引起抢购,价格上涨或出现商品脱销等状态。

9.2预案管理和更新

市经贸信息委负责本预案的制定、完善和修订工作。

9.3奖励与责任

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对于表现突出,处置果断,决策正确的单位和个人,依照市总体应急预案规定给予表彰奖励;贻误时机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单位领导和个人的责任。

9.4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生活必需品主管部门应根据本预案,制定辖区内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9.5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供应室应急预案篇2

为进一步落实新形势下“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切实提高“菜篮子”市场供应能力和质量安全水平,确保蔬菜、肉、蛋、奶、果等产品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压实相关环节责任,促进农民群众持续增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贯彻国务院、省政府“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相关文件精神,科学规划“菜篮子”产品生产布局,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根据新形势下城乡居民消费需求变化,通过提升“菜篮子”产品生产能力、市场流通能力、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调控保障能力,统筹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绿色“菜篮子”产品消费需求,夯实民生基础,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基本原则。为全面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理顺政府、市场、企业三者关系,确定以下三个建设原则:

1.政府主导原则。全市“菜篮子”建设由市长负责,各县区政府县区长是本县区“菜篮子”建设第一责任人。县区政府主导规模化、标准化“菜篮子”生产基地建设。县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制定出台支持“菜篮子”建设的配套政策,在用地、用电、贷款、奖励、贴息等层面给予支持,扶持“菜篮子”企业发展壮大。根据现行国家有关法律、规章和标准,建立全市统一的“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依法加强全市“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及市场经营行为的监管。

2.企业带动原则。通过招商引资或培育本地企业,由企业负责实施“菜篮子”各个环节建设任务。企业充分利用各项支持政策,承建生产基地,打造物流配送体系,建设仓储调控体系,培育“菜篮子”产品知名品牌,推广“宕昌模式”带动农民合作社、农户开展订单生产。企业通过自主经营,做大做强,担负起本地“菜篮子”产品保供任务,打造产、加、销、农、工、贸一体化的生产经营体系。

3.市场运作原则。尊重市场规律,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企业按照市场规则,参与市场竞争,搭建起“菜篮子”保供体系。同时,要突出“菜篮子”是民生工程的属性,在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强调“公益性”,按特殊时期保证城乡居民“菜篮子”产品消费7天的总量要求,建立起完善的贮备制度。

(二)工作目标。按照“一年起步、两年见效、三年建成”的思路,以提高区域内蔬菜、肉、蛋、奶、果等“菜篮子”产品保障供应为重点,通过3年努力,实现全市“菜篮子”产品市场供应“自给为主,外调为辅,总量平衡,品类调剂”的建设目标;形成生产稳定发展、产销衔接顺畅、质量安全可靠、市场波动可控、农民稳定增收、市民得到实惠的局面。

每县区要围绕县城或重点城镇,建成1—2个有效生产面积在500亩以上的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菜篮子”产品生产供应基地,辐射带动2000亩以上;每县区建设1处“菜篮子”产业物流中心,培育1—2户重点农产品经销企业,从事“米袋子”、“菜篮子”产品批发、调剂和配送业务;每县区打造1—2个全省有影响的农产品交易市场,畅通农产品交易渠道;在县城和小城镇建成50—100个“菜篮子”产品分销配送网点或超市,实现每个社区和居民小区全覆盖;有条件的县区培育“菜篮子”产品电商企业,提供接单、采购、清洗、配送“一条龙”服务。建立健全优质“菜篮子”产品销售供应体系,发挥线上线下同步推进的优势,进一步畅通城乡居民生活必需品配送渠道,提升人民生活幸福感、获得感。

三、建设重点

(一)生产能力建设。按照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市场化带动的要求,以武都区“青陇农业示范园”为模板,筹措资金,确定主体,优化模式,强化管理,以订单农业为突破口,大力发展循环农业和绿色现代农业,打造一批高标准“菜篮子”产品生产供应基地,蔬菜、肉类等“菜篮子”主要产品自给率达到85%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建设绿色高效蔬菜生产供应基地。结合全市乡村振兴战略布局,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科技创新为支撑,以白龙江、白水江、西汉水川坝河谷区和徽成盆地等光热资源好、土地质量高、交通便利的区域为核心,满足县城或重点城镇“菜篮子”产品需求为重点,按照保供对象总体规模和需求总量科学谋划,建成高标准“菜篮子”产品生产供应基地,核心区以设施蔬菜生产为主,集中连片面积不低于500亩;辐射带动区以露地生产为主,生产规模不低于2000亩。国家规定蔬菜储备应每人每天按0.5公斤的蔬菜需求测算,各县区要根据常住人口规模,建设相应规模蔬菜消费保供基地,蔬菜总量自给率要达到100%,结构性、季节性短缺控制在较小范围。

(1)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各县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给予政策支持,在“七通一平”、仓贮、运输等方面加大投入力度,高标准规划生产基地建设,配套田间道路、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配套果蔬保鲜库和冷藏运输车辆。

(2)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引进或培育壮大企业、农民合作社主导开展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有效组织农民群众参与生产基地建设,优先吸纳贫困人口参与。根据市场需求开展有计划生产,实行集中统一育苗、良种化栽培、标准化管理、分批次采收,设施栽培和露地生产相结合,优化蔬菜产业结构布局,扩大茄果类、叶菜类、瓜类等蔬菜生产规模,提高西红柿、辣椒、茄子等精细菜产量。扩大“三品一标”产品认证比例,提升蔬菜产业的综合生产能力与核心竞争力,实现生产和销售有机统一。

(3)强化技术服务措施。农业科技推广部门在技术配套上提供服务,推广旱作农业技术和绿色高效栽培模式;推广机械化作业,减少人力投入,降低生产成本;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水溶肥和缓释肥,开展病虫害统防统治、绿色防控,降低农药、化肥使用量;推广微灌、滴灌技术,扩大节水农业生产面积。

2.提升畜禽水产品生产能力。科学优化养殖布局,加快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建设,推进规模化种养循环生态养殖建设,推动畜、禽、水产业绿色发展。各县区政府要在种畜禽繁育、饲料加工方面投入资金,培育龙头企业,从源头上夯实畜牧养殖产业基础。

(1)扩大生猪生产规模。根据城镇居民常住人口规模,按人均日消费0.1公斤的标准测算,确定生猪养殖规模,保障猪肉市场供应,猪肉本地市场自给率要达到90%以上。按照“抓大稳小扩中间”的扶持原则,通过落实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国家相关扶持政策,引进和培育大型生猪养殖企业在我市建设养殖基地。充分发挥市县富民公司作用,扶持农民合作社和养殖大户开展标准化养殖,在每个乡镇新(改、扩)建一个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实现产业恢复计划,实现生猪产品的稳产保供目标任务。县区政府出台贫困户生猪养殖奖补政策,鼓励农村家庭自养自给,对因各类原因难以外出务工,有意愿养猪的贫困户,采取代养、自养等方式,给予一定资金补助,扩大生猪养殖规模,增加贫困户收入。

(2)发展生态鸡养殖。发挥我市林草资源丰富的优势,大力发展生态放养鸡,年出栏生态鸡500万只以上,打造陇南生态鸡品牌,除满足本地市场供应外,要实现“走出去”的目标。提升鸡蛋生产能力,利用宕昌县、礼县、西和县德青源金鸡产业扶贫项目,着力推进以宕昌、礼县、西和、武都、成县、徽县等县区为主的蛋鸡养殖基地建设,蛋鸡养殖规模常年稳定在260万羽,鸡蛋产品在保障市内供给的前提下及时外调。

(3)培育水产、奶牛养殖产业。利用好我市山涧溪流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冷水鱼养殖产业,全市水产品供应量确保在2000吨以上,降低水产品外调压力。在徽县、成县、西和、礼县重点粮食产区,充分利用秸秆资源,积极争取实施粮改饲项目,建设以牛羊为主的草食畜牧业生产基地。扶持奶牛养殖合作社及家庭农场降低鲜奶生产成本,提高鲜奶供应量,培育鲜奶消费市场,建立鲜奶、奶制品均衡消费格局。

3.加大果品生产基地建设力度。建设礼县、西和县西汉水上游70万亩优势苹果产业基地建设,推广矮砧密植等高效栽培模式,在品牌、仓贮、物流、销售方面投入资金,对标国际市场,打造陇南苹果市场核心竞争力。推广高接换优技术,提高核桃产业生产效益。发挥陇南小杂果品类丰富的优势,武都、成县樱桃,康县、徽县、两当县猕猴桃,文县、武都草莓、桃、桔子等,列项支持时令性水果技术推广,丰富市场果品供应。

(二)市场流通能力建设。按照城区和重点城镇规划容量,合理测算“菜篮子”产品不同季节需求总量,根据需求规划流通体系建设,优化市场规划布局、提升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批发市场流通和短期应急贮备的功能;进一步加强便民零售网点建设,便民超市要实现进社区、进小区全覆盖;大力发展现代物流配送体系,完善流通渠道和配送手段,减少中间环节,将价格控制在合理范围,确保日常供应充足、主要品种供得上、价格稳。(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各县区人民政府)

1.建设物流配送中心。由政府主导,通过招商引资或公共财政投资,建设“菜篮子”产品物流配送中心。每县区重点培育1—2户重点农产品购销企业,入驻物流配送中心。购销企业通过订单农业,对接生产基地和终端消费市场,搭建农产品田间到餐桌的“桥梁”,逐步完善发展成为本区域主要农产品购销、调运、仓贮和配送的主力军。

2.完善流通体系建设。加强农产品市场建设,优化市场规划布局,将“菜篮子”产品交易市场建设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并按照规划实施,提升市场交易基础设施水平。支持“菜篮子”购销企业应用先进冷链设备,建设田间预冷、整理分级包装车间、冷藏库房等初加工冷链设施,提高冷藏运输率,降低腐损率。强化流通企业与农产品基地开展“农超对接”、“农企对接”等多种产销对接模式,由企业主导社区直通车等零售网点及物流配送中心建设,确保每县区在县城和中心镇建成50—100个鲜活农产品直销店或超市,推广产地直销、绿色对接等活动,每个行政社区有“菜篮子”产品直营店,方便居民消费,减少中间环节,确保市场供应。

3.提升供销保供能力。发挥市县供销系统联结商贸物流和生产基地的桥梁作用,组织市内供销系统商贸流通企业加强与生产企业、种植基地、农民合作社等对接,建立稳定可行的产销合作关系,提升市场供应能力,有效保障蔬菜、水果等市场供应。提升供销保供能力,配套了现代化仓储、物流设施,加大重点商品保供力度,增加粮、油、肉、禽、蛋、奶等商品供应和储备。

4.发展现代流通方式。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等新型流通业,探索“互联网+菜篮子”产业模式,促进农产品流通线上线下融合和产销对接。完善农产品物流体系,支持建设集信息流、商流、物流、资金流于一体的现代物流中心。

5.开启“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绿色通道”政策,对于合法运输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实行“绿色通道”减免政策。

(三)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严格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加大质量安全监管投入,严格落实生猪定点屠宰制度,做好消毒灭源工作,严禁私屠乱宰行为,未经检疫的肉类产品不得上市。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督促种植养殖生产者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指导生产主体自主开具合格证,对其生产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构建以合格证管理为标志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模式。推进标准化生产,落实质量安全属地责任,强化和完善“菜篮子”产品追溯体系。(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全市蔬菜生产示范基地和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现代农业示范园、示范点,农业订单生产基地,都要推进农业绿色、有机标准化生产技术,从源头上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2.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责任。加大质量安全监管投入力度,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落实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生产者主体责任,稳步提高“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3.强化“菜篮子”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按照关口前移、环环监管、信息共享的原则,强化全市“菜篮子”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并能稳定运行,推进肉类和蔬菜等食用农产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追溯体系建设。

(四)调控保障能力建设。完善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的工作机制,切实履行政府调控职责,落实“菜篮子”产品储备制度,完善“菜篮子”产品市场信息监测制度和预警机制,建立主要“菜篮子”产品信息监测预警队伍。(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储备局、市供销社,各县区人民政府)

1.完善“菜篮子”政策体系。建立“菜篮子”市长基金,首期规模按1000万元设计,后期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增加基金规模。“菜篮子”市长基金主要用于奖励、激励、补贴等方面,撬动各类资本投资“菜篮子”体系建设,支持保供企业发展,对在“菜篮子”建设方面工作突出的县区和企业进行奖补。各县区要按照市上做法,筹措“菜篮子”基金,用于“菜篮子”工程建设。完善配套政策扶持,引导工商资本和民间资本投入“菜篮子”工程建设;制定市场流通政策,支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产销衔接,强化协调配合,创新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机制,提高流通效率、降低流通成本;搭建生产基地设施建设、技术推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政策性保险、生产者补贴等方面政策扶持框架。

2.建立“菜篮子”产品仓储轮换制度。各县区建设战略性仓储基地,按战时、疫期等特殊时期保证城乡居民“菜篮子”产品消费7天的总量建设仓储基地,根据常住人口规模,科学设计仓储总量。贮存种类以生活必需品为主,优先贮存粮、油、米、面;蔬菜选择耐贮的马铃薯、大白菜、甘蓝等蔬菜品类;肉类以猪肉为主,兼顾其他肉类。主要农产品贮备每60天轮换一次的标准,保证贮存产品质量。

3.加强“菜篮子”信息监测预警和信息平台建设。加强“菜篮子”产品信息监测预警体系和发布平台建设,健全蔬菜、水果、肉、蛋、奶、水产品等主要“菜篮子”产品信息监测预警队伍,规范“菜篮子”产品信息采集、分析和发布。

四、建设计划

按照一年起步、两年见效、三年建成的目标,确定2024年基本建成“菜篮子”产品生产基地、流通供应、质量监管和保障体系。

(一)安排启动阶段。20xx年6月前,完善“菜篮子”联席会议机制,启动前期工作,建立相关工作机制,启动生产基地建设,开展布局策划设计,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及运行规则,统筹推动建立运营主体等。

(二)建设推进阶段。20xx年6月至2021年12月。初步完成生产基地建设、流通体系建设,质量监管能力建设,调控保障能力建设。

(三)稳健运营阶段。2024年1月起。巩固发展生产基地,建成便利流通体系,实现鲜活农产品点对点直供网络,做到产品产销信息可追溯,“菜篮子”产品工程全面进入稳健运营阶段。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市政府建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菜篮子”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业村局,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生产基地建设规划、市场建设规划、保障体系建设规划、社区销售门店建设规划、“菜篮子”产品价格调控监测等;农业农村部门负责“菜篮子”产品生产任务、源头质量安全监管;商务部门负责流通、仓贮体系建设,保障体系建设,流通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市场销售端质量安全监管、可追溯体系建设;财政部门负责制订资金投入保障计划、资金扶持政策;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生产基地用地规划,市场用地规划。其他未尽事项由各部门按照职责,各负其责。各县区参照市上设置,明确责任分工。

(二)拓宽融资渠道,加大资金投入。“菜篮子”产品工程建设生产基地、物流中心建设环节政府投入资金建议依托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解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引导工商资本、民间资本投资“菜篮子”产品工程建设。中央财政支持现代农业发展资金要重点向“菜篮子”产品供应倾斜,到户产业发展资金、“五小”产业培育资金等扶贫整合资金要支持“菜篮子”工程。特色产业发展贷款工程、农业担保贷款等优惠性政策贷款支持“菜篮子”产品保供,解决龙头企业、合作社发展资金需求。

(三)完善“菜篮子”建设考核制度。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印发“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细化我市“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纳入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县区要把“菜篮子”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及时安排部署,明确落实工作责任,高质量完成“菜篮子”建设工程、确保“菜篮子”产品生产充裕、供应稳定、市场价格合理、消费安全、群众满意。

(四)营造全社会关注“菜篮子”氛围。要加强政策舆论宣传,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举办现场会、培训班、经验交流会等多种形式,营造“菜篮子”工作发展的良好外部环境。广泛征求市民对“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保证制定的各项政策措施接地气、有实效,确保我市“菜篮子”工程建设各项工作让市民满意,形成全社会关注“菜篮子”保供的良好氛围。

供应室应急预案篇3

为完善我司危险货物运输(以下简称危货运输)应急救援机制,提高我司对突发事件的有效控制和风险能力,确保运输企业、社会及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结合我司危货运输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公司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事故应急处理

领导小组:组长:公司总经理

副组长:公司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总经理及其它相关领导

成员:公司安全委员会成员和相关人员公司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部,其正、副经理分别任办公室正、副主任。

公司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指导公司下属车队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机构的建设。

2、负责与市交通局、市安监局、市公安局等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及时将本市和全国近期内发生的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事故通报到全司,并督导分析事故原因,制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防范措施。

3、督查指导下属车队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日常工作执行情况。

4、负责承办全司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安排、检查、督导,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等资料收集工作。

二、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1、事故报告制度

(1)事故发生后,责任人应在第一时间内电话上报公司,否则,将按规定追究其责任。

(2)事故上报人应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车型车号、伤亡情况以及事故初步原因准确详实上报,不准弄虚作假,误报、错报。

2、施救原则

(1)凡发生事故,公司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及时赶赴现场。做到处置有条不紊,措施果断有力。

(2)实施抢救中,应先重伤,后轻伤,与有关部门、医院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

3、事故现场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公司总经理副组长:公司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和分管消防工作的领导成员:公司安委会全体成员和事故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发生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事故时,事故现场救援小组成员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由现场救援领导小组组长,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和通报事故有关情况,如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向董事长报告启动公司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施抢险。当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应迅速建立警戒线,疏散围观人群,设法了解化学物品性质,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请求专业抢险,严禁冒险蛮干。

4、事故调查处理

事故调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公司总经理副组长:公司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消防工作分管领导成员:公司安委会全体成员和事故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

1、查明发生危化品运输严重泄漏、燃烧、爆炸事故的原因。

2、追究直接责任人,各管理环节管理人应承担的责任,对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报安委会讨论决定。

3、按“四不放过”原则对责单位进行整改。

供应室应急预案篇4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建立健全市生活物资市场保供应急机制,做好应急调控准备,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物资消费需求,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领导

(一)领导小组

全市应对疫情生活物资保障应急工作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生活物资保障组(以下简称“生活物资保障组”)统一领导和指挥。生活物资保障组由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等单位组成,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各县(市)区生活物资保障组负责对本县(市)区应对疫情生活物资保障应急工作的统筹安排和协调处置。

(二)职责分工

1.市场保供组。由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交通局、市国资委、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组成。组织各成员单位综合协调好生活物资保障工作。负责收集、汇总报送市指挥部和市委、市政府有关信息,及时向市领导请示、报告有关情况。传达市指挥部指示要求,调度、通报各县(市)区生活物资保障组工作情况。保障粮食、蔬菜、食品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确保不脱销、不断档。建立信息发布机制,稳定市场预期。

2.储备调拨组。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国资委等部门组成。负责监测生活必需品价格,储备调拨粮油、猪肉、蔬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接受社会捐赠并发放,根据市场供需情况确保调得出、用得上。

3.农业生产供应组。由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交通局等部门组成。负责组织全市粮食、蔬菜、畜禽等农副产品生产加工,提供产量、产能等相关情况,提高我市自给能力。组织我市农副产品外调支持疫区生产生活。

4.食品生产供应组。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交通局等部门组成。负责组织全市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生产加工,提供产量、产能等相关情况,提高我市自给能力。组织我市食品等生活必需品外调支持疫区生产生活。

5.市场监管组。由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公安局等部门组成。负责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损害消费者利益等违法行为,保证产品质量安全。

6.运输保障组。由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营口铁路、港口、机场等部门组成。负责有序恢复交通运输保障,科学配置运力,做好生活必需品及农药、化肥、食品原材料等运输保障工作。建立农副产品绿色通道,确保农副产品高效、低成本运输。

7.特殊生活物资保供小组。安排专人解决特殊人群对小众生活物资的需求问题,对确实需要的物资采取直取直达的方式进行配送。

8.资金保障组。由市财政局负责保障购买生活必需品的资金,当疫情发生时,按照市政府相关要求进行拨付。

二、应急准备

(一)货源准备

1.完善政府储备。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要求,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粮食、“菜篮子”产品等生活物资储备制度和配送体系,保障当地居民7至10天消费量。加强储备安全管理,完善储存设施设备,保证储备商品数量充足、质量完好,确保紧急情况下调得动、运得出、用得上。

2.增加商业库存。与全市应急保供企业和生活物资储备企业保持紧密联系,督促企业及时更新生产、库存情况,做好应急调运准备。鼓励大中型商贸流通企业增加经营性库存,落实后续货源,明确投放网络,构建多方参与、多元供给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使企业库存成为政府储备的有效补充。各县(市)区方便食品和饮用水商业库存应保证3天以上供应量。

3.加强产销衔接。各县(市)区要督促流通企业与生产者、供应商进一步密切产销衔接,多渠道组织货源,完善供应链采购,加快催拨调运,保障市场供应。重点发挥骨干企业网络渠道广、集散功能强的优势,做好对疫情严重地区的'应急供应、配送、补货等工作,视情况需要,市生活物资保障组统一从周边未发生市场波动的各市紧急调运商品或商请省级生活保障组进行商品调运。

(二)监测预警

依据商务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11年第4号),将我市市场异常波动按照影响范围大小,分为二级:二级市场异常波动是指发生在一个县内的市场异常波动;一级市场异常波动是指发生在一个设区的市较大范围的市场异常波动。

各县(市)区商务、发改、农业农村、工信部门要根据预警级别,做好市场供应保障监测工作。密切监测生活物资生产基地、加工企业和批发、仓储、零售等流通领域货源、库存、销售、价格,以及消费需求变化情况,及时做好预测预警,对发现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市场异常波动,应及时向市生活物资保障组报告,提出应对建议。

三、应急处置

(一)分级响应

发生一级市场异常波动时,由市生活物资保障组对全市生活物资保障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同时报市防疫指挥部批准后启动本应急预案;发生其他级别市场异常波动时,由各县(市)区生活物资保障组负责组织实施,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二)信息报告

大型批发、零售企业如出现抢购生活物资,导致价格在较大范围内猛涨或商品断档脱销,影响社会稳定,企业负责人应当在1小时内向所在县(市)区生活物资保障组办公室报告;监测到市场异常波动或接到报告的县(市)区生活物资保障组办公室应当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确证,及时汇总、科学分析、综合评价相关数据,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市生活物资保障组办公室报告,市生活物资保障组根据市场异常波动情况,启动不同级别的应急响应。各县(市)区报告信息时,应包括:报送信息单位名称、人员姓名和联系电话,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造成的影响、已采取的措施、可能造成的进一步危害、下一步应采取的措施建议,急需的生活物资货源种类、数量等内容。

(三)指挥协调

启动应急响应后,市、县(市)区生活物资保障组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及时召开成员单位会议,根据市场异常波动级别,研究部署应急处置工作,检查应急处置任务落实情况。各成员单位根据本预案所明确的分工,履行生活物资应急保障职责,需要时,生活物资保障组组长带领相关工作人员要赶赴现场,指导、组织生活物资应急处置行动。

(四)建立保供企业、设施、人员“白名单”制度,做好生活物资保障场地设施规划

疫情发生后,市、县(市)区两级要优先解封重点保供企业人员、车辆、物资、场点等,采取“专人、专车、专线、转管”或“绿色闭环”等管理措施。一旦发现1例及以上感染者,即启动生活物资保障机制,直至感染者清零。按“就地保障、临近调配、全市集并、请求支援”的顺序,进行生活物资紧急调运。健全各县(市)区生活物资联保联供机制,确保在24小时内运抵目的地。市、县(市)区两级要提前规划设置一批封控、管控情况下的生活物资临时供应点和物资接驳设施,必要时,通过流动售货车、临时售货亭等形式保障供应。

(五)优化封闭社区(小区)终端配送

各县(市)要制定完善封闭社区(小区)居民生活物资配送指南,落实末端配送“四个一”工作机制,即“一人一楼,一楼一群,一天一问,一接一送”。在社区(小区)内划出固定接收点,实现“最后一公里”无接触配送。组织大型商超、农产品批发市场、连锁生鲜企业等与社区对接,根据需要做好相关生活物资供应。鼓励临近超市、社区菜店等提供线上订购线下配送、移动售货车销售等服务,采取配送柜收货、志愿者派送等配送方式。鼓励商贸企业、生鲜经营个体户在社区指定地点设立临时售卖点,满足居民多种购物需求。鼓励居民利用电商app、社区团购群、商超微信群、小区信息群等进行线上购物,发挥电商平台和快递骑手作用。在配送能力难以满足居民个性化需要时,可采取标准化“蔬菜包”等方式派送,减少后端订单处理、分拣包装、运输配送工作量。

(六)打通生活物资供应最后一公里

指导物资保供单位,大力配合社区,对行动不便、不会网上采购的居民,安排楼长、网格员等专人,做好需求收集、帮助购买、配送到户等工作,切实保障特殊人群的生活物资需求。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充分发挥市、县(市)区两级预防网作用,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各县(市)区生活物资保障组要切实担负起属地领导责任,坚持预防为主,建立“快速、高效”的应急反应机制和必要的政府储备,稳定市场供应。加强各成员单位间沟通协调,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经费保障。对于按照各级政府指令组织调运、投放应急物资发生的各项额外费用,分别由各级财政合理补助。

(三)交通运输保障。积极协调交通、铁路部门调配运力,建立应急商品铁路、公路、水路运输“绿色通道”,确保应急商品运输畅通。

(四)治安保障。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谋取暴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以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损害消费者利益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从重从快惩处。

(五)县(市)区级预案。由各县(市)区政府组成县(市)区保障组,负责统计疫情期间辖区内需要供应物资的总量,负责分发相关物资,商请市生活物资保障组给予相关物资支持,并做好接受物资相关事项。各县(市)区政府比照本预案制定本级应对疫情生活物资保障应急预案,详细谋划管控区、防控区等的物资配送体系,承接本预案要求各县(市)区政府相关职责。

供应室应急预案篇5

根据《关于印发新冠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和1月14日省市县疫情防控调度会议精神,为确保我县新冠疫情发生时的生活物资供应,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统筹做好米面、食用油、蔬菜、肉类、水产品、蛋品、乳制品、婴幼儿配方奶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方便食品、饮用水、饲料、能源等生活物资的应急监测、生产调度、物资运输、储备投放、终端销售、市监、宣传引导等工作,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组织机构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设生活物资保障组,由发改委、经信(商务)牵头,粮食、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市监、公安、城管、宣传、教育、民政、财政、应急、统计等部门参加,协调解决我县疫情重点地区生活物资保障工作。

(二)工作职责

负责督促超市卖场、农批市场、农贸市场、食品生产、水电供应、物流企业等做好米面、食用油、蔬菜、肉类、水产品、蛋品、乳制品、婴幼儿配方奶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方便食品、饮用水、饲料、能源等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工作;加强生活必需品的实时监测和需求预测;加强对居民用水用电的供应保障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进行基本生活救助;做好生活必需品的价格监控,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统筹做好生活物资运输工作,为配送、调运创造条件,确保运输通畅;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成员单位市场保供工作职责

发改委:牵头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

经信(商务):牵头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建立蔬菜、食用油、食盐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储备制度,足额保障疫区生活物资;搞好电力、通信保障工作,保障疫区电力供应,通信通畅;保证疫区成品油足额供应。

粮储中心:负责粮源的组织安排;按规定程序动用粮食储备;建立粮食市场信息监测日报制度;及时掌握粮食供应、库存情况及价格变化情况,及时作出预警;加强统筹调度,做好粮食加工、配送、供应等环节的有效衔接、确保各环节运行畅通,保障高效;加强舆论引导,通过主流媒体及时发布准确粮食市场供求信息,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避免出现不必要的排队抢购行为。

交通运输:全力做好生活物资运输通道保障工作,疫情防控时期,粮油、蔬菜、肉蛋奶、畜禽及产品、水产品等重要生活物资及种畜禽纳入应急运输保障范围,落实生活物资运输“绿色通道”制度,确保生活物资优先顺畅通行;统筹做好生活物资运力保障工作,充实完善道路货运应急运力库,摸清x汽运公司、福运来物流等企业运力状况,提前做好车辆运行检查,并保持企业负责人和车辆驾驶员的通信畅通,确保能够随时投入应急运输任务,加强对市场生活物资运力情况监测,遇有生活物资运力困难时,及时组织运力补充,确保生活物资及时送达;及时做好生活物资运输途中协调工作,加强与生活物资来源地、运输行经地交通运输部门联系,确保我县生活物资快速运达。

农业农村:积极组织农业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开展农业生产;摸清粮食、蔬菜、畜禽等产品生产情况;配合做好农产品市场保供应急工作。

市监:做好生活物资的价格管理和食品安全、质量安全管理;加强对生活物资特别是粮油、蔬菜、肉蛋奶等的价格巡查力度;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售假等价格违法行为。

公安:坚决遏制和打击不实传言和恶意炒作,对于故意造成社会恐慌情绪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采取果断措施处置。

城管:加强居民用水用气监测预警,协调做好供应保障。

宣传部:加强生活物资供应情况方面的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及时组织志愿者参加疫情防控志愿活动。

教育:摸清学校疫情防控物资底数,及时配齐配足;配合做好全县教育系统疫情防控生活物资的`采购、储备、调拨、配送工作;

民政:掌握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生活必需品需求情况,及时进行基本生活救助;指导各类养老机构、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精神福利机构等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财政:负责市场供应应急处置相关的财政资金保障工作。

应急管理:做好相关生活应急物资的调配工作,及时调拨物资,完善相关手续,并对物资的是用提出明确要求,使用完毕,清洗、消毒后入库。

统计:为疫区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工作提供数据支持。

四、工作要求

生活物资保障涉及面广、涉及部门多,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本部门职责任务,加强信息共享,及时沟通情况,形成工作联动,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全县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稳定社会秩序。同时,各相关职能部门或系统依据各自职责,必须细化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供应室应急预案篇6

为及时、有效地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物资供给保障,保证百姓民生物资供给,制定本方案,本方案将根据疫情形势的变化和评估结果,及时更新

一、工作原则

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遵循“依法、科学、规范、统一”的原则,按照“有力、有序、有效、有度”的防控方针,加强统一领导,充分发挥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作用,依法、科学、规范做好全镇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

二、方式方法

由镇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同意安排部署,依托各村、社区#格化管理模式,充分发挥党员骨干、志愿者、爱心人士作用,切实保障全镇百姓生活物资供给,满足百姓日常生活需要

1.指定商超

镇疫情防控办公室根据辖区各类商超规模,指定3家超市(福联商店、帅帅超市、镇供销合作联社)作为全镇生活物资保障供给商超,并上报县防控办备案

2.需求上报

辖区百姓将各自生活物资需求向所在村、社区具体#格信息员反应,由各#格信息员汇总百姓各类生活物资数量、规模,并上报各村、社区二级#格长(即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由各二级#格长统一上报至镇疫情防控办公室

3.物资配送及发放

由镇疫情防控办公室统筹各村、社区物资需求,通知各村、社区民兵连长,在指定时间到具体商超领取生活物资并运输至各村、社区

各村、社区依托#格化管理模式,组织#格员、信息员、党员骨干、志愿者等对各#格内百姓逐家进行配送

4.商超物资保障

各指定商超根据各自生活物资储备实际情况,提前向镇疫情防控办公室反馈,如需外出至县内进行采购,由镇疫情防控办公室向县防控办沟通,并及时进行物资采购

三、组织保障

1.所有进行物资分配、外出采购物资的车辆、人员必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和物资的消毒,尤其是各指定商超要做好采购物资的消毒工作

2.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和倒查制度,因物资供给保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有失职行为和重大过错,造成百姓物资供给不及时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责,对于不执行有关规定或互相推诿、工作不力的人员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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