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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卫生监督所工作计划6篇

工作计划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协调和分配团队成员的任务,有了明确的工作目标,我们的工作计划才会制定得更加详细,好文溜溜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2024年卫生监督所工作计划6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2024年卫生监督所工作计划6篇

2024年卫生监督所工作计划篇1

为积极推进卫生计生体制改革,更好地巩固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成果,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协管能力建设,提高监督执法水平,切实维护好社会公共卫生安全和医疗服务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20xx年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为了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卫生计生监督协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基层网络建设,推进卫生计生监督协管进社区、进乡村,夯实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基础,规范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进一步完善卫生计生监督协管体制,加强机构能力建设,努力提高监督执法水平,认真履行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执法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健康权益。

二、加强卫生计生监督协管能力建设

按照《xx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实施方案》要求,结合《xx县20xx年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开展各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续聘工作。续聘具体要求:

各卫生监督协管办公室完成各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村卫生监督协管信息员初审工作,初审后,将具体名单上报县卫生监督所。

卫生监督所完成各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岗前培训工作,经卫生监督协管领导小组考核合格后统一发放《卫生监督协管员证》,聘任期限为三年。

规范和指导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办公室和村级卫生监督协管信息员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依托全县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因地制宜,充分利用现有公共卫生资源,加强日常培训和业务指导,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公共卫生监管水平。

三、加大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监管力度

加大对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食源性疾病、生活饮水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医疗机构、传染病管理的监督力度,使区域公共卫生状态不断改善,全面加强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等公共卫生重点领域的监督。

加强生活饮用水及涉水产品卫生监督协管。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有重点、针对性地组织实施生活饮用水和涉水产品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确保人民身体健康。

加强食源性疾病及相关信息报告。发现或怀疑有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及时报告。

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协管。继续推动公共场所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推进公共场所的控烟工作,建立禁烟区域示范单位。在美容美发和旅店等公共场所建立卫生状态公示栏制度。

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继续做好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和夏秋季肠道传染病的防控监督协管工作,重点加强对人禽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手足口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疫情事件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全面推进医疗废物规范处置、安全管理水平。

做好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宣传工作。组织开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开展传染病疫情报告、医疗废物处置等监督检查,贯彻《艾滋病防治条例》,全面提高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水平。

加强医疗服务和血液安全监督协管。巩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和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和血液安全的平常监督,以投诉举报和违法医疗广告为线索,果断打击各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设立卫生计生监督协管信息公示栏工作,及时更新公示栏内容。广泛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和医学科普知识宣传,加强医疗职业人员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医疗服务监督长效机制。

四、工作职责及工作任务

工作职责

(1)及时掌握所管辖区内协管范围内食源性的传染病、传染病防治一般情况。

(2)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工作。

(3)实施日常性卫生检查。

(4)各卫生室要积极配合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工作。

(5)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卫生监督所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6)受理辖区内相关案件的投诉、举报、经调查核实后,及时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开展相关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7)发现辖区内的非法行医案件,及时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做好非法行医案件的查处工作。

(8)完成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9)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对辖区内计划生育进行巡查,对辖区内与计划生育相关活动开展巡防,发现相关信息及时报告。

工作任务

(1)及时掌握本辖区公共场所卫生、食源性疾病、学校卫生、生活应用水卫生、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的基本情况,建立资料管理档案。努力做到基础档案建立率、日常监督覆盖率、监督情况和群众举报记录报告率到达100%。

(2)协助县卫生监督机构开展本辖区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领域日常监督检查,按要求制作现场检查笔录或填写日常监督记录。

(3)按照县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认真对辖区管理相对人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和基本卫生知识宣传。一年不得少于2次。

(4)按照县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对本辖区卫生监督相关信息的收集和报送。每月初村卫生室将上一月的《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及《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登记表》汇总后,上报所在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办公室,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办公室收到汇总后于次月初5个工作日内上报县卫生监督所。按要求收集、报送相关信息,力求做到全面、准确、及时。

(5)及时对本辖区群众的举报投诉进行登记、报告,积极协助县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群众举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基本情况调查。及时处理群众反映和投诉信件,努力解决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好群众健康安全。

(6)协助县卫生监督机构参与本辖区卫生违法案件的初始调查和处理。

(7)积极参与县卫生监督机构在本辖区的卫生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8)加强队伍培训,规范行政行为。加强协管员的政治素质、服务意识、业务知识、综合水平和能力等方面的培训,切实增强服务人民群众的意识。

(9)强化社区、村级管理。实行信息员联系制度,充分发挥督查效果。

(10)坚决完成县卫生监督机构交办的其他卫生监督工作。

五、强化卫生监督稽查和信息上报审查工作

一是加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稽查。按照上级相关要求,结合本所工作实际,定期不定期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员风纪风貌稽查,开展协管巡查、协管文书书写稽查,开展效能和服务调查测评。

二是加强信息上报审查,提高信息报送质量。按照《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指导手册》严格要求,分类建档、按期巡查、按时上报,确保上报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2024年卫生监督所工作计划篇2

为做好社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确保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工作顺利实施,结合单县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管理办法及社区实际,特制定20xx年度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

一、及时掌握本社区食品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医疗卫生的基本情况,建立资料管理档案。努力做到基础档案建立率,日常监督覆盖率、监督情况和群众举报记录报告率100%。

二、协助县卫生监督机构开展本社区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领域日常监督检查,按要求制作现场检查笔录或填写日常监督记录。

三、按照县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认真对本社区管理相对人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和基本卫生知识宣传。

四、按照县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对本社区卫生监督相关信息的收集和报送。按要求收集、报送相关信息,力求做到全面、准确、及时。

五、及时对本社区群众的举报投诉进行登记、报告,积极协助县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群众举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基本情况调查。

六、协助县卫生监督机构参与本社区卫生违法案件的初始调查和处理。

七、积极参与县卫生监督机构在本社区的卫生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八、坚决完成县卫生监督机构交办的其他卫生监督工作。

2024年卫生监督所工作计划篇3

20xx年我中心将在区卫委的正确领导下,以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卫生监督工作精神为指导,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督工作机制,规范执法行为,保障人民健康权益,建设人民满意的卫生监督事业。

一、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

二、加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

(一)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紧密结合卫生监督工作,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建立健全配套工作机制,提高随机抽查在检查工作中的比重,充实调配一线执法检查力量,切实把“双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

(二)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完善监督执法人员规范化培训体系,从加强业务指导、注重骨干培养、适应履职需要和加强综合执法四个方面出发,结合我区实际,拟举办卫生监督员、协管员的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等培训班6期以上,同时继续推广网络培训工作,卫生监督员年人均不少于150学时。

三、规范卫生行政许可,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一)严格执行行政审批工作相关制度。在办理行政审批事项过程中严格执行“服务内容、法律依据、办理程序、申请材料、时限“六公开”制度。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回执,按该事项的审批工作流程,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在时限内,办结审批事项。

(二)加强行政许可信息公开。对卫生行政许可内容、许可条件、内部流程、时限等向社会公布。在*大厅公示各类卫生许可证办理的程序、流程、各类卫生许可证办理应提供的材料等。

(三)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深化改革。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深化改革,实现阳光规范运行,着力推进审批流程优化和审批程序简化,方便群众。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不良作风和“吃、拿、卡、要”的违法违纪行为,以良好的精神面貌和热情服务使群众满意。

四、加大日常监督力度,着力解决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重点难点问题

加大公共场中心、饮用水卫生,学校(托幼机构)卫生,传染病、职业病防治,医疗机构及采供血机构等的日常监督力度,力争监督覆盖率达到100%,按质按量完成上级部署的监督抽检任务及各项专项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切实维护法律尊严,着力解决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重点难点问题,不断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权威。

(一)加大公共场中心和饮用水卫生监督力度。一是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依法严把许可关,继续加大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五小”行业的整治、窗口单位禁烟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二是继续推进田家庵区公共场中心的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提高监督效率;三是继续加强二次供水设施单位、的卫生监督管理力度,避免发生介水传染病事件,确保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做好高考期间及各类重大活动的公共卫生和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工作。

(二)开展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在辖区内开展学校卫生经常性监督检查工作;同时做好“学校卫生监督抽检”等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及违法案件的查处。

(三)强化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一是开展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疫情控制工作的监督检查;二是开展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预防接种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三是开展重点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适时对各级各类医院进行人感染h7n9禽流感等重点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同时建立完善应急监督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案,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监督能力。

(四)加强医疗服务区场的卫生监督工作。一是打击无证行医工作。重点打击无证黑诊中心和药店坐堂行医,在取证充分的基础上将发现一宗、查处一宗、取缔一宗,以进一步净化田家庵区的医疗服务区场;二是打击持证医疗机构的非法行医工作。加大对田家庵区持证医疗机构非法行医的打击力度,重点加强对民营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农村卫生站超范围执业和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以规范持证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三是做好持证医疗机构的校验工作及日常卫生监督工作。

(五)加强消毒产品经营单位、医疗机构的卫生监督检查。对辖区内消毒单位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进行不少于1次的监督检查,特别加强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牙科诊中心等的消毒监督检查力度,保障各项消毒工作落实到位、消毒效果达到要求。

(六)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监督检查工作。继续开展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的监督检查工作,严肃查处非法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的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加强行业监督,促进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行为自律,净化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环境,切实维护正常的生育秩序。

(七)加强卫生监督稽查和督导。一是及时有效组织卫生监督专项稽查。根据省、市的部署,按照要求进行本中心卫生监督专项稽查,特别是卫生违法案件质量的检查,相互促进提高卫生执法水平;二是做好各类卫生违法案件处理及归档工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执行审查、受理、立案等,做好案件督办、部门之间案件移送等,及时高效处理好各类卫生违法案件;三是开展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监督指导等有关工作,提升基层卫生监督执法力度。

五、加强卫生法律宣传,努力树立卫生监督执法形象。

充分利用单位网站、信息简报和宣传栏等宣传平台,大力宣传卫生法律法规、普及防病知识和及时报道我中心卫生监督动态,努力营造卫生执法工作良好社会氛围。一是抓好宣传工作。认真做好新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的宣传工作;二是做好简报的上报工作。三是做好卫生监督各项专项整治、重大节日卫生保障活动的宣传工作。

2024年卫生监督所工作计划篇4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中心)卫生院:

为加强基层卫生监督执法服务网络建设,加快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根据卫生部《关于做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卫监发〔20xx〕82号)、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在全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示范点创建的通知》(浙卫办监督〔20xx〕13号)和x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充分认识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重要性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作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重要内容,是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举措,是国家关爱民生、彰显政府责任的重要体现。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要高度重视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紧紧围绕群众关心、反映强烈的职业病危害、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和医疗安全等突出问题,借助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契机,利用现有卫生资源,充分发挥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统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职能作用,通过深入推进项目实施,使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享受到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成果。

二、进一步明确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主要任务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是政府免费提供的公共卫生产品,主要任务是由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开展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等方面的巡查、信息收集、信息报告并协助调查。目标是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充分利用三级公共卫生网络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前哨作用,解决基层卫生监督相对薄弱的问题,从而进一步建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城乡的卫生监督网络体系,及时发现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保障广大群众公共卫生安全。同时,通过对广大居民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城乡基层群众健康知识和卫生法律政策的知晓率,提升人民群众卫生安全风险和疾病防控意识,切实为广大群众提供卫生健康保障。

三、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工作机制

1。强化卫生监督协管组织建设。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由市卫生局统一领导,市卫生监督所负责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具体实施。

2。强化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在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设立“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站”并统一挂牌。协管工作站应按照“四个统一”(机构标识统一、上岗着装统一、培训聘任统一、记录文书统一)、“四个规范”(协管机构规范、协管内容规范、协管记录规范、协管考核规范)标准开展工作。

3。强化卫生监督协管员管理。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设立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站应配备2名以上卫生监督协管员,其中专职卫生监督协管员1名。卫生监督协管员由市卫生监督所组织培训考核,考核合格的由市卫生局统一聘任并发放“卫生监督协管员证”。

4。强化卫生监督协管示范创建。依据x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在全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示范点创建的通知》(浙卫办监督〔20xx〕13号)文件,结合新一轮乡镇卫生院等级评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化要求,力争3—5年内全部达到省级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示范点创建标准。

四、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组织领导

1。加强组织和领导。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要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成立一把手负责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把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纳入本单位重点卫生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2。加强培训和指导。市卫生监督所负责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支持、帮助基层及时解决在卫生监督协查中出现的问题、难题。同时,定期对卫生监督协管员进行法律法规、协管工作等方面的培训。

3。加强经费保障和考核。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作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卫生监督协管项目经费(包括办公设备、着装、标识标志等)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中统筹安排。根据市卫生局年度下达的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细则,对卫生监督协管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综合目标考核,作为划拨公共卫生工作经费的依据。

2024年卫生监督所工作计划篇5

20xx年,卫生监督工作重点围绕能力建设年、作风建设年、信息建设年、体系建设年和文化建设年“五个年”活动,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提高卫生监督服务能力,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有效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医疗服务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一、加强卫生监督能力建设,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

(一)加强培训,提高卫生监督员的综合素质

加大对卫生监督员的教育培训力度,通过卫生监督业务知识培训、专题研讨会、案例分析、现场交流会、跟班学习等各种培训形式,多层次、多渠道、有重点组织开展卫生监督员的法律知识、业务技能、履职能力的在岗教育、培训,提高综合素质。

(二)加强执法监督,严格队伍管理

通过对卫生监督员执法行为、执法风纪等专项稽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健全并实施卫生监督回访制度,实现对卫生监督员的全程监督,杜绝执法不规范现象,进一步规范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执法行为,促进执法水平的提高。

(三)加强应急快速处置能力建设

加强应急技术装备的配置,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处置网络,深入开展应急处置专项培训和演练,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四)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提升卫生监督执法水平

高标准、严要求按时完成卫生监督业务大楼建设。添置必要的取证设备、快速检测仪器和电子信息设备,提升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行政效率。尽快筹建卫生监督分支机构,增加人员编制,健全四级卫生监督网络。

二、关注民生热点难点问题,切实履行好卫生监督职能职责

(一)做好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以创建食品安全城市为目标,积极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做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加大综合执法力度,针对大中型餐饮单位、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重点类别单位,把握好原材料采购、餐饮具消毒、从业人员体检、食品加工制作、凉菜制作、制作场所卫生等关口,确保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进一步加强农村聚餐卫生监管,重点做好农村聚餐申报备案、现场卫生指导工作,及农村厨师体检培训工作,预防和防止群体性食物中毒等事件的发生。做好法定节假日和各类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加强对小型餐饮单位的监管,20xx年要分街道有重点进行小型餐饮单位整治活动,逐步提高小型餐饮单位整体卫生水平。

(二)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

以农村生活饮用水安全为监管重点,重点单位重点监管,要加大对目前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单位监管频次,加大整改力度,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对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涉水产品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对水源水、出厂水、末梢水和丰水期、枯水期水质的监督监测力度,及时发现和消除饮用水卫生隐患;加快饮用水卫生监督技术支持能力建设,不断完善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管措施,指导供水单位改进制水工艺,确保饮用水卫生安全;继续做好城市饮用水监测网络试点工作。

(三)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

继续开展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工作,城区量化分级管理率达100%,乡镇达50%,加大对美容美发店、歌舞厅、旅店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无证经营活动及其他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卫生行为,及时公布量化分级评定结果,指导群众健康消费。深入开展公共场所小门店专项整治,逐步提高小门店整体卫生水平。加强对游泳场所的卫生执法检查,及时公布监督监测结果。

(四)加强医疗执业监督

1.继续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保持高压态势,营造打击非法行医的社会氛围,加大打击非法行医的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大案要案查处和典型案件曝光力度,加大实施非法行医司法移送力度,并将工作重心向农村和城乡结合部转移,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和群众参与,加强舆论社会监督,巩固专项行动成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确保人民群众就医安全。加大“两非”案件查处力度,建立健全打击“两非”部门联动长效工作机制。加大对医疗机构执业的监管力度,重点查处医疗机构使用非卫技人员、外包科室、超范围执业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加强医疗广告监督检查,打击非法医疗广告。加强对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审批、质量控制和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控制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和防护情况的监督检查;保护放射工作人员、受检者和公众的健康。进一步健全长效监管机构,完善信息互通制度、案件移送制度、受理督办制度、投诉举报快速反应机制、部门联动制度、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等,推进打击非法行医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2.进一步规范我市医疗执业行为,提高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规范执业的意识。按要求积极开展医疗执业卫生监督专项检查。

(五)加强学校卫生监督工作

加强对学校和托幼机构饮用水卫生、食品安全、生活设施卫生、传染病防控管理、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宣传指导,指导学校建立完善的卫生管理制度、改善卫生条件及卫生设施,保障广大学生身心健康;组织并开展好学校春秋季开学前后的卫生监督检查;切实做好高考驻点卫生监督工作,确保高考师生饮食、住宿安全。

(六)规范卫生行政许可,严把许可准入关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切实做好各类卫生行政许可工作。做到受理、审查程序合法,审查、许可标准化、规范化,确保卫生许可工作更加准确、规范。

(七)做好创卫迎检和城乡统筹环境同治测评工作

要紧扣创卫迎检和城乡统筹环境同治测评工作指标,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建立抓牢关键、抓全细节、务求实效、职责明确的工作体系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空白”的无缝管理责任体系,结合日常卫生监督工作,切实做好创卫迎检和城乡统筹环境同治测评工作,确保责任范围不丢分。

(八)完善餐饮服务示范一条街的创建工作

按照长沙市餐饮服务示范街的创建方案要求,进一步完善示范街的创建工作,打造出一条真正意义上的示范街,发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的引领、带动、辐射作用,倡导餐饮企业的规范管理、合法经营,促进我市餐饮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有效保障公众的食品安全。

三、进一步加大卫生监督宣传培训力度,扩大卫生监督的影响力

要认真开展信息及宣传报道工作,加强对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站等渠道,加大对卫生监督执法信息、消费预警、卫生监督专项报道的公布,进一步增加公众对卫生监督的认知度,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利用《xx市卫生监督信息》、xx市卫生监督网等平台展现卫生监督工作成效。

2024年卫生监督所工作计划篇6

为全面加强全县医疗机构监督管理,规范执业行为,净化医疗市场秩序,根据《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20xx年全县医疗机构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一、建立和完善医疗机构分户档案。

二、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

全面开展执业资格的监督检查,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到期未换、未年审的严厉查处,屡教不改的坚决予以取缔;严查医疗机构超范围执业及异地执业行为;对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但未执业又没有在县卫生局办理歇业登记的,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收回或注销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业人员资质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是否在执业医师(护师)的带领下从事一切医疗工作,各种医疗、护理记录单上是否有带领的执业医师(护师)的亲笔签名。

三、继续加强对各医疗机构各项医疗收费、药品价格执行,进药渠道、主要收费项目公示、国家基药执行情况、诊疗规范等的监督检查。

四、重点加强对个体诊所从业范围和个体医生资格的监督检查。

坚决打击非法行医、巫医、游医、坐堂行医行为,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查处。

五、继续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活动整治,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及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等违法行为。加强产前诊断、终止妊娠技术和助产技术等执业资格的监督检查。

六、继续开展临床用血的监督检查,坚决打击医疗机构自采自供血液的违法犯罪活动,规范医疗机构应急用血行为。

七、继续开展违法虚假医疗广告的监管,净化医疗广告市场。

八、加大医疗卫生监督宣传力度,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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