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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作文700字初二作文8篇

从哪个角度去立意,这会决定我们的作文能否得到升华,作文是我们平时接触到最多的文章之一,我们每次写都要认真对待,好文溜溜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读后感作文700字初二作文8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读后感作文700字初二作文8篇

读后感作文700字初二作文篇1

最开始向一个朋友推荐这本书,不是认为这本书真是必读不可,但也没有觉得它是垃圾。因为所谓的励志书我是看过的,这本不算。要说深度,这本书不见得有那么深入。有些观点是很浅显的,不过让很复杂的社会弄得我们头昏脑胀罢了。

我觉得自己有一点是比较好,就算是再烂的书,我总能有一颗期待从中发现一点闪光点的心。有时就算看一些网络小说,可能也能觉得这本书里有一两句话,可以让人回忆。

可是,在我向朋友推荐这书时,额,怎么说,当然是被鄙视的。在这些朋友看多了论语、周易、道德经、西方哲学史之类的书籍之后,毫不掩饰对这类“骗人的书”的轻视。

其实,这样的态度也很好,高标准地要求嘛。只是自己觉得有所感触。就像当初看到厚黑学看头,李宗吾说到,看厚黑学要藏起来看。这应该是一个道理。有的时候,人的思维是很单线条的。如果我看励志的书,就是一个天真而没有思想的人。我关注佛学、周易就是一个迷信的人。

很多时候只有当事人才能知道自己的感受。就像前几天在苏菲的世界中提到一个哲学家,他做了一些可被断定为是迷信的行为,若问他是否有信仰,他说的是,我不信,但我听说挺有效。

提到这点,我也很无奈。我觉得自己是一个不可知论者。我对任何事物都保持着一种怀疑的态度。所以我不否认鬼神、亦不肯定进化论,因为对一件事的存在或不存在,需要证明也需要证伪。但是很多人的所谓的科学的世界观不过是书本、舆论的灌输罢了。你在没有对奇门遁甲、六壬八卦有深入的了解、有系统地研究和确认前,是没有什么资格去否定它的。

觉得自己语气有点生硬了,不过这是自己对自己的要求罢了。我不可能要求每一个人,包括街边那些卖小吃的婆婆进行科学地思考和论证才有所选择和决策。不过我也不太愿意跟那些自以为是的人讨论,因为和他们交流不如与书本对话。这种交流都是各自在各自的跑道上,没有碰撞地行驶,最终也不可能会有问题和矛盾继而推动真理的发现。

我的思维方式一直似苏格拉底式的产婆术,不过一直以来都是自问自答罢了。很多时候与人交流不过是像各自坚持自己观点的辩论会,有胜有负,却没有什么结果。

做人难,以前看某书上提到要掩饰自己,现在觉得确实如此。也许我只是想了解麻衣神相后进而去否定它,但是周围的人也许会觉得我是封建迷信的卫士.......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大胆假设、小心求证。

很多东西的答案很简单,但不是我们所想的那种简单。

读后感作文700字初二作文篇2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苏联著名作家高尔基的一句名言。而在暑假,我有幸阅读了这位文学巨匠自传的三部曲:《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而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这本《在人间》了。他描写了一个坚强少年的奋斗历程,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要守住信念,不要放弃人生追求! 阿廖沙(高尔基的乳名)被外祖父赶了出来,在社会上谋生。为了糊口,他不惜进出各个领域工作:做鞋匠伙计;与祖母摘野果,捕捉鸟类;甚至给人家当了几年的保姆。在成长、谋生与糊口的路上,阿廖沙历经坎坷。虽然被人欺凌和打骂,唾弃与嘲讽,可他却不断与社会各层的人打交道,一直坚持了下来。而且他还大量的阅读

各种书籍。人生阅历和阅读开阔了阿廖沙的眼界,把他从下层社会拯救出来。虽然生活在污秽、杂乱无章的环境里,但阿廖沙的心灵十分的高尚。有了这坚强的信念与心境,他充满了信心。于是小说最后,年仅16岁的阿廖沙去了喀山留学。

小说的主人公阿廖沙尽管遭受主人的打骂也还是去做自己爱做的事——读书。这点让我很有感受,想一想我们生活中不也有这样的例子吗?

看了这本书阿廖沙的经历让我想起了我看过的一部动画电影:《哪吒之魔童降世中》的哪吒。当所有人都告诉他,他是魔丸,是会死的。但他不认定自己的命运,说出了“我是魔是仙,我自己说了算”的话。即使自己饱受折磨,也誓死保卫陈塘关。虽然他被人认为魔童,大家见了他都得退让三尺。但他依然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保护别人。阿廖沙和哪吒一样,都是不畏惧别人的流言蜚语,做自己想做的正义光明的事情。这种精神是我们该学习的,而不是在滥竽充数中虚度人生。

伟大的教育家、思想家孔子曾经因为学说博大而被困,却仍就不肯迁就他的学说。何况才小学生的我们?少年强则国强的!所以在面对困难时,让思想发声,追逐自己的初心。无畏吧,少年!

读后感作文700字初二作文篇3

人生珍贵的财富是什么?你可能会说是金钱,也可能说是名誉,但在我看了《草房子》后,就认为成长的过程才是人生珍贵的财富。

?草房子》以油麻地里的草房子为背景,讲述了一群童真的孩子成长和蜕变的经历,桑桑从剪破蚊帐之后的教训中成长,细马在挖药材中成长……但让我最敬佩的是杜小康的成长经历。

杜小康一家原本是油麻地的首富,可因为自己的鸭吃了村民的几万尾鱼苗,导致村民扣留下了群鸭。杜小康从锦衣玉食沦落到一贫如洗。面对这么大的打击,他放弃了吗?不,并没有,哪怕连他父亲都绝望至极。面对困难,他勇敢地站了起来,像男子汉一样,成为全家的顶梁柱。面对孤独,饥饿,寒冷,生病,大水,狂风……这让他得到了磨练,减少了几分天真,增加了几分成熟,比其他孩子提前懂得了许多。这些挫折看似很可怕,其实是一笔不可多得的人生财富啊!

杜小康的成长令我们敬佩,那我们的成长呢?我们有阳光照耀;也许我们有雨露滋润;也许我们有风霜打击;也许我们有雨雪摧残……在一次次成功,或失败,或痛苦的经历中,我们逐渐褪去了愚蠢,自私,虚荣……学会了宽容,关爱,珍惜……比如在幼儿园时,有一次水果是西瓜。我们每个人都想吃最大的那块。大家争的面红耳赤,都要打起来了,就在他们争的不可开交时,我偷偷地把最大的那块拿了过来,立刻开吃。其他小朋友发现了,有的哭,有的骂我,都恨极了我。当时我还很得意呢!结果上了小学后,我本来还想用这样的伎俩吃大的水果。可没想到大家互相谦让着,谁都不肯第一个拿。我脸红了,和他们比起来我是多么自私!从此以后,我不再自私,学会了宽容和关爱。虽然和杜小康的经历比起来不算什么,但这也是我珍贵的人生财富啊!

成长的经历是人生珍贵的财富,远远重于金钱,名誉。如果你想对成长有更深刻的理解,就去看看《草房子》吧!

读后感作文700字初二作文篇4

小说中的主人翁卡秋莎·马斯洛娃原本是一个贵族地主的养女,贵族地主的侄子是一个大学生和家财豪富的公爵,这个侄子在奔波战场的旅途中顺便到他姑姑们家住了四天,他在临行前夜诱奸了卡秋莎,第二天给她一百卢布的钞票就走了。

在过不就他发现自己怀上了地主的侄子的孩子后,不久她就被赶走,四处漂泊,后来她搬到乡下一个寡妇家里住,在过不就他就要分娩了,刚好那个寡妇是接生婆,兼做酒生意,她分娩顺利了。可是很不幸的是那个接生婆给村里有病的女人接生,把产褥热病传给卡秋莎,卡秋莎生的是小男孩可是他感染了产褥热必须把孩子送到育堂,在送到育堂时小男孩就死了。

后来卡秋莎恢复健康后身边已经没有钱了,非找工作不可了,她找了几份工作都做几天就走了,是因为那几份工作的男主人调戏她,结果就辞职了。直到她被姨母设寡款,灌醉约她到本城一家最好的妓院做妓女。马斯洛娃照这样生活了七年,这期间她换了两家妓院,进过一次医院,在她失身以后的第八年,她二十六岁那年,她出事,为此下了监狱,如今已被关押六个月了,也在法院受审。

在法院她遇到当初诱奸她的偌维奇·涅赫柳多夫公爵出现在法庭,十年后他以陪审员身份出现在法庭审理马斯洛娃的案件。涅赫柳多夫后来认出被告就是他十年前诱奸的后抛弃的马斯洛娃,他受到良心的自责。为了给他的灵魂赎罪,他四处奔波为她减刑,当所有的付出都无效时马斯洛娃已经被押送到西伯利亚,这时涅赫柳多夫也与她同行,在途中收到减刑通知,苦设改为流放,这时马斯洛娃还有点爱他,但为了他的前途他拒绝了他的求婚。

这两个主人翁的经历可以表现出他们在道德精神上的复活,小说揭露了那些贪色贪桩法官,触及了旧法律的本质。和贵族中的贪色无责的行为。

读后感作文700字初二作文篇5

“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此句或许便是该书书名的由来,寥寥数字,勾画出了一副若在眼前的画面。

爱情,或许是文学最为钟爱的主题,自《诗经》之“关雎”到民国的张爱玲,再至当下,几千年的文化发展史,这是一个不曾中断的话题,道尽了人们在爱情里的喜乐悲欢。

如同钱老先生所言,城外的人,总是想冲进去的,但疑问之处在于,为何城内的人在冲进去之后,又想着如何逃离呢?更有甚者,如“扬州八怪”的金农所言“伤人手,不可治”,此君对于围城,大有远离才安全之意。

但也有如金岳霖者,在“围城”里独自游走一生,或许在精神里,林徽因是始终伴他左右的。金老先生或许是围城之内与金农隔墙而望的两类人的典型代表。

一个人,或者说,两个人,在城外与城内是为何会出现如此的差异?当两人爱之切切、急欲携手进入城内之时,这段路途上何事影响了原本的计划?

当两人携手欲共度今生之时,此时,便出现了一个问题,原本独立的两个人,从此便被牵连在了一起,由一个人的生活变成了两个人一起的生活,从某种意义而言,两个人将要融合成另外的“一个人”。有爱情到婚姻的过程,对每一个人而言,都将是一种转化。

“遇见你,我变得很低很低,一直低到尘埃里去”,当张爱玲如此的姿态面对着胡兰成之时,便已可预示他们的结局。

爱情里的两个人,或许应当是独立而自由的,这种独立和自由,并不是说两个人得是相隔万里、平行而前,只留下相互眺望。而是应当保留着各自独立的本性,意识之中,总有一些区域是你自己的,而不能“低到了尘埃里”没有了自己。倘若更甚的,“但我的心是欢喜的,并且在那里开除了一朵花来”,那作为一个旁观者的我,很希望她是一直欢喜的。

读后感作文700字初二作文篇6

寒假中,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草房子》。这是作家曹文轩写的一部长篇小说。

这部小说写的是桑桑在油麻地小学从一年级一直到六年级之间发生的事。其中有桑桑、纸月、秃鹤、杜小康、细马……

桑桑是个调皮、聪明、善良、细心、勇敢而有正义感的孩子。他把蚊帐做成捕鱼的网;把碗柜做成了鸽子的家,结果挨了父母的打骂。桑桑帮纸月打走欺负她的坏同学。后来,当他得知自己患了绝症时,他并没哭,最后他的病被一名老中医治好了;而纸月是一个成绩好、漂亮、细心、乖巧的好孩子,但她很软弱,被三个欺负自己的孩子吓得连学都不敢上;秃鹤却是一个孤僻、心中充满仇恨的孩子,因为自己有一点缺陷而失去自信,变得十分自卑。但他凭借着自己的勇敢和坚强,在一次演出中为学校争了光,从此变得自信起来,人也活泼开朗了,合群了,对人的仇恨也随之消失了;杜小康是个爱学习、聪明、善解人意的孩子,他家里十分富有,但因为一次失误,他家里一落千丈。从此,杜小康就没有去上学了,但他很想读书,就偷偷跑到学校,偷了一个小女孩的所有课本。

当他看出桑桑很喜欢自己的脚踏车时,主动教桑桑骑脚踏车;细马凭借着执着的追求,终于实现了自己的梦想:在桑桑六年级的时候为妈妈造一幢大房子;秦大奶奶是一个孤单、固执、善良而单纯的老人。她曾经两次落水:第一次是为了救护一个小女孩;第二次是拼了老命去救护学校的一个大南瓜。这奇特的故事在表面的诙谐和滑稽中透出一种人生的苦涩,令人惊奇的是那一颗饱经沧桑的灵魂居然还是那么无暇的纯净。

从这些故事中,我一次次的领悟到什么时人生的“沧桑”,什么是“善”,什么是对一种理想的执着……爱,无处不在!

爱是一片冬日的阳光,使饥寒交迫的人感到人间的温暖;爱是沙漠里的一泓清泉,使濒临绝境的人重新看到生活的希望;爱是一首飘荡在夜空里的歌谣,使孤苦无依的人获得心灵的慰藉;爱是一场洒落在久旱的土地上的甘霖,使心灵枯萎的人感到情感的滋润。

读后感作文700字初二作文篇7

格列佛游记的作者斯威夫特出生于爱尔兰的首都都柏林,父亲是一位定居在爱尔兰的英国人。他是一个遗腹子,由叔父扶养成人。他的代表作《格列佛游记》发表于1726年,被当作是儿童文学作品,实际上却是抨击当时英国社会堕落与腐 败的讽刺小说。

在这本书中,写得是主人公,一位外科医生格列佛的冒险故事,其中一些令人心惊肉跳。在小人国里,他成了庞然大物,刀枪不入,一连吞几十头黄牛仍填不饱肚子;在巨人国里,他变成了巨人们的玩偶,被玩弄于手掌间,并与苍蝇和蜂子展开斗争;后来,他来到神秘的飞岛国,这里的人利用鸟的下部的天然磁铁和海底下的磁铁的力量,随心所欲地移动,这同时也是一个可随时传唤鬼魂对话、专门搞些莫名其妙的研究的离奇国家;还有令人深感汗颜的慧骃国,在这个人马颠倒的世界里,更有许多不可思议的故事。读着读着,我仿佛随着格列佛一起走进了那个奇幻的世界。那些玩偶般的小人,高大威猛的巨人,长得像鱼的飞岛国居民,以及慧骃和耶胡们,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我觉得最特别的要数飞岛国的居民。他们的眼睛都长在一侧,而且是一个爱好乐器的民族,在他们的衣服上也有各自喜欢的乐器。那里的侍从必须要时刻敲打大臣们的脑袋,否则他们总爱异想天开。……读了这本书后,我很佩服格列佛的智慧、勇气和冒险的精神,他是个与众不同的男子汉,他一见到大海就抑制不住内心冒险的冲动。作为一名医生,他专门搭乘去各地旅行的船只,以为船员看病为由,去环游世界,到处冒险。

读了这本书以后,我渐渐觉得这些书其实很有意思,而且不会看不进去,反而读过几遍之后,越发爱上了这些书。书是人们进步的阶梯,在书的世界遨游是每个人的梦想。打开手中的书,一头扎进去吧,总有一天会发现其中的乐趣。

读后感作文700字初二作文篇8

活着或死亡都是一个年轻生命难以驾驭的题目。同样是一个本薄薄的让我用一个下午就读完的书,这让我更真切地体会到这本书的含义。

?活着》从一个旁听者的角度道出了一个普通人平凡而曲折的一生。主人公福贵生活在那个纷乱特殊的年代,经历了战争,杀伐以及一系列动荡的的生活,经历了家庭的兴富到衰落,身边人陆续的死去。在他们一生中,不知失去的多少东西,失去金钱,失去亲人,最后只剩下瘦骨嶙峋又险些被人宰割的老牛与他为伴。尽管是这样,他还是友好的面对世界,一切伤痛的往事在他口中变得平淡无奇。也许当我们的`生命已将要走到尽头的时候,回望以前的一切,才会做到安下心去对待,才会做到清醒的重新认识所有的事。

读到家珍死去,这是我看到所有生离死别中最宁静的一段,也是最真切的一段,想起阿朱死后乔峰抱着她冰冷的尸体的痛苦失声,想起陈家洛听闻心上人香消玉陨后留下懦弱眼泪。我想人活一生,总要承受这样的打击,而多年以后,当身边的人一个个全都被岁月带走,那时的我们也许真的会选择一种平静,它是多年的感情磨合而成的,是沧桑的经历。

一个小村,一座小城。还有主人公福贵。这故事讲述了福贵的一生。他是地主的儿子,娶了城里一个有钱人的女儿,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每天都进城里的赌馆赌钱。赚的不多,输的到不少,终于有一天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的福贵因为为救母亲去城里抓药被迫拉去当兵。在战场上九死一生,但他幸运归家时,女儿却成了哑巴,母亲死了,家里一穷二白。福贵的儿子意外身亡;后来女儿好不容易嫁了却因产后失血过多而死;妻子中年病死;女婿二喜做工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吃豆子时死了。福贵老了,故事结束了。福贵经历了人生最大的痛苦,当他看着亲人离自己而去时,心底那时就像被刀割一样,割的很深,痛在全身。但他奇迹般的活过来,依然乐观豁达的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作伴过日。

?活着》这本书,余华写的很平静,没有刻意渲染,我看的也很平静,面对书中老人的一生经历,心里并没有波涛翻滚,这是那个社会中再平常不过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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