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读后感是提升我们思想层次的方法之一, ,阅读一本好书,可以把心中的感悟记录下来,写篇读后感,好文溜溜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集的读后感7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集的读后感篇1
辛亥革命到五四运动期间的中国,日本的入侵,大革命的失败,新军阀的成立,把当时者处于动荡之中的中国,拽入了黑暗的深渊,而在这种黑暗之中,有的人在黑暗中沉沦,而有的人则想在黑暗之中找出一丝的光明,但这种人往往是徒劳无功的。
小桥,流水,人家,故时的好友,充斥着鲁迅对故乡的美好记忆,可是,当鲁迅再次回到故乡的时候,发现一切都变了,社会变得无情了,人与人之间也多了太多的规矩、疑惑、胆怯,富与穷的不同。使得人与人之间产生了太多的阻碍,太多的差距。太多的差距,让人拒人千里。哎,人们的内心的变化人让鲁迅的那份对故乡的美好记忆破碎了。世界在变,人也在变。人们的内心中,少了份童真,多了份贪婪;少了份善良,多了份狡诈。
那朴实、勇敢的儿时好友——闰土,也消失了,那机智勇敢,见多识广的少年形象,被一个脸色灰黄,眼睛通红,上是一顶破毡帽,身上只一件极薄的棉衣的中年人所代替。一句恭恭敬敬的“老爷”被封建礼教牢牢束缚,麻木不仁。那当时的闰土早已经在社会的冷酷之中淡淡,消亡了。在他的家里,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一棵苗子,就这么被泯灭了。
20年前的杨二嫂年轻美丽,因此她的豆腐店异常红火,人称“豆腐西施”;20年后,她成了“凸颧骨,薄嘴唇”的“细脚伶仃的圆规”,变成了自私、尖刻、贪婪、势利,爱搬弄是非,爱唠叨的小市民形象。并想方设法从“我”的搬家中捞点东西,虚伪地吹捧、尖酸地嘲讽,还从中欺骗我说闰土偷碗碟。书中的鲁迅,从严冬中来,带来的是期待,带走的,则是悲凉。古往今来,人事沧桑,故乡在每一个游子的心底都是种最深的隐痛。而鲁迅先生心中这是一个“没有春天的故乡”故事的结尾,鲁迅离开了,对于这样的故乡,他难以再有美好的期待。
集的读后感篇2
在鲁迅的《故乡》中,鲁迅先生写道:“非常难。第六个孩子也会帮忙了,却总是吃不够。又不太平。什么地方都要钱,没有规…收成又坏。种出东西来,挑去卖,总要捐几回钱,折了本;不去卖,又只能烂。掉…母亲说,那豆腐西施的杨二嫂,自从我家收拾行李以来,本是每日必到的,前天伊在灰堆里,掏出十多个碗碟来,议论之后,便定说是闰土埋着的,他可以在运灰的时候,一齐搬回家里去;杨二嫂发见了这件事,自己很以为功,便拿了那狗气杀(这是我们这里养鸡的器具,木盘上面有着栅栏,内盛食料,鸡可以伸进颈子去啄,狗却不能,只能看着气死),飞也似的跑了,亏伊装着这么高底的小脚,竟跑得这样快。”
这看似平凡又啰嗦的文字,其实正恰恰表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愚昧,又恰恰体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悲哀。如果我们生活在以前的时代里,我们能否不免俗的对抗这个世界呢?
最后,鲁迅先生说:“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贫穷愚昧无知,这都是当时黑暗社会的封建思想所导致。鲁迅先生敢于剖露出现实世界,实在不容易。通过《故乡》,我深刻体会到旧社会的黑暗与封建,同时也为生活在这个幸福的新时代感到庆幸!
集的读后感篇3
我是一条小书虫。读了那么多的书后,其中有一本令我感触最深,那就是我的系列中的《法老的探险家》,我被书中的主人物米内迈斯那坚韧不拔的精神品质深深的打动了。
米内迈斯是个孤儿,被他的舅舅卡纳克庙神父收留,同时他也是法老图特摩斯的玩伴兼好朋友。法老和他的嫡母哈特谢普苏特女王一起统治埃及。女王打算派出一支探险队去神秘的国度彭特,图特摩斯决定让米内迈斯参加。于是,一次艰险而又奇妙的彭特冒险之旅开始了……
在这次旅行中,被毒蛇攻击、遭受海上暴风雨,都是家常便饭。尤其是古埃及鸽子谷的沙尘暴,我虽是早有所闻,但在读到沙尘暴来临时,我仿佛身临其境,情不自禁地抹了抹嘴巴、擦了擦眼睛,生怕风沙灌进嘴巴、眼睛里。他们还渡过了一望无垠的翠海,克服了种种海上的磕磕绊绊。最终,他们来到了神秘的国度——彭特,在那儿满载而归。并且,米内迈斯按照自己法老朋友的托咐,带回了两只可爱的小狗。
米内迈斯不但意志坚韧不拔,还是一个勇敢善良的孩子。与平时见到只蜘蛛就下的魂飞魄散的我成了鲜明的对比。尽管团队中很少有人鼓励他,但他却依然十分镇定,没有一次连累过集体,更可幸的是米内迈斯洗清了船长对他的误会。回到国度后,他把带来的两只小狗送给了国王,也就是他最好的玩伴——图特摩斯。从此,使他们的友谊更加深切。
读完了这本书后,我不但增长了不少关于古埃及的知识,还决定学习米内迈斯那守信用、坚强的高尚品质哩!
集的读后感篇4
最近,我读了一本世界名著《海蒂》,作者是瑞士著名女作家约翰娜斯必丽。该部小说描绘了“海蒂”这位小姑娘在阿尔卑斯山上居住的经历以及在富兰克托的一段经历。故事内容十分有趣而又感人。
主人公海蒂一个天真烂漫、心地善良、热爱生活、热爱大自然、坚持不懈的女孩。小说中,海蒂帮助克拉拉鼓起了生活的勇气,使她坚定了战胜疾病的信心而最终重新站立起来。这让我感受到爱的力量是那么神奇、伟大!现实生活中,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有那么一短时间,我经常去南京儿童福利院,那里有很多脑瘫的孩子,但是他们的父母亲及亲友不离不弃,精心帮助他们战胜与生俱来的残障,每当孩子跨出一小步,大人脸上就会露出一丝笑容,这个笑容是多么温馨。
读完《海蒂》,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小主人公海蒂那种对生活积极向上的乐观态度。她不管遇到什么样的挫折都不灰心,也从不失去对生活的信心。联想到我们现在生活在无忧无虑的环境中,过着许多穷孩子或残障孩子梦寐以求的生活,可我一旦作业稍稍多了点便叫苦连天,遇到一点困难就退缩不前,真是脸红。今后,我有些缺点还得真改,要象海蒂一样关心他人,帮助他人,做一个灿烂而且有坚定意志力的小学生。
看了《海蒂》这本书你一定会流连忘返的,因为文中的海蒂是那样的天真,可爱,在她一岁的时候,爸爸妈妈就走了,她被姨妈抚养。
后来,来到了爷爷家里,但是,没过多久,她的姨妈又把她送到了埃斯曼先生家,陪他的女儿克拉拉学习,玩耍。在这里她被苛刻的女管家罗丹梅尔批评了无数,但也结识了和蔼可亲的埃斯曼奶奶,奶奶教会了她学字,使老师不敢相信,因为几个星期前,海蒂连a、b、c、d都记不祝由于对家乡的思念,海蒂得了思乡病和梦游玻每天晚上总把大门打开,罗丹梅尔吓得给埃斯曼先生写了封信说可能会伤到他的孩子,第二天,克拉拉就见到了爸爸。在他和医生克拉森的观察之下,很快他们发现原来是海蒂。在克拉森大夫的劝说下,埃斯曼先生第二天就送海蒂回了故乡。走的时候,克拉拉送给海蒂许多东西,有彼得奶奶的十二个软面包,衣服,围巾等等。海蒂回到故乡后,她再也不梦游了。她又一次看到了爷爷,老奶奶和阿尔姆!
文章的结尾令我高兴不已,因为对海蒂的思念,克拉拉和奶奶来到了阿尔姆山,两个孩子一见面就拥抱了好久,好久。得知自己可以住在这里四个星期,克拉拉兴奋不已,海蒂就不用说了,因为克拉拉腿不好,就在她们俩想要一起去牧场的时候,轮椅不见了踪影,于是爷爷搂着克拉拉来到牧场,因为事先练习过,所以克拉拉在海蒂和彼得的搀扶下一点一点地走了起来,两个女孩兴高采烈。因为运动的原因,克拉拉的胃口越来越好,脸也越来越红润,等到奶奶来接她时都认不出了,最惊奇的还在后面,克拉拉扶着海蒂一步一步的走了起来,奶奶直感谢阿尔姆大叔,海蒂的爸爸也是。几个人有说有笑的,克拉拉的爸爸还答应爷爷永远照顾海蒂呢!
其实,我看完后,一直都在想:如果我们离开家几个月不回去,我们是不是也很想念呢。如果没有家,没有故乡我们还能去哪儿?正因为我们爱家,爱故乡,所以今天的盐城才变得这么好,也成了许许多多的人向往的地方。
集的读后感篇5
第一次看张艺谋导演的电影《活着》,是因为偶然跟在美国读书的同学聊天,他说自己世界电影赏析课程的结课论文题目是“张艺谋与《活着》”。这使得我瞬间对这部电影充满了兴趣,想想比较惭愧的是,我第一次欣赏这部经典电影竟然是在它上映整整二十年之后。
因为被电影的每一个细枝末节所吸引,又迫不及待的去看原著——《活着》。
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穷困之中的福贵因为母亲生病前去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后被解放军所俘虏,回到家乡他才知道母亲已经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带大了一双儿女,但女儿不幸变成了聋哑人,儿子机灵活泼……
然而,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生命里难得的温情将被一次次死亡撕扯得粉碎,只剩老了的福贵伴随着一头老牛在阳光下回忆。
人们在这个叫做“活着”的故事里一一死去。
作为一个冷酷的作者,余华不动声色地让我们跟随他的冰冷笔调,目睹少爷福贵的荒诞、破产和艰难;继而又假惺惺地给我们一点点美好的希望,让有庆得到长跑第一名,让凤霞嫁了人怀了孩子,似乎让某些时刻有了温情脉脉和简陋的欢乐。然而就在我以为噩梦与困境不再牵绕他们的时候,余华丝毫没有犹疑,他铁青着脸让自己的角色们迅速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近乎残忍。
只留下我猝不及防。
有庆是第一个突然死去的。
“有庆不会在这条路上跑来了。”他的母亲说。大多数人应该在这个时候心痛不已。贫苦艰难的生活,福贵简单而粗暴的教育方式,都不曾让有庆对生活丧失希望。他热爱他的两只小羊,为了割草和上学每天来回奔跑。所以当他在父亲眼前拿了长跑第一名的时候,我天真地以为悲剧该结束了,事情在慢慢好起来,于是有了一点淡淡的喜悦。
可是他却猝然死去。就像今天我们知道的许多社会底层的人们一样,有庆的死冤枉而荒谬。由于血型不幸与临盆的县长夫人相同,他竟是因为抽血过多而夭亡的。
“我看着那条弯曲着通向城里的小路,听不到我儿子赤脚跑来的声音,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撒满了盐。”
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诅咒。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福贵只剩下自己。和一头也叫做福贵的老牛。
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真正有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让年轻的我不禁有些战栗。薄薄的十二万字,笼罩着“欲哭无泪的压抑”。只是合上书本之时,内心似乎多了一些超越世俗欲望和纷争的平静。活着,纵使要担当诸多难以承纳的苦痛,但是依然要坚忍,顽强。这应当就是生命的力量吧。
余华这么说他写作的缘起——
“我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所以在那些悲伤的情节之间,福贵仍然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
正如你终于会明白,就像每朵乌云都镶着银边,无论当下我们经历的是措手不及的幸福喜悦,抑或是无可告人的艰辛苦难,只要继续活着,它们中的大多数细节和感受都将被我们和时间一一遗忘,只留下苍白的结果。那个结果对此刻的我们毫发无伤。
其实,只是像富贵一样活着,已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就像普希金说过的,“世界以痛吻我,要我回报以歌”。我想,最好的生命应该是“世界以痛吻我,我要回报以歌”。
集的读后感篇6
读过《边城》,便不由自主地想到沈从文先生的故乡——凤凰去看一看,让那里清凉的微风吹过脸庞,然后坐在翠翠曾划过的那条小舟上,看看那的端午龙舟赛,看看那儿的大白鸭与绿油油的菜地,还有古香古色的建筑,吊脚楼。翠翠是一个在自然中长大,清秀活泼美丽的女孩。她从小跟着摆渡的外祖父,祖孙俩过着不富足但幸福的生活。
随着翠翠的成长,慢慢认识了两兄弟:天保与傩送。天保是大哥,他忠厚老实,傩送是个阳光又有能力的年轻人,大家都亲切地叫他“岳云”。天保找了媒人去翠翠家,而傩送在前一天晚上对翠翠唱了很久的山歌,翠翠本打算在清晨告诉祖父。当知道哥哥也喜欢翠翠时,傩送决定跟村人出外经商以成全大哥。天保知道后去追弟弟,不料出了意外,死掉了。傩送因为内疚,还是走了。不久,外祖父也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去世了。只剩下翠翠一个人在渡头守望着。“那个人可能明天就回来,可能永远不回来。”这是最后的一句。
一个淒清的结局,但是却深深地感动了我。故事中那份厚重的感情,是那么朴实,是我们在现在这个浮躁不安的世界里找不到的。
因此,推荐沈从文老师的《边城》给大家,它的文字清新,明快,没有华丽的词藻,每个字却又像是经过精雕细琢,丝毫没有文字的堆砌,还可以提高我们的文学素养。曾用了一星期的时间,每个词、句都没漏下,中间没有停顿,很尽兴地读完,爱不释手,也激发了我读更多书的欲望。希望它也能带给你们更多感触,更多启发。
集的读后感篇7
夏洛蒂的这本《简·爱》出现时引起了轰动,不过,当时她用了一个假名字柯勒·贝尔。大家谁也不知道这个名不见经传的柯勒·贝尔是什么人,连是男是女也不是很难确定下来。最后,谜团终于解开了,这是位个头矮小且相貌不扬的乡下姑娘,他的真实名字为夏洛蒂·勃朗特。夏洛蒂·勃朗特1816年生于英国北部约克郡的豪渥斯的一个乡村牧师家庭。母亲早逝,八岁的夏洛蒂被送进一所专收神职人员孤女的慈善性机构——柯文桥女子寄宿学校。在那里,她的两个姐姐玛丽亚和伊丽莎白因染上肺病而先后死去。于是夏洛蒂和妹妹艾米利回到家乡,15岁时她进了伍勒小姐办的学校读书,几年后又在这个学校当教师。后来她曾作家庭教师,最终她投身于文学创作的道路。夏洛蒂·勃朗特有两个姐姐、两个妹妹和一个弟弟。两个妹妹,即艾米莉·勃朗特和安恩·勃朗特,也是著名作家,因而在英国文学史上常有“勃朗特三姐妹”之称。
我很喜欢《简·爱》,因为这本书成功的塑造了一个敢于反抗,敢于追逐自由和勇敢的妇女形象。这本书主要讲了简·爱那曲折的爱情故事。
这本书的思路,对我来说十分新奇,结果永远让人猜不到。尤其是中间那位疯女人的突然出现,令人惊讶不已。原本简·爱与罗切斯特就要结婚了,可梅森出面制止并告知了简·爱真相。简·爱知道了这个疯女人的存在,而她最不能接受的是疯女人为罗切斯特的妻子。于是她一无所有的出走了。不过,精彩还在后面。其实简·爱还是放心不下她心爱的罗切斯特,最后她放下了心中的包袱,去找罗切斯特。只可惜早已物是人非。疯女人将罗切斯特那美丽的大别墅烧着了,美丽的桑菲尔德被烧成了一片废墟。她自己从屋顶上跳下来摔死了。罗切斯特的眼睛完全瞎了,手也断了。简·爱只看到了一片废墟,她伤心极了。找到了罗切斯特后,她心疼不已。令人欣慰的是,有情人终成眷属了,他们不会再分开了。简·爱说:“我会做你永远的眼睛!”这句话不免让人阵阵心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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