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读后感的写作可以不断提升我们的阅读能力,撰写一篇读后感可以加强我们对名著人物的体会,下面是好文溜溜小编为您分享的只乐读后感推荐6篇,感谢您的参阅。
只乐读后感篇1
我看了一本书——《城南旧事》。是林海音所写的,讲述了她童年在城南时的故事。
在北京的一座四合院里,住着英子一家。在胡同里,英子的第一个朋友是常痴立在胡同口找女儿的“疯女人”秀贞。后来,英子帮助秀贞找到了小桂子。与秀贞相认后,带她去找爸爸。后来英子一家迁居,英子又结识了个朋友。为供弟弟上学而去偷东西。英子觉得他很善良,不知道他是不是好人。英子捡到个小铜佛,被警察发现,抓走了他,英子很难过。后来,兰姨娘来到林家,英子发现爸爸对她感情不对,很伤心,想了个办法,把兰姨娘介绍给德先叔,他们俩相爱后乘马车走了,爸爸很难过。英子九岁那年,奶妈的丈夫来到林家。英子得知宋妈的儿子掉进河里淹死了,而女儿被丈夫卖人了,十分伤心,不明白宋妈为什么不管自己的孩子而来伺候别人,后来,宋妈被丈夫用小毛驴接走了。后来,英子的爸爸因肺病去世。
本书写了老北京形形色色,其间英子经历了成长,就是这样,一个个人物走进故事:“疯女人”秀贞、好朋友妞儿、供弟弟上学而做小偷的哥哥、因病去世的爸爸……他们都是英子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人物,也是教会她道理的人。书中,英子用自己的眼光去看这个社会。对那些人和事,她有着特别的理解和看法。她有分不清的事,比如分不清海和天,她觉得太阳是从大海上升起来的,但它也是从天空中升起来的。她身上有种宝贵的.东西,就是有颗助人为乐的心。她为了让人一家团聚,竟把妈妈的手镯给他们做盘缠。这让我想起一句俗语:赠人玫瑰,手有余香。
祖国渐渐强大,地主现在也没有了,大家都生活在幸福的生活中。在《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这一篇中我悟出一些道理:遇到挫折时,不能向挫折低头,要勇敢地向前。像我们学生,如果一次考试考砸了,不要害怕,要努力读书。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只要好好读书,就能进步。
生命不在于长度,在于厚度!人生是美好的,会得到,也会失去。热爱学习,热爱生活,你会发现生活是美好的,就会发现人生的真谛!
只乐读后感篇2
俗话说“半部《论语》治天下”,为什么这样说呢?这半部《论语》就能治天下,靠的是什么呢?靠的就是《论语》中蕴藏的大智慧啊!
?论语》到底写的是什么呢?里面篇章很多,有关学习的学而篇,有关品行做人的道德篇等等,平时我们经常挂于嘴边的几句话:“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三人行,必有我师。”“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而改之。”均出自此书。这些语句随便找个同学都会说上一两句,我想这也许就是孔子的人格魅力吧。
?论语》里面的精彩语句数不胜数,但我最喜欢“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自内省也。”这句话。意思是:见到贤人圣者就想想自己有没有他的成就,见到没有贤者思想的,就要反省一下自己也是不是这个样子。我一直将这句孔子说的名言刻在心里,半点不敢忘记,因此养成了争强好胜,希望自己也能达到别人一样水平的性格。
?论语》不仅能发人深省,还能使人改变人生观点。让顽皮不爱学习的人变得发愤图强,努力学习;令自卑的人不再自卑,昂首挺胸重新做人;使奸险狡诈的人变得诚实憨厚……从这个角度出发,这难道还算不上是一本好书吗?
?论语》书中记录的有勤学之人、守信之人、也有死读书不求甚解的人,陈正之就是那个勤学之人的代表。他每天以勤补拙,勤学苦练从不间断,人家读一遍书,他就翻倍,甚至更多,并在学习中寻找乐趣,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他由“陈傻子”变成陈才子,成为汉代一位很有造诣的博学之士。再如北宋的米芾,他把“学而不厌”当成自己的座右铭,勤练书画,特别是在练“捺”方面,废寝忘食。他的妻子是看在眼里疼在心里啊,再也忍不住就给他送饭,在送饭的过程中不心小碰了一下米芾的右手,没想到就这个细节竟写出了世间少有的一个“捺”,这是一个巧合吗?正因为米芾那勤学苦练,终于成为当时享有盛誉的“宋四家”之一。而曾子则是守信人的代表,他不顾妻子反对,言出必行,说给儿子杀猪就杀,绝不向孩子撒谎,成为后人诚信的楷模。《论语》中有些语句的意思确实难以理解,但“读书死,读死书,死读书”这句话总该明白吧。《论语》中也有这种人,谁呢?就是伯乐的儿子。伯乐的儿子不动脑筋,不思上进,手拿着伯乐写的相马经去寻找千里马,结果错把一只癞蛤蟆当做千里马,这种只知读书,却不知思考的人,到头来只会一无所获,闹出笑话……
?论语》,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是因为有关孔子或他的弟子的一个个小故事里隐藏着一句句至理名言,语言清新自然,构造新颖活泼,翻开书本,其中的人物历历在目、跃然纸上。
现在你明白为什么“半部《论语》治天下”了吧!
只乐读后感篇3
花有重开时,人无再少年。这句话一点也不假,不论怎样,时间都是一去不复返的。一天过去了,就不能指望再重复这一天了,只能勇敢的去过下一天。
寒假里偶尔翻看六年级的语文书时重新看到了《匆匆》后,我更是有这样的感受。我的生活,从不会说话时就开始了。可我也从一开始就在浪费时间。我从早上起床、上学、吃饭、写作业,到晚上睡觉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过去了。从来没有感觉时间过得很紧,在压迫着自己,总是以为时间是很漫长的。可现在我才发现以前的观念是错的!即使全世界的人都在等我,即使不撕日历,即使钟表的指针不再走动了,时间也不会等我,时间不会停止,因为时间是世界上最宝贵而有最无情,最使人珍惜而有最轻易破灭的东西。
看书时,它从书中逃走了。我悲伤。在做作业时,它又从我的笔尖滑过,我叹息。时间总是那么的匆匆。它从没有停息过,也不回为谁停止。它只是继续着它的步履,永不停止。
我从一个站也站不稳的小孩,长到现在一个能说会道的大孩子,想想那时一年级报名时的情景,仿佛就在昨天一样。古往今来,人们一直认为时间很短促,时光流逝的迅速,我又何尝不是呢?时间的可贵永不再有,这是我的最大感受。
时间悄然无息的从我身旁滑过,我却不以然,但今后,我绝不会让时间再从我的手中遛走,我会紧紧的抓住它,让它没有任何机会逃脱!
只乐读后感篇4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它是中国的名著,同样也是世界的名著,这本书中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有《故乡》,《药》,《孔乙己》等等鲁迅先生的名作。
在《藤野先生》中鲁迅先生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在日本的首都东京留学时,看到和听到当时中国人民的麻木不仁从而使鲁迅先生强烈的爱国意识苏醒,医学也只是治标不治本。因此他弃医从文,从此投身文学的知识宝库中。
鲁迅先生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啦那时的中国人民,以及对于他们的怜惜和悲伤。
?孔乙己》中那个因为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社会上流阶级的生活的孔乙己,从孔乙己在澡堂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常常以偷为职业,在最后因为偷啦有钱人的书后被打折啦腿,最后还是默默地离开啦人世。
?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和剧中主人公从小玩在一起的那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啦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而《药》则更能够淋漓尽致地表现这一点。文中凶暴残酷的刽子手康大叔,因为小儿子小栓的痨病而拿出所有家档去买啦个人血馒头的华老栓,和那些在茶店里议论纷纷的茶客,但是文中最不幸的就是因为革命而被处死,最后用自己的血作啦人血馒头而牺牲的人,这一切的一切都说明啦当时社会的状况,康大叔的残酷,卑鄙,仗势欺人。华老栓的愚昧,迷信,麻木,茶客们的盲从和人与人之间的势利,夏瑜的英雄气概但是完全脱离群众的革命是无法成功的。
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啦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啦以后,能够清醒过来。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用带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啦鲁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只乐读后感篇5
苑子文的一句“不是没有挫折,而是一路都在认真选择。”触动了我的心,他的成功离不开他认真的态度。
从书中,我可以感觉到苑子豪是一个有些许自恋的大男孩,嘻嘻哈哈,打打闹闹,为自己勇敢的活着;他的文笔幽默风趣,读起来趣味十足;苑子文的文笔相对成熟一些,思维更加严谨,角度更富有逻辑性;我从文字里可以读出他稳重、坚韧的品质。
或许因为年龄相近,引发的共鸣很多。回想起自己的青春,和他们所写的故事在相似中又有种种不同。高中时代的自己,远没有苑子豪那般努力,没有像他那样破釜沉舟的勇气。那时的我,理综和数学不是很好,我总是不愿意自己控制时间去刷试卷,吃不了钻研难题的苦。
前几天听电台,意外发现了一个词——“逆商”,简单来说就是一个人面对挫折、摆脱困境和超越困难的能力。在苑子文和苑子豪的身上,我看到了不低的“逆商”。苑子豪在高考前的自主招生中失利,消沉了一段时间,重新拾起北大梦;苑子文在组织一场大型比赛时,遇到赞助突然撤资的意外事件,倔强、近乎偏执的他在所有人都以为没有办法的时候,拉到了两家全额赞助,他那不服输的性格真的值得我好好学习。他在文中写到:“我所有的努力和执着,都在那一句‘我没输’里得到了最好的印证。”
文章中故事里面的主角都有各自的特点,有人委曲求全,有人我行我素,有人为爱拼搏,有人因爱堕落。这里面大都是一些关于爱情、亲情、友情的故事,在情谊中夹杂着梦想。以前的我一直认为,每一个成功的人从很早开始就有自己想要实现的梦想,一直没有找到梦想的自己注定无法成功。看完书后,却发现并不是这样。有许许多多的作家,他们一开始从未想过要成为一个作家。苑子文在书中写到:“我们一直都有梦想,也一直在否定前一个梦想,在这个过程中,我们把梦想定义得更实际。”从实际出发,体验实现梦想的喜悦,或许这一个个目标称不上梦想,只能算是努力的方向,但我觉得拥有更实际的梦想更有意义,哪怕只是短期的一个目标。
转眼间,我已经是大四,年龄比苑子文、苑子豪写这本书的时候还要大。回望自己的大学时光,说不清具体留下了什么。我没有像亲朋好友期待的那样活的光鲜亮丽,依旧穿着自己喜欢的卫衣牛仔裤,过着自己觉得合适的生活。在我的青春里,数学公式会遗忘,英语单词会陌生,甚至是之前背的滚瓜烂熟的文言文也会变得磕磕绊绊;但在青春里遇见那些人、那些事却能印象深刻。果然,在记忆长河里留下的都是那些有血有肉的人。
苑子豪的一句“毕竟学会接纳自己,才能刀枪不入。”活了这么久,何必跟自己过不去呢?我的过去,都真实的存在着,属于我自己,也只有我最清楚它的一切。在不想被掀开时,可以拒绝,毕竟我是它的主人。纵使它有千疮百孔,我也要坦然接受。现在的我,能做的大概就是学着给失败和跌倒做减法吧!
青春里的我们,年轻又彷徨,平凡又坚强。
只乐读后感篇6
简爱生存在一个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也许正是因为这一切,唤醒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性格,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她坚定不移地去追求一种光明的,圣洁的,美好的生活。
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反而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为之震撼,并把她看作了一个可以和自己在精神上平等交谈的人,并且深深爱上了她。
而当他们结婚的那一天,简爱知道了罗切斯特已有妻子时,她觉得自己必须要离开,她虽然讲,“我要遵从上帝颁发世人认可的法律,我要坚守住我在清醒时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疯狂时所接受的原则”。但是从内心讲,更深一层的是简爱意识到自己受到了欺骗,她的自尊心受到了戏弄,因为她深爱着罗切斯特。但简爱做出了一个非常理性的决定。在这样一种爱情力量包围之下,在富裕的生活诱惑之下,她依然要坚持自己作为个人的尊严,这是简爱有精神魅力的地方。
虽然我觉得小说最后的结局过于完美,甚至这种圆满本身标志着肤浅,但是我依然尊重作者对这种美好生活的理想——就是尊严+爱,毕竟在当今社会,人们都疯狂地似乎为了金钱和地位而淹没爱情。很少有人会像简爱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简爱》所展现给我是一种返朴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感觉,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读者的心灵,同时引起读者的共鸣。
能被你的同伴们所爱,并感觉到自己的到来能给他们增添一份愉悦,再没什么快乐能与此相比了。
暴力不是消除仇恨的办法——同样,报复也绝对医治不了伤害。
人的天性就是这样的不完美!即使是最明亮的行星也有这类黑斑,而斯卡查德小姐这样的眼睛只能看到细微的缺陷,却对星球的万丈光芒视而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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