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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沈从文自传》的读后感6篇

读后感是现在人们都经常接触的一种文体,一篇优秀的读后感是需要结合实际的故事内容的,以下是好文溜溜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读《沈从文自传》的读后感6篇,供大家参考。

读《沈从文自传》的读后感6篇

读《沈从文自传》的读后感篇1

这个寒假,我看了一本名叫《魔法师的帽子》的一本书,里面有好多姆咪,里面有一只姆咪叫姆咪特罗尔,他有好多好多的朋友,有小吸吸,小嗅嗅,斯诺尔克小妞,斯诺尔克小子,赫木伦等好多朋友呢。就这样,姆咪特罗尔和其他一些朋友组成了很奇怪的一篇故事。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春天,所有小动物都苏醒了,姆咪特罗尔,小吸吸,小嗅嗅去爬山。到了山顶他们发现了一顶很奇怪的帽子,。放进去的东西都会变化。假如你放进一个鸡蛋壳,帽子里就会飞出五朵能坐人的云彩。我也想坐上去,可是我还没碰过呢!姆咪特罗尔,小吸吸,小嗅嗅,斯诺尔克小妞,斯诺克小子坐在彩云上面可开心了。可是过了一天彩云就没了。有一天,他们在玩捉迷藏时,姆咪特罗尔躲在了那顶帽子下面,出来时,就变成了一个大怪物。姆咪特罗尔的朋友们都不认识变异的姆咪特罗尔,自我介绍了一下,姆咪特罗尔还以为在玩一个游戏呢。后来他们才知道是哪顶帽子弄得鬼,在湖边把蚁狮拿来测验,没想到蚁狮变成了一个刺猬。他们看见了,害怕极了,把帽子扔到了小河里,但帽子却自己又回来了,那片湖变成了红色的果酱,姆咪特罗尔把帽子扔到了小吸吸的山洞里。

有一天姆咪特罗尔他们一家和他的朋友们一起去一个小岛上玩,把有着魔法的帽子给拿回来了,到了小岛上,碰到了又聋又哑还看不见的哈蒂法特纳人,赫木伦把他们的晴雨表给抢了过来。半夜里,哈蒂法特纳人在姆咪特罗尔他们的帐篷里拿走了晴雨表,他们身上都是电,把斯诺尔克小妞的头发都弄没了。新一天又开始了,姆咪特罗尔他们一家在小岛上准备捞废旧的东西,斯诺尔克小子还发现了一座金山呢!几天过后姆咪特罗尔他们回家了,姆咪妈妈把赫木伦收集的一个种子扔到了那个有魔法的帽子里,结果整个屋子都变成了森林,姆咪特罗尔和他的朋友都不认识自己的家了,后来他们从地道里爬到了家里,觉得这房子好不错有好多树的果实。

在晚上他们看见了某甲和某乙,他们总把话说得颠三倒四,他们手里提了一个手提箱,有一个叫格罗克的人想把手提箱里的东西拿回来,因为里面的东西是他的,但手提箱是某甲和某乙的,就这样,斯诺尔克小子还为他们打了一次官司呢。最后,把有魔法的那顶帽子和格罗克交换,某甲和某乙就在姆咪特罗尔家住了一晚上,第二天,小嗅嗅离家出走了,姆咪特罗尔感到伤心,某甲和某乙就把他们手提箱里的东西给姆咪特罗尔看,原来是宝石之王啊,传说魔法师就骑着他的黑豹来找这颗和豹子头一样大的宝石,那就是宝石之王,突然,姆咪妈妈急匆匆的跑出来;“不好了,我的皮包不见了。”所有姆咪都知道,姆咪妈妈没有这皮包活不下去,于是她便说;“谁能把我的皮包找到,晚上给他编一个庆祝晚会”。原来是某甲和某乙把姆咪妈妈的皮包当成卧室了。当给某甲和某乙办庆祝会时,某甲和某乙把宝石之王给大家看时,被魔法师看见了,于是便去拿宝石之王。某甲和某乙不给,魔法师就给某甲和某乙一块宝石之后,并把姆咪谷的每一个成员实现一个愿望。

?魔法师的帽子》读后感精选范文三

暑假的生活总是那么的悠闲自在。在这个暑假里,我看了许多非常有趣好玩的书,真是令我快乐极了!

其中有一本《魔法师的帽子》令我印象很深刻,它向我们展示了一个充满真诚、善良和美丽的奇妙世界!

春天的一个早晨,小木民矮子精、小嗅嗅和小吸吸冬眠过后上在山顶找到了魔法师的帽子。这顶帽子就像魔法师一样,会一种神奇的魔法:你把一样东西放进去,它就会变成另一样东西,你想都想不到它会变成什么东西!

木民们把这顶帽子当做纸篓,木民妈妈扔进一个蛋壳,蛋壳竟慢慢的变成了五朵小云彩。小伙伴们驾着云彩四处飞翔,八方飘游。他们还把海水放进去变成了木莓浆,三条鱼游了进去,一只蟑螂跳了进去,结果都变成了金丝雀。

一个雷雨的夜晚,哈蒂特纳人竟把斯尔克小妞的头发给烧掉了,早上在大家的共同安慰下,这才忘掉了伤心……

木民妈妈把一团有毒的粉红色植物扔进了魔法师的帽子里,那团粉红色的植物开始从帽子里慢慢的长出来,爬得满屋都是,结果,木民家变成了一座森林。小木民们在森林里玩得非常开心!

书里有一句话:让我们把尾巴缠在一起。这句话体现了木民们的友谊、团结互助和助人为乐的精神。团结一致和助人为乐也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20__年5月12日,当四川遭受突如其来的地震侵袭时,我们敬爱的温总理火速赶赴灾区看望受灾人民,全国上下纷纷捐钱捐物,为灾区人民送去了阵阵温暖。这就是我们团结一心、勇敢坚强的中国……

后来,木民家又迎来了某甲和某乙。他们拥有一颗巨大的红宝石。月亮上的魔法师看见了这颗他寻找了几百年的宝石,于是他帮木民谷的每一个人实现了各自的愿望,同时某甲和某乙也送给他另一块和箱子里一模一样的红宝石。大家非常开心地度过了一个难忘而快活的夜晚!

书中,各种小动物的可爱形象刻画得惟妙惟肖、活灵活现,我好象身临其境一般!木民爸爸沉静睿智,木民妈妈勤劳宽容,小木民矮子精机灵善良,某甲某乙助人为乐……

这一群可爱的小木民们让我的暑假增添了许多快乐!我想,我也应该具有木民们勇敢、自信的性格,在遇到困难时不退缩,永远要用一颗积极、充满自信的心去勇敢地面对!

读《沈从文自传》的读后感篇2

以前也接触过一些沈从文的作品,如《边城》《萧萧》。对沈从文也有一些了解。但读作品了解的还是有些片面。现读了《沈从文自传》后感触颇多。之所以与如此多的感触一般是基于我本身是湘西人。对他所写的人事都比较熟悉,容易引起共鸣。另一半是基于我对沈从文这个大山里走出去的作家的喜爱。

大山里的孩子不能像城里的孩子那样接受好的教育,但由于家庭的原因,沈从文从小就被送到学校学习,并寄予厚望。但他跟普通孩子一样,会逃课,会贪玩,会打架,甚至会比普通的孩子更顽劣,会贪玩。天天逃课,只要不上课就好。就在这样的成长环境下竟会成长出如此伟大的一个作家。真是令人匪夷所思。

湘西当时很闭塞,人们思想愚昧,但很淳朴。他捉来了蟋蟀,店老板也会同他斗几回合。每次去赶集遇上大方的亲戚几人也能饱餐一顿牛肉。在这个老少边穷的地方,人们就过着如此粗放的生活。虽很苦。但他们却自得其乐,丝毫没有觉得很苦。反而觉得生活有滋有味。也许正是这样的生活环境才铸造了沈从文乐观的性格。以至于他在以后那些艰苦的生活中都没有叫过苦。

但他小时候看见杀人也不觉得害怕,反而会兴奋。会了也看这些事。不知道当时的人为什么会如此漠视生命。杀人死人似乎都是很平常的事。作为一个湘西人也没弄明白当时那里的人为什么不珍惜生命,在他们心中被杀似乎也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沈从文在军队的日子也挺长的,跟过不同的部队,带着家人的厚望。总希望在部队有所作为,但每次都未能如愿。但幸好的是他没有因此放弃生活。抱怨生活。虽有时颓废过。但最终还是勇敢的面对,这是我最佩服他的地方。

那么久的军队的生活,让沈从文的生活变得很丰富。但对他后来的文学写作似乎没有什么影响。单看他的作品绝对想不到他有过军旅生活。在军队里他大部分是做一个文员。他很处理人际关系。所以他很受欢迎。沈从文在工作之余也常扮演一个大厨的身份。做的炖狗肉很受欢迎。沈从文对文学的热爱其实是与身俱来的,当他看到《辞源》的时候就产生了巨大的兴趣。就像一个饥饿者热爱美味的事物一样。一个人的文学创作会跟后天的培养有关。但我认为天分还是占主导作用的。

“生活虽然那么糟,性情却依旧那么强,有一次因一个小小问题与那表弟吵了几句,半夜里不高兴再在他床上睡觉了,一时无处可去,就在一个养马的空屋里,爬到有甘草同干马粪香味的空马槽里睡了一夜。到了第二天去拿个包袱告辞时,两人却又讲和了。沈从文在糟糕的生活下,没有抱怨,生活的那么自然,很真实。或许我们应该向他学习,在困境下乐观面对,相信船到桥头自然直。

别人的人生我没有资格去评价,只能从别人的人生中去学习,学习他的乐观,他的经验,他的坦然。这就是我的一点感受。

读《沈从文自传》的读后感篇3

最近读了一本关于沈从文的书,是他的自传。初认识沈从文是从他的《边城》开始的,那时就在思考他的文章写得那么美,原因是什么呢?读了《沈从文自传》后,我知道了原因。

?沈从文自传》是他的散文体自传,记叙了他二十年前的经历,即他离开湘西到北京之前的经历。用他自己的话说,那就是:拿起我这支笔来,想写点我在地面上二十年所过的听的日子,所见的人物,所听的声音,所嗅的气味,也就是说我真真实实所受的人生教育。读完整篇我就两个感受,一是沈老的少年生活真是多姿多彩;二是以前的社会太封建、人们也太愚昧了。

他的勇气是我最佩服,原文提到:虽然在半夜时有人从街巷里过身,钉鞋声音实在好听,大白天对于钉鞋,我依然毫无兴趣。在漆黑的夜晚,发出叮叮的声音,要是别人早就被吓死了,而他竟然觉得那声音好听,可见他真的有勇气。还有别人都避之不及的尸体,他竟敢用木棍去敲,去戳。想到自己,真是自愧不如啊,我到现在连上台讲话的勇气都没有。

他少年的生活是我最羡慕的。在书中,他说:在学校学不到的东西,却在玩乐中学到了不少。是的,在玩乐中,因爬树,他认识了三十中树木名称;因爬树摔伤自己去找药,又认识了十来种草药;不仅如此,还学会了钓鱼、采蕨菜、菜笋子、捕猎等等。看到他小时丰富多彩的生活,也勾起了我小时候的回忆:那时我也很好动经常约几个伙伴瞒着父母到山上玩耍,搞得一身脏,回家就被妈妈大骂一顿;有时也去小溪里捕鱼,捉泥鳅。特别是在李子成熟之际,我也会爬到树上去摘李子吃,有时从树上摔下来,浑身是伤,还不敢让家里人知道。那时的自己是多么的无忧无虑,天真、胆大,现在,真的是只能想想而已。我想沈老先生在写他小时候的生活时也有这种感受吧。

虽然从他的少年生活中感受到了不少的乐趣,但他所写到的其他事也是我深感震撼。

在辛亥革命时期,对于杀人的那种方式,我真的很难接受。把犯人牵到天王庙大殿前院坪里,在神前掷竹篓,一仰一覆的顺笅,开释,双仰的阳笅,开释。双覆的阴笅,杀头。生死取决于一掷。用这种方式来决定人的生死,真是太愚蠢了。封建思想真是害人不浅。

也就是这样的生活经历给了沈老先生丰富的写作材料。他自己也是这样认为的只是当十五年后,我能够用我各方面的经验写点故事时,这些粗活野话,却给了我许多帮助,增加了故事中人物的色彩和生命。所以说,艺术总是源于生活的。从这本书中还让我们认识到了湘西人的勇敢、彪悍以及原始的湘西生活。

读《沈从文自传》的读后感篇4

沈从文先生的自传通过叙述描写他个人的生活经历使我对湘西那个远离喧嚣远离繁杂的地方有了更深的认识,同时也对沈从文先生生活的时代有了更厚的感悟。

湘西是个民风淳朴介于自然与空灵间的美丽的地方。看沈从文先生的自传我的感触挺深的,觉得看他的文章就像是在一口古朴的井里取水一样,清清淡淡甜甜,没有可以雕饰的华丽的辞藻,平平淡朴实的语言用心的勾勒着湘西边城这个美丽的地方。他的文字就像温润的甘泉,自然流淌没有波澜,但是每一股清流都缓缓流淌入人心肺。那美丽的地方那淳朴的人们一直都向一幅不可触及的画在我的脑中出现。

边城的宁静让我沉浸,那悠长悠长的古韵让我不觉去领略和感受。沈从文先生的童年快乐无忧,他在湘西这个地方度过了自己美好的童年。“除此以外路上无处不是莓类同野生的樱桃,大道旁边无处不是甜滋滋的枇杷,无处不可得到充饥果腹的山果野莓。口渴时无处不是可以低头下去喝的泉水。至于茶油树上长的茶青,则一年四季都可以随意采吃,不犯任何忌讳。即或者任何东西都没得吃,我们还是依然十分高兴。”说真的,我很羡慕沈先生,因为他们过的很快乐,就算在别人看来是没有出息的行为。沈从文先生喜欢下雨天,因为可以不要穿鞋子,走路时专门走水坑,看到河里有人在捞东西,他也要停下来看好一会,逃课去野外捉蟋蟀,在巷子里跟人打架,总之,只要不学习,干什么都行。我从来没想过,沈先生的童年会是如此,总觉得他应该跟其他人一样从小就是一个佼佼者,而不是一个令人头痛的孩子。

边城的宁静中却暗涌着最黑暗却又无可奈何的因素,落后的思想对生命的无视、无一不刺激着我们的内心。人总是矛盾的。沈从文的矛盾更是有几分必然。在某种意义上,他对昔日湘西的整个向往之情,都是被他与北平文化生活的接触所激引起来的。当他决意用现代小说的形式来抒发这种感情的时候,他就已经注定要陷入那行为和情感之间的矛盾了。除非他真正实践他在一篇小说集序言中宣布的计划,重新回到那个湘西土著军队的司书的.位置上去,他就不要想摆脱这个矛盾。有人说沈先生不管他在笔下如何挑剔都市,赞美湘西,甚至引申出一种对整个现代文明的怀疑和否定判断,他实际上却是湘西社会的逆子,他千里迢迢从湘西来到北平,此后虽也辗转迁流,却一直安心于城市的生活。作为作家的沈从文,他始终是一个嘈杂都市里的居民,而并非沅水岸边的隐士。

不管他人如何评价,看了沈从文先生的自传我只想认为沈先生的童年经历是我们心向往之的,他后来的人生之路也是他自己努力得到的。永远都应得到尊重。

读《沈从文自传》的读后感篇5

人世间有许多爱,有朋友间的友爱,有亲人间的暖爱,有师生间的关爱——但最伟大的的母爱,母爱是伟大的,是无私的。人内固然有这许多的爱,动物中也依然存在这些变化多样的爱,同样在动物的世界里母爱一点也不亚于人类,甚至比人类还要伟大、无私。它们为了自己的孩子愿意付出任何代价,甚至付出生命。

当我读完《黑天鹅紫水晶》这本书令我非常感动,当针鼠晏、澳洲蜥偷吃天鹅蛋时,squo;紫水晶squo;不顾危险用自己的胸脯、嘴壳、婚羽来抵挡敌人的攻击,无论针鼠晏身上的刺多么尖,squo;紫水晶squo;忍着疼痛不肯退缩;无论澳洲蜥怎样撕咬象征美丽的婚羽,她也毫不在乎。因为她知道保护孩子是最重要的。多么伟大的母爱啊!在生活中也有这样例子:汶川大地震中,一位母亲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用身体护着自己的孩子,后来这个孩子在妈妈的保护下安然无恙,而那位妈妈却失去了生命。这就是母爱,伟大而神圣的母爱!

当然我读这本书的时候,自然也想到了我的妈妈。当我生病时,是妈妈无微不至的精心呵护;当我难过时,是妈妈耐心抚慰我,逗我开心忘却烦恼;当我害怕时,是妈妈在我身边让我不再恐惧,使我暗淡的心灵突然开朗;当我遇到困难时,是妈妈紧紧地握着我的双手勇于面对,排除疑惑解决问题……总之,妈妈是我生活中的保护神,是我思想的指引着,是我的良师益友……

读完了《黑天鹅紫水晶》这本书后,我对动物中的母爱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了解。

读《沈从文自传》的读后感篇6

布恩地亚家族一家七代人奇幻而凄惨的故事发生在这个八月多雨的小镇上。马孔多从兴建、发展、鼎盛,直至消亡,家族从多么透明的最初抑或多么神秘的洪荒,经历无数惨烈的战乱杀戮,遭受舛驳的摧残与变迁,如蚍蜉撼树顽抗命运的猖狂,步履维艰地推动历史的车轮向前进。时光对他们来说仿佛不存在,时间像不停地原地打转,然而时间无所不在,就像无所不在的孤独,孤独无法对抗时间。布恩地亚家族终究走向灭亡,马孔多从地球上永远的消失了。

布恩地亚家族从祖辈开始无一不将自己封闭在孤独的堡垒中,抱着与世隔绝的孤独至死不渝。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所有人与人的情感中,有怜惘,有同情,有愧疚,有妒恨,却偏偏没有爱,所有感情被埋在了深不见底的最深处,没有表述,没有出路。他们带着整个家族特有的,唯一不会被认错的孤独神情,被这场可怕的瘟疫侵蚀,噬啃,弥漫全身,纠缠至死。于是,他们选择用自己的方式排遣(实际上是保持)自己的孤独:奥雷里亚诺上校周而复始的制作他的小金鱼,做了化掉,化了再做;阿玛兰塔为自己织裹尸布,日织夜拆;雷蓓卡封锁门窗,把自己关在房子中直至死亡;俏姑娘雷梅苔丝每天在浴室里整小时整小时地消磨时间······我从他们致命却视之如命的孤独中,体会到一种因为不能掌控自身命运而产生的冷漠、绝望和疏离感。如西亚·马尔克斯说:孤独的反义词是团结。于是不是追怀过去就是沉浸在自我的世界中无法自拔的他们,周而复始地做着机械劳作,痴迷于毫无意义的事情中的他们终究注定被愚昧与落后侵蚀,在麻木冰冷的注视下带着孤独走入坟墓。不懂得爱的人是多么可悲。

又如同胡亚罗斯诗中所述:时间,是永恒所拥有的一种看守我们的方式,永恒的想像无边无际。因此,并不会令人惊讶的是,为了加倍看管好我们,永恒有时会呈现出它自己的形态。孤独,便是永恒最好的形态。孤独,确是一种境界。如此说来,布恩地亚家族无疑是伟大的、脱俗超群的。奥雷里亚诺便是我最崇敬与喜爱的人物。他是一位起义领导者,发动过三十二次武装起义,三十二次都失败了;他躲过了十四次暗杀、七十三次埋伏和一次行刑队的枪决;他跟十七个女人生了十七个儿子,但一夜之间十六个被暗杀。在那些年里,他九死一生,颠沛流离,驰骋沙场,一门心思为胜利抛头颅洒热血。然而热血与激情骤然冷却的那一瞬间,他惊恐地发现,让他为之赴汤蹈火、不顾一切的,根本不是什么革命胜利、政治情怀,他是为了高傲在打仗——为了在谁眼里都不值一提的虚荣而战,甚至差点为之牺牲。他如此的憎恨军人跟他们打了那么多年仗,到头来还是成为了同他们一样的人。人生没有比这更卑贱的理想了,一切都没有意义,人生是没有意义的代名词。奥雷里亚诺上校在得到了万千人民的拥护、臣服与崇爱时,不顾一切地想要放弃与了解这一切,回到与家族其他成员一样的、与世隔绝的孤独堡垒中。其实他实际上是在与诅咒般的家族命运作战,为了摆脱宿命的摆弄,拿起枪杆成为了独行侠。然而这些年来刀光血影的残酷使他渐渐疯狂迷失,却偏偏是孤独拯救了他。最终,奥雷里亚诺心甘情愿的被孤独征服,放下了一切荣誉、成就与声望,将自己关在屋里,日复一日地制作小金鱼,直至死去。他极具奇幻色彩的一生,从勇敢决绝地站出来发起战争,到超脱释然放下一切,好像从始至终的一切都毫无意义,一无所获。这就是奥雷里亚诺的伟大之处,除了孤独一无所有的他,从来都没有向命运低头,不曾认输,永不屈服。

关于奥雷里亚诺的爱情,是悲伤而凄美的。他爱的是一个天使般的女子——雷梅苔丝,并且一生只爱了她一个人,只可惜他不懂爱。当雷梅苔丝去世的几十年后,奥雷里亚诺冷漠地将雷梅苔丝生前的物品烧掉时,当他的母亲说他铁石心肠,看透他是一个没有爱的能力的人时,我特别想哭。他曾经是那么幸福,曾有一个女子为他成长,为他改变,爱他敬他,并从未质疑过他的爱,曾有一个人,爱他如生命。在他面对行刑队枪决时,当他胸口被子弹打中时,当他与世隔绝制作小金鱼时,有没有想起过曾在他制作小金鱼时会为他送一杯不放糖的咖啡的女子。

我至今铭记的是与奥雷里亚诺并肩作战的马尔克斯在被心爱的女人拒绝时给奥雷里亚诺发的一份电报:奥雷里亚诺,马孔多在下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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