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写读后感,我们能够更好地理解文学作品中的内涵和作者的用意,读后感是一面镜子,它反映出我们在阅读中的思考和成长,好文溜溜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史的读后感优质6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史的读后感篇1
读了朱自清的《匆匆》,我深切地体会到了时间的宝贵。每一个人都拥有时间,拥有属于自己的时间。时间没有影子,亦没有声音。有些时候,人们无法合理支配时间,只能让时间从身旁闪掠而过。
我记得有一句话:“时间最不偏私,给任何人一天都是二十四小时,时间也最偏私,给任何人一天都不是二十四小时。”你是不是觉得这句话有点自相矛盾呢?不,一点都不。我们都知道,一天之中只有二十四个小时,这即是时间的公平之处。那为什么时间又是偏私的呢?因为,只要一个人不用自己的时间做一些有意义的正事,那么时间当然不愿意给他多一点的时间,他的二十四小时在实际意义上仅仅相当于二十三~二十四小时罢了。而时间只要看到一个人他每一分每一秒都在做自己力所能及的正事的话,那么他的二十四小时完全可以当做二十五小时~二十六小时来用的。时间既公平,又偏私;既无情,又有情……
“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在你少年时间不闯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来,到了风烛残年的老年时就只能哀叹。时间不能用来挥霍,只能用来珍惜;生命不能用来蹉跎,只能用来做事。“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我只能告诉大家这句话。
时光匆匆,一去不返;一日时光,稍纵即逝;光阴似箭,日月如梭;珍惜时光,莫等终老……作文
史的读后感篇2
有人说,爱上一座城,是因为爱上的那个人,喜欢一首歌曲,是因为有自己的故事,正如我钟爱这本书,是因为那个忠诚到让我心疼的小男孩——哈桑。
一直觉得这本书,除去历史、种族、社会或者宗教之外,是一本关于友谊的书。
就像书中的阿米尔说“有时候想起来,我的整个童年,似乎就是和哈桑一起度过的某个懒洋洋的悠长夏日。”他们一起蹒跚学步,一起在院子里玩游戏,一起追逐过路的游牧部队,一起看西部电影,一起在喀布尔新城那个弥漫难闻气味的市场闲逛,一起在那个山丘后面已被废弃的墓园的石榴树上刻下“阿米尔和哈桑,喀布尔的苏丹。”······很多时候,记忆之所以美好,并非经历多么难忘,而是和自己珍惜的人在一起享用过某段快乐。
然而,阿米尔是主人,他是仆人;阿米尔是普什图人,他是哈扎拉人;阿米尔是逊尼派,他是什叶派。这些没有什么能改变得了,就算他们其实是没办法公开承认的一对同父异母的兄弟,他们的命运却从一出生就被社会贴上了与他们的友谊不符的各种标签。即使阿米尔知道“哈桑从未拒绝我任何事情。”他从来不告发他,不提镜子、用胡桃射狗其实都是都是阿米尔的主意,每天帮他弄好早餐,收拾床铺,擦亮鞋子,熨好衣服,放好课本和铅笔。每当邻居家的孩子欺负他,哈桑总会挺身而出,将他们挡回去······但他们的友谊却如同风筝一样脆弱,当哈桑说“我宁愿吃泥巴也不会骗你。”阿米尔说“真的吗,你会那样做?”“做什么?”“如果我让你吃泥巴,你会吃吗?”“如果你要求,我会的。不过我怀疑你是否会让我这么做。你会吗,阿米尔少爷?”哈桑的反问使阿米尔觉得尴尬,就算有那么多的事实证明,阿米尔却还是在内心深处怀疑着哈桑对他的忠诚。就像在我们的生活中,有些人把一段感情当做生命一样的去珍惜和维护,却让拥有的人认为自己拥有的一切都是那么的理所当然和轻而易举,在我看来,友谊的本身不应该受这种不平等关系的桎梏,而更应该是双方没有许下任何承诺却甘愿为对方守护一生的无言约定。
在我们年少的时候,总喜欢把我们有关友谊的未来许下永远的诺言,我们或许会说,多少多少年后,依然在一起,依然像今天这样酣畅淋漓的欢笑,依然不被世俗熏陶,而随着时间的无声流逝,我们毕业,分离在地球的各个角落······又有多少友谊能承受住时间和空间的.考验,待续当年的未完。在书中,当阿米尔看到哈桑被大一些的孩子欺负甚至猥亵的时候,他选择沉默和逃避;与此同时,哈桑却为了阿米尔的风筝坚定不动摇的和对手较量,对手残忍的揭示阿米尔和哈桑之间的主仆关系,哈桑大声反驳说两个人是朋友。躲在角落里不敢出现的阿米尔听到这句话不但没有一点激励也没有丝毫感动,他心底里的怯懦终于将他的灵魂吞噬,悲剧也随之发生。而不仅如此,阿米尔继续一错再错的设计了他父亲最厌恶的方式,用“盗窃”的罪名将哈桑驱逐出门,但哈桑还是在我意料之中的承认了并非他所为的假象,一如既往的忠诚,忠诚到让人心疼。
或许在成长的年岁里,那些过往终究会被埋葬,或者说会用另一种方式结束,正如二十六年后的阿米尔,当辛拉汗从巴基斯坦打电话给已移民到美国的他,告诉他“那儿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他最终还是决定回到那里拯救哈桑的儿子索拉博,完成他对自己的救赎。就算还有机会安抚自己内心的罪恶,而有些失去的东西是再也回不来了的,比如哈桑,比如失去本可以和哈桑一起度过的日子,比如那份本该纯净如水的友谊······
“为你,千千万万遍。”在哈桑的心中,阿米尔是如同太阳般的信仰,或许有人觉得他不值,而或许在他的心里,和阿米尔在一起的快乐和幸福满足感已经足够他可以忽略掉所有的痛苦,那种力量的强大足以支撑着他的整个生命为一个人守护。
仿佛中,我听到一首带着灵魂的旋律,时而欢快,时而忧伤,让整个生命都为之动容。
史的读后感篇3
有人说:“每个人都是上帝咬了一口的苹果,如果他咬得大,你的缺陷就比较多,如果他咬得小,你的缺陷就很少。”今天我就读了一个关于缺陷和满足的故事——《失落的一角》。
故事的主人公是个缺了一角的圆,它的一个角遗失了,很不开心,于是唱着歌去寻找那失落的一角。在寻找的过程中,有时它累了就和小虫子说话;就闻一闻花香。遇到过许多不合适的角。有一天,他终于找到了那失落的一角!可是,因为有了那失落的一角,就滚得越来越快,停不下来了,所以就没有机会和小虫子说话,闻一闻花香……因此他决定,丢下失落的一角,从容地离开……
这就是《失落的一角》讲述的主要内容。这是一本绘图书,这本书是我读的最快的一本书,也是值得我用一生的时间去咀嚼的一本书。
读了这本书,我的收获是:每个人都想去追求完美,可是每个人不可能是十全十美的,就像故事中的圆,它一开始虽然失落了一角,但是那时侯的它是快乐的,后来它找到了失落的一角,它的身体没有缺陷了,可是他又失去了很多,它不能唱歌了,不能和小虫子谈心了……总之,他失去了属于自己的那一份快乐。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虽然追求完美的过程是美好的、快乐的,但是结果有时候并没有自己想得那么美好。人还要懂得知足,每一个人不可能完美无缺,因为一个人有了一样东西,就必定会失去另一样,所以人一定要懂得知足。这一个道理一定会让我受益一生的!
史的读后感篇4
雷雨是我完整读过的第一本也是目前唯一的一本戏剧,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五六遍的细细品读,心中感慨万千,若不一一记下,心中的电闪雷鸣怕是难以平息,三十年风风雨雨梅花依旧留清香,一朝夕恩恩怨怨浮萍总是枕寒流,蓝森森的闪电,照亮的不仅仅是几段鲜为人知的往事……
很难说周萍给我一种什么感觉,一切的恩怨情仇,似乎都在周萍的体内相遇,碰撞。假如说这三十年的恩怨是一条四面辐射的十字路口,那么周萍就是十字路的中心点,周朴园与梅侍萍的儿子,自己继母的情人,同母妹妹的恋人,亲弟弟鲁大海眼中的仇敌与败类……他一个人,把所有角色都穿连在一起了,每一次的恍悟,都是一把尖利的锥,将那刚刚开始愈合的伤口再次刺穿,鲜血汩汩的流出,溶解着他的青春,不,这些都还不够,鲁妈的出现偏偏在他的伤口上撒了一把盐,盐化在温热的血中,而血则在永恒的流动,一次乱lun已让周萍痛苦不堪,他为了逃避蘩漪,那个因为内心饥渴而无比疯狂的爱着自己的女人,他的后母,周萍选择了四凤,不谙世事,纯洁无暇,既没有教育的陶冶,也没有蘩漪般过度忧郁的布满了幻想的女孩子,四凤只是周萍为了忏悔而寻找的替代品,他选择四凤是为了忘记过去,为了求得心灵的解脱。周萍应当是个悲剧,他很不幸的从家庭乱lun沦落到了更痛更深的罪孽之中,前者还可以随着家庭的解体而消亡,而血缘乱lun却已深入到了骨髓,罪恶已在自己的身体自己的血脉中扩散开来,他已无法通过爱情拯救自己,除了死亡,还有什么可以给他以解脱?
最初读雷雨的时候,总觉得周冲这个角色与整个戏剧格格不入,周冲出场时是一身白,正如他的纯洁无暇,天真又生气勃勃,而大背景是一个乌云密布,死气沉沉的阴雨天,有人说周冲是一个天使,一个天使的出现使得周家上上下下显得更加罪恶,他正如黑暗中的一丝光明,有了光明,黑暗才显得愈发无边与沉重,整出戏剧中,只有周冲一人是干净的,他是少爷,涉世不深,也几乎没什么阅历,所以他才会依然在这个本不可能有幻想的世界中痴痴的做着美梦,在读到周冲去找四凤的那一幕时,觉得他真的是“冲儿",一个稚气未脱的诗人:"忘了家,忘了你,忘了母亲,忘了自己,在无边的海上,哦,有一条轻的像海燕似的小帆船,海风吹得紧,海上的空气有点咸,白色的帆涨得满,像一只鹰的翅膀斜贴在海面上飞,飞,向着天空飞,我们坐在船头,前面,就是我们的世界。”周冲见了鲁大海,那句"你愿意和我拉拉手么?”就愈发让人哭笑不得,曹禺设计了这样一个情节,用拉手而不是握手这样正式的词语,多么高明的体现出周冲那令人无限怜爱的天真与纯洁!而这由于他四周的世界多么格格不入!忽然想起周冲死后,蘩漪干哭着说过的一句话;“冲儿,你该死!你该死!你有了这样的母亲,你该死!”周冲,你该死,你的梦一个接一个破碎,你的信仰在面前一个接一个崩溃,纯洁怎么可能与罪恶并存,天使又怎能留在污浊的'人间?
头几遍读的时候,我恨蘩漪,恨这个为了得到爱情不择手段的疯子,恨这个母亲不像母亲,情人不像情人的乱lun女人,假如鲁妈是一把钥匙,那么蘩漪就是开启那些沉痛往事的手,没有蘩漪的邀请,鲁妈一辈子也不会再踏入周公馆,没有蘩漪在最后关头的大喊大叫,周朴园也不会出现,揭开真相,即使四凤与周萍未能远走高飞,那么至少这个秘密也永远不会有人道破,周萍还可以抓住四凤的手不放,让她这一个新的灵魂来洗涤自己的罪恶。
看到一九九九年版的雷雨时大概是我第四次看雷雨,相比周朴园鲁侍萍周萍和四凤,我渐渐觉得蘩漪是罪孽最轻的一个人物,是最应怜惜的一个角色。这个心比天高的女子,带着对爱情的无限渴望与憧憬嫁入周家,却在这样一具豪华的棺材中忍受了一个阎王十八年的蛮横,她的心已渴到了极致,于是,当周萍出现时,她是出自本能反应,无法自拔地爱上了她生命中从未遇见过却又年龄相仿的年轻人。假如这时出现的不是周萍,不是丈夫前妻的儿子,心灵的饥渴也会让蘩漪饥不择食地爱上那个人。周萍的出现让蘩漪像一张干燥至极的纸一样迅速燃烧,她的热情变成了一团浇不灭的火,虽然周公馆内罪恶的空气是冰一样的阴冷潮湿。
我渐渐开始同情蘩佩服蘩了,在那样一个暴风骤雨即将袭来的可以活活闷死人的社会,她表现出了最顽强最炽热的一面,还是曹禺评价的到位。他说:“蘩漪是一个最令人怜悯的女人,她不悔改,如一匹执拗的马,毫不犹豫地踏着艰难的老道,她的生命燃烧到电火一样白热,也如它一样短促,她的生命中交织着最残酷的爱与最不忍的恨,她是最雷雨的一个性格。”
我最不能忘却的一段蘩漪的台词:“我希望我今天变成火山的口,热烈地冒一次,什么我都烧干净,那时我就再掉到冰川里,烧成死灰,一生只炽热地烧一次,也就够了。哼!我什么都预备好了,来吧,恨我的人!来吧,叫我失望的人!叫我嫉妒的人!都来吧!我在等候着你们!
史的读后感篇5
读了后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就是。文章的内容大概是这样的:一只鸟,每天到枝头唱歌,几个小朋友想把它占为己有,结果射在鸟的身体上,最终人们再也听不到鸟儿的歌声了。
我觉得这篇文章写出了小朋友的自私,想把鸟儿占为己有,同时也写出了人类的自私。
我觉得我们不能像那些孩子一样只想着自己,什么事都站在别人的'角度去想,就算他伤你,也想想为什么,因为你不去伤害他,同样,他也不会来伤害你的。
但我还是我还是觉得人类很自私,竟为了满足自己,把一只可爱的鸟打死!
史的读后感篇6
?简爱》这本书讲了一个名叫简爱的女孩的故事。
她从小父母双亡,好心的舅父——里德先生收留了她。可不久之后,里德先生也去世了,而他的舅妈又不想收留他,可又有里德先生的遗言,她只能让她住在了盖茨海德府。可对他处处刁难,连下人也可以给她脸色瞧。还三天两头挨打,说真话也被认为成撒谎,天天被人鄙视、打骂。只有仆人贝茜对她抱有那么一丝的同情,终于,简爱有机会离开了这个可怕的地方。来到了洛伍德学校。简爱努力的学习,当上了学校的老师。又因为帮助他的导师走了,他又去当了家庭教师。从而认识了罗切斯特先生,正当他们被互相吸引时,简却发现他已经有了一个妻子,简觉得自己的尊严受到了侮辱,离开了。最后,府里发生了一场大火,罗切斯特的.腿被烧坏了,简也和他生活在了一起。
我们要学习简爱的自尊自强,不能因为钱而抛弃了自己的尊严,为别人做牛做马。简爱虽然相貌平平可就像他说的“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矮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简爱为了她自己的尊严,毅然决然的拒绝了富有的罗切斯特,这需要多大的勇气呀!许多人可以为了钱财将尊严抛在一边,做什么都行。可简爱却敢对着一个贵族说不,因为尊严和人格是不可以被侵犯的。
简爱还十分大度,对小时候对他处处刁难的舅妈也没有记仇,最终原谅了这个在童年时期个给自己不少罪受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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