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写读后感,我们可以将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整理成文字,让它们更加清晰和有条理,读后感是一种对作品的回应,它可以是热情的、批判的、思考的等等,以下是好文溜溜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耻小说读后感通用6篇,供大家参考。
耻小说读后感篇1
一天我在小区外散步时正好看见了一家新开业的书店,于是我走进去看能不能买到我喜欢的书。我随意拿起一本比较厚的书翻了翻,前面是一幅幅狼和人的照片,后面是详细介绍人与狼共同生活成长的故事,我觉得很有趣就买了下来。
回家后我迫不及待地拿起来看,才发现这本书的名字叫《重返狼群》,看着这个标题我就很想把这本书一口气读完,直到一个月后……
“终于读完了。”我叹了口气,继续回想书中人与狼的种种……
这本书读完后令我非常感动,我以前一直认为狼与狗是一样的,但是读了这本书后我知道了狼和狗的最大区别就是狼的自尊心是很强的狗则是很温顺,温顺到在主人面前可以放弃自尊去讨好主人。我从书中了解到在作者李微准备用铁链把她的狼“格林”栓住时它会发抗不让作者栓住,就算栓住了它就会趴在地上即使拖出血了也不会站起来。
后来作者把格林送回了捡回它的地方若尔盖草原,在那儿又发生了很多人与狼的故事……
在若尔盖草原的獒场里的事让我看獒的观点改变了,以前我把獒堪称一种凶恶、暴躁的杀人机器。但是看了这本书后我发现獒是一种理解人性、尊老爱幼的动物。
这本书最让我震撼的是一匹家养的狼居然成功放生了,并且还是融入了狼群。这些成功还是在作者李微琦的努力下才办到的,我就讲一下详细的内容吧!
不能让狼碰铁器,不然以后它就不怕枪和刀了,不能喂食(捕猎成长阶段)它就会养成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习惯了。养狗容易养狼难,能养了并放归草原在历史上已经是奇迹了。
耻小说读后感篇2
她从小父母双亡,好心的舅父里德先生收留了她。可不久之后,里德先生也去世了,而他的舅妈又不想收留他,可又有里德先生的遗言,她只能让她住在了盖茨海德府。可对他处处刁难,连下人也可以给她脸色瞧。还三天两头挨打,说真话也被认为成撒谎,天天被人鄙视、打骂。只有仆人贝茜对她抱有那么一丝的同情,终于,简爱有机会离开了这个可怕的地方。来到了洛伍德学校。简爱努力的学习,当上了学校的老师。又因为帮助他的.导师走了,他又去当了家庭教师。从而认识了罗切斯特先生,正当他们被互相吸引时,简却发现他已经有了一个妻子,简觉得自己的尊严受到了侮辱,离开了。最后,府里发生了一场大火,罗切斯特的腿被烧坏了,简也和他生活在了一起。
我们要学习简爱的自尊自强,不能因为钱而抛弃了自己的尊严,为别人做牛做马。简爱虽然相貌平平可就像他说的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矮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简爱为了她自己的尊严,毅然决然的拒绝了富有的罗切斯特,这需要多大的勇气呀!许多人可以为了钱财将尊严抛在一边,做什么都行。可简爱却敢对着一个贵族说不,因为尊严和人格是不可以被侵犯的。
简爱还十分大度,对小时候对他处处刁难的舅妈也没有记仇,最终原谅了这个在童年时期个给自己不少罪受的人。
我们要学习简爱,不为财富和爱情出卖了自己的人格,一个人哪怕再穷再苦,也不可以放弃自己的尊严。
耻小说读后感篇3
一本好书,就是一轮太阳,灿烂千阳,照耀我们成长——曹文轩。
这几天,我读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文章《骆驼王子》。
这本书讲述了:有一支野骆驼群,群里有五匹骆驼,2匹成年雌骆驼——————秋草母、杏眼雌,2匹成年雄骆驼———歪峰雄、领头“羊”光脖子,1匹半大的小骆驼——————骆驼王子。
1只半大的小骆驼之所以叫骆驼王子,是有原因的。它在这支小小的群体里是关注的焦点,是生活的中心,享受着特殊的待遇——————4匹成年骆驼总是采取轮流值班直来保护它,不管是在旷野行进还是,在水塘边饮水,总有一匹成年骆驼影子似的贴身跟随着它,从不让它处在落单的危险状态;有新鲜的草,它先吃,有干净的水,它先喝,遇到危险,总是被围在中心……
4匹成年骆驼十分疼爱它,可爱的结果是什么呢?在一次雪豹的袭击中,成年骆驼为了保护它,死的死,伤的伤,就是因为它在危急时刻没能出手帮他们一把。
最后,骆驼王子成了一个孤儿,没有长辈的关爱,它不知如何面对各种危险,时刻紧张,不敢找水喝,不敢去吃草,几天下来,就毛发凌乱,身体肮脏,驼峰都饿得矮了一大截,最终找到了作者他们,心甘情愿成了一匹驮货的家骆驼。
读完这本书,我深有感触,那成年的骆驼对骆驼王子过度的爱最终害了自己也害了骆驼王子。真的是溺爱成害啊!
反思我们这一代,我们就像骆驼王子,成年的骆驼就像我们的父母、长辈,他们给了我们太多的爱,我们像骆驼王子一样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王子、公主般的幸福生活。可是,长大了的我们将会像骆驼王子一样,离开父母,走进社会,我们将无法独自生存,最终被社会淘汰。
我们从小要学会独立,学会做事,有很强的自理能力,将来我们才能在社会中立足,才可能拥有幸福的生活。
耻小说读后感篇4
羊脂球,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虽然她身为妓女,可是她有一颗诚然的爱国之心,深深地感动着我……而那些卑鄙的“上层人士”,令我厌恶——
一八七零年普法战争期间,一辆法国的驿车在离开敌战区时,被一名普鲁士军官扣留。军官一定要车上一个绰号叫羊脂球的妓女陪他过夜,否则驿车就不能通过。羊脂球出于爱国心断然拒绝,可是和他同车有地位的乘客为了各自的私利,逼她为了大家而牺牲自己,羊脂球出于无奈而作出了让步。可当第二天早上驿车出发时,那些昨天还苦苦哀求的乘客们却突然换了一副嘴脸,个个疏远她,不屑再与她讲话……
在现在的社会中何尝没有这种事情,“翻脸不认人”的事情有很多。在自己需要帮助时,把自己认为很下等的人当作上帝,希望能从他身上得到需要的东西,来拯救自己。无论对方是乞丐还是绅士,都会弯下“尊贵”的腰,低下“高尚”的头,露出难得的笑脸。就像些所谓的上流人士,起初觉得与这个妓女坐同一辆马车非常耻辱。但是到了要瓜分羊脂球的食物时,他们就成了一条哈巴狗,不住地向羊脂球点头哈腰,不停的赞美她的美丽和善良,不怕“低贱”的食物有失他们“高贵”的身份。
面对你自身利益,会怎么选择?是向装束整洁的死神招手,还是向遍体鳞伤的耶稣探头。也许有的人会走向耶稣,他们知道“以见利忘义为耻”,宁愿损失钱财这些身外物也不要丢掉了高尚的灵魂。但有人也会踏上摇摇欲坠的铁锁桥,向死神走去,用灵魂去换他们的赏钱,用他人的灵魂去换取赏钱。就像贵族们在旅馆所做的一切,当普鲁士兵威胁到他们的腰包时,眼睛完全瞎了——他们看不见羊脂球是他们的恩人,只看见她是一名肮脏的妓女。这时,乘客们由哈巴狗变成了豺狼,拼命把羊脂球推入火坑,来逃避自己所受的伤害。
面对危险时他们是哈巴狗——不住的点头哈腰,来避免伤害。面对金钱时他们却是吸血鬼——一个个卑鄙肮脏,拼命搜刮钱财。
在逃难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由在马车上羊脂球慷慨地与大家分享食物,到在旅馆被迫出买灵魂,没有一处不反映出羊脂球拥有尊严和善良,无处不反映出她敢于反抗普鲁士侵略者的凛然正气。更反映出了商人,贵族,厂长兼参议员,修女等上流社会的人的自私自利,无耻卑鄙。为了自身利益而毅然决然把羊脂球推向火坑,来当作“挡箭牌”。更使我气愤的是,之后这班所谓的上流人物,面对饥寒交迫的羊脂球所给予的只有鄙视,挖苦,讽刺,嘴里不住的说着“无耻”。根本没有一人挺出身来帮助她,维护他的尊严。
我不明白为什么同样由细胞发育而成的人类会有如此巨大的天差地别,是金钱,名誉,权力在作怪?还是人类自己的灵魂在不断地扭曲……羊脂球的故事不仅仅诉说了她的悲惨生活,更反映了当时的上层人类的灵魂是多么的虚伪,多么的丑陋,多么的罪恶!像羊脂球那样的人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你不能以异样的眼光来看待为自己付出了不等代价的恩人,而是要给予他关心.感谢他为自己所做出的贡献。这才不失自己为人的身份,为地球上最高智慧的生物……
耻小说读后感篇5
有一天,我无意间翻动了《欧·亨利短篇小说集》。我被欧·亨利充满戏剧性的结尾深深地打动了。开始,故事是风平浪静的,正当我享受作者笔下小人物的细腻生活时,情节却突发奇变,成就了“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结局。最后,让人惊奇之余却为小人物的悲凉遭遇而凄然一笑。这就是欧亨利式引人深思的“黑色幽默”吧!
他的每篇短篇小说都是那么的经典,那么地发人深思。我最喜欢的便是意味深远的《警察与赞美诗》了。
文中,一个名叫索比的流浪汉,由于无家可归又饥寒交迫,便千方百计想到牢狱里去。牢狱里温暖,有皇粮吃,又不用再到外面去乞讨。为此,他去豪华饭店打算吃一顿,然后呢,承认自己身无分文,渴望能被抓去监狱;他故意打碎玻璃,还站着不逃,等着警察来抓;他入室抢伞,又侮辱伞主人,希望能罪加一等……然而这一切都没能如愿,他所做的这一切,都没有让他进入牢狱,享受所谓的温暖、皇粮、住所。
但当他在赞美诗音乐的熏陶下觉醒,在他下定决心好好做人,改邪归正时,警察将他逮捕。
结局还是那样神秘不测。读完后,我哑然失笑。流浪汉的命运真是令人啼笑皆非又沉思良久。
欧亨利笔下描写的都是不起眼的小人物,却把他们都刻画得如此淋漓尽致,如此生动,如此令人喜爱!他们也有缺点,也会自私,也会粗鲁。但欧亨利笔下的他们却让我们在小说中体会到每个人本质的淳朴善良,人性的复杂,更令所有人动容。
欧·亨利的《警察和赞美诗》揭露并讽刺了虚伪的资本主义道德、反人道的法律。我觉得学习也是如此。机会是公平的,它给每个人受教育的权利,抓不抓得住就看你要不要去抓。如果连你自己都不想要去抓住机会,那么给了你也是白给。机遇遇到却不把握,是蠢材;不遇机遇却懂得把握,是人才;既遇机遇又懂得把握,是天才。
耻小说读后感篇6
白鹿原上分布着白姓和鹿姓两大家族,白姓以白嘉轩为首,鹿姓以鹿子霖家最有财势。故事就以白鹿原为根据地展开了白鹿两家蜿蜒曲折的恩怨纠葛。
在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的心仿佛也融化进了白鹿原的土地上,随白鹿原坡地的起伏而起伏,随白鹿原儿女的兴奋而兴奋,悲伤而悲伤。我惧怕冷先生冷峻的面孔,同时又为他的热心肠和宽容大度而热泪盈眶。我仰慕朱先生的才华,敬佩朱先生的傲骨,常为他的一句“学为好人”而搅得心神不安。我知道,那是因为我爱上白鹿原了,爱她的土地和人民,爱她的繁荣与衰败。然而这本书最让我难以平静的地方仍是白家和鹿家不同的治家方法和结局。
白家从白嘉轩这代讲起,白嘉轩这一辈子也算是行得端做得正,没做什么真正昧着良心的事。闹天灾那会,粮食那么金贵,白嘉轩仍然一点儿也不吝啬粮食,自己吃什么,长工鹿三就吃什么,无论贫富,无论处境优越或艰难。白嘉轩就是这么个人,要么他就不认兄弟,认了就一辈子都认,有他一口吃的,就有他兄弟一口吃的,他要是享福,他兄弟就不能受苦。白嘉轩对于晚辈的教育是很慎重的。对大儿子白孝义的一时糊涂,他没有心软,依然按着族规处置了儿子。儿子日渐堕落,卖房卖地,他心如刀绞,却仍没有帮扶一下,因为他知道,人不自己经历那些羞辱,就永远不知道生活的真谛是什么。就因为他那刚正不阿的模样,白孝义和鹿三的儿子黑娃都恨上了他。孝义发誓不进家门,而黑娃却当上了土匪命兄弟将白嘉轩的腰给打折了。造化弄人,白嘉轩到底有什么错,他不过是在困难面前不低头,秉着“再穷不能穷志气”的原则过活。然而,当黑娃和孝义回头的时候,我们知道,这个可爱的人又张开双臂以一位长者的风度迎接他们。这一刻,任何人也说不出一句话。
白嘉轩做人有自己的底线和原则,他在心里恪守着某种叫做约束规范的东西。尽管以我们现代人的眼光来看,这些东西未见得就都是好东西,有些甚至是糟粕,是封建残余,是不可取的害人东西。然而,抛开那些暂且不论,他恪守原则的精神却是值得赞颂的。就拿他处理鹿三被小娥鬼附身来说,众人都吓怕了,妥协了,心想和鬼计较个啥,她要啥咱给她啥,她要咱做什么,咱就做什么就是了。然而,白嘉轩在儿子来劝说他时仍然不松口,他坚持人只能拜神而不能拜鬼,也就是人只能敬仰一些高尚的东西而不能朝低下的东西跪拜,也就是“士可杀,不可辱”。于是,他找到法师捉鬼,到最后自己跟鬼扛上了,终于盖了一座塔镇压了这场闹事。其实小娥的鬼魂就是人所怯怕的事,当你遇到难事时,那种恐惧感就来缠绕着你,如若你投降,那么你一辈子就会沦为奴隶,如若你奋起反抗,永不认输,有底线,有原则,那么你就会胜利。而白嘉轩,我想他是一条汉子。
与之相反,鹿子霖在为人处事上就缺少像白嘉轩那样的长者风度和稳重。是他暗中指使小娥引孝义走上歪路,存心想看白家的笑话。是他逼着自己的儿子兆鹏娶下冷先生的女儿,从而促就了这一桩没有爱情的婚姻,最终酿成了儿媳妇狼狈死去的结局。而他本人也没有恪守做人的原则,到处拈花惹草,四处蹦跶,对财富和地位太过看重,成天醉心于争财夺权的漩涡当中。
鹿子霖最大的失败就是活了大半辈子也没弄明白这世事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对待尘世,他仿似看透了,其实他还是被尘土蒙了眼。人活着到底图个啥,他到死也没弄明白。儿子兆鹏是共产党,他在原上夹着尾巴做人,而到儿子兆海腰里别着把枪时,他又忘乎所以了。人活到这个岁数,对世事变化也应该有一颗平常心了。灾也会过去,荣也会过去,世事不过是浮华,只须认真对待即可。而鹿子霖太拗,太倔,以至于他看不透。除了白家和鹿家,这部作品中一直都有一颗明星在指引着白嘉轩,也牵引着作品中的人物和读者一起向善。那个人就是白嘉轩的姐夫朱先生。朱先生一生公正,宽容待人,具有智者和长者风度。不管在什么时候,我们都能感受到朱先生的气节和对生活的态度。朱先生是一座碑,是警示世人的碑,朱先生又是一座钟,一座敲醒世人的钟。因为他在灾面前与民同苦;因为他对浪子回头宽容大度;因为他对外敌恨之入骨,愿舍身救世;因为无论世事如何变化,朱先生的傲骨还在,朱先生的气节还在,朱先生的国魂还在。他用自己的行动告诉世人,只要灵魂不死,世事总会有清明的时候。白家,基本上算是保全下来了,而鹿子霖却在一个夜晚毫无脸面地死去。朱先生也死了,而他的灵魂却被万世典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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