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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读后感的读后感8篇

读后感是培养文学鉴赏力和分析能力的一种方法,写读后感可以让我们更好地管理时间,通过有计划地阅读和写作,提高自己的时间管理能力,下面是好文溜溜小编为您分享的乡土中国读后感的读后感8篇,感谢您的参阅。

乡土中国读后感的读后感8篇

乡土中国读后感的读后感篇1

本书在序言中提到了,这里所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他并不排斥其他体系,同样影响着中国的社会,那些影响同样可以在中国的基层社会里发生作用。

从全书整体来看,乡土中国并不是指中国乡土或者中国农村,而是对整个中国社会结构,国民性格极其成因的分析。《乡土中国》所透露的正是这种对本民族文化的认识,或者说是对传统文化的社会学层面的解析。它谈论了民族历史、文化对个人根深蒂固的影响。如:差序格局更为深远的影响仍然是对中国人行为方式、道德观念的传统导向,“公私不分”、“私人道德”盛行,在现代化的今天也不能说是完全消解。

在乡土这个熟人社会中,被预先约好的意义所拘束的记号,不但多余,而且有时会词不达意引起误会,这即是乡土人际交流的直接性引起的文字在乡土中的不适应状况。

乡土社会是靠亲密和长期的共同生活来配合各个人的相互行为,社会的联系是长成的,是熟习的,到某种程度使人感觉到是自动的,与现代社会追求法制不同,乡土社会是礼治的,它并非需要靠有形的权力机构来维持这种礼,相反的是它需要靠传统来维持礼这种规范。因为礼治的可能必须以传统可以有效的应付生活问题为前提而乡土社会时间和空间不流动的特性恰好满足了这一前提,礼并不是靠一个外在的权力来推行而是从教化中养成了内在的服从,它是传统,是整个社会历史在维持这种秩序。

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乡土中国读后感的读后感篇2

社会学系的同学推荐给我一本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费孝通先生是我国社会学和人类学的泰斗,虽然已故,但他的思想仍然在我们学界及社会产生着深远的影响,怀着敬重的心情,我看完了这本书。

看完后我感慨这本书与其说是本社会学的著作,不如说是本近代中国社会的缩影与哲学书,它的每句话都富含哲理,让人深思与回味,不禁感慨民国时期学者治学之严谨。这本书以这些方面分别展开,分别是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私人道德、家族亲友、男女关系、礼治秩序、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家族亲友、血缘地缘、名实分离、欲望需要。我才疏学浅,不知深会其知识于万一,我谨从熟人社会这方面来谈谈我的读后感。

费先生认为,中国传统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其特点是人与人之间有着一种私人关系,人与人通过这种关系联系起来,构成一张张关系网。所以,熟人社会又可以称之为“关系社会”、“背景社会”。在乡土社会这样的“熟人社会”中,法律是无从发生的,因为“大家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得着多说么?”只有在现代社会中,由于社会变迁,人们在较大的环境中活动,各人不知道各人的底细,都是陌生人,所以要讲个明白,也才需要画个押、签个字,也由此,法律才有产生的必要。在此基础上,费先生概括了熟人社会的一些特点和要素,诸如: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政治、血缘和地缘等等。

因“背景”和“关系”是“熟人社会”典型话语的缘故,所以有人把“熟人社会”亦称之为“关系社会”、“后门社会”。“熟人社会”强调的是人治而不是法治,办事大多凭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生熟程度、感情深浅程度,关系越亲密就越有可能被中心成员用来实现其“利益目标”,在这里责、权、利的界线较为模糊,他人的权利容易被侵犯,在公共事务中则容易发生论资排辈、任人唯亲等等。

费先生认为“熟人社会”运行的基础是信用和规则。但是,并不一定是从“熟悉得到信任”,真正能够让人产生信任感并且促使规则形成的是“自己人认同”。因“内部化机制”的无形和有形的存在与制约,人情往来使得面子、信任、规则等在“熟人社会”内部发挥作用,并且成为熟人社会一个恒定的规则。

中国历来是一个“人情社会”,注重“礼尚往来”,有时甚至是礼大于法,这也是“熟人社会”盛行的原因之一。其实熟人社会在当今的中国体现在方方面面。从为子女求职就业到医院寻医问诊,从买票买号到行政审批,从同学聚会到同乡老乡会。可以说“熟人社会”的影子在乡土中国简直是无孔不入,托人、找人之风盛行,的确熟人社会给人们的感觉就是熟人好办事,熟人办事放心,事情容易解决。

在我们建设法治社会的今天,毫无疑问,这种“关系社会”的行为模式已经阻碍了我国现代化的进程和市场经济的发展。

首先,它弱化了“法治”的功能,以“关系”代替“契约”,“熟人”的“情感”代替了法律的威严,很容易使得社会正义和公平的天平在“人情”中发生倾斜,“人情网”对制度执行的干扰,是无法回避的社会现实。其次,以“人情”代替“竞争”,淡化了“竞争”的激励,将亲情、交情、友情这种温情脉脉的手段移植到管理企业、管理国家、管理社会中来,导致经济管理中丧失了“利润”的冲动,社会管理丧失积极性和创造性的激励。更为严重的是,它还可能引发社会xx,社会风气的败坏。因此,“熟人社会”的过分发育,是对法治社会的腐蚀、市场经济的摧残、和谐社会的瓦解。

费先生认为,只有在现代社会中,由于社会变迁,在越来越大的社会空间里,人们成为陌生人,由此法律才有产生的必要。因为只有当一个社会成为一个“陌生人社会”的时候,社会的发展才能依赖于契约和制度,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才能通过制度和规则,建立起彼此的关系与信任。也就是说,只有当社会发展到“生人社会”时,熟人社会才会被打破。但是,仅靠社会的自身发展,“生人社会”的形成将会变得漫长而不可期待。我们必须通过建立一系列的制度来推动“生人社会”的形成。

首先,要健全民主法制。民主法治是现代政治文明的重要特征,也是经济发展、政治稳定、社会和谐、人民幸福安康的重要保障。熟人社会是不需要民主和法治的。因为一旦按照民主的程序和法治的原则办事,熟人社会的熟人关系、潜规则等就会成为多余。所以,打破熟人社会,首先就是要实现民主法治。而要实现民主法治,首先要有透明的制度,要有非“是”即“否”的处理标准和健全有力的监督机制,不给层层“关卡”留下漏洞,不为建立关系网埋下了伏笔。

其次,建立和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在熟人社会里,一方面人们认为公共权力可以为所欲为,xx,致使行政行为商品化。另一方面也为那些觊觎通过权钱交易、权情交易达到个人牟利目的人提供了机会,满足了他们不断膨胀的私欲。熟人社会与权力私用的关系,决定了必须加强对公共权力的制约与监督,建立和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使公共权力不能也不敢用于处理私人事务和谋取私利,从而在源头上割断熟人社会与公共权力的联系,使熟人社会回归于民间,同时也使公共权力真正用之于处理公共事务。

再次,建立和完善公民权利保障机制。公民权利的保障是限制公共权力滥用的有效手段,没有公民的个人权利,公民就无法在社会中获得应有的地位,也就不可能建立起“陌生人社会”。

乡土中国读后感的读后感篇3

我并不认为教师的任务是在传授已有的知识,这些学生们自己可以从书本上去学习,而主要是在引导学生敢于向未知的领域进军。作为教师的人就得带个头。至于攻关的结果是否获得了可靠的知识,那是另一个问题。

教师的职能是什么呢?韩愈在《师说》中明确了教师的职责:“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然后,他又说:“彼童子之师,授之书而习其句读者,非吾所谓传其道解其惑者也。”那么,“道”是什么?

古人学问,分为小学和大学。古人八岁入小学,向“童子之师”学习 “洒扫应对进退、礼乐射御书数”等文化基础知识和礼节;十五岁入大学,学习伦理、政治、哲学等“穷理正心,修己治人”的学问。由此可知,所谓的“道”,当具体指“穷理正心,修己治人”,或是,“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中的“道”——也就是说,真正的老师,所传授的“道”应该是“明明德、亲民、止于至善”。

所谓师者传道、受业包括三方面的内容:传授道、教授学业、解除疑惑。其中,受业属于知识和技能,解惑属于过程和方法,传道属于情感态度价值观。

单单一个道字可能就是有些教师穷其一生都无法教清楚的,更何况还要解惑。疑惑来源于哪?学生对于书本知识的疑惑很少,因为他们对于课本知识的要求很低,仅仅是了解大概意思,从不去深究课本之后的深层含义。但是他们在学习过程中还是会有很多疑惑。这些疑惑的来源统统来自他们对万物的好奇,而这也是一般教师所不能解释的清楚的东西。

那么,童子之师,到底算不算老师呢?

答案是,不算。

作为青年教师的我,面对班上大部分学生时,总会有一种害怕的心态,怕他们课上会问到一些我不能回答的问题。于情理来讲,我应该帮他们解决任何疑惑,但我做不到。于自身来说,我确实各方面阅历经验不足,没有办法就解决这些问题。所以,我对于教师、课堂的敬畏感就会更重,这也是我无法做到创新课堂,完全以学生为课堂主体的原因。也正是这种敬畏感,是我能够不断从课本之内之外学到很多东西和道理,我相信这就是教师与众不同的地方吧。

从童子之师到真正的师者,是每个教师的追求。希望我每一阶段的成长,会有更多的学生见证。我们一同学习,一同进步!

乡土中国读后感的读后感篇4

中国是一个拥有五千年历史的农耕大国,在这五千年的风雨变迁中,中国底层社会却以一种独特而又引人深思的方式传承、延续并不断发展。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便从诸多方面分析了乡土社会的存在方式并推广到现代社会,探寻社会发展的规律。

乡土社会的根本在于土地,从某种意义上说,土地便是人民的根。有了土地人们才免于奔波,在临近土地上耕作的人们才聚集成村落,进而形成一个社会。由于土地的缘故,这个社会缺乏流动性,于是“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常态的生活是终老还乡。…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在缺乏流动性的乡土社会,每个人从出生便被嵌入了熟人社会的网络。而乡土社会的许多特性便是由其熟人社会的特点而展开。

首先便是“乡下多愚”的误区,在乡土社会中,耕种是解决生存问题的第一要务,因此乡下人的知识结构与城里人有很大区别。耕种的技巧由父辈手把手的经验习来,而且熟人社会下运用“特殊语言”比文字间接表意更有效,面对面能解决的事不必诉诸文字。“在乡土社会中,不但文字是多余的,连语言都并不是传达情意的唯一象征体系。”而且在乡土社会中,社会发展较慢,不会轻易发生颠覆性变化,因而后辈可以沿着前人的经验行事,“当一个人碰着生活上的问题时,他必然能在一个比他年长的人那里问得到解决这问题的有效办法,因为大家在同一环境里,走同一道路,他先走,你后走;后走的所踏的是先走的人的脚印,口口相传,不会有遗漏。哪里用得着文字?时间里没有阻隔,拉得十分紧,全部文化可以在亲子之间传授无缺。”

再就是极为重要的“差序格局”概念,不同于西方“团体格局”中一切都是公平的,“差序格局”突出的是“私”,即对一件事情的评判会受到当事人与评判者私人关系的影响,并且这影响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评判。

凡事都要讲人情冷暖,都要讲交情,讲小团体。这一特点直接的弊病便是个人利己主义突出,甚至出现贪赃枉法的情况。我曾经偏执地认为治理一个国家不应该让道德参与,因为缺乏实际的惩罚措施,并且可以被道德约束的人是会遵守道德的,遵守道德反而会使其吃不遵守道德的人的亏。读完此文我有些明了,并非德治不起作用,而是如今社会并没有一个完全通用的,适用于任何人的公平的道德。中国没有平等爱人的宗教文化,只有以自我为中心的有等级差序的爱,难有统一的公共道德标准,道德依附在私人关系上。“不但在我们传统道德系统中没有一个像那种“爱”的观念—不分差序的兼爱;而且我们也很不容易找到个人对于团体的道德要素。在西洋团体格局的社会中,公务,履行义务,是一个清楚明白的行为规范。而这在中国传统中是没有的。”在现代社会,我们更应该讲求的是法律。以法律来界定自身行为的正确性。再将目光转回乡村,真正支配乡村的权力既非横暴权力,也非同意权力,而是教化权力。以乡村独有的价值观来判断是非。而这种权力的来源大多来自乡村中的长老,他们拥有着更多的经验与威望,也承担着独有的教化责任。

乡土社会是一种阿波罗式的追求稳定的社会,任何激荡都可能会威胁到它的稳定。而男女之间的爱情便是其中很重要的一部分。为了不发生激动的感情,男女之间的关系需要进行强制的安排,这也便是“男女有别”的根本原因。而在现代社会,这是一种浮士德式的充满挑战与激荡的社会,再遵循这些规矩不免显得迂腐。

当新的时代来临时,当长老们的经验不再适用时,时势权力便占据主要地位,而时势权力的来源便是知识。这也适应于如今变化多端的现代社会,当时代的变革来临时,知识即是力量,只有拥有知识才能把握时代浪潮,引领时代发展。作者:王境淋

乡土中国读后感的读后感篇5

我觉得我是一个异常幸运的人,本来是以戏谑的心理拿起这本《乡土中国》,想着我在湘潭看这本书真的是十分应景。可是没想到这是一本异常专业严肃认真的书,我断断续续地看了一个月,很多地方都还是不是很懂,可是还是感觉受益颇多。

这本书年代久远,作者是从上个世纪20年代开始研究中国的乡村社会学,经过了十多年的研究才定稿出版。总之在那个年代,有一个学者专心致志地去做这样的一个研究,是一件让我异常感动钦佩的事情。

乡土社会是相对静止,稳定的,所以它的发展进程就相比较较缓慢,从乡土社会进入现代社会的过程中,很多突然迅速涌入的东西无法用乡土社会的根生于土地的习俗来应对,所以土气就成了骂人的词汇,乡再也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并且我觉得作者说的很对,不一样的社会环境不能用同一种标准去衡量,什么是愚什么是聪明,这是一种相对的关系。并且愚是一种智力缺陷,这样去描述乡村孩子是十分侮辱的。如果同样是连学习和理解教育的机会都没有,那这种嘲笑才显得相对公正,可是并不见得绝对的知识是衡量的标准,还有身体素质和动手本事。

农村与土地的关系密切相关,溶于骨子里,血缘决定地缘,地缘就有排斥性,人口不流动,所以新客想要融入一个村子是十分难的事情,除非他有土地,可是土地又是氏族的受着保护。

作者对于乡土社会的不成文的秩序异常推崇,他认为这是一种出乎与道德上的礼制,现代社会的法律会破坏会误解,是一种被动和强制。可是我觉得传统固然可贵,稳定的社会结构不代表不发展,在剧烈的时代大冲击上看,新问题的涌出会加剧,那么按照原有的进程,相关秩序的出现是会落后的,法治是必然的趋势和进程,这是需要协调和认可的。

他过于否认农村中夫妇两性之间的作用,乡土社会固然是一个大的团体,可是也是以一个个男耕女织的小家庭组成,我觉得这种两性之间的联系不是淡漠的,而是牢固的,以这种联系作为轴才能促进宗族和谐。

总之社会学社会现象是十分深奥的东西,是一种综合的学科。

乡土中国读后感的读后感篇6

经历了十几天后,我读完了《乡土中国》。读完这本书,我的内心充实又复杂,如果说我通过历史书籍了解到的是中国土地上的兴亡盛衰,那么我通过《乡土中国》了解到的就是中国土地下盘根错节的根须网络。

中国人古时对土地有特殊的情感,费孝通在“乡土本色”中说“从基层上看,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土气’在人们看来是对乡下人的藐视,但费孝通认为,“土气”恰恰是他们依靠土地生存的最好证明。乡下人是黏在土地上的,他们生于斯,死于斯,他们直接与土地打交道,在土地中生存发展。但是土地是固定的,人口是增长的,过剩的人口,就得宣泄外出,他们不得不去外面寻找土地生存了。但无论到何处,他们都不会放弃从事土地上的职业——农业。用费孝通的话讲就是“我们的民族确是和土地分不开的了”。“安土重迁”“落叶归根”这份土地情结如树根般牢牢扎在人们思想深处,这种对土地的敬重与依恋,早已融入中华民族的血脉,代代相承。

乡土社会里的人,人人都守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因此他们不能老是移动,这就使得乡土社会成了熟人社会。在这种熟人的社会,文字甚至语言都是多余的。这里的每个人都遵循着上一代的生活模式,他们完全可以靠世代的经验生活下去,所以乡土社会是不易变迁的。

在熟悉的相处中,每个人对彼此都知根知底,于是形成了很多约定俗成,带有浓厚乡土气息的行为。比如做事不讲法律,只讲老祖宗留下的规矩和传统礼仪,这些“礼”是人们从小就熟悉并且早已内化于心的,评判是非的标准在于每个人心中的礼,持礼俗的力量在于内心的良心,所以人人心中都有一杆称来衡量自己和他人。

说到这儿,就不得不说乡土社会的人际关系了。在乡土社会,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费孝通先生把这种关系比作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这个圈子可大也可小,它取决于圈子的中心势力。处于这种关系圈中的夫妇感情是十分淡漠的,生育繁衍,扩大人脉关系网才是首选。在男女关系上,乡土社会规定男女有别来保证其社会的安稳。总之,乡土社会是靠规矩和礼来治理社会的。

乡土社会是稳定的、相对静止的,它的发展进程相对比较慢。当现代社会的事物突然进入乡土社会,乡土社会是排斥的,如文字下乡,乡土社会人与人之间的熟悉使文字显得多余;如推行法治,差序格局和礼治阻碍着法治的顺利推行。因此,想要改变乡土社会,就必须改变其社会的性质,这是一个漫长艰辛的过程。

初读乡土社会,我感觉生涩难懂,但渐渐品读中,我体会到了费老的感情。我想他一定是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才能写出如此细致真切的著作。在品读《乡土中国》的过程中,我也感受到了乡土中国的变化。今日的中国已经不再是几十年前的中国,而是正走在日新月异、奋勇向前的光明大道上。

以上就是我浅读《乡土中国》的感受,我想如果时间充足,我一定要再次细细品读一次《乡土中国》,深入的了解中国社会。

乡土中国读后感的读后感篇7

改了方向之后选择的一本“小书”,之所以称之为小书,是因为感觉和费孝通老师毕生的研究著作比起来,这本不过是一个随记整理一样的册子,而作为社会学大家,他的这本书业内很多业内学者拿来精读、分析;由此的“乡土社会”的研究也有各路学者发表过不同意见。作为政治学本科生,感觉社会学知识并未掌握多少,因而书的体会也多停留在“深有所思”这个层面。

所看的版本一共有十四个章节

第一章乡土本色

这里作者应该是大体介绍了他对乡土社会的理解——乡土中国即所谓大部分地区社会都带有“泥土”性质,无论是现实里农耕业千年的传承,地域的跨越,还是情感上“落叶归根”“出国带一抔家乡的泥土”等的体现,人们对土地的感情历时已久。而由这些所引发的,是乡村为主的中国社会带有的特色,由此引发了一系列文化、政治、伦理等特点。

第二、三章论文字下乡和再论文字下乡

这里通过对文字在乡下的缺失,引出乡下固有的生活环境、交流方式、文化传承等,是受其自身局限所致。一方面乡下的人们群居,重农的生活方式让他们世代几乎固守在一个地方,所面对的人几乎固定,熟络的人们仅凭声音就能认出是谁,那么语言就已经足够他们进行交流。再者,文字本身所带有的局限性——脱离了具体语境其含义大不同也使得可以配上动作神态的语言交流更实用也更省事(一般来说文字有时就是辅佐记忆的功能,但简单的乡下生活并不需要过多的记忆,因而文字需要也就较少);另一方面,乡村中的礼仪、规矩、常识多是一辈传一辈,学而时习就可以应付变动不大的社会生活,那么就更不需要文字了。

第四章差序格局与第五章维系着私人的道德

这两章应该是涵盖了整个乡土社会的特征——外在的差序格局与内在私人伦理道德。所谓外在的差序格局,与西方的团体格局不同。西方有着团体意识——比如国家是契约的产物,因而国家维护的是让渡出自己权利的整体人民,而在对外上,国家是维护整体安全、财产不属侵犯的联合体。也就是说先有了整体意识,再有维护自己私人权利的观念。或者说为了更好地维护自己的私人权利,不得不树立一个整体。而在中国,人们没有这样的意识(并不是说我们强烈的认识到自己是中国人,国家不可侵犯这一类)。而是我们的格局,是以自己为中心,水波纹般一层层推出去,这是外在的格局,即家—国—天下这样延展;而维系其中的力量是什么呢?不是我们清楚自己的权利与义务(向西方那样),而是多以和自己关系的好坏、对自己利益的增减去判断。在这种看来,有的人的行为的自私的,但从他自己来讲,他是为了他自己的“公”(小到三两个朋友的交际圈子,达到自己的家族)。这是乡土社会的基本特征,而这也造成了国、家的界限有时候不明确,因为这要依靠于自己所能波及的范围、自己的判断、能力的大小等。

有人提出过仁义礼智信等一系列美德,但具体下来,也要依靠不同私人道德关系来具体说仁是什么,这使得美德有时候也成了有条件的产物。

第六章家族与第七章男女有别

细化到家庭所带有的乡土特色。家的宽泛含义,从纵向来说,一般都是父系家属的纵向延伸,从横向来说,是家庭多为事业型组织(为了更好的从事生产,也带来了两性关系的弱化)。如果家大业大,那么需要人手就多,很多亲戚都会纳入家族的范围。这还引发了两性关系的保守、拘谨。除了干活、大概夫妻间也没什么可以交流的,男女有别的强烈的约束力大概也是由这因素吧。

第八章和第九章礼治秩序、无讼

这里从整体开始讲述维持乡土社会中的秩序所用的力量。

人治与法治的区别不在于人和法,而在于维持秩序所需要的力量,和所依据的规范的性质。礼是乡土社会公认的行为规范,与法律不同,法律依靠国家强制力,而礼依靠的是传统(社会历代积累的经验),人只要从上一辈那里继承并经常练习,便可以使用。传统在变动不多的社会里几乎百试百灵,而这也获得了人们的崇敬感,从而成为了人们自觉服从的事物。而在这里,符合传统与否也成了人们辨是非很大的依据,即所谓的“父老乡亲评评理”。而与依靠事实、证据、既定条文的法律不同,很多事情理说得过去,但不合法也是要被制裁。诉讼的解决方式和可能出现的不合“正义”的结果让人们对诉讼、律师等持有偏见。此外,现有法律的西方观念“人人平等、个人权利不可侵犯”等,也和传统社会里比如“老子打儿子天经地义”等伦理观念相差甚大。因此诉讼在传统乡村人民眼里成了丢人的事(就像日常中常说谁和谁都闹到法院去了,真是家丑外扬啊或者丈夫杀了妻子的情人,在乡亲看来是正义,但法律要制裁。)这也是是现代司法普及到乡村所面临的困境——如果只做到了制度、设施的普及,很可能是破坏了传统的伦理秩序来不及修复,又面临法律带有的弊端。

第十章无为政治第十一章长老统治

这是乡土社会特有的两种统治方式,大抵形成了统治者的无为统治和乡村基层自有的长老统治。关于权力的两种看法:横暴权力(依靠暴力、经济利益维系,偏重于社会冲突方面);同意权力(侧重于社会合作,用荣誉和高薪来维持),而乡土社会的稳定使其横暴权力无处可使,而同意的高薪荣誉等依赖于被征服者的生产剩余,这与自给自足的小农相冲突,过分争敛引发起义等活动,因而统治者学会了“养民”,以维系统治稳固。在财富剩余过多时加重收取,然后xx,武力解决,如此循环。而“天高皇帝远”的中国。天子无力够到的地方,也有自发的秩序,这就是“长老统治”。被教化者要学习先于它存在的规矩,不是来自上述任一种权力,而是来自于幼长之序所决定的上辈的权力。这就是长老统治。这两者形成了乡土社会特有的中央、地方分决平时不影响的双轨统治方式。

第十二章血缘与地缘

血缘关系决定的人在社会结构中的地位最稳固,也很少有人质疑。地缘关系是血缘关系的投影,(如籍贯多是取自父亲),血缘为主的乡土社会的活动限制了人们的活动(如熟人买卖不可做),而要改变这限制,最重要的是改为以地缘关系为主的活动方式,使得支配人们行为的首先是理性,而非感情。

第十一章名与实的分离

长老统治下所进行的教化在表面上是不可违背的,但受到社会发展的冲击,有些传统也会过时,那么为了维持稳定,后代是表面的顺从,而在实际中可以为其进行“注释”,即融入符合新场景的内容等。这就造成了乡土社会里名与实的分离,即传统的遵守是面子的事。这应该也是迎接新时代发展,乡村所不得不调整的困境吧。

十四章从欲望到需要

乡土中国读后感:欲望是自觉的,为了生存而满足的,乡土社会里的欲望经过文化熏陶,迎合了其中的人们生存的需要。而现代社会里,人们不可能依靠一成不变的传统满足自己,于是人们探索行为和目的的关系(什么样的行为可达到目的,而不是自觉地跟着欲望走),人们探索这种情况下的生存条件,不是仰仗原有文化已筛选过的不用探讨的规矩等。于是欲望转化为理性的需要,是分析的结果,不是自觉的。这也是日后的中国发展农村应注意的问题吧(如何改造)。不再详细探讨。

乡土中国读后感的读后感篇8

“乡下人在城里人眼里是愚的”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里开门见山的写到。那么他们到底愚在哪里呢?

首先,愚的意思有两种:一种是笨,蠢;另一种则是大智若愚的愚。相信很多人对于乡下人的看法就是不识字,粗鲁野蛮。但是现在一定没有人会不愿意识字了,因此他们只是缺少环境让他们学习罢了。

在我的老家——一个普通的小农村,无论是去年还是今年,都有许多哥哥姐姐考上了重点高中或是一流大学。每次回到乡下,听家里的人说起,我总是羡慕不已。可见,乡下人并不愚,只要拥有学习的机会,他们一定不比别人差。

尽管如此,还有一小部分乡下人是不识字的,但是费孝通先生却这么说“乡下多文盲是不是因为乡下本来无需文字眼睛呢?”因为他认为,从空间阻隔角度,乡土社会是熟人社会,“面对面社群”决定了人与人的交流只需要语言,甚至是特殊语言,无需文字。的确,每到周末,回到老家,村里的人们总是很亲切,我不知道为什么,只要一发出脚步声,他们就会探出头来打招呼。母亲每次都会与左邻右舍通过方言来交流。他们所说的方言,是否就属于费孝通先生说的“特殊语言”呢?

小时候,听到方言,我常问母亲,这个字怎么写呢?她总是笑笑,然后我又问,那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然后母亲狠狠地拍了下我的头就走掉了。现在,我慢慢的了解,每次当他们讲方言的时候,总会有一种莫名的情愫围绕着他们,尽管我还是不能理解我为什会这样进行交流,但是我却能体会到其中的感情。

乡下人会用他们自己的语言来表达文字所不能够表达的情,这种表达是文字替代不了的。我认为如果一定要说乡下人“愚”,那便是大智若愚的“愚”。在老家我总能看到地上放着很多菜,我知道那不是我们家种的,那他又是哪里来的呢?直到有一天,外婆推搡隔壁邻居的菜时,我才知道菜的由来。可是他们为什么要给我们家菜呢?

一天中午吃完饭,外婆坐下来慢悠悠的说,“我帮他们家捡了几颗青菜去,没到他们今天拿了这么多菜过来,真的是...…”说着外婆便起身拿了几个鸡蛋要我给他们送去。这青菜、鸡蛋的迎来送往便是乡下人的语言,里面透着浓浓的邻里乡情。

那时我才真的明白什么叫做淳朴,厚道了。而这就是乡土社会的“愚”,没有算计,不懂世故,睦邻相亲。真好!

这样看来,认为乡下人“愚”的精明能干、识文断字的城里人倒显出了几分愚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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