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是很好的反思方式,出色的工作总结一定能给人以很大的帮助,写工作总结时,我们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为了做好一段期间的工作情况,好文溜溜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社区矫正2023年工作总结6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社区矫正2023年工作总结篇1
20xx年栖霞司法所将继续扎实推进司法行政工作,依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自身建设,以社区矫正为重点,不断完善社区矫正试行工作。
截止到6月,栖霞司法所在册矫正对象57人,其中普管35人,宽管22人,新入12人,解矫11人,对各项日常管理教育工作真正做到从严出发,从细节出发,同时注意在工作中进行创新,自三月开始我司法所多次开展创新活动。在谈话教育上,严格按照分类管理的要求定期进行谈话,在谈话内容上注意与矫正对象的个人情况和当前的社会形势相结合。在社会敏感日、重大节日我们组织矫正对象适时进行谈话教育,确保地区社会治安稳定。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提高改造质量,创新教育模式。针对我司法所矫正人员比较多,情况复杂,为提高管理效率,更好改造,20xx年3月19日,司法所组织了部分矫正对象以旁听者的身份参加了由栖霞人民法庭审理的一场民事纠纷案件。4月23日栖霞司法所组织在册所有矫正对象参加雨花台烈士陵园警示教育活动,目的: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加强矫正人员对中国革命历史意义的认识,提升爱国主义情操,促进自我改造。两次活动均取得较高成效,为矫正工作的顺利进行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抓重点人群。上半年,我司法所对在册的2名重点矫正对象进行了手-机-定-位跟踪管理。针对未成年人矫正对象具有团伙性强、重新犯罪率高、社会交往复杂、观念不成熟、受外界因素影响比较大等特点,4月初联合区司法局开展对未成年矫正对象心理矫治工作,活动专门聘请南大心理学硕士辅导,通过心理疏导纠正其不良心理。5月21日,为强化帮教工作,我司法所联合区关工委、区法院和在册的4名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进行一对一帮教谈话,现场大家相互了解了一些基本情况,开展了谈话教育,讲述了犯罪给社会、家庭、自己所带来的危害性,通过此次零距离的教育,每名社区矫正对象感触很深,保证一定要好好珍惜这次缓刑的机会,认真改造,痛改前非,争取早日度过缓刑考验期,顺利融入社会,做一名对社会有益、孝敬家人的守法公民。
三、对社区矫正移动信息管理系统工作记载按市司法局的要求适时补录到位。确保移动管理信息的正常运转,确保在本月的检查工作中不丢分。
社区矫正2023年工作总结篇2
今年以来,全市社区矫正工作紧紧围绕“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活动主题,以监管安全稳定为第一责任,创新探索建立“机构专业化、建设规范化、监管精细化、帮扶人性化”社区服刑人员服务管理模式,取得了明显成效。首创“队建制、双配制”模式和建立社区矫正机构兼职法制员制度,得到部领导和省厅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和批示。社区矫正执法支队被南通市委政法委、南通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表彰为“南通市公正司法示范点”。今年1-11月,全市共接收社区服刑人员2064人,解除矫正1888人,目前在矫3476人,重新违法犯罪率始终控制在1‰以内。
一、以机构建设为切入点,提升社区矫正工作专业化水平。首创社区矫正“队建制、双配置”模式,市、县、乡镇分别设置社区矫正执法支队、大队、中队,进一步增强了纵向协调管理力度。社区矫正执法支队、大队分设队长、政委(教导员),坚持业务建设和政工管理并举,增设中层正职9名,其中政委1名、教导员8名。市局社区矫正执法支队正科职建制,以指导、监督、审核、协调职能为主;大队主要开展集中性矫正工作,承担社区服刑人员入矫登记、风险评估、动态监管、考核鉴定、集中教育和承办非监禁刑(拟假释)人员审前调查、对社区服刑人员提出司法奖惩建议;社区矫正执法中队主要依托乡镇司法所和乡镇司法社工中心,以乡镇片区设立中队,负责日常监管职能。该做法得到司法部、省司法厅的高度肯定。司法部副部长郝赤勇专门作出重要批示“认真总结南通等地经验,抓好实施办法落实”。
二是以素质提升为根本点,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水平。《社区矫正实施办法》颁布施行后,市、县两级司法行政部门迅速贯彻落实,掀起学习热潮。市局按照部、省厅文件精神,及时下发通知,明确要求各单位,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制定学习计划,尤其对从事社区矫正执法工作的人员,必须弄懂弄通、学深学透实施办法的条款内容,为规范有序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奠定法律基础。3月1日以来,市、县两级司法行政部门先后组织各类培训27期,组织各类考试19场,市局专门组织社区矫正执法机构兼职法制员进行执法技能考试,110名社区矫正工作者参加了考试,此项工作得到省厅领导的充分肯定。市局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施行前一天,先期组织培训,市局分管领导亲自辅导,对执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情况,进行了全面分析,明确了具体要求,规范了统一标准,提出了规范化建设要求,收到良好的效果。与此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年初,全市有16个集体、18名个人被评为省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先进集体、先进个人;通过报纸、杂志、网络、电视扩大宣传面,编辑社区矫正工作简报共16期,加强了各地工作交流,促进了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三、以监督管理为着力点,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精细化水平。市局专门召开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推进会,会上明确提出以“机构队伍建设到位、工作制度体系完善、执法行为规范、教育帮扶机制健全、工作质量全面提升”具体工作要求。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对象集中交付对接制度,组织社区矫正执法工作人员到监狱与假释罪犯签订社区矫正入矫保证书,进行集中交付。建立每月释情通报制度,实现与入矫对象无缝衔接。推行社区矫正风险评估机制,根据评估的危险系数,确定“危险等级”,实施分类分级管理。加强社区服刑人员日常管理,严把入矫、思想汇报、公益劳动和请销假关。实行流动社区服刑人员跟踪管理,在县级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设立“活动区域预设、警报信息互通、行动轨迹追踪”专用监管平台,为1633名社区服刑重点对象配备了gps定位手机,实行全天侯监控。在社区服刑人员活动范围超出预设区域时,监管系统自动向矫正中心监管平台发送警报信息,矫正机构收到预警信息后,及时以短信或通话的形式对社区服刑人员作出警示。今年以来,先后对208名违规社区服刑人员及时进行警告处理,累计治安处罚9人、居住地变更54人、撤销缓刑22人、撤销假释5人,对4名暂与监外执行罪犯收监执行,累计裁定减刑1人。统一制作下发社区矫正“执行文书和工作档案”范本,确保档案管理规范整齐统一。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工作责任追究制,制定《南通市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责任追究实施办法》,明确责任追究范围、处理种类和方法,对因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发生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的,实行责任倒查。
四、以平台建设为支撑点,提升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化水平。各地先后投入1900万元用于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建设,目前,全市9个县(市区)均按标准建立了集帮助教育、管理控制、劳动就业、法律服务、社会救助、心理矫治“六位一体”的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海门市局利用国家下拨的300万元和地方拨款200万元业务用房建设资金,正在建设全省一流的特殊人员服务管理基地,明年初将投入运行。大力加强中心队伍建设,通过聘用、招录、借用等方式,充实人员,已配备337名司法行政专职执法工作者、488名专职社会工作者,4398名社会志愿者。扎实推进社工服务中心建设。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在全市118个乡镇全部建成社工服务中心,按照“安置市场化、职责规范化、管理信息化、帮教社会化”的要求,积极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帮助其解决就业和生活中的问题,确保其思想稳定、生活有着落。全面加强心理矫治工作,建立心理矫治机构62个,其中9个县(市区)均建成县级心理矫治中心,县城所在镇、中心镇也相应建立了特殊人群心理矫治机构。建立心理矫治专家库,成立南通市社区矫正扶心团,聘请168名专职心理矫正咨询师通过定期排查、问卷测试、集中辅导、个案疏导等方式,对有心理问题的社区服刑人员提供咨询和帮助。今年以来,共接待社区服刑人员心理咨询1431人次,组织心理测试1056人次,解决心理问题578人次,建立心理辅导档案786份。
五、以安全防控为关键点,提高社区矫正工作应急化水平。加强监管安全排查,做到一月一排查、法定节假日前必排查、重大政治活动期间加密排查。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市局根据省厅统一部署,专门下发文件、召开安全稳定会议、与各县(市)区局签订责任书,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同时,在十八大召开期间,坚持每日一报,及时掌握全市安全稳定动态情况。强化教育转化,对在排查中经重新评估划为“严管”类的重点服刑罪犯,重新修订方案,明确帮扶要求,开展帮扶教育,促其思想和行为转化。落实严密管控,对重点社区服刑人员,成立以司法所长牵头,社区民警、矫正社工、社区干部、志愿者、重点矫正对象家属组成的“六包一”矫正小组共同管控和帮教。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成立了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制定了应急处置方案,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专门业务培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今年以来,我市社区矫正工作通过全面规范管理,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实事求是地讲,按照市综治委的工作要求,还存在着宣传力度不够、工作力量和经费不足、日常监管和帮扶还需加大等一些问题和不足。如,从3月1日施行后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明确规定社区服刑人员除因就医、家庭重大变故外,不得请假外出,社区服刑人员外出经商或务工受到严格的限制,只能在居住的市、县范围内,从而加大了监管的难度。又如,社区矫正工作力量和经费保障还比较薄弱。社区矫正执行主体关键是乡镇司法所,但目前基层司法所专职工作人员相对较少,力量显得薄弱,经费保障还有缺口。
社区矫正2023年工作总结篇3
20xx年以来,xx区社区矫正目前在册矫正对象共xx名,截止目前,总体情况基本良好。我警务室一年的工作规范、有序、稳妥,切实体现了“社矫为本、以人为本”的工作要求和精神,全面组织开展工作。具体开展了如下工作:
一、调查摸底、理清思路。
今年8月,我们警务室在区矫正科的配合下指导各基层司法所,对各辖区内现有的五类矫正对象进行地深入细致排查。与此同时,警务室多次走访各基层司法局,咨询社区矫正工作难点和经验,交流听取意见,积极赢取各单位对我驻区警室社区矫正工作的支持。并在指导思想上、接收解矫形式、日常管理等方面形成共识,初步理清了工作思路。为积极稳妥推进工作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加强与相关单位(区矫正科、各司法所)的沟通,形成联动网络。
本警务室在做好日常工作外,大量相应工作依托各司法所的开展。加强与区矫正科、各司法所的沟通和联系,与各司法所定期进行沟通,实行零报告制度,“有事报事,无事报正常”,实时控制社矫对象活动,协调相关工作有序、规范的开展。
三、建章立制,规范运作。
为了规范接收解矫工作流程,在结合上级相关规定的同时,制作出具体的工作流程,明确了我警室与各司法所在接收解矫仪式上的工作职责与分工,使接收解矫仪式具有严肃的氛围,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运行。
四、抓好抓实拟增社矫对象的接收教育工作。
为了能正确掌握每名纳矫对象的动态心理反映以及社会表现,制定出切实有效的矫正措施,我警务室对每名拟纳矫对象均开展了必要的矫前教育。在矫前教育中,主要开展:相关社区矫正知识的宣讲,使其明白社区矫正工作的严肃性,树立正确的身份的意识,积极配合司法所开展工作;关键的是加深其社会服刑意识,能在社矫期间切实约束言行,真正做到认罪服法。自今年八月份截至目前,我警务室共对入矫对象开展入矫教育xx人次;从工作实际开展以及所取的效果来看,新入矫教育对社矫对象纳矫后开展有针对性的帮教有着积极的影响。
五、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方法,在严肃制度的同时,想社矫对象之所想,坚持人性矫正,保证相关制度能更好的落实。
诸如,鉴于本区大塘街道在册社矫未成年对象中何某xxxxx
六、注重经验总结,及时汇报相关工作,倾听上级领导指正,逐步完善工作理念,改进工作方法。
我警务室能注重经验的总结,检查工作中的不足,并定期报送相关信息,在得到领导反馈后,能及时改正工作上的不足,完善工作,深化矫正工作的开展。
社区矫正2023年工作总结篇4
社区矫正工作作为一项全新的工作,去年十二月份开展了与公安部门的交接,共接收矫正对象9人。今年上半年新接收矫正对象共7人,目前在册人员还有16人,未出现重新犯罪的现象。
一、健全机制
按照“两院两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以及省、市、区社区矫正工作意见,出台了《古城镇社区矫正试点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格局、组织体系和职责分工,。成立古城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党委副书记刘永清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司法所长李厚福同志担任,成员由镇综治办副主任、派出所、司法所、财政、民政、劳保、共青团、妇联、工商、税务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司法所,主任由司法所长兼任。镇组建一支由社区矫正工作者和社区矫正志愿者组成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社区矫正工作者主要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和公安派出所社区民警组成,共有成员4余人。同时在全社会进行公开招募社区矫正自愿者,共招募干部、教师、社会团体人员、社区服务人员共20余人。
二、建立档案
司法所坚持对每名矫正对象实行一人一档,详细记载了矫正方案、志愿者协议书、监护人协议书、公益劳动记录、每月小结、谈话记录、电话汇报等方面的资料,形成了一套完整、规范的基础性台帐。
三、人性化改造。
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特别注重对矫正对象的走访,及时了解他们的家庭状况和按期思想表现,做到思想教育从严,生活关心到位。
纵观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镇矫正办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人力不足,为进一步将工作做细做实,完全做到位带来工作上的压力;二是经费的不足为矫正工作的开展也带来了困难;三是专业性知识还需要 进一步加强。
社区矫正2023年工作总结篇5
我区社区矫正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创新为主线,搭建三个平台,狠抓三个环节,落实三项措施,探索实践具有洛江特色的社区矫正工作模式,全面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成效。
一、年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截止年3月10日,全区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354人,解除社区矫正202人。目前在册社区矫正人员152人(男性145人、女性7人,其中被宣告缓刑的136人、被裁定假释的13人、被暂予监外执行的2人、被判处管制的1人),矫正过程中没有出现脱、漏管等现象,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是领导重视,有效保障。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社区矫正工作,把社区矫正经费列入区级财政预算,投入专项资金建成区级“中途之家”和基层司法所业务用房,并落实了6名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专职社工和86个村(社区)聘用社区矫正协管员的规定待遇,招募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基本建立了以司法行政机关执法工作者为核心、专职社会工作者为辅助、社会志愿者为补充的“三位一体”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扩大社区矫正的社会影响。
二是强化业务,规范管理。和区检察院加强协作,在轻微刑事案件中,构建诉前社会调查机制。依托基层司法所做好涉矫人员的日常管控工作,开展矫正工作队伍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组织矫正法律文书制作竞赛,同时不定期组织督促检查工作,不断提升矫正工作规范化水平。并定期联合区公安分局、检察院和司法局联合开展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检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
三是建立机制,形成合力。落实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和职责,加强公、检、法、司各职能部门间的协作。在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建立公检法司社区矫正工作室,共同推行联合教育监管制度,在成员单位中确定一名社区矫正工作联系人,负责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并定期开展社区矫正对象警示教育活动,加强对矫正对象监管工作。坚持区社区矫正办与区法院联合建立执行联络员工作制度。
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1.专职社工配备还需加强。2.部门配合衔接问题仍得不到彻底解决。3.社区矫正适用前社会调查评估意见得不到充分采纳。4.社区矫正专职社工队伍不稳定。
二、年社区矫正工作计划
年,要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支持下,按照“规范运作、创新发展”的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围绕“提高矫正质量,规范工作机制,创新管理模式”的工作思路,加强对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强化矫正措施,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健康发展,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要规范日常管理。要落实矫正人员的动态跟踪管理,防止人机分离、脱漏管、重新犯罪等失控现象发生。要紧紧把握重大活动和重大节假日期间社会的安定稳定,全力以赴抓好社区矫正人员的管控工作。在重要时间节点,对社区矫正人员请假外出要从严审批。要继续开展集中排查走访专项活动,组织人员深入村(社区)开展全方位排查,全面摸清辖区内社区矫正人员的底数和基本情况。要加大手机定位管理工作,提高日常定位的频率,对活动轨迹出现异常情况的要登门走访,查清原因,逐一解决。对重点人员要加强有效管控、教育和帮扶措施,做到专人负责,心中有数,确保不出事。要创新社区服务形式,组建以社区矫正人员为主体的阳光志愿服务队,开展公益劳动、“送温暖、献爱心”、协助指挥交通、植树造林、普法宣传等多种形式活动。
二要加强管教帮扶。依托基层党组织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对辖区内社区矫正人员开展多种形式的思想政治、道德和文化教育,增强其社会责任感,努力减少和消除消极对抗情绪。要进行分类施教,根据矫正对象的犯罪类型,分别开设社区矫正管理制度、交通安全法规、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经济法、法律援助条例、心理辅导等课程,督促社区矫正对象遵守法律法规。要强化跟踪帮教。司法所、公安派出所要及时沟通了解辖区内社区矫正人员特别是重点帮教对象的情况,一旦发现社区矫正人员有危害社会的苗头,应当及时通报情况,采取预防措施。对外出务工的矫正对象,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的帮教组织、司法所、公安派出所要建立沟通协作机制,共同将教育、帮扶、管理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责任到人。要充分发挥区“中途之家”作用,完善住宿、食堂、心理疏导、技能培训等功能,拓展生活救济、困难救助、就业创业帮扶、未成年子女就学帮助等服务。
三要完善工作制度。要继续设立公检法司社区矫正工作室,落实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执行联络员、联合工作检查、适用前社会调查等工作制度,加强各部门衔接,研究探讨并协调解决社区矫正人员适用适用前社会调查、衔接和日常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一是要全面做好适用前社会调查,及时将评估意见反馈给委托调查部门;二是要坚持不懈地开展无缝衔接工作,并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情况,各基层司法所每月须将当月入矫和解矫情况向当地派出通报;三是要充分发挥社区矫正人员亲属、村干部、志愿者的协助监督管理作用,形成有效管理机制;四是要因地制宜、因人施教,确实为矫正对象制定合适的、行之有效的矫正方案。要规范和发挥区社区矫正奖惩委员会作用,奖优罚劣,加强上下信息沟通和联动,对个别不服从管教、有重新犯罪倾向的社区矫正对象给予警示教育、强制措施乃至收监。要把社区矫正工作作为基层司法所年度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落实基层司法所所长第一责任人职责,实行社区矫正工作月通报汇报、抽查检查等工作制度。要争取按在册社区矫正对象15:1的比例配备专职社会工作者,逐年提高社工的待遇,不断增强社区矫正专职力量。同时加大志愿者队伍建设力度,培育社区矫正辅助力量,逐步形成专群结合的社区矫正工作机制。
社区矫正2023年工作总结篇6
一、健全工作机构。
按照“两院两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以及省、市、区社区矫正工作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格局、组织体系和职责分工,组建了两支队伍。一是组建了社建村街道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司法所,主任由司法所长张哲知兼任。同时,各居委会组建相应的社区矫正工作站,站长一般由综治主任兼任,共组建社区矫正工作站4个。二是街道组建一支由社区矫正工作者和社区矫正志愿者组成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社区矫正工作者主要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和公安派出所社区民警组成,共有成员3人。同时在全社会进行公开招募社区矫正自愿者,共招募干部、教师、社会团体人员、社区服务人员共16余人。
二、建档立制。
司法所坚持对每名矫正对象实行一人一档,详细记载了矫正方案、志愿者协议书、监护人协议书、公益劳动记录、每月小结、谈话记录、电话汇报等方面的资料,形成了一套完整、规范的基础性台帐。在管理机制上,充分发挥街道、社区两级管理网络的作用,明确各自的工作地位和工作任务。实施社区每月一次例会制度,为社区矫正工作的长期发展和司法所的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规范“接收”、“解除”程序。
为了规范矫正工作程序,司法所对矫正对象举行人性化接收仪式,由街道司法所所长、矫正人员、社区民警、社区工作站负责人、监护人、志愿者、矫正对象等人员参加,规范了接收八项程序,使矫正对象在进入社区矫正前感受到矫正的严肃性和认真性,起到了一定的慑服作用。同时,司法所对每个解除矫正的对象也举行解矫程序,对他们在矫正期间的表现进行综合讲评,最终提出要求和希望,真正做到工作有始有终,使矫正对象切身感受到矫正对他们的帮助,通过矫正悔过自新,重新认识自我。
四、专题教育和公益性劳动。
社区矫正对象的学习教育和公益性劳动,是提高思想认识,改变思想观念,矫正其不良行为,提升道德品行的良好手段。一是针对矫正对象的刑罚种类不同,选择一些针对性强的法律知识,实行专题化教育,如对盗窃罪进行相关刑法知识的学习,做到有的放矢。根据性别、年龄、体质和特长以及刑罚种类不同,安排相应性劳动,如安排社区治安防范巡逻等。二是每个社区确立和选择一至二个公益性劳动基地,如共建单位、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公共场所(社区公园、绿化带),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提倡以分散为主,并实行公益劳动计分制,具体操作由司法所、各社区落实。
五、人性化改造。
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特别注重对矫正对象的走访,及时了解他们的家庭状况和按期思想表现,做到思想教育从严,生活关心到位。
六、正面引导。
司法所在工作中,善于有意识培养典型的挖掘典型事例,以点带面,提升监管质量。
纵观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街道矫正办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人力不足;二是经费的不足为矫正工作的开展也带来了困难;三是专业性知识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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