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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迷作文600字优质7篇

很多人不会写作文的原因就是没有素材的积累,一份优质的作文是经过我们的认真思考的,所以写之前一定要想好再下笔,好文溜溜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读书迷作文600字优质7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读书迷作文600字优质7篇

读书迷作文600字篇1

他是莎士比亚笔下的一位传奇人物,他是丹麦的一位王子,他是世界文学一个经典形象,他就是哈姆雷特。读莎士比亚的《哈姆莱特》,感受到的是悲剧的美丽与伟大,莎士比亚所塑造的每个人物每一幕都那么每句话都有着戏剧的崇高。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悲剧中的代表作品,这个剧本整整被推崇了几个世纪。它突出地反映了作者的人文主义思想,是一个时代的缩影。就是现在,我们依然可以感觉到它的震撼人心。而这震撼不只来源于情节,也不仅仅是出色的文学手法,更重要的是它所体现出来的问题。它在思想内容上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深刻的揭示出封建末期社会的罪恶与本质特征,同时,它还提出了一个关于命运的问题。

哈姆雷特是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的理想人物。他是王子,按照传统,是王权的当然继承者。但是,他的美好前途被颠倒了的时代颠倒了。戏一开头,作者就展现了一幅丑恶的社会画面:国家发生宫廷政变,国王被害,阴谋家窃取了王位;王后改嫁;满朝臣子趋炎附势等等。世界仿佛到了末日。于是这个王子发出了复仇的吼声。人们强烈地感受到这是“时代的灵魂”本身在呼喊。哈姆雷特本是个正直、乐观、有理想的青年,在正常的环境下,他可以成为一位贤明君主;但是现实的社会迫使他不得不装疯卖傻,进行复仇。他是英国那个特定的动荡不安时代的产物。

哈姆雷特是一个英雄形象,他很有心计,在敌强我弱的恶劣情况下,他敢于针锋相对地进行斗争,他击破了奸王设下的一个个圈套,在每一回合的斗争中,哈姆雷特都显得形象高大。但哈姆雷特决非“完人”,他虽然善于思索,却优柔寡断;他虽然受到人民的爱戴,却并不相信人民。尽管哈姆雷特有令人钦佩的才能,竭力想除旧布新,但他总是郁郁不乐,迟疑不决,他始终是孤立的。这就注定了他与丑恶同归于尽的悲惨命运。他是一个巨人型的悲剧。

哈姆雷特的死,是一场悲剧,却也是对他的结果。当将命运的枷锁揭开了,他的责任也应该是放下了。生存在这个世界上对于哈姆雷特,失去了任何的意义。

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他的形象经典,不仅在于塑造了一个为父报仇的英雄式形象,更是因为他的英雄行为下的懦弱,他是一个传统意义下的一个大的突破。在一个痛苦的转变过程中,哈姆雷特从一个孩子成长为一个英勇的战士,这个过程也是我们每一个人都必须经历过的,所以每个人身上都有哈姆雷特的影子,他的形象也就更加引起我们的关注。

这部戏剧突出了人与人之间的仇恨,对金钱、权利的欲望。对于哈姆雷特的死,是很悲痛中也引起了我们一些思考。莎士比亚不属于一个时代而属于全世纪,他的戏剧就象灿烂星空中的北斗,永远为人们指引着方向。

读书迷作文600字篇2

我当读到这篇课文时,我感到无比愤怒。

圆明园是清朝两位皇帝先后建造而成,里面由三个园组成。其中一个园远远望去是一个“方”字。因皇帝酷爱牡丹,所以园里有个地方种满了牡丹。

当时,圆明园的扩建和改造花了三年的时间,每天,皇帝都要来这儿散步。1860年,英法联军闯入圆明园,法国军队长官命令部下:“在英国军队来到之前不许触摸任何物体。”可是,到了里面看到这么多珍贵的东西,他们根本忍不住,直接把里面珍贵的东西统统都掠走了。

到了晚上,他们就饮酒作乐。他们穿上抢来的衣服,有人甚至穿起了女人的绣花裙。一位官员拿着一大把抢来的珍珠换取了一杯烧酒。他们就这样肆无忌惮地玩乐、抢夺。

同年的10月6日,英国军队也来到了圆明园,他们不像法国军队那样猖狂,而是进入了一部分人,听从指挥,有序地抢,碰到双方都看中的东西时,就用抛硬币来解决。抢了两三天后,他们把能搬走的都搬走了。最后,法国军队把抢来的东西占为己有;英国军队则把抢来的东西集中在一起,开始拍卖,足足拍了8000英镑,拍卖的钱被军官们瓜分了。

快走时,有人说把圆明园烧了算了,有人说烧掉紫禁城好了……最终,英法联军拿起火把,烧掉了举世闻名的圆明园。目睹这一切的中国老百姓都失声痛哭。

直到现在,很多宝贵的文物还都被存放在国外的博物馆里:大英博物馆里中国文物共计23万件,日本东京的博物馆也有我国几百件宝贵文物。不知道这些文物什么时候才能回归祖国的怀抱。

我想:如果我们的国家那个时候要是足够强大的话,也不会这样被人欺负。

读书迷作文600字篇3

这个暑假,我读了《草房子》,这本书是曹文轩写的,我觉得这篇文章写的很生动,让我深有体会。

这本书讲的是一位名叫桑桑的小男孩在他上六年级发生的事情。书里面的每一章都主要介绍的是一个人物以及发生在他的朋友身上的一些事情。他们都在演绎着一个个动人的故事。他们每个人都有着高尚的品质。到了六年级结束的时候,桑桑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中学,,桑桑的父亲桑乔被派到外地学校当校长,桑乔以及桑桑一家要去另一个陌生的地方。桑桑有着高尚的品质:乐于助人、有同情心。有一次,秃鹤带了一顶的帽子,向操场走来。大家的目光全被转到秃鹤那边去了,桑桑十分气愤,便搞了一个恶作剧,让秃鹤找不到他的帽子,秃鹤便告到桑桑家去了,桑桑后来也向秃鹤道歉了。

这本书都让我们明白了一个个道理,我们应该省吃俭用,不要浪费,要想想看,这份钱是家长辛苦赚来的。

桑桑亲眼目睹了这一个又一个的动人的故事。这六年,是桑桑接受教育的六年。我相信,我们平时的生活中,就有许多这样的人,例如:老师、父母、同学,当然还有陌生人,在他们身上也发生着一个个动人的故事。

我们应该留心观察身边的这些人,向他们学习,做一个品德高尚的人。我懂了为别人付出是会受大家的尊重的,帮助别人。

读书迷作文600字篇4

我第一次看这本书是九岁的时候,那时候,我最喜欢看的是童话小说,接触《悲惨世界》这样的外国名著还是第一次,也仅是这一次接触,让我喜欢上了这本书。

?悲惨世界》讲的是这么一个故事:主人公冉阿让因为偷一片面包而被判刑,加上越狱,共坐牢十九年。 出狱后他处处遭白眼,发誓报复社会,此时善良的米里哀主教感化了他。冉阿让化名马德拉,办工厂,成为富翁,乐善好施,被选为市长。在这期间他认领了可怜的柯赛特为义女,并为救一个酷似他的无辜者承认自己的真实身份,落入正追捕他的警察沙威之手,但设法逃脱。多年后,他救了沙威,沙威被他的举动感动,投河自尽。后来,他的“女儿”柯赛特嫁给马吕斯,孤单的老人终于死在了柯赛特的怀中。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喜欢故事中的人物。主教是令我敬佩的人。当冉阿让受到人们的白眼时,只有主教留他过夜。冉阿让因为偷了主教的银烛而被警察抓到了主教面前,主教非但没有责罚他,反而对捕获他的警官说:“他是不是对你们说过,是一个神父老头把这些银器送给他的,还留他在家过了一一夜?那个老头就是我,这完全是场误会。”主教的这句话,改变了冉阿让的人生。这句话也让我明白:只要你对人以诚相待,再怎么无知的人,也会被你所感动。

我最喜欢的人物当然是冉阿让了,自从他被主教感化以后,他便为人们做了许多好事:救济穷人、救援割风老人......后来,他还救了是他为仇人的沙威。最后,他用自己的一生与血肉养育着芳汀的女儿——珂赛特。冉阿让的精神让我敬佩。

但是,我认为最伟大的人还是芳汀。因为她为女儿剪去了自己的长发,卖出了自己洁白的牙齿,甚至献出了自己的生命。是她为珂赛特饱尝了人间的忧患与痛苦,换来了珂赛特的幸福。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书——《悲惨世界》,因为它的很多地方都值得让我们喜爱!

读书迷作文600字篇5

也不记得有多久没认认真真地读完一本书,更别说提笔写些什么了。想当年,我应该也能算个小小的“书迷”吧,小说,散文,什么都看。不过,能把读书这样的好“习惯”都给改了,充其量只能算是个“伪书迷”吧。初高中时,读书的目的性十分明确——为了提高写作水平。确切地说,应该是写作文的水平。那一张卷子里的压轴大题实在无法让人视而不见。或许是目的性太明确了,我读书时往往更注意的是作者的描述手法,背下书中的优美词句等等一系列能在作文中用到的东西,而往往把书中最重要的.情感和思想意境给忽略了。以至于每次写作文时,会的只是生搬硬套或模仿。记得高中有次作文写的还不错,当时的语文老师如是批注:“应用了蒙太奇的写作手法,很好!”我一看,有点儍眼了,脑子里极力搜索:最近到底是在哪本书上看到这样的描述手法?可惜,我不知道,我不知道蒙太奇是什么,更别说用他的什么手法了。我只是歪打正着,瞎猫碰上死耗子而已。其实,即便真是让我看到了,我也不知道这个手法叫做蒙太奇。说到这,我这“伪书迷”的真面目更是暴露无遗了。说来惭愧,当时想着语文老师如此“看得起”自己,自尊心严重作祟的我都没去问个明白,加之没有现在如此发达的网络条件,也就不了了之了。当然,当我写下这件事的时候,我已经了解蒙太奇写作手法了。由此可见,读书读的太肤浅,太功利,只能停于表面,根本无法领略书中的精髓。

至此,写下心里的一些想法,以作为自己以后读书的标杆:

因为爱读书,所以爱读书。

这是我最大的体会。功利化读书的我用了一篇通俗的不能再通俗的作文为自己的高考画上了一个不完美的句号。读书应该是一件非常享受的事情,而不要把它当成是一种学习手段,就算是学习,那也不要太功利化了。读书的目的是什么?提高自己吗?提高自己的目的是什么?专业技能的提高,收入多一些?抑或是多认识一些道理,生活地更快乐?不用想太多,不要把读书看成负担,看成任务,我们需要的只是把读书当成一种生活习惯,一种生活情趣。开心时,找几本书看看,让心情尽情地在书海中徜徉;烦恼时,找几本书读读,把忧愁抛之脑后。不追求读书的意义,只享受阅读带来的洒脱轻松,又有何不可呢?只有这样,才能在读书中得到真正的快乐!

读书迷作文600字篇6

我非常喜爱《冒险小虎队》这本书,我星期天刚买的,还没看完,所以就带到学校来看了。那天,我在上课的时候趁老师没注意,在桌子下面便看起来了。

老师一过来,我就把书藏在书包里,老师一走,我又看了起来。我的心怦怦地跳着真是有快乐又惧怕,看到老师正在判作业,我想老师一定会专心地判作业,不会看到我的,所以,我就一直看着。时间过得飞快,老师判完作业不知什么时候走到我面前了,瞪着我一把抢过书,然后走了。我在老师拿走书之后,半天才回过神来,我完全沉浸在故事的情节里了,回过神来还不知道怎么回事。

放学后我跟老师承认了错误,老师才把书还给我。之后的几天,我一直在想怎样才能不让老师发现我看书呢?突然有一天,老师让我们自己看语文书,我突发奇想:把书藏在语文书里看,不就被发现不了吗?我真为我的聪明感到骄傲。说干就干,老师竟然没发觉。我窃喜着。我看入迷了,过了一会儿,同学们的笑声把我带回了教室,我一看,全班都在笑,我以为发生了什么好玩的事,正打算问同桌,一个身影站在我身边,说时迟,那时快,没等我反应过来,一双手把的书又拿走了。

我一看,原来是牛老师。哎,我真“倒霉”,这次差点被老师请了家长,虽然老师没叫家长,但训斥是不会少的。打那次以后,我一直在想新点子,却想不出来,只能再不敢偷着看书了。

看书虽然可以长知识,可在上课的时候看可真不对,现在我明白了这个道理,再也没犯这样的错了。书成了我课余时间的好朋友了。

读书迷作文600字篇7

在人们的眼里,狼是最凶残的,我们把最恶毒的人说成"狼心狗肺",把欺负女人的人叫做“色狼”,说最贪婪的人是狼子野心,说帝国主义是豺狼,大人吓唬小孩,就说“狼来了”……但是,在看了《狼图腾》这本书之后,一个“智慧、尊严、坚韧、强悍和充满团队精神的狼的形象”在我眼前跃然而出。

在这之前,对狼也是非常痛恨的我,竟然也改变了对狼一贯的看法。如果说我们汉族人的计谋算是天下第二兵家话,那狼的计谋就是天下第一兵家。狼会打近战、夜战、奔袭战、游击战、运动战,还会打青纱战和地道战。我们老祖宗几千年发明的作战计策,狼几万年前就会了。可以这么说,我们人类打仗的许多作战谋略都是向狼学的。

蒙古人之所以那么喜爱狼,视狼为神灵,活着学狼,死了喂狼,把狼当做民族的图腾,不仅是因为狼是天下最聪明的动物之一,也是因为狼处在整个草原生物链的最顶端。没有了狼,就没有了草原;没有了草原,也没有了游牧的民族。狼可以有效地控制句兔子等食草动物的数量,保证了草原上草的数量,防止了草原的沙化。从这里看出,狼就是大自然派来的神灵,狼就是草原的守护神!狼还是草原的清道夫,见到动物的死尸,狼便会将死尸清理干净。同时,狼也是蒙古人的敌人。在他们看来,狼虽是神灵,但不可不杀,狼数量太多,便不是神了,而成了妖。并且狼多,狼食少了,人就有了危险。于是人和狼之间就进行了一场持久不息的战役。可是,狼贼精,神出鬼没,只见其害,不见其样。蒙古人因为长时间跟狼战斗,跟狼斗智斗勇,所以才会变得那么强悍,那么骁勇善战。在中国的历史上,蒙古人也曾经统治了中国一个世纪之久。我想,那肯定也是狼的功劳。

“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走在无垠的荒野中……”电台中传来了齐秦那首《狼》的歌曲,在那苍凉的歌声中,我仿佛看到了那只"不自由,毋宁死"的小狼,小狼最后还是为了自由死了。狼死了,草原也被沙化了。在二十一世纪,我深深向往的那个草原已经没有了狼,只剩下了沙尘黄龙。我深深感慨,那个古老的狼的传说,也逐渐被黄沙淹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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