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及时记录自己内心的感悟,我们可以将作文写好,优秀的作文可以培养我们的思考能力,好文溜溜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作文我最喜欢的作文通用7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作文我最喜欢的作文篇1
有人喜欢神秘的紫色,有人喜欢海一样的蓝色,有人喜欢鲜血一样的红色……而我,喜欢绿色和黄色。
绿色,它是自然、和谐、生命的象征。
浅浅的嫩绿色,是我的最爱。嫩绿,是春天的颜色,是刚长出来的小苗的颜色,让人感到惊喜,感到生命在跳跃。这是一种新生命的颜色,所以,我喜欢浅浅的嫩绿色。夏天,绿色已经不是那种浅浅的、嫩嫩的绿了,而是一种茂盛的草绿。就是这片绿荫遮挡了火辣辣的太阳,送给我们阴凉。随着盛夏的来临,绿色越来越深,但还是富有生命力。
松树一年四季都是绿的。它不像桃树和梅花那样婀娜多姿,它只有笔直笔直的树干,却挡住了风寒,才会四季常青。绿色在我的眼里也代表着坚强。在寒冷的冬天,可以看到一片绿,那是多么幸福,多么让人兴奋呢。所以,我喜欢所有的绿色。
黄色,在我眼中,它是光明,能够让我们在黑暗中有感觉的色彩。鲜艳的黄色再配上一大片红色,你就会觉得黄色是多么明亮了。当你感到烦恼的时候,不妨看看黄色,它能让你的心情好些。黄色就是一道光,它可以指引你往前走。在生活中,如果你留意的话,你会发现,路灯照出来的光是黄色的,月光也是淡黄色的。可见,黄色在黑夜里是多么的重要!
落叶的颜色也是黄色的。虽然是枯黄的,但,当落叶纷纷飘下来的时候,你也许会想:真想不到落叶也那么美。秋风把落叶吹下来时,难免会有些凄凉,可是,你可以舍弃那种凄凉,你可以看落叶的美,那一片片黄叶就像一只只黄蝴蝶翩翩起舞,多美呀!
绿色、黄色,我喜欢的颜色。你呢?
作文我最喜欢的作文篇2
我最喜欢的动物是小白兔,它是我意外得到的,我非常喜欢它,于是我给它起来一个名字贝贝。
贝贝非常可爱。它有一身黑白相间的外衣,一对长长的耳朵,和两颗黑宝石似的眼睛,尾巴短短的、圆圆的好像一个雪白的毛球,它那小巧玲珑的三瓣嘴吃起东西来一动一动地可爱极了!贝贝吃食物的时候真的是一下都不停,除非吃完了或者不想吃了它才会停下来。它东西还有点挑食,比如:贝贝吃包包菜叶子总是把中间的梗给剩下,吃黄瓜也是一样。如果带它到外边走走,它便会边走边吃。有时我给它喂食时总想逗逗它,于是我把菜叶拿得高高地,它很聪明,用前爪扒着墙,够到了菜叶,然后就狂吃就来,吃完菜叶后它可怜巴巴地看着我,好像在说:“小主人,我还没吃饱,再给我一点实物吧”我只好心一软,又给了它几片胡萝卜,看着它津津有味模样,我也开心极了。
一天午后,我打算带它到农村的小院放放风。到了后我先把院子里与外面的缝隙都堵严实了,才把贝贝从笼子里抱出来放下,我偷偷看着贝贝想知道它下一步要干什么,只见它先左看看,再右看看。然后我就看见它飞奔出了花田,消失在了葡萄架下。难道它在和我玩捉迷藏?于是我飞快地跑进田里。这个小调皮真会藏,我找了半天也没找到,就在这时我看到一个影子在白菜地里吃菜叶,就悄悄地过去一下抓住了贝贝。
贝贝是我最要好的动物朋友。
作文我最喜欢的作文篇3
以前,我都没有真正写过老师,今天,我就借写作文的机会来写一写我的朱老师,一提起笔,脑海中就闪出许多赞美朱老师的话……
朱老师的头发长长的,就像一条小河,那像白雪公主的金发就总是挂在两条肩膀上,她还老是在头发上戴着一个粉色的花夹,美丽极了!朱老师的眼睛可是“火眼金睛”,如果教室里有什么风吹草动,朱老师只要用“火眼金睛”一扫,任何人都逃不过朱老师锐利的眼睛;朱老师的鼻子可灵啦!谁只要在她的旁边吃麻辣,她用鼻子―闻就可以闻到味儿。她―闻到味儿,就会马上走过去,对吃麻辣的那个人说:“麻辣是垃圾食品,不能吃!”朱老师的嘴巴甜甜的,就像抹了一层薄薄的蜜。她说起话来,可真是滔滔不绝,头头是道;朱老师还有一双“顺风耳”呢!她的耳朵可灵敏了,只要教室里有人说小话,她都能听见。
朱老师不胖也不瘦,身材很均匀,走起路来讨入喜欢,声音也很甜美。
朱老师非常喜欢给我们上作文课,想让我们把作文写得更好,更生动,她希望我们都能成为优秀的小作家,这就是朱老师的兴趣爱好、愿望。
朱老师的优点是乐于助人,有一次,我们班的一个同学是乘公交车回去的,可她下午没带钱,这时,朱老师对她说:“我给你钱吧!”“谢
谢朱老师!”同学说。朱老师说:“不用谢!”这就是舍己为人,无私奉献的朱老师!
朱老师还有一个小缺点噢!那就是她不会做家务活儿,嘘――嘘!小点声!被朱老师听见了,她就会生气的,我真希望朱老师能早点儿改掉这个缺点儿,变成一个完美的朱老师,嘻嘻!
是谁给了我们的.勇气写作文?是谁让我们的作文写得更好?又是谁让我们的知识更渊博?是她!是她!还是她!她就是我们的老师――朱老师!
作文我最喜欢的作文篇4
everyone has his favorite book. my favorite book is the adventures of tom sawyer by mark twain who is from american。
the stories tell us about a adventures with the tom sawyer and his friends. the story takes place in a st petersburg missouri in america. there are six people in the story, they are tom sawyer, polly,huck finn,joe, becky and injun joe. the injun joe is the bad man of the story, so i hate him very much. my favorite scene is the funeral scene, because it makes me move and laugh when i read here.
i think it is a great book in the world and it is worthy of being loved by many people.
作文我最喜欢的作文篇5
想必大家都读过《西游记》吧!随着时代的发展,名著也越来越受广大读者的重视和喜爱。神通广大的孙悟空、憨态可掬的猪八戒、好坏不分的唐僧,以及作恶多端的妖怪…….虽说《西游记》中有数不尽的人物,可我最喜欢的还数猪八戒了。
大家这么细想,为什么要喜欢他呢?又胖又不灵活的,还呆。你们错了,猪八戒虽然不灵活,但他对师傅那是忠心不二,无人能比,关键时刻他总是能想出主意救师傅深陷水深火热之中。一次,他们取经经过黄风铃,妖风习习。悟空一闻,不好!是妖风了!当真,过不了一会,一只虎精就攻过来了,悟空和八戒只因忙着作战,谁知师傅却被真虎精用替身术虐走了。就这样大战三十回合,悟空赢。却发现只是和一块是石头作战而已。“哎,我这脑瓜!“悟空拍了一下自己的脑袋。一向没有主意,爱睡懒觉的八戒在一旁插嘴:”猴哥……要不你先变成一只蚊子,进去打探打探?“这八戒只是随口一说,一旁的悟空一想,对啊!”我去去就来!“随即空翻筋斗云,扬长而去。快到达黄风洞时,悟空变出上白只蚊子在洞里嚷开了。黄风怪望见了他,竟一口气把他吹下了山,坠落山底,正好滚到了八戒面前,八戒很是生气:“好你个妖怪,竟然敢欺负我的大师兄还掳走我的师傅,看我不扒了你的皮让你打回原形。说罢,就扛起他的猪耙,驾云直奔黄风岭。正要分出胜负来,菩萨来到,收了小妖,原来是只得道的小鼠,出家人本因和善,竟然师傅本无大碍,自然放他一马。
现在知道我为什么喜欢八戒了吧!是的,别看八戒平时吊儿郎当,可到关键时刻,他还是挺身而出,兄弟有难懂得舍身去帮助解难,这才是真正的朋友。不管平时里多么好吃懒做始终不会忘记自己取经护师傅周全的使命,这也是有责任感的猪。
作文我最喜欢的作文篇6
我认为电影也是一种娱乐,是可以让人放松心情、乐在其中的活动。如果一部电影能让我看完之后一直回味,那就是我喜爱的电影。
在我曾经看过的电影中,最喜欢的是“冰雪奇缘”,内容叙述一位拥有魔法的女孩艾莎,在一天晚上,陪着妹妹安娜玩的时候,不小心打伤了她,地精就让安娜忘记艾莎的魔法。因此, 国王下令将皇宫的门窗紧闭,不让艾莎见任何人,包括安娜。长大之后,艾莎在她加冕成为皇后的那一晚,将炎炎夏日变成冷酷寒冬,并且在一日与安娜见面时,失手将她冰冻,但因为姐妹情深,安娜有如复活般的解冻了,艾莎也将冰冷的冬天变回许久不见的温暖的夏天。
看完这部电影,我对它如痴如醉,似乎无论看几遍都不会腻。我从这部电影中学到,如果自己和别人不一样,不要急着将它隐藏起来,应该要和其它人互相了解、谅解;也不要排挤那些和我们不一样的人,因为 那也不是他们愿意的。我很羡慕艾莎能够变出冰、雪,还可以盖一座冰堡,要是我也有像她一样的能力,那可就不得了了呢!只要是这部电影的周边商品,都会是我 梦寐以求的物品,希望迟早可以拿到。
人生是多采多姿的,电影也是一样,情节有时快乐,有时伤心;有时紧张,有时轻松。人生有如一部精采可期的电影,若你用心的体会,你将会发现,生命中有很多不容错过的细节,一但错过了,将后悔莫及,不如好好把握现在的每分每秒,以及每一个机会,活在当下。
作文我最喜欢的作文篇7
有一句话“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很贴切的总结了这本书——《一条狗的使命》。
这本书是由w。布鲁斯。卡梅隆写的,以一只狗的视角写了它四生四世的轮回,都说“人的一生会养许多狗,而狗的一生只有一个主人”。“狗是人的伙伴,人是狗的一辈子”。这只叫“贝利”的狗为了重回主人“伊森”身边,经历了艰难的轮回。而书名叫《一条狗的使命》,它的使命就是陪伴主人。它虽然不会说话,却在无声间带给了他们快乐与温暖,使他们不再孤独。
书中的第二世,短暂却很好地诠释使命。作为一只名叫“爱莉”的警犬,每一次都帮训导员很出色地完成了任务,却又是如此之聪明,从一张照片中,能很好地分析出主人的情感,而在第二天,为了救主人而英勇牺牲。狗有时又能完成一些人类很难完成的事情。无论你对它好坏,只要给它一个家,它能一直跟着你。
四次轮回看似充斥着虚幻的色彩,却又是那么的合乎情理。书的结尾,贝利说的一句话“活在当下”,其实,我们谁也无法预知下一秒将会发生些什么,“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而我们就在福祸的不断交替中生活。
所以这本书给我们最大的感悟是:不要沉溺于过去,也不要幻想未来,不要去考虑生活的得与失,活在当下,享受此刻便好,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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