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的写作技巧需要重点把握住主题内容,作文要得高分,除开头尾段和标题,能呈现扎实的表达手法也很重要,以下是好文溜溜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一的故事作文700字7篇,供大家参考。
一的故事作文700字篇1
那天,我们来到了原野上,漫步在草地上,那叫一个舒坦。来到河边,前面有一排高高的草,咦,河对面是什么东西呢,像个人似的……
乍一看,那个东西长着长长的脖子,四只高高的脚,身上一群黑乎乎的东西,头伸在河里喝水,好长的舌头呀。这是恐龙?不早灭绝了吗?身上那群黑乎乎的东西,是一群鸟吧?突然,这个庞然大物的旁边,又出现一个大怪物,隐隐约约可以看出黑色的毛,还产下一枚黑色的巨蛋。紧接着,我大吃一惊,耳边传来了一声巨响……
再仔细一看,妈呀!那头大恐龙似的怪物分身了,出现了两个长脖子,之后又开始打起架来,发出的巨响是脖子碰撞的声音……太恐怖了,鸡皮疙瘩掉了一地。好奇的我,又想去看可又害怕被怪物吃掉。过了一会,它们的脖子又合在一起了,我心想:世界末日来了,怪物合体了,终极大怪物,奥特曼呢?我还年轻,不想死……
渐渐的,那头黑毛怪物爬到了分身的“大恐龙”身上。这是终极大决战吗?我会不会也被怪物嗅到,被吃掉呀。我都快被吓尿了,出了一声冷汗。眨眼间,一群野人弯着腰,像怪物靠近。哇……哇,这些野人,胆子也太大了吧,下一秒肯定很血腥……我害怕极了,大声喊到“爸爸妈妈,快救我,我快要死了……。”没人回答,我扒开挡住我的草,寻找爸爸妈妈,想赶紧逃命。
不料,爸爸妈妈竟然跟着那群“野人”拍“怪物”。我向河边看去,原来分身怪是两头长颈鹿在“打架”,黑毛大猩猩想爬上长颈鹿身上看好戏,黑色的巨蛋,则是猩猩的粪便。一群游客正在给它们拍照,心脏病都快被吓出来的我,终于松了一口气。
这时,两头长颈鹿也分开了,化敌为友,一起喝水,我们也乘着游览车向出口驶去。
一的故事作文700字篇2
时光飞逝,不知不觉一眨眼,六年的小学生活即将结束。美丽的校园,是我们成长的摇篮。在这里,我们留下多少童年的足迹,多少欢乐的笑声。小学生活多么难忘啊!
在我成长的过程中,有许许多多令人难忘的时。这些时就像一颗颗划破夜空的流行,每一颗流星都美丽而耀眼!
一次,我参加了学校的一个演讲比赛,那可是我第一次参加比赛,现在还记忆犹新呢!
参加比赛的共有70多名选手,我们的赛场就设定在学校的阶梯教室。我一走进阶梯教室,就看见里面坐满了评委和参加比赛的选手。赛场里鸦雀无声,这严肃的气氛难免透出几分紧张。我的心怦怦直跳。
比赛开始了,参赛者一个接着一个上台,他们落落大方,讲得有声有色……很快就轮到我了,我想了想老师对我说的话,老师告诉我要勇敢、大方,讲出水平。于是,我稳步走上了讲台,向观众敬了个队里,随着自我介绍,我开始讲了。
不知哪儿来的动力,我越讲越激昂。当我看到坐在台前的评委在向我微笑点头时,我的胆子更壮了,也更有劲了,更有信心了。在热烈的掌声中,我带着微笑走下了讲台。
在台下,我想着:虽然我的朗读还算顺利,但总觉得不怎么理想,会不会落选呢?
比赛后的颁奖会上,当老师公布获奖名单时,宣布我获得二等奖,我呆住了,是我?真的是我?我简直不敢相信我的耳朵。我环视了一下周围,只见同学们向我投来了羡慕、祝贺的目光。啊,我得奖了!我高兴得快要跳起来了,喜悦的泪光溢满了双眶,我心中百感交集:首先,我想到了老师,是老师不辞劳苦,耐心的辅导我;接着我想到了爸爸和妈妈,是爸爸妈妈在生活上、思想上无微不至的关怀我,我又想到了自己,在别的孩子嬉戏时,我在屋里苦练……这份成功凝聚着多少人的辛勤与爱心啊!
获奖的消息传开了,老师表扬我,同学祝贺我,爸爸、妈妈、爷爷、奶奶为我高兴……在赞扬声中,我告诫自己:“要谦虚,不要骄傲!”
时光匆匆流逝,那五彩缤纷的童年已不会再来。这里的一切都是那么让人留念,那么让人难以忘怀。母校,再见了!我要深深地铭记,铭记这里的一切!
一的故事作文700字篇3
对于一个让我感到陌生而新奇的世界来说,没有什么比玩更有意思的事了。
那天早晨,天下起了大雾,可是太阳却拨开层雾,把温和的阳光送进我们的世界。大地湿漉漉的,小草儿的叶尖儿挂着一颗颗晶莹剔透的水晶,河面上泛起一阵阵儿的'雾气。四周一片凉爽,给人一种清新的感觉,以至于连小鸟们也忍不住欢快地唱起歌儿来。
我是一个爱玩水的孩子,摸鱼是一件让我感到兴奋的事情。我左手拿盆,右手抓瓶,便跑向一个浅浅的清澈见底的滩去了。我一见到水,便卷起裤子,一脚踩到那水中去了。“呀!”我下水第一反应就是一个字——“冷”!我赶忙跑向岸边,可一想到摸鱼,便又回去了。我左右拿着一个小盆,小心、仔细地寻视着周围,忽然看见有一群小鱼正慢慢地游向我这里,我兴奋不已,但不敢动。等到那小鱼离我近了之后,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哗”的一下,用盆舀了一下,取上来一看时,竟然有三条小鱼儿!我仔细地观察它们,小小的头儿竟是身子的一半大,背鳍是灰色的,你从上往下看还不容易发现它;腹鳍却是白色的,犹如早晨的太阳还没升起的鱼肚白一样。小小的身体还很有力,也很敏捷、灵活。我把它们放进了瓶子里,又继续抓起来。就在我热火朝天地抓鱼时,不知从哪儿溜来一条看热闹的鲫鱼,它有我手掌这么大。我顿时丢掉了手上所有的小鱼,全神贯注地盯着它。我心里想,它应该很快就会游向我这边,可恨的是它却呆在那儿,好像在看我。既然它不来,那我只好去它那儿了。我屏住呼吸,动作缓慢,小心翼翼地走向它,每走一步都想想这步该不该走。我离它越来越近。心中的兴奋也快达到极限,好像快要“火山喷发”了。它现在离我仅有一尺远了,这时的我连呼吸也不敢了,好像心跳也停止了,周围的一切都仿佛凝固了,时间也不走了,就剩下我和这条鱼了。瞬间我手上的盆迅速舀下去,我紧闭了双眼,慢慢、慢慢睁开,“哇!”随着一声高喊,我惊喜地看见一条露着银白的大肚子的鲫鱼正在我的盆里活蹦乱跳呢!我欣喜若狂,高声的大叫起来……
那天的收获还不错!出了一条大鲫鱼外,就是十几条的小鱼了。虽然那天中午回家被爷爷奶奶狠狠训斥了一顿,但我心中还是很高兴的。
如今回想起来,都觉得小时候的事很有趣,竟为了捉鱼而不顾被家长痛骂一顿,真的很有胆量,小时候的一切都是那么有趣,如果可能的话,我还想回到那充满童真童趣的年代!
一的故事作文700字篇4
在我眼中,书像一位和蔼可亲的老者,脸上满是皱纹。读一本书,似乎是在与一位老者交谈,每一次的谈话,都能得到许多人生的启示,灵魂一次又一次地接受洗礼。如果我是一只小鸟,那么书就是任我飞翔的蓝天;如果我是一条小鱼,那么书就是任我遨游的海洋。我快乐地读书,就在海阔天空中放飞着我的梦想。
我原先是不喜欢看书的,可是现今的一件事让我知道了书的奥妙。
那一天,我们班的琪带来了一本她刚买的童话书,我看见后想向她借看几天,但我看她那爱不释手的样子就欲言又止,她好像看懂了我的心思,便说:“我可以借你看,但在一个星期还我。”我举起了一只手,做出了“三分枝”,并保证在一个星期之内还回。
我是第一次借书,很兴奋,所以第二天凌晨4点就起来了。我穿好衣服坐在客厅里拿起那本童话书看了起来,一会就被书中那精彩的情节所吸引,我慢慢看的沉迷其中如痴如醉。妈妈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床还把她吓了一跳,丢了一句:“太阳从西边出来了?”不一会妈妈催促我快上学,但我和童话书难舍难分,最终,妈妈发出了“狮吼功”,我终于和它分开了。
第二天、第三天、第四天、只要有空我就不放松对那本书的追踪,可到了第五天我才看到50页,还有一半没看,怎么办?明天就要“上交了”。于时,我争分夺秒,晚上“牺牲”睡眠时间,可妈妈却不管这么多,时间一到只要看到我还在亮灯,那么我就要被“五马分尸”了。于是我灵机一动,把手电筒和它一起放在枕头下面,等妈妈走后,我便用左手握住手电筒,把童话书放在被子里面便开始看了起来。我终于看完了,结果第二天早上我的眼睛又红又肿,在学校被同学们嘲笑,但我却不在意。不过从那以后我便和书结下缘了。
书是我的朋友,永远陪伴着我,在我寂寞的时候,是它陪伴着我,在我伤心的时候,是它安慰着我,在我烦恼的时候,是它为着我而分忧……
一的故事作文700字篇5
枫林渡故事梗概
一场空前的浩劫,让不足一岁的蓝蓝被奶奶接到乡下。和奶奶、稻虎哥快乐地生活在枫林渡,虽然很贫苦,但一家人很幸福。
蓝蓝是稻虎哥的小尾巴。她和稻虎哥一起驾着小船到河上去打鱼,她和稻虎哥一起枕在枫河边的草滩上,仰头听云雀叫,她和稻虎哥一起偷偷去看戏……每天晚上她都可以和相依为命的奶奶睡一张床,在奶奶的故事、趣事中甜甜睡去。
蓝蓝十岁那年,奶奶为了孙女更好的成长,就和蓝蓝被妈妈接回了城里,住进了外婆家的市长小院,和陌生的妈妈、外婆、弟弟童童开启了新的生活。
这里拥有优越富足的生活,可是蓝蓝心中却十分惶恐。温柔热情的妈妈,和蔼可亲的外婆,可爱乖巧的童童,这也并不能让蓝蓝停止对枫林渡的思念。蓝蓝也变得越来越不快活。虽然她不喜欢弹琴,可是为了妈妈,她委屈自己,努力尝试;虽然她喜欢大杂院的孩子,可是为了妈妈,她只能远离他们,偶尔偷偷带他们到家玩儿一会儿,也要小心翼翼,尽量不露痕迹;尽管在枫林渡,她和奶奶形影不离,可是只要妈妈在家,她就不再这样了。
这个枫林渡从来没有心眼、单纯得要命的小姑娘,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学会了察言观色,自从进了城,她原本灿烂的笑容越来越少,失去了心灵自由的她活的太累了!
直到有一天,蓝蓝再也受不了了。还是选择离开城里的那个优越环境的家,回到那个能给她快乐的枫林渡。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故事梗概
年仅17岁的哈利就要和德思礼夫妇告别了,他刚和凤凰社的人离开房子。便被伏地魔和他的食死徒追杀。好不容易捡了条命回他的好友罗恩家,参加了罗恩的哥哥比尔的婚礼,但是在婚礼进行的时候,又被食死徒追杀。
他和罗恩以及赫敏幻影移形到了托腾汉宫路,干掉了两个食死徒,再到了格里莫广场12号。定下计划去魔法部找多洛雷斯.乌姆里奇寻找魂器(继承了某人一部分灵魂的物品)--斯莱特林的挂坠盒,却因哈利的一丝闪失,再也不能回格里莫广场了。
于是,他们来到了举行魁地奇赛的那片树林,又用歌德里克.格兰芬多的宝剑,摧毁了挂坠盒。单因为哈利说出了中了恶咒的“伏地魔”的三个字,被抓到了伏地魔的新根据地--马尔福庄园。凭借他们的聪明才智,逃到了比亚芙蓉的新家—贝克小屋。他们冒充贝拉特里克斯.莱斯特兰奇到她的金库中取出了伏地魔的另一个魂器—赫尔加.赫奇帕奇的金杯。为此,他们不得不丢掉了格兰芬多的宝剑。
霍格沃茨的战役打响了,人们抵抗着来势汹汹的伏地魔军队。哈利用食死徒克拉布燃起的不灭之火摧毁了海莲娜.拉文克劳偷走的魂器--冠冕。哈利波特亲眼见证了西弗勒斯.斯内普的死,并了解了他的身世。
哈利去寻找伏地魔,打算让伏地魔杀死他。可是伏地魔却不知道它的一部分灵魂附在哈利身上,伏地魔亲手结果了他自己的最后一部分灵魂。哈利在伏地魔去战斗时,披上隐形衣溜走了。他的好友纳威用宝剑杀死了伏地魔的最后一部分灵魂。正在伏地魔要干掉罗恩的妈妈时,哈利保护了罗恩的妈妈不受伤害,自己与伏地魔一对一战斗。最重伏地魔的杀戮咒反弹回去,伏地魔自己终结了自己。
儿子与情人故事梗概
?儿子与情人》是英国作家劳伦斯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小说叙述一个经典爱情故事。书中的第一代是瓦尔特·莫雷尔和格特鲁德夫妇。瓦尔特原本充满了活力,乐观、讨人喜欢;后来却脾气变坏,酗酒打人,成为行尸走肉。对丈夫失望的妻子遂将希望寄托在儿子身上。但是她钟爱的长子威廉不幸早夭,随之对次子保罗产生了强烈的感情。而保罗的两个女朋友却有不同的爱情观,让他无所适从。母亲去世后,保罗决定离开家乡,到城市去。小说风靡世界文坛,魅力长盛不减。
小说中的父亲莫雷尔是矿工,由于长年沉重的劳动和煤井事故使他变得脾气暴躁,母亲出身于中产家庭,有一定教养。结婚后,夫妇不和,母亲开始厌弃丈夫,把全部感情和希望倾注在孩子身上,由此产生畸形的母爱。长子威廉为伦敦律师当文书,但为了挣钱劳累致死。母亲从此对小儿子保罗寄予厚望。小说前半部着重写了保罗和其母亲之间奥狄甫斯式的感情。后半部则着重写了保罗和两位情人克拉拉和米里艾姆之间两种不同的爱。前者情欲爱,后者是柏拉图式的精神之恋。保罗在母亲阴影之下,无法选择自己的生活道路。直到母亲病故后,他才摆脱了束缚,离别故土和情人,真正成人。
?儿子与情人》视角独特,对人性中隐秘的“恋母情结”有深刻、形象的挖掘。一般认为,小说中的儿子保罗就是劳伦斯的化身,而莫雷尔太太就是劳伦斯的母亲莉蒂娅,保罗的女友米丽安就是劳伦斯的初恋情人杰茜。
?儿子与情人》的主线之一是以劳伦斯和杰茜的私情为蓝本,而劳伦斯母亲那强烈变态的母爱足以扼杀劳伦斯任何正常的爱情。劳伦斯曾对自己的情人说:“你知道我一直爱我的母亲。我像情人一样爱她,所以我总也无法爱你。”这些折磨人的日子在《儿子与情人》中有很详尽的描述。
一的故事作文700字篇6
成长就像万花筒一样丰富多彩,成长就像彩虹一般五彩缤纷,成长就像浪花似的充满活力。每个人的成长都有很多很多美好的回忆,虽然他们随着时间的车轮悄悄地溜走了,但是他们像精灵般永远藏在我的心里,特别是那次“做礼物”更成了我成长中最值得回忆的趣事。
那是一个星期四的晚上,当我在看日历的时候,突然发现在下个星期日是圣诞节。我刚要看课外书,但又转念一想:“下个星期日不是圣诞节吗?妈妈养育了我那么久,我这次给妈妈做个圣诞礼物吧!”想到这儿,我就下定决心一定要亲手给妈妈做个圣诞礼物——发卡。事先我没有告诉妈妈,想要给她一个惊喜。
我偷偷地打开针线盒,拿出针和线,坐在凳子上忙了起来。我眯着一只眼,小心翼翼地把线穿进了针眼,艰难地打了一个死结,拿出一块紫色的海绵纸,上下反折了几次,再在中间耐心地缝了起来。
一针下去,不行,扎偏了,又是一针下去,还是偏了。“哎!”真没想到,这么一根小巧玲珑的针,竟没拿笔那么自如。我的手像冻僵一样不听使唤,淘气的针像演杂技一样在我手里滑动。俗话说得好“看花容易绣花难”呀!今天我总算领教了。想着想着,忽然一针扎在手上,左手食指冒出了鲜红的血珠,痛得我尖叫了一声。当我想放弃时,想起老师讲过的话——做什么事情都要坚持到底,又重新缝了起来。
那根淘气的针还是那么顽皮。我沉住气,索性全然不顾,脑子里还是一个念头“我今天一定要把发卡做好。”这次,我更加小心翼翼了,一针一线地认真缝着……
经过了半个多小时,我终于把蝴蝶结缝好了,可又一个难题摆在我面前,发夹该差在哪呢?我想来想去,终于找到了一个好地方——线后面。我一点一点地把发夹插在线后……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大功告成了,当我把亲手做的礼物送到妈妈手里时,妈妈的脸上绽放出幸福的笑容,抚摸着我的头说:“我的儿子长大了!”
这件事虽然已过去了一段时间,但现在回想起来,我还是蛮开心的。我不但完成了给妈妈的圣诞礼物,也更使我进一步明白了做什么事都要坚持到底,持之以恒,那就一定会取得成功。
一的故事作文700字篇7
“哗嗒哗嗒”,沾满灰尘的塑料门帘,随着风的奏鸣前后摇摆,呼进口中的空气,略带一点黄沙。那立了快将近一百年的红十字,虽然有点儿颤颤巍巍,却执着如故地望着远处的沙漠。
“哐当”,刚开不久的窗,回首就被关得死死的。“砰砰”,风死命地撞击着。这间屋子的主人正泡着咖啡,一双眼睛,充满血丝。“哗嗒”,塑料门帘被拉开。伴随着一阵夹有黄沙的狂风,一位体格瘦弱的男子快步走了进来,眼睛细眯着,拳头握得很紧。他走到桌前,按响了贴在墙壁上的铃,随手拿起放在上边的矿泉水,“咕咚咕咚”大口喝了下去。再拣起一块方面包,塞入嘴里,苍白的脸,才有了一丝血色。
主人从厨房里走了出来,端着一杯咖啡,冒出的热气,蒸腾。他抿了一小口,随手将杯子放在桌上,转身向男子走了过去。
男子移步到一张白色的床前,径直躺了上去。脱下黑色的长筒皮靴,纯白的袜子,殷红。主人熟练地拿起一把剪刀,“咔呲”、“咔呲”,整个袜子连带一些发黑的皮肉一同被剥了下来。丹紫的血肉,已经模糊。男子绷直了身子,一双大脚青筋暴露。主人戴上手套,用棉签沾了沾男子脚上的脓包,这次,不算多。接着从一旁的柜匣里取出盐水袋,冲洗伤口。男子的脸上,不知不觉,已布满细密的汗珠。粗糙的双手紧紧地抓住床单,青筋凸显。主人从匣子里取出碘伏,涂在糜烂的创口上。男子只觉得大脑变得清爽了。骤地,他那紧闭的嘴张开了一条缝,欲喊未喊。只知双脚已被药粉填埋,却不知埋得相较于以往是多还是少。“呲”,一声被绷带拉紧的轻响,他知道,好了。
男子从床上慢慢下来,抖了抖腿,伤痛不那么剧烈了。他套上了那陪伴了他三年的皮靴,向主人挥了挥手,转身,重新踏入了茫茫飞沙之中。
主人端起咖啡,回到了厨房。拾起一支粉笔,在墙上画的一排正字后面,又加了一横。
咖啡凉了。远处,沙棘,又多了一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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