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可以激发我们的思维灵感,培养我们对世界的独特见解,作文是一种表达情感的方式,可以让我们更好地宣泄内心的情感,下面是好文溜溜小编为您分享的我的偶像类作文优质8篇,感谢您的参阅。
我的偶像类作文篇1
我心目中的偶像是于晟凯,我们都住在康嘉景园小区,我们还是江苏路小学的同班同学。我们还一块去上作文课,他妈妈有事,我妈妈就来接我们俩,我妈妈有事,她妈妈就来接我们俩。我们是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他是个可爱的男孩,长着一个小小嘴,嘴唇向上翘。他下围棋可厉害了,达到一级的水平了。
他身穿一件咖啡色的衣服,上面还带着绿色、白色、橙色的花纹,外面再穿上个灰色羽绒服,再戴上个橙色帽子,真是太帅了。
于晟凯的性格开朗、乐观、活泼、可爱。他非常喜欢下围棋。虽然他只有一级,可是,他也要比我好,我还不会下呢?有一次,他和他的同学王皓宇一起下围棋,王皓宇都五断了,可是于晟凯并不想放弃这次比赛,于晟凯被王皓宇气的满头大汗,紧锁着眉头,思考对方的棋路怎样去破解。他想如果我把他给打败了,就可以直接考第五断了,他想着想着,就高兴起来。于是他开始拼命的想着应该怎样下,怎样赢王皓宇,于凯用了三个小时才赢了他,于晟凯得了这次比赛的第一名。
他真是我的好偶像,我好崇拜他。
我的偶像类作文篇2
很多人都有自己崇拜的偶像,我也不例外,我的偶像==周杰伦。大部分都很熟悉他,我为什么崇拜他?可能有很多人都是因为他那小小的眼睛,独特的声音,其实在他光鲜亮丽的外表下,又着很多心酸的故事。
周杰伦出生在台北市的普通家庭,14岁时父母离婚了,他变得很内向,从3岁是周杰伦就开始练琴,要求的非常严格,但他没有动过离开音乐的念头。
但是,在他高中毕业后,却一直找不到工作,只能应聘在餐馆当服务员,音乐救了他,给他带来了幸运,在台湾的偶像争选节目中·,吴宗筅决定给他一个机会·,给他10间写出50首歌,就挑出10首出唱片。周杰伦非常兴奋,接下来的10天,周杰伦一直在房间里,累了就在角落打个盹,饿了就吃方便面。他想就是拼了命,也要做最后挣扎,他几乎是一首连着一首地创作,就这样,周杰伦真的拿出了50首歌曲,每一首都工工整整。就这样。周杰伦的第一张专辑制作出来了,一发行便一鸣惊人,一夜之间,华语歌坛几乎被周杰伦的歌声统治了。
明星梦不是遥不可及的,其实,任何人都可以,只要你肯努力,就也可以从一名餐厅服务员成长为家喻户晓的偶像。就像周杰伦唱的《蜗牛》,一步一步往上爬就能够到达顶峰!
我的偶像类作文篇3
有一种爱让你随心所欲。有一种爱,它不会得到任何回报;有种爱温暖人心。这种爱叫做“母爱”!这个人叫做“妈妈”!她默默地奉献,母爱是一本我一辈子都读不完的书。母爱是一片我永远不会飞出的天空。
一天晚上,大约是凌晨三四点。我突然发高烧,四肢无力,冷得发抖,热得出汗,很痛苦。 当我想叫妈妈过来的时候,我只觉得自己没有力气,一点也喊不出来。我只能痛苦地呻吟。 这时,妈妈听到我的呻吟声,急忙跑进我的房间。她摸了摸我的额头,喊道,“哦,多热啊!你发高烧了吗?”因此,我妈妈马上带了一个温度计来量我的体温。测量后,看,哇!发烧已经达到39度了,妈妈迅速帮我穿上衣服和鞋子,抱起我,立即跑下楼。在楼下,我妈妈拦了辆出租车,对司机说:“快,快去人民医院!”在医院,医生说,“没什么大不了的,只是一周的静脉滴注就好了。” 所以,我妈妈给我静脉滴注,我出院时已经是早上6点多了。 在我妈妈带我回家安顿好我之后,她回到自己的房间睡觉。第二天早上,我妈妈帮我向学校老师请假。她也休息了一会儿,准备照顾我。妈妈先去帮我买早餐吃。早饭后,妈妈又带我去医院打点滴。当我打点滴回家时,我妈妈让我躺在床上,但她帮我削水果皮。切完水果后,把水果带到我的床上,一边和我聊天,一边给我吃。一周后,我妈妈都瘦了一圈。我非常感谢给我幸福的妈妈。
我妈妈对我很严格。我记得有一次我写错了一个单词,我妈妈说,“再给我写十遍!”我不高兴地走开了,心想,“这不就是一个单词写错了吗?为什么写这么多?”但是最后我还是在妈妈的威逼利诱之下老老实实的把这个词写了十遍,事后,老师夸我的字非常漂亮,我这才感谢起妈妈来。
我妈妈非常爱我。只要我喜欢我吃的东西,我妈妈就会尽力帮我做。每当我生病时,我妈妈都很担心。她会小心照顾我的。虽然我妈妈每天都很累,但她经常带我去我最喜欢的地方玩。
这就是我的妈妈,她是一个非常普通的家庭主妇,她体贴又乐于助人,虽然她个子矮,一阵风也能吹下来,但是,她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妈妈。
我的偶像类作文篇4
我的偶像李白,你就是一道风景
在一个书声琅琅的早晨,我认识了你。你吟着那首传唱千载的思乡之曲,大步向我走来。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情系千载。从此我对你有了解不开的情绪。
在那个歌舞升平的大唐盛世,你是一个神话,亦是一道的风景。你胸怀天下,在长安天子脚下书写了属于你的传奇。好一个放荡不得浪子。酒入愁肠,三分啸成剑气,七分化作月光,绣口一吐,便是装修盛唐。力士脱靴,贵妃研墨,你在笔墨挥洒间写出了大唐盛世。
你是一把利剑。你,不屈权贵,敢于直谏。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终于有一天,你再也抑制不住自己的不满,留下了一个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的千古佳话。
中华历史上下五千年,英雄岂止千万?而你是一座无法逾越的高山。在历史长河中,浅斟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城人未还。高唱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疾呼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而你,在大唐那个太平的时代里,在盛世那个逢迎岁月中,在天子面前一脸正气,在权贵面前一腔蔑视。我寄愁心与明月,随君直到夜郎西。你在朋友落难时全力相助;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你在遭遇困难时仍豪气不减。
你是一道风景,也是我的一面镜子。在我慨叹光阴时,我会想到你的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在我想要放弃时你告诉我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在我遇到困难时,你又教会我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
李白,你永远都是我的偶像!
我的偶像类作文篇5
每个人心中的偶像大概都是这样的吧。但是,对我来说,那些歌星,英雄人物我都不崇拜,我崇拜的人物,是一位在学校小小有名的姐姐。(名字保密)
这位姐姐是我亲姐姐的朋友。我也是因为亲姐姐的关系才认识她的。
她,有一头乌黑乌黑的学生发,一身犹如黑煤炭的皮肤,让我第一感觉就在心底里称她为 “煤炭姐”。她有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一个小鼻子。总的来说,他也是一位长得挺漂亮的姐姐。
她在小学时,和亲姐姐是同班同学,那时,由于我太小,还不怎么懂事,所以,我二年级懂事时,她已经六年级了。她的成绩在年级段里是名列前茅。有一次,听琴姐姐说,她有一个学期,一脸考了11次100分!我惊呆了,我二年级都不能连考这么多满分,更何况六年级。还有在毕业考试,她的平均分是99。125!我几乎难以置信,都差点把她想成神仙了。
到了初中,我原以为,初中应该很难,没想到她他仍保持着满分!除了语文的作文是必扣分的。一次次考试,她几乎都是第一!但是,她也很平凡,除了学校的人知道她以外,她并不是家家知家家晓。
现在,我已下定决心,一定要成为她那样品学兼优的人。她永远是我的榜样,目标,偶像!
我的偶像类作文篇6
人人都有一个明星梦,认为当了明星之后靠脸靠身材拍几部戏就能红,就能过上荣华富贵的生活。可是,娱乐圈的苦,当明星的苦,又有谁能了解
比如我的偶像——赵丽颖。
她出生在农村,没有其他明星那么可靠的家庭背景,所以一向以来都是靠她的努力,没有一点水分。有的人很想问,为什么相貌平平,学历一般的赵丽颖,如今能成为一名红遍全亚洲的影视明星呢那就让我来告诉你,是因为她的坚持不懈,是因为她真的很努力很努力。此刻她功成名就了,却也一点都不骄傲,难道不值得我们去学习吗
赵丽颖在刚闯荡娱乐圈的时候,就有导演对她说:“去把脸削尖再垫个下巴你才能演戏,才能红!”可是赵丽颖却不以为然,她深知演技比锥子脸更重要,而父母给了这张脸自然不能随意动刀。这种倔强,一向伴随着她到此刻。从中专毕业的她,从不避讳自我的学历,因为让她更看中的是演技。她也不避讳她的农村的出身。
冯小刚慧眼识珠,赵丽颖在“雅虎之星”冯小刚组取得冠军。谁也没想到这个圆圆脸大眼睛的女孩如今能红成这样。这次夺冠经历给了赵丽颖极大的信心,也让她发现了一个做事的秘诀,那就是:当你在做一件事的时候,越是畏首畏尾,瞻前顾后,越有可能与成功擦肩而过。
这就是我的偶像,赵丽颖。
我的偶像类作文篇7
我是一个十五岁的中学生,我不是学霸也没有任何“技能”我在浑浑噩噩中度过了十五年,没有梦想。可是有一天一次偶然的机会让我认识和了解了赵丽颖,我觉得她很棒,她和我一样不是大城市的孩子但她很努力,很勤奋的奋斗着,她说女人要坚强不可以软弱。我觉得她真的和我认识的明星不一样,她很呆萌可是她很成功。她不畏惧外界对她的流言。她真的是我心目中的偶像!
她事都深深打动我,也让我明白我的梦想是什么。即使我没有最美丽动人的外表,甜美的嗓音,我也会继续努力只要努力了失败了我也是骄傲的。
丽颖,我支持你,为你加油!现在,不管我在奋斗的路上遇到什么困难,只要想到你的坚强,我就会冲破难关继续前进。
我的偶像类作文篇8
“雄姿英发,羽扇纶巾,谈笑间,樯虏灰飞烟灭。”苏东坡的这句词,赞美的就是我的偶像——周瑜,周公瑾。
很多同学不理解,问我为啥不喜欢活跃在荧屏上的小鲜肉,却喜欢一个历史上的人?更为重要的是,周瑜是个小肚鸡肠的人,嫉妒诸葛亮,没有一点风度,为啥我要做他的粉丝?毋庸置疑,他们一定没读过《三国志》,只看过《三国演义》,受罗贯中的毒害太深。我喜欢周瑜自然有我的原因。
第一:长得帅。在这个颜值控当道的时代,长得好看的明星都被捧到天上去了,周瑜也是那个时代非常有名的帅哥。杜牧诗有云:“东风不与周郎便,铜雀春深锁二乔。”能被称为“郎”的男子,长得肯定帅气,至少也是玉树临风,气宇轩昂。在吴宇森的电影《赤壁》中,扮演周瑜的是梁朝伟,这就看得出,当年周瑜是个多么英俊潇洒的人。不信,还有人这样说过,“吴中皆呼为周郎”。
第二:有才华。周瑜文武双全,并且精通音律。传说他到别人家中赴宴,人家安排歌舞以助酒兴,有女子弹琴时,因为过于关注周瑜,不小心弹错了一个音符,周瑜在喝酒中依然听出了错误,情不自禁地回头看了那个女子一眼,留下了“欲得周郎顾,时时误拂弦”的典故。从这可以看出来,周瑜满腹才华,绝对不输于诸葛亮。
三:有计谋。赤壁之战前,东吴分为两派。一派是周瑜为首的主战派,一派是张昭为首的投降派。曹操号称八十万大军,看上去气势汹汹,无法抵抗。但周瑜分析到:曹操的军队多是北方人,从未有水战的经验,在水战中就是一群“旱鸭子”,很容易被击败。再加上曹军这段时间一直在征战,长途奔袭,舟车劳顿,水土不服,必然没有很强的战斗力,只要东吴上下一心,全力迎战,出奇兵,用奇谋,一定能取得胜利。他接着提出用“苦肉计”“反间计”“火攻”等计策,稳定了军心,并且完美地上演了一出以弱胜强的著名战役。
“遥想公瑾当年,小乔初嫁了”,多年以后,隔着历史的烟云,我们重读东坡先生的《念奴娇》,依然能感受到周瑜的胸有成竹与镇静淡定,也能感觉得到他与小乔恩爱甜蜜的幸福生活。像他这样一个在战场、官场、情场场场春风得意的人,又怎么不能成为我的偶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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