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心里有一些收获后,需要通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经常写心得体会能够帮助我们更好的记录下自己对生活的看法,好文溜溜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食品心得体会最新7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食品心得体会篇1
随着社会的科技发展,人们的生活也变得越来越好了,对食品的要求不仅仅是填饱肚子,而是吃更安全、更营养的食品。
要是你以为路旁那看似美味的烤肉、在锅里滋滋响的鱿鱼、麻辣爽口的臭豆腐是安全、营养的食品,那你就错了:烤肉签子几天不洗,鱿鱼的油是地沟里的,为了让臭豆腐更臭更香,商贩们竟然把豆腐放厕所旁边熏!这就别提营养了,跟安全的食品差的远着呢!
有一次,我因为贪吃买了好几包小商店的“麻辣棒”,回家就都吃完了,最后拉了几天肚子,原来,这些看似美味的小零食也不健康。后来,有同学也因此生了病,学校老师很重视这个问题,为此专门开了一场大会。告诉大家这些门口的小零食其实是“三无”产品,千万不要吃,这会对我们身体造成伤害。并组织大家互相监督,不贪吃小商店的“三无”产品。在同学们的努力下,现在很少有人再买“三无”食品了。
国家食品安全监督部门也开始了对这些不安全食品的禁止与搜查,许多黑作坊、私自营业不安全食品的商家纷纷曝光,也给人们大量的宣传食品安全的知识。大家也不会盲目的去购买那些看似美味但其实并不安全的食品了。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我们周围的不安全食品少了很多,也希望大家都能拒绝不安全的食品,让人人都健康的成长!
食品心得体会篇2
食品安全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在学校直接关系到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了提高学校师生参与食品安全的意识,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根据定兴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食品安全教育的通知精神和要求,我校于20__年5月6日——5月20日在全校开展了食品安全教育活动。经精心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掀起了全校师生广泛参与的食品安全教育活动高潮,取得了显著成效。具体总结如下:
一、学校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方案周密,提高了全校师生对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认真制定计划、任务落实到人、责任到位,确保了活动顺利开展。
二、在活动期间,我们学校做到了“三个一“,即:上一节食品安全为主要内容的《健康教育》课;召开一次食品安全主题班会;办一期以食品安全为主题的《卫生与健康》宣传拦。
三、学校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期间,通过在校门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宣传食品安全知识,营造“保障食品安全,建设和谐校园”的良好氛围。
四、活动开展期间,每天中午在校园广播中利用15分钟时间,向广大师生宣传食品安全,并鼓励大家积极主动投稿,提供食品安全等相关知识,得到了广大师生的广泛参与。
五、通过开设健康教育课、“生活中的食品安全”专题讲座、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师生介绍相关的食品安全知识,如:《如何识别真假商品》、《如何做到健康饮食》、《各种有色食物对补充微量元素的特效》、土豆变绿不能吃、豆荚半生吃了中毒等知识,组织学生进行了一次食品安全常识的全面宣传教育大会,引导学生科学饮食。
六、学校进一步加强了师生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管理,严格把好源头食品卫生安全关。
通过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普及了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增强了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健康意识和维权意识,全校上下,形成了人人关注、支持、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食品心得体会篇3
?食品安全法的立法背景和过程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国家的健康发展,关系社会的和谐稳定。早在改革开放的198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就透过了食品卫生法(试行),标志着我国的食品卫生监管进入了法治化轨道。在总结试行法实施经验的基础上,食品卫生法于1995年正式颁布施行。对保证食品安全,预防和控制食源性疾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发挥了用心作用,我国的食品安全状况不断改善。
(一)为什么动议制定食品安全法
食品卫生法实施十四年期间,正值我国社会转型和改革开放的关键时期,食品安全工作出现了一些新状况、新问题。主要表此刻3个方面,食品监管存在着“三大软肋”,一是食品标准不统一,不科学,有关食品安全评价的科学性有待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信息公布不规范、不统一,导致消费者无所适从。二是食品企业社会职责感不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职责不明确,不严格,食品安全事故频发,对违法企业和行为处罚力度不够,“红心咸鸭蛋”、“山西毒酒”、“致病福寿螺”,近年来,几乎每年都会发生影响较大的食品安全事件,几乎每次事件都是在媒体闹的沸沸扬扬后相关部门才开始轰轰烈烈的查处。个性是“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震惊海内外,造成近30万婴幼儿受到损害,5万余名婴幼儿需住院治疗,伤透了数十万家长的心,人们强烈要求杜绝,严惩这类违法行为。三是监管体制不合理,监管不到位,执法不严格,部门之间存在职责交叉,权责不明,导致存在监管的空白和漏洞,有利争着管,没利都不管,推诿扯皮。另一方面,人民群众一浪高过一浪的呼声,加快了食品安全立法的进程。群众反映的社会难点,也是全体人大代表们关注的焦点,连续多年来,关于“食品安全”的议案数量一向高居前列,“尽快制定出台食品安全法”成为
全体人大代表的共识。
2005年的全国人大会议期间,30多名人大代表提出: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制定一部贴合我国国情的食品安全法,以确保人民身体健康。2007年的全国人大代表会,江苏、安徽、河南等10多个代表团的445位代表分别联名提出14件议案,要求加快制定食品安全法或修改食品卫生法。
据统计,仅十届全国人大期间,就有3000多人次的全国人大代表提出食品安全方面的议案、意见和推荐。
因而顺应民心,采纳代表意见,也是立法初衷之一。
(二)为什么不是修改食品卫生法而是制定食品安全法
到底是制定新的《食品安全法》,还是修订已有的《食品卫生法》从2004年7月开始这一争论三年未休。直到2007年12月,温家宝总理签署的《食品安全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一锤定音”,宣告法律将以新的名称而不是《食品卫生法修订案》进入立法程序。1、理念的提升:“食品安全事关公众健康,政府威望与国际形象”,它不是一个单纯的卫生问题,而是事关国家发展的战略问题,安全问题。2、顺应国际立法趋势,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英国、俄罗斯、日本等国相继制定出台的食品质量领域基本法都是以《食品安全法》命名的。最终,站在成果的基础上重建代替了仅仅是对漏洞和不足的“修修补补”。法律名称和法律规范范围果断改变的背后,是国家食品管理理念的提升。(三)为什么制定食品安全法用了5年时间
从2004年到2007年(立法阶段),国务院法制办进行了5次调研,举办了中美《食品安全法(草案)》论坛会,6次向各部委、地方政府征求意见。06年修订食品卫生法列入全国人大年度立法计划,07年将修订食品卫生法改为制定食品安全法。从2007年到2009年(审议阶段),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食品安全法(草案)》进行了4次审议,全国人大法律委进行了7次审议。2008年4月20日,全国人大办公厅向社会全文公布食品安全法草案,共征求到1万多条意见和推荐,法律草案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是立法走向科学化、民主化过程中迈出的一大步,是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
按国务院法制办主任曹康泰的说法:《食品安全法》立法不容易!它难就在立法的5个难点上:
1是体制“僵局”问题,争论集中在分段管理上,关于这一问题的讨论,在4次常委会审议和7次全国人大法律委逐条审议中一向延续。草案一审稿中并未规定卫生部牵头监管,仅规定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食品安全事故中对病人的医疗救治和各级疾控中心负责事故调查。草案二审稿中,对卫生、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具体监管职责给予了明确,但是一些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虽然明确由卫生部牵头监管,但各部门职责交叉依然比较突出,且行政级别相同,协调难度大。有的常委直言:“现行监管体制不改,食品的安全状况很难有大的改观”,一些常委提出,食品安全务必实行或者明确一个主管部门负责;另一些常委则推荐,成立一个跨部门的机构来进行综合协调和管理食品安全。国务院根据常委会的审议意见,推荐推迟原定的审议计划,对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等问题作了进一步研究论证。最终食品安全法明确,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以协调、指导监管工作。
2是食品安全法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关系问题
农业部门和卫生部门分歧较大,个性是有关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和有关食用农产品安全信息的发布,以及涉及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查处等方面由谁主导上,一向争论不休。
3是食品安全法和产品质量法的关系问题
质监部门和卫生部门也存在明显的分歧,个性是在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和发布上,以及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上。
4是食品添加剂问题,有的提议废止使用食品添加剂,有的则提倡,各抒已见。
5是保健食品的问题:有的认为它不是常规食品,不应纳入本法,直到4审稿才纳进来。
(四)为什么食品安全法在4审时必定透过
1、不能在体制“僵局”上纠缠不休
为了突破“僵局”,4审稿中增加了“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工作职责由国务院规定”和“国院院根据实际需要,能够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作出调整”规定,为将来进一步理顺体制留下伏笔。
2、务必解决食品安全监管主体执法有据的问题。
3、指导地方政府实施体制改革。
4、在全国人大和政协会议召开前透过食品安全法,有利于统一对食品安全问题的认识,有利于正确理解《食品安全法》的立法宗旨和立法精神,有利于推动《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充分发挥人大的监督作用。二、食品安全法主要资料介绍
食品安全法共分十章、一百零四条,其涵盖的资料大大超过食品卫生法九章、五十七条。
(一)关于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食品安全法》确定了“分段监管”的体制,但有新的规定。
1、实行“分工负责与统一协调相结合的体制。”
分工负责:即授权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统一协调:即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这六大职能,起到统一规范“分段监管”的作用。
2、明确了地方政府负总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统一领导、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完善、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制,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评议、考核。“垂直的条条管理”服从于“地方的块块管理”。
3、为防止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各行其是、工作不衔接,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职责。实行“无缝衔接”。
4、为了使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运行更加顺畅,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工作职责由国务院规定。
5、食品安全法授权国务院根据实际需要,能够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作出调整。
(二)关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是国际上流行的预防和控制食品风险的有效措施。食品安全法对此加以规定,与国际通行做法接轨,与时俱进,体现了立法的科学性和先进性。
1、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监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实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具体状况,组织制定、实施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
国务院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获知有关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后,应当立即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信息核实后,应当及时调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2、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食品、食品添加剂中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进行风险评估。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透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国务院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推荐,并带给有关信息和资料。
关于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具体操作,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成立由医学、农业、食品、营养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委员会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应当运用科学方法,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科学数据以及其他有关信息进行。
3、关于评估结果的用途,明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是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和对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的科学依据。
(三)关于食品安全标准
1、为防止食品安全标准畸高畸低,食品安全法规定,制定食品标准,应当以保证公众身体健康为宗旨,做到科学合理、安全可靠。同时明确规定,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的食品强制性标准。
2、明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公布,国务院标准化行政部门带给国家标准编号。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3、明确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的地位。食品安全法规定,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能够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对于企业标准,企业生产的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对此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国家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
4、食品安全标准应为当供公众免费查询。
(四)关于食品添加剂的管理
1、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实行许可制度。
2、食品添加剂应当在技术上确有必要且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方可列入允许使用的范围。
3、食品生产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关于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的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在食品生产中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4、食品添加剂应当有标签、说明书和包装。标签上应载明“食品添加剂”字样。
(五)关于食品召回制度
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贴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状况。
1、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贴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状况。
2、食品生产经营者未依照本条规定召回或者停止经营不贴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能够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
(六)关于保健食品的管理
1、国家对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实行严格监管。
2、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不得对人体产生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其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资料务必真实,应当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产品的功能与成分务必与标签、说明书相一致。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履职,承担职责。
(七)关于食品广告管理
1、严格对食品广告的管理。食品广告的资料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内含虚假、夸大的资料,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2、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承担食品检验职责的机构、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不得以广告或者其他形式向消费者推荐食品。
3、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职责。(八)关于食品生产经营
1、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职责人。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理解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职责。2、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场所销售其生产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取得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服务带给者在其餐饮服务场所出售其制作加工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生产和流通的许可;农民个人销售其自产的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
3、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鼓励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改善生产条件;鼓励食品摊贩进入集中交易市场、店铺等固定场所经营。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贴合本法规定的与其生产经营规模、条件相适应的食品安全要求,保证所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无毒、无害,有关部门应当对其加强监督管理。
4、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采用先进管理体系,减轻企业负担。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贴合良好生产规范要求,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点控制,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对透过良好生产规范、危害分析与关键点体系认证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认证机构应当依法实施跟踪调查,认证机构实施跟踪调查不收取任何费用。
5、建立完备的索证索票制度、台账制度等。如食品生产者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等。
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资料。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能够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九)关于食品检验
1、食品检验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取得资质认定后,方可从事食品检验活动。
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2、明确食品检验由食品检验机构指定的检验人独立进行。
检验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依照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规范对食品进行检验,尊重科学,恪守职业道德,保证出具的检验数据和结论客观、公正,不得出具虚假的检验报告。
食品检验实行食品检验机构与检验人负责制。食品检验报告应当加盖食品检验机构公章,并有检验人的签字或者盖章。食品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对出具的食品检验报告负责。
3、明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同时明确规定,进行抽样检验,应当购买抽取的样品,不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十)关于食品安全事故处臵
1、规定了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制度。事故发生单位和接收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应当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卫生部门报告。
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关食品安全事故的举报,应当立即向卫生行政部门通报。
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接到报告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县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上报。
2、规定了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处臵食品安全事故的措施,如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对因食品安全事故导致人身伤害的人员,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立即组织救治;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并责令进行清洗消毒;作好信息发布工作,依法对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状况进行发布,并对可能产生的危害加以解释、说明。
3、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卫生处理,并对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因素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4、调查食品安全事故,除了查明事故单位的职责,还应当查明负有监督管理和认证职责的监督管理部门、认证机构的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状况。
(十一)关于食品安全信息发布
1、国家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
下列信息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公布:
(1)国家食品安全总体状况;
(2)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和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
(3)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信息;
(4)其他重要的食品安全信息和国务院确定的需要统一公布的信息。
2、对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信息,如影响限于特定区域的,也能够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公布。
3、县级以上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公布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
(十二)关于法律职责
除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罚款能够最高到达货值的10倍以外,还有3个亮点:
1、对特定人员从事食品生产经营、食品检验的资格进行了限制。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开除处分的食品检验机构人员,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处分决定作出之日起十年内不得从事食品检验工作。
2、食品安全法规定了生产不贴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贴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能够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3、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职责和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时,先承担民事赔偿职责。
从“卫生”到“安全”食品安全立法不仅仅是法律名称的变化,更是监管理念的提升,是适应社会新形势,顺应群众新要求的切实之举。作为一名卫生监督人员,一名行政执法人员,必须要提高政治敏感性,增强执法职责感,努力学习食品安全法,个性是要通读法律原文,认真领会食品安全法的立法精神和法律要义,准确把握法律的各项具体规定,紧跟时代发展的步伐,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潜力。
食品心得体会篇4
今年九月份以来,一场声势浩大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在全国拉下了帷幕,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就我县食品安全工作提出几点思考。
一、普及公民食品安全知识
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只有普及公民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公民的食品安全意识,才能有效防范食品事故的发生,县一报两台要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新闻媒体要开辟专栏,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在人口密集的地方以及交通要道悬挂宣传标语,举办食品安全讲座、食品安全图展、发放明白纸,举办食品安全知识竟赛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帮助群众解疑释惑,使食品安全深入人心,逐步形成群众理性消费观念,从而有效避免食品事故的发生。
二 、培养食品从业人员的社会责任意识和职业道德意识
正确引导食品从业人员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意识,做到诚信守法,健全制度,规范经营,开展承诺服务,自觉接受消费者监督和执法部门监管。引导食品从业人员树立以诚信守法为荣,以欺诈违规为耻的经营理念,建立信用自律和风险防范制度,着力打造诚信企业,深入推进食品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食品安全状况根本好转。
三、加大打击制售假昌伪劣食品力度
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非法生产加工黑窝点,严历打击制售假昌伪劣食品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乱用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加大打击销售不合格食品、伪劣食品的力度。对违规生产经营的食品从业人员要严肃查处,严惩不贷,决不迁就姑息。在打黑、打非、打假中各执法部门要通力协作,紧密配合,联手出击,实行混合双打,部门联手,使不安全食品无藏身之地,从源头上杜绝食品事故的发生。
四、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监督机制
食品安全涉及到千家万户,需要全方位监管,不仅要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监督,还要组织人大代表以法监督,政协委员民主监督,新闻媒体舆论监督,消费协会维权监督,人民群众社会监督,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跟踪监督,建立健全监督网络体系,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氛围。通过完善监督机制,不断巩固食品安全整治成果。
五、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
食品安全是一项复杂长期艰巨的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必须要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决不能开展整治时一阵风,整治过后一场空,对食品安全整治不求形式上的轰轰烈烈,但愿日长地久,要常抓不懈,县工商、质监、卫生、商务、农业等相关部门要整合人力资源,抽调精兵强将,成立专职机构,集中办公,各乡镇食品安全监管办公室要确定专人负责,做到定编定岗定员,确保食品安全工作顺利进行。
食品心得体会篇5
今天上午收到xx老师在xx群发的通知,心里立刻空落落的,一年的课程这么快就结束了!重要的事情说三遍:我还没有听够!我还没有听够!我还没有听够!任何言语也不能表达我的不舍之情!
参加这次培训学习,机缘巧合让我和老师、同学们相识,相互学习。钦佩“传道授业解惑”的xx老师,用渊博的知识让我珍惜课堂的分分秒秒,努力汲取新知识,让我这个刚刚接触食品安全的新手,面对这个空白答卷可以准确地写上自己的答案;感谢xx老师的倾囊相授,从判定标准的解读到食品工艺学,把枯燥的理论变成了故事讲堂,娓娓道来;让我们在理解中收获了知识和技能;不仅如此,还结合自己多年的积累,专门讲了公文写作。这让我从事10年办公室文秘工作的人员学到知识的同时,感到汗颜!感谢同学之间的互帮互助,最难忘那次桌面推演,每名同学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较好地完成任务,彼此之间看到了差距,也弥补了不足。
每每课堂学习的时候,不仅是老师讲课的声音有一种魔力和穿透力,更是老师在讲一段落时,那经常说的口头禅“等等等等”,让我们深深体会要学的知识很多,不能停留在表面,要学深学透!特别是xx老师在重感冒期间,稍微感觉好一点,就坚持给我们上课,唯恐耽误学习进程,这种敬业精神值得我们每一位同学学习。
付出就有收获,学习期间听到老师讲到有的同学在竞赛中取得了好成绩,有的同学被安排到更重要的岗位任职等等好消息,这是对学习成果检验的最好体现,也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参加学习培训只是一个起点,“知之愈明,则行之愈笃”也就是说,学习理解得越清楚,实践就越扎实。我相信同学们和我一样,在今后的工作中,带着老师教给的知识和本领,在实践中不断融会贯通,持续发力,打赢食品安全监管战,更好地守护人民的食品安全!
食品心得体会篇6
二十一世纪,科学时代,人们的生活水平日益增高,人们也越来越关注食品安全,可就在最近几年食品安全事件却在不断发生,近几年的“多宝鱼致癌”“苏丹红”“问题奶粉”“病虫橘”……事件,令人闻风丧胆。人人都期盼食品得到保障。
民以食为天,老百姓们的饮食得不到保证,何以来谈健康话题,一句顺口溜这样说:““吃动物怕激素,吃植物怕毒素,喝饮料怕色素,能吃什么心中没数……”不知道,我们还能吃什么,摆在面前的菜,你敢不敢吃。怕里面有农药残留物,有虫子……人心惶惶而且磨牙切齿,消费者对政府失去信心,对商贩失去信心。对生产者失去信心,我们竟没想到,我们会为了食品安全而担忧。
那些商贩的良心还在不在,他们为了那几个黑心钱,把自己的人格与道德无情的践踏。还要问那些生产者们,你们居心何在,有没有想过事情的严重性,把自己商业的信誉毁于一旦。最后问问政府,一次又一次的让不安全食品流向人群,进入老百姓的口中,难道这没有错吗?一切的一切全因你们而起。
期盼着,食品安全得到保障,但何时才能达到这一目标,除了政府部门加强监督外,也需要消费者们提高食品安全认识,不要随便买路边摊食品,与“三无”产品,更不要轻信广告,俗话说得好:“吃一堑长一智。”更需要那些幕后老板们留点公德心,希望不要为了一时利益,而付出更大的代价。
谁不期盼,能吃上放心的食品,期盼着,等待着……
食品心得体会篇7
根据经开区政府区党工委20xx年春训工作安排,我局在20xx年2月16日至2月22日对我局干部职工进行了为期7天的集中培训学习。我通过这次学习,对食品药品监管作有了新的认识,新的了解。强化了我的业务能力,拓宽了我的业务知识。对我今后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现将学习的一点体会总结如下:
一、明确了20xx年的工作任务及工作重点
俗话说的好“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一年之计在于春”。食品药品工作的第一步在那里呢?首先要从思想上对食品药品安全有一个高度的认识“国以民为安,民以食为天”只有解决了老百姓吃的问题,国家才能安静团结,国家的发展才能更稳更快。作为一名食品药品监督工作者,不但要有紧张的责任感还要有神圣的使命感。我们的工作不但关系到个人的荣辱得失还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健康也包括我们及家人的健康。因此在工作思想上首先应该和党国家保持及上级主管部门保持一致。应该了解经开区政府本年度的工作意图,及局里关于本年度的工作安排。在这次培训过程中我们局对本年度工作思想做了明确的指示即“在20xx年要将我区建设成为食品安全的示范区,将我们的`队伍建设成为本行政区域内的一支有组织、有纪律、文明的、有战斗力的模范队伍。”
二、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的行政水平及执法能力
要想干某一件事、要想干成某一件事、要想干好某一件事,没有扎实的理论水平那是行不通的,要不就是稀稀拉拉,松松垮垮混日子,虚耗时间。这次通过对《行政许可法》《处罚法》《复议法》《诉讼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学习,使我认识到上述法律法规是我们日常工作的依据和根本,也解决了我工作半年以来存在的疑虑和困惑。对以后工作顺利的进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使以后工作能真正做到有法可依,增强了工作信心和工作能力。
三、明确工作思路,确定了扎扎实实工作的指导思想
踏踏实实工作,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与学习,努力完成本职工作及上级领导下达的各项工作指标和任务。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热情接待来办事的群众,不端架子,不耍情绪,把区政府提出的“热情对待每份工作,干好身边的每一点小事。”落到实处干的扎实。使我们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的一个小小的办事程序,都能体现出我们政府执政为民的主导思想。让前来办事的群众,从身边的琐碎小事。就能感受到各级政府的温暖。从而打消群众以前对政府机关“人难见、事难办”的不好评价。使我们的工作窗口真正体现出“便民、利民、惠民”的工作作风,真正的做到“为人民服务。”
20xx的号角已经吹响。我们今年的工作也拉开了帷幕。思想高度认识,工作踏实认真,任劳任怨、甘为人先为食品药品工作地健康稳定发展做贡献。使我们的工作在20xx年的基础上百尺竿头更上一层楼。我们的群众能吃上放心的食品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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